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三关、七点、两条线”
2015-12-07孙晓晖吉林省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文│孙晓晖(吉林省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三关、七点、两条线”
文│孙晓晖(吉林省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百姓餐桌安全的重要因素,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中央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充分显示了整治食品安全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为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遵循,注入了动力。那么,就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而言,畜牧部门应从哪些方面抓起呢?结合吉林省长春市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重点把握“三关、七点、两条线”。
“三关”
“三关”概括来讲,也就是指畜产品形成过程的三个重要阶段。
一是生产养殖关,主要是指畜禽类动物的生产、养殖过程,也称作安全的“第一车间”。
二是出栏出售关,主要是指畜禽从出栏、贩运、集市交易及进屠宰环节之前的阶段。
三是屠宰加工关,泛指畜禽的屠宰加工过程。以上“三关”,是根据农业部规定的畜牧部门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划分的。明确了“三关”,也就明确了畜牧部门的安全监管范围。
“七点”
“七点”是指容易引发畜产品安全事件的七个风险点,具体是:
1.防疫。疫病是第一风险。实践证明,一旦防疫环节出了问题,将严重威胁和直接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必须打牢防疫这个基础。要重点做好免疫注射、疫情监测和疫情扑灭等项工作,抓好春防、秋防,真正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防患于未然;同时,一旦发现疫情,要果断应急处置,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对染疫畜禽进行捕杀、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坚决控制疫情蔓延,绝不允许染疫畜禽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2.饲养。畜禽在养,安全在喂。怎么喂、喂什么,直接关系到畜产品质量。要有效防范这道风险,首先,作为畜牧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市场准入,从源头上保证畜禽饲料的质量;其次,高压开展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专项抽检,坚决打击非法贩卖和养殖户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会同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同时,也应同步加强对养殖场户的诚信教育,通过组织培训、签署承诺书、健全养殖档案等形式,提高养殖场户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准。
3.兽药。此风险主要在于用药是否科学和减少药物残留两个方面。要做到这两点,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企业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深化源头治理,严把兽药的生产质量、行业标准和正规经营渠道;另一方面,要及时督促养殖场户在兽医的指导下对畜禽合理施药,切实减少或避免滥用抗生素和使用禁用兽药等行为,认真执行休药期制度。在此基础上,应大力推广生态养殖等科学养殖方法,改善养殖环境,提高养殖水平,探索生态畜牧业新途径,以科技创新促养殖方式转变,以养殖方式的转变规避养殖风险的发生。
4.检疫。检疫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防线。一是产地检疫要严。对出栏的畜禽,必须做到应检必检,对外销和进入属地畜禽,也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检疫程序。二是屠宰检疫要细。派驻屠宰加工企业的官方兽医和检疫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查验进入屠宰场动物的产地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动物标识等,按规范程序开展产前、产后检疫,对存在疫病和寄生虫、饲喂“瘦肉精”、注水注胶等畜禽,果断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检疫监督要狠。重点打击私屠滥宰、逃避检疫、伪造检疫证明等不法行为,一旦发现,追根溯源,重罚严管,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5.屠宰加工。屠宰加工企业是畜产品进入市场的最后关口。如果这一环节把关不严,企业如因一己私利铤而走险,极易使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造成危害。另外,企业在屠宰加工的过程中如果卫生条件不达标,操作程序不合理,同样会影响畜产品的质量,造成二次污染。对此,畜牧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格许可准入制度,严格规范和强化企业的生产行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企业品牌的信誉。
6.畜禽交易市场。各类的活畜禽交易集市,对于农畜走向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实际工作中我们不难发现,如果管理跟不上去,这类交易平台也极易成为动物疫病的发源地、“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的集散地和引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灾区。因此,对于家畜交易场所,必须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并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瘦肉精”的检验和疫病的检疫工作。同时,要督促市场管理部门认真做好交易登记记录工作,确保入场和卖出的畜禽来源清楚,去向明晰,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做到有据可查、有源可溯。当前,应有效利用“互联网+畜禽销售”等形式,利用先进技术和信息传输手段,变集中为分散,变有形于无形,有效规避风险。
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涉及饲养、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对于任何环节中出现的病死畜禽,都要坚决实行无害化处理,绝不能让病死畜禽流入市场。政府部门要舍得投入,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建立能够满足实际需要的无害化处理场。同时,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要出重拳,严厉打击收购、贩卖和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两条线”
一条是严守道德底线。企业是畜产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因此,作为畜牧企业本身,要切实加强诚信意识,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惜企业的信誉,切不可唯利是图、以身试法。
另一条是严把法律红线。对于畜产品安全事件,执法必须从严,违法必须重处,甚至要让敢于触犯这条红线的违法者倾家荡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法律的尊严,才能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才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