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要真“保农”
2015-12-06盛人云
文/盛人云
农业保险是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按理说,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保险应该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险种,但农业保险的“保农”作用在农村地区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农业保险不“保农”,主要有四个因素。一是农民的整体收入偏低,普遍缺乏保险意识,参保热情不足。二是农业保险本身还存在着发展水平低、险种少、覆盖面窄和投保数额小等突出问题,难以起到保障农业生产和为农民减少经济损失的作用。三是农业保险理赔手续繁琐,不够简便,赔偿估价时双方意见往往分歧大,一些本想参保的农民可能因此放弃参保。四是农业保险人才缺乏,农业保险网点分散,给农民朋友带来不便。
笔者以为,农业保险要真“保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首先,要做好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要善于用农民朋友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宣传农业保险条款,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熟悉政策。
其次,要完善保险产品。往往群众想保的产品没有,群众不想保的产品靠行政推行,保费标准依然较高,补贴政策的地方配套有的没有落实。面对这些“先天性困难”,需要各地政府和保险部门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保险补贴机制,加大保费补贴力度。同时,在加强政策性补贴的基础上,开发出群众急需的农业保险新产品,以调动农民的投保热情。
第三,要改进操作细节。各级政府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推动农业保险落地生根;保险公司也要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理赔业务,简化理赔程序,一方面要给群众讲清楚保险政策,另一方面要细化认定规则,让群众能接受、好接受。
第四,要切实转变观念。在这一点上,国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要给予进一步的支持,明确农业保险是非营利性质,最好能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和引导相关保险机构的行为,解决农业保险人才匮乏、网点分散等问题,从法律层面明确农业保险长期、惠农、非营利的特性,保护投保农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