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5-12-03杨雷
■文/杨雷
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文/杨雷
摘要我国的执业药师制度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体制问题加上国情复杂,总体发展缓慢。当前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执业药师法律地位不明确、执业药师考试制度有待完善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制度需要规范等。应该确立执业药师资格为药学人员执业的准入门槛,通过立法提升执业药师法律地位,完善执业药师考试和继续教育制度。
关键词执业药师制度问题与建议
人们自行用药习惯日益普遍,药房里配备执业药师成为大趋所势。我国从1994年开始建立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至今已经走过20个年头,回顾20年来所走过的执业药师路程,可说是曲曲折折,总体发展缓慢,造成目前执业药师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工作角色缺失,社会地位尴尬,难以发挥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职责。形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既有国情复杂的因素,也有政策的因素。
一、我国执业药师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法律地位问题
1994年3月15日,国家人事部与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发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我国开始在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该规定明确规定了执业药师的实施范围是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但由于该规定实际上为部局制定的行政规章,法律地位不高,影响了执业药师工作的进展,多年来执业药师一直无法可依,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执业药师制度的推行和发展。据了解,我国从2000年起启动了执业药师法的调研起草工作,但目前仍没有出台相关法律要求对药房、药店等机构的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强制资格认证。
(二)医院执业药师管理在政策上和体制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药品的使用领域主要是医院。和药品生产、经营领域不同,医院执业药师的业务管理部门隶属国家卫生部。由于管理上的交叉和重叠,造成医院执业药师的管理政出多门,既有人管,又无人管,医院的执业药师处于尴尬的境地。
(三)执业药师岗位设置存在的问题
目前,执业药师分布主要集中在药品生产和医疗使用单位,而药品经营单位执业药师数量比较少,在药品经营单位中,执业药师又较多分布在药品批发单位,而药品零售单位较少。执业药师主要面对的是广大患者和社会消费者,社会药店和医院药房执业应当是执业药师的重要阵地。我国目前有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有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为数甚少,有的即使配备有执业药师,也未能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
(四)执业药师队伍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有执业药师水平良莠不齐,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执业药师的认定门槛大幅度降低,实行两个年度的考试周期,开展从业药师的认定并将有效期延长等项规定以适应执业药师队伍的不足。这种拔苗助长式的培养模式无异于“饮鸩止渴”,造成现有执业药师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对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构成严重隐患。
(五)执业药师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执业药师考试纯属理论考试,缺乏综合测试人员素质的办法,一般具有药品理论知识的人通过死记硬背执业药师考试指南大都能考取,拿到资格证书,但并不证明此人就具备良好的执业药师执业能力。各地执业药师考试监考松紧不一,致使执业药师考试的公平性受到严重影响,使一部分不合格人员混进了执业药师队伍,造成了执业药师队伍整体水平下降。
(六)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一项好的制度,有助于执业药师知识更新及对新知识、新信息的了解和掌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被商业化运作,成为了一些机构谋取财富的工具,严重影响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效果,使继续教育流于形式,挫伤了广大执业药师的学习热情,影响了执业药师队伍的发展壮大。目前,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分类别,不分工作性质,使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执业药师使用同一教材,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练习、作业、考试使用相同的试题,难以达到继续教育期望的目的。
二、对我国执业药师发展的建议
(一)从法律角度明确执业药师的职责和地位
为了使执业药师这一职业得到健康良性发展,国家应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明确执业药师权责、地位。为配合药品分类管理,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水平,应规范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严把入口关,进一步从法律法规上完善执业药师岗位配置的强制规定,缓解目前执业药师无岗、无地位、失业改行的尴尬处境。
(二)合理配置执业药师岗位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确立了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对执业药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业药师是药品流向患者的最终把关者,是关键岗位上的执行人,由于处方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所以,处方药品只有靠医药学专业理论扎实、知识结构合理、技术精良、知法守法的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并签字后方可调配,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三)加强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应严格管理,从提高执业药师素质、降低费用着手,不要使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流于形式。可以按照执业类别的不同指定不同的学习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学及网络测试,合格者授予继续教育学分。
(四)发挥现有执业药师作用
在我国现有执业药师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鼓励执业药师合理流动,在重要岗位应强制配备执业药师,并提高执业药师的待遇,以吸引更多的药学人员从事这项事业,最大限度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缓解供需不足的矛盾。
(五)医院应强制推行执业药师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应按照医院级别的不同,强制规定其占在岗药剂人员一定的比例,引进竞争机制,鼓励更多的药学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激发他们报考执业药师的积极性,分清药学人员的“责、权、利”,在医院药学的发展中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推动医院药学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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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襄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