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江苏县域经济创新体系的思考
2015-12-02刘立仁朱乃新徐清徐春华
刘立仁+朱乃新+徐清+徐春华
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镇江深入科研院所、企业、乡村、农户考察,发表了重要讲话。结合学习总书记涉及县域经济、基层科技创新的指示精神,总结分析我们近期进行的专题研究以及在海安、常熟和铜山三地调研所获,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构建县域经济创新体系提出若干思考意见。
充分认识县域经济创新驱动的重要性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三农”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根基。“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县(市)是担纲的基层一线。习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发达地区在这方面一定要带好头、领好向,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要充分认识县域经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地位,将科技创新作为县域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和“四化”同步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和战略支撑,构建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特点的创新体系。习总书记精辟而深刻地指出,要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切实把创新抓出成效,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形成有利于出创新成果、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县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就是要将“四个对接”落在实处,做强企业,做大产业,增强县域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
科学把握构建县域经济创新体系的关键点和着力点
县域经济千差万别,各具特色,与其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密切相关,具有鲜明的地方特征。县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要注重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把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的优势。我们调研的三个地方,海安是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常熟是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铜山被誉为“苏北第一区”。三地都从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出发,着力构建县域经济创新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科学把握我省构建县域经济创新体系的关键点和着力点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第一,构建政企协调协力的创新动力和创新环境。县级党委、政府富民强县的责任担当,市场主体企业的创新活力,是县域经济创新的核心动力。“官威”商德是招商引智的重要环境要素,政企协调协力是集聚、整合内部外部创新资源和创新力量的重要机制,是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的保障。
第二,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和合作模式转型升级,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松散式合作转向一体化、实体化,由契约型合作走向利益共同体。注意解决各合作方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问题,尤其是解决专家教授与所属院校的体制障碍和利益分配问题。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和高端人才带技术、项目、团队和资金自办或合办企业,创新创业,为他们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和宽松环境。
第三,既注重引进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也重视大力培养高级“蓝领人才”,造就县域经济创新急需和长远发展的人才队伍。一方面充分利用好国家、省、市和县各项人才引进计划,特别重视吸引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人才,加强以他们为核心组建创业创新团队,形成人才集聚、协同创新的发展格局。另一方面加强技能熟练、业务精湛的高级“蓝领人才”队伍建设,突破当前技能和实用型人才短缺瓶颈。我省发达县(市)职业教育办得好,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教育与就业的无缝对接,为企业输送高素质适用型技术人才。
第四,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意识,采取积极的专利管理战略,保护企业的研发成果,激励企业的创新动力,使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相互促进。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将专利、商标、版权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我省县域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发达地区应当承担起改革的试点工作,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安排提供经验。建立并完善市场导向的知识产权评估评价体系,挖掘并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功能和市场价值,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第五,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科技惠民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发挥好“科技镇长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企业的“互联互通”,大力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和产业聚集,激发和增强地方创新发展活力。同时,加速政府科技管理重心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科技知识水平和科技管理水平。探索创新长效机制,使“科技镇长团”成员能够“挂职一任,长期服务”,持续加强科技创新与企业、产业的对接。继续加快科技超市,特别是农村科技超市建设,县域科技创新不仅要为发展二、三产业服务,也要做好科技惠农兴农工作,以科技创新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第六,竭力打造科技金融平台。金融和科技是支撑科技创新的“两个翅膀”,应致力于构建“政府引导投入、企业主体投入和社会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多元投入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体系。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政策平台,政府出资组建高新担保基金和科技企业小贷基金,由政府提供部分代偿损失补助。开展企业上市培育计划,鼓励企业扩展融资渠道。
探索制定县域经济创新体系的评价指标
评价体系是标杆,具有导向性、指引性、动力性和激励性。要针对县域经济创新体系的功能、目标和特点制定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测度性、可比性和动态化评价指标,与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评价指标有所差别。
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一般包括五大类:创新资源(主要包括研究与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研发人力投入强度、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等)、知识创造(主要包括科技论文数、科学论文引证数等)、企业创新(主要包括企业研究和发展经费与工业增加值的比例、万名企业研究人员拥有PCT专利数、中高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制造业的比重、企业委托经费投入占研究机构和高校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比重等)、创新绩效(主要包括劳动生产率、单位能源消耗的经济产出、高技术产业出口占制造业出口的比重等)和创新环境(主要包括企业创新项目获得风险资本支持的难易程度、企业与大学研究与发展协作程度等)。
由于县域层面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缺乏,知识创造这一大类指标就显然不适合。其他四大类指标的数量也应少于国家和区域的评价指标。又比如对外技术依存度这一指标,一般来说,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对外技术依存度低就表明该国自主创新能力强。但县域科技创新尤其需要借助外力,也包括国际创新资源,因此,在一定阶段内可以不设定这一指标。我省2012年制定的创新型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较好地体现了县域经济创新体系所应当达到的目标,如果每年进行考核,只需将这些指标动态化,同时根据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2013版)中有关科技创新的指标,县域经济创新体系包含的主要指标有: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还可加入县财政科技投入占比)、科技进步贡献率、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工业企业中新增研发机构数、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新引进研发人员数、新增科技创业载体和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数等。制定评价指标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县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在具体操作中应充分考虑各县的实际情况,灵活而科学地加以运用。
(作者刘立仁、朱乃新为省政府参事,徐清、徐春华为省社科院经济学博士)
题头摄影:张孔生
责任编辑:张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