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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个全面”重要战略思想引领新江苏建设

2015-12-02

群众 2015年6期
关键词:四个全面小康社会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2月在江苏视察时,首次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思想,并为江苏“把脉指向”、“量体裁衣”,明确了“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最新定位。“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不仅是当今中国发展的总纲领,更是统领“建设新江苏”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一、“建设新江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江苏的具体表达和生动呈现

“小康”本是一个源出《诗经》的古老词汇,是百姓对安定、幸福生活的恒久守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小康富有时代特点的深刻内涵。在时间维度上,从邓小平同志上世纪80年代提出“小康社会”的具体概念,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确立,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深化拓展,其内涵不断丰富,目标不断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第一次把全面小康放在中国梦的大格局中审视,把全面小康目标升华成民族复兴的重要里程碑,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明确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处于统领地位的战略目标。这一战略安排,不仅具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更加针对发展难题,更好顺应人民意愿,也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实践中的不断拓展。

在空间维度上,由于各个地区发展基础不同,发展阶段有异,对小康的内涵把握和具体阶段性目标的确定上也各不相同。江苏作为沿海发达省份,确定的小康指标一直居于全国省级前列,小康社会建设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3年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又进一步确立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随后率先制定了包含四大类18项25条内容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2013年又升级为包含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制、生态环境五大类22项36条内容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在阶段性小康目标的指引下,江苏的小康社会建设实践取得了重大成就,推动了江苏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科学判断江苏所处发展阶段和历史方位,对江苏发展确立新坐标,明确了新任务,提出了“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最新定位。这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江苏的具体表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蓝图在江苏的生动呈现,是中国梦江苏篇章的现实描绘。可以说,“建设新江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江苏版”。“新江苏”包含的“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四个方面密切联系、相互贯通、有机统一,构成了紧扣时代脉搏、遵循发展规律、体现江苏特点的美好画卷。其中,经济强夯实发展基础,百姓富体现发展成效,环境美增创发展优势,社会文明程度高提升发展境界。“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内涵,具体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反映了江苏人民的共同向往,极大地激发了全省上下的发展热情。这是江苏未来发展的总命题,也是引领各项工作的总纲领。

贯彻好这个总要求、总命题、总纲领,最核心的就是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光荣使命,继续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全省特别是苏北、苏中地区的主要任务,扎扎实实提高全面小康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进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探索,使“两个率先”实践在与时俱进中始终充满蓬勃的生机。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新江苏”的目标要求,把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建设新江苏”的着力点。通过积极适应和主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转方式、调结构这个关键,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通过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建设的主心骨,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紧紧围绕“七个更”的目标,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以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深化改革”为“建设新江苏”提供强大动力

回溯江苏改革发展历程,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从开发区创办起步到开放型经济突飞猛进,从城乡发展一体化探索到创新驱动实践,每一次重大改革都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增添了新动力。正是这些体制机制上的重大突破,才实现了江苏综合实力的大提升、城乡面貌的大改变、人民生活的大改善,推动了小康、全面建设小康、更高水平的小康等一个个奋斗目标的实现。实践证明,改革的力度有多大,发展的步子就能迈多大;创新的能量有多强,发展的动力就有多强。没有改革开放的领先,就没有江苏发展的率先。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转型发展处于关键期,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如发展不够平衡、结构不尽合理、创新驱动能力不强、发展方式依然粗放、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不够协调,等等。而且许多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绕不开、躲不过、避不了,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建设新江苏”,破解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就必须以改革创新的姿态引领经济新常态,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破除发展的体制障碍,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靠改革添活力,靠改革增动力。这是实现“建设新江苏”战略目标的关键一招。

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在“全面”。要围绕“建设新江苏”面临的体制机制和其他深层次矛盾,全面推进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和主轴,同时牵引和带动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构建江苏改革新优势。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思维,运用辩证方法,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考虑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既要全面谋划,也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用力到位,还要掌握好轻重、缓急、主次,做到从容不迫、游刃有余,使各项改革在协同配合中稳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根本在“改革”。改革一定要在“落实”上下工夫。在中央顶层设计的大框架下,江苏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273项重要举措、推进依法治省的180多项改革举措,也确立了经济和生态文明领域“四梁八柱”的改革任务。可以说改革的蓝图已经绘就,现在的关键在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快落地、早见效。落实关键要在“实”字上做文章。一是做到谋划要实。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操作的层面来考虑工作方案,确保落得下、办得了。二是做到推进要实。每一件事情由谁干,何时完成,完成到什么程度,都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三是做到督查要实。坚持听与看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督查,强化正向激励、倒逼压力和责任约束,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发展无止境,改革无尽期。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奋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上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新江苏”注入不竭动力和活力。

三、“全面依法治国”为“建设新江苏”提供制度保障

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从国家层面讲,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就像“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在省级层面,全面依法治国表现为全面依法治省,这是“建设新江苏”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障。实现“经济强”,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靠法治来保驾护航,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和政府行为,依法调节社会活动中的各类关系,保障和维护公民及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百姓富”,要通过法治保障机会均等和社会公正,在保证市场主体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基础上,依靠法治手段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实现“环境美”,需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生态红线不被突破。实现“社会文明程度高”更需要法治支撑。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本身就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通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群众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自觉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下活动,形成社会公序良俗。

江苏省是全国率先部署法治建设的省份之一。十几年来,始终坚持以“法治第一保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的理念,通过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区域法治建设之路。在“建设新江苏”进程中,要把法治作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增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涵、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推进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法治化,努力建设法治江苏,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要着力提高地方科学民主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使尊法、守法、用法、信法、护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四、“全面从严治党”为“建设新江苏”提供政治保证

党的坚强领导是各项事业成功的保证。“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是总书记为江苏确立的更高追求。是鼓舞人心的目标,更是沉甸甸的责任。面对这样的历史重任,必须有党的坚强领导,这是“建设新江苏”的根本政治保证。党不仅在“建设新江苏”进程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而且也是“四个全面”之魂,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可以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和政治保证,为“建设新江苏”领路导航、凝聚共识、凝聚力量。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要害在“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只要一个方面、一个环节没有抓好,就会影响管党治党的整体成效。因此必须做好“全面”文章。“全面”就是要做到在内容上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在主体上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操作上做到“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建设新江苏”的全过程,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严”就是要做到“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一定要做到从严治党常态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是严格教育。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足精神“钙质”,使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对党忠诚,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是严管干部。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严厉惩处。要把“四个不”的刚性要求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有腐必反、除恶务尽。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严控权力。要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是制度建设。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要及时修改、完善已有的制度或废止已经过时的制度,又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和设计,及时制定新的制度,形成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同时也要加强制度教育,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切实提高制度的系统性,着力增强有效性,坚决维护严肃性,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坚实基础。

(执笔人:孙耀武)

责任编辑:戈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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