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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

2015-12-02杨颖

瞭望东方周刊 2015年45期
关键词:职责证书观点

杨颖

2015年11月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整合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1月9日起,北京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即日起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

自此,北京市16个区县的市民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本”,而是不动产权证书。另外,原有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用更换。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已有青岛、厦门、广州、深圳等多个城市先于北京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并发出了不动产权证书,南京、大连、沈阳等城市也在积极推进中。

尽管北京并不是第一个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地区,但由于其身为首都的特殊地位,此举依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本次北京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在舆论上引起了较长时间且热度较高的关注。监测期内(11月6~17日),传统媒体报道量达到了3683篇。

从传播走势上来看,该事件相关报道仅出现一次传播高峰,但持续期很长,除高峰期外的报道量相对平稳。

对于北京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相关媒体评论多在11月14日之后开始出现,并未在第一时间作出评论,说明其态度比较严谨。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对于该制度的评论主要集中在其目的和影响方面,普通民众观点关注于反腐、房价、房产税等关键词上,表现出一定的质疑态度。而媒体及业内人士对此的评价则多偏向于正面,且观点更为深入。

有评论指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展开,总是被公众与楼市和房地产税等话题联系起来。但目前来看,包括北京在内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是为了打压房价或者其他目的,而在于理顺现在各类不动产的权属关系,是为后续住房长效机制的建立所进行的基本工作,更可以建立公开透明资产管理信息,其长远意义大于短期意义。

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主要影响,房价是舆论最为关注的方面。有业内人士分析,不动产登记可以摸清楼市“家底”,将为下一步的房地产税的征收铺平道路,提供基础数据的支撑。但房价则主要由供求、预期等因素决定。因此,其实施对于部分人寄予厚望的“降房价”的作用恐怕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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