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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的自由与疯癫

2015-12-02奚若航

社会观察 2015年4期
关键词:达利任性

文/奚若航

“任性”这个词出其不意地火了起来。我原本以为任性的人大多是艺术家,比如画家达利:“我年轻的时候曾砸坏过第五大道的一个橱窗。我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我作为艺术家的个性。”这话简直犀利得不讲道理。用现在的语言来说,“有才就是任性”。然而达利是个“连死去的资格都没有的”艺术天才,他的任性包含着他的哲学,同时也成就了他的艺术。那在我们这些芸芸众生之中突然掀起的这股任性风潮又是怎么回事?

从字面上看,任性就是任由自己的性子,想做什么做什么,俗称“任我行”。凡是说这个做不得那个做不得,我却偏偏都要去做了;凡是认为这说不得那说不得,我却偏偏都要去说。这便是最简单的对任性的解释了。不过,这只是任性的表现形式,是一种现象。在这现象的背后,任性也有着不同的种类。有些任性无关紧要,比如女孩向男孩撒娇,使使小性子,朋友之间开个玩笑,做些蠢事等。在理智的保护下,这些小任性无伤大雅。

然而有些任性则是真任性。这种任性不仅仅是简单的“任我行”,它也是一种叛逆,是一种突破,是无视经验世界的理性而敢于拥抱荒诞。它是人以自我为中心,作为主体突破限制,追求一种绝对意义上的自由的表现。在现代社会中,有了钱就为所欲为,有了权就越俎代庖,掌握了话语权就压制他人的声音,这些都是真任性。笔者在这里想要详细聊聊的也即是这种非理性的真任性,因为社会中充满这种真任性实在是件糟糕的事情。

任性的自由

对任性的讨论离不开对自由的讨论,任性就是一种对绝对自由的追求而产生的行为。不过这种对自由的追求方式,黑格尔是不喜欢的,并称之为“任性的自由”,认为这是“一种缺乏思想教养的,无知的冲动”,是人类追求自由的初阶形式。他在《法哲学原理》中提到:“把自己的特殊性提升到普遍物之上,而把这个作为它的原则,并通过行为来实现它,即有可能为非作歹。”这是对任性的极好诠释。

亚赛·柏林的两种自由中,“积极自由”同黑格尔“任性的自由”也有着相似之处。所谓积极自由,便是人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出发,思考“我能做什么”并付诸行动的自由方式。相对应的是“消极自由”,指的是人将自己处于普遍环境之中,思考“我能做什么而免于受到他人干涉”,并付诸行动的自由方式。原本两种自由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非要分开来说的话,消极自由是更加成熟的,符合理性社会的自由:因为它会发展出一套如何不干涉他人的权利而尽可能扩大自己自由的范围的方法。换句话说,会逐渐形成社会自由最大化的帕累托均衡。当任性建立在对这样的自由的追求时,它是无伤大雅的,因为它不会对他人的权利造成妨碍。然而当人们将对自由的认识局限于“积极自由”上,这种“个人的特殊性凌驾于普遍之上”的自由以及由之带来的任性则一定会造成不容小视的社会问题:当它出现在个人身上时会孕育出独裁者和暴君,而出现在群众之中则会产生民粹与暴民。

任性的疯癫

很多社会观察者一定都会注意到,当今我们有诸多的社会现象都表现出独裁和民粹的特征,其中体制内的权力滥用以及体制外的非理性舆论都非常值得关注。这些负面现象,多少和上述“任性的积极自由”观念有关系。诚然,这或许是公民社会形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阶段,俗称中国特色公民社会初级阶段。公众对自由以及和自由相关的任性的认知不可能一步登天,一下子成熟起来。但是如若对之放任不管,不加以引导,恐怕“任性的自由”将会变得更加非理性,将整个社会带入一种癫狂状态。在这种癫狂状态中,中国的二元分化和对立将会更加严重,其结果将是两派激进分子的碰撞,最终会再次把中国社会带入混乱。

现如今,体制内权力的滥用已经是老生常谈,而笔者更为担心的是群众中的民粹主义。这看似人畜无害的小任性打着戏谑的旗帜,在人群中掀起一阵又一阵的狂欢:藏在“屌丝就是任性”之后的是戏谑化后的仇富情节,“砖家叫兽”的滥用其实是反精英主义的体现,药家鑫案件的背后则是任性的舆论肆意干预司法独立,还有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大行妨碍他人权利的各种游行……零零总总,不一而足。

任性的原因

当任性建立在对绝对自由的追求上,将自己的特殊性强加于客观普遍性时,社会问题便会出现。这种任性出现的原因是多层次、多方面的。

第一,对于群众中的任性来说,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如上文所说,中国正处在公民社会形成的初级阶段,人们对于自由民主人权的概念是似是而非的。而对自由观念的错误理解,会导致任性自由的产生。中国经历了千年的封建家长制统治模式,近一百年来才断断续续地接触到了这些来自西方的现代性概念。不过观念的成熟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社会正面力量慢慢引导。西方在这方面经历了漫长的文艺复兴和各种革命的铺垫才逐渐成熟,中国必然也需要经历一个过程来慢慢摸索属于自己的理解以及道路。

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 Dalí),著名的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画家,“有才就任性”的艺术天才。

第二,在人们对这些观念的理解偏差的形成过程中,语言扮演了一定负面的角色。这些舶来的概念原本在中文的语言体系中就是不存在的。将这些词汇的所指硬生生地套在中文之上,会制造天然的语言陷阱,导致集体无意识的误解。西方“自由”(liberty, freedom)的所指和中国“自由自在”的所指存在很大的差别,而直接翻译则赋予了这个词太多的正面含义。原本是个中性词,却被悄悄地包装上了褒义的外壳,使人们本能地忽略了绝对自由的危险性。“民主”一词也埋下了危险的语义陷阱,让国人自然而然的认为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这为当代中国民粹的形成有着巨大的影响。最后,“任性”一词的内涵也慢慢地变味。原本是个贬义词,却被媒体包装成了一个淘气调皮的可爱形象,潜移默化地支持着公众放纵任性的狂欢。

第三,是制度的缺失。以上两点是中国公民社会不成熟的原因,而一个成熟的社会契约制度必然要建立在成熟的公民社会之上。中国的各方面制度还不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比较缺失。在这种环境下,拥有绝对自由的权力自然会变得任性起来。由于制度的缺失导致的特权阶级的任性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群众的社会任性。现如今很大部分的社会非理性任性是对特权阶级任性的强力反弹,是用非理性对抗非理性的表现。

最后一个原因是社会中个人的自我意识膨胀。中国历史上长久以来“存天理,灭人欲”,过高的道德要求导致人性被长久压抑。新中国成立以后,强调集体大于个体。改革开放后,西方的各种思潮涌入。在西方没落的存在主义,似乎在中国又找到了理想的温床:一个被压抑已久,而又没有存在感的社会群体。存在主义的一切主张,似乎都完美切合了这个群体的需求。存在先于意识,自我是宇宙的中心,中国人长久缺失的自我意识在这温床之中迅速膨胀。正如上文所说,非理性的任性是将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客观环境然后付诸行动。中国社会迅速崛起的自我意识,某种程度上加强了非理性任性的形成。

达利曾说:“疯狂只能存在于艺术,若是存在于科学则为假设,而存在于现实生命则是悲剧。”我想,这句话可以稍作修改,成为“任性只能存在于艺术,若是存在于科学则为假设,而存在于现实生命则是悲剧。”艺术或许是唯一一个能够包容任性的安全领域。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艺术家能够将自己的任性发挥到极致,突破所有束缚他们的约束,反对一切经验和理性,追寻超凡的绝对自由而不会影响到他人的生活。然而,当这种非理性的任性进入到社会,则会影响到社会中其他生物的权利,最终成为灾难。虽然现在大多数的任性还只是无伤大雅的小任性,但是从中国的历史来看,这种小任性还是很有可能在特定条件下进入暴走状态,成为疯狂。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和知识分子的大量努力,从各方面巧妙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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