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农村老年教育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2015-12-02
丹麦农村老年教育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刘洪林
(淮阴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江苏淮安223001)
【摘要】丹麦通过采取健全的法律等多种措施,不断完善农村老年教育机构,拓展老年教育内容,丰富老年教育形式,维护了农村老年朋友的教育权利,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我国农村老年化程度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针对我国(着重考虑了江苏省)农村老年教育的实际,试图通过对丹麦农村老年教育基本做法的研究分析,提出健全法律和完善农村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增加财政投入,开拓农村老年教育渠道等观念,以期为我国开展农村老年教育,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丹麦教育;农村老年;经验;启示
丹麦这个仅有44 000平方千米,520多万人口的农业型国家,老年人口约占人口总数的15.5%,早就进入老年社会。农村人口老年化,是丹麦政府面临的颇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丹麦政府作出了不懈努力,致力于发展农村老年教育,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老年教育体系。我们课题组试图通过对丹麦农村老年教育运行状况的研究,为我们这个早在本世纪之初就已进入老年社会行列的中国开展农村老年教育工作,提供较为有益的借鉴。
一、丹麦农村老年教育基本内容
1.农村老年教育法规较为健全
丹麦政府十分重视农村老年教育体系的构建,将农村老年教育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用健全的法律来保障农村老年教育工作的开展。早在1968年丹麦政府就出台《成人教育法》,在1969年出台了《丹麦农村教育法》。丹麦出台的老年关怀政策,特别强调老年人的教育问题,要求全社会对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均提供一视同仁的教育服务,而且,这些服务必须是免费的。丹麦对农村老年教育的重视,是得益于丹麦著名教育家Grundtvig(格龙维)所提:老年教育也是成人教育,成人教育不仅仅是技能教育,职业教育;而且,应当是一种生活教育。Grundtvig认为生活教育,不仅帮助人们发展自己的能力,更是帮助唤醒、培植、启发、引导人类生活。Grundtvig的这种理念和原则,在丹麦迅速成为社会的共识。因此,丹麦政府于1970年就立法强调,必须重视农村老年朋友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并要求各级政府、社会管理机构,为农村老年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补助。通过政府提供经费支持,开展老年教育,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2.农村老年教育机构十分完善
丹麦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较为稳妥地实现了中央和地方老年教育的分权和集中。丹麦政府下设郡和市,全国有16个郡和275个市。大部分农村老年教育由教育部门直接办理。主要落实者为丹麦的教育部、郡、市政府的教育部门,丹麦民众高等学校联盟(The Association of Folk High Schools),也通过向政府出售服务的形式,参与农村老年教育活动。教育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分年度提出农村老年教育计划,要求并监督各郡、市具体实施老年教育。政府的教育部门,对各地方农村老年教育情况,起到领导、协调、组织、监督作用。丹麦农村老年教育的宗旨主要是基于丹麦农村家庭平均人口2.2人、单亲家庭、无子女家庭比较多,人口老年化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确定的,要求通过开展农村老年教育,充实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发挥农村老年人的余热,找到农村老年生活的精神支柱,避免农村老年人,因年龄、体力、精力等方面,造成的失落和寂寞。
3.农村老年教育内容多样化
丹麦的法律规定,农村老年人,无论个人的经济状况如何,社会地位高低,身体健康状况怎样,都有权分享国家法律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有权通过参加教育活动,增长知识,抗衰益寿,陶冶情操,使自己的健康寿命和独立生活的寿命更长,人格更完善,学以致用、服务社会,使每个农村老年朋友,都能够成为健康、快乐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老人。因此,丹麦农村老年教育没有统一、刻板的要求,老年人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开展实用的、艺术的、健康的、道德修养性的、娱乐性的、人文性的、科普性的、实践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对一些特殊群体(如生理缺陷的人),经费完全由政府承担,以帮助他们健康、乐观、愉快地生活。通过这些教育活动,体现丹麦国家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倍至关怀。
4.农村老年教育形式多元化
丹麦农村老年教育,特别注重老年教育形式的多元化,内容的多样性,体现老年人的个性需求。其涉及的课程突出在“精神上进行熏陶,生活上进行丰富,意识上进行尊重”的主题。在课程项目组织上,分为人文社会科学,体育健身技巧、手工工艺方法;还包括音乐舞蹈、网络运行实战、农业管理技术、政治与旅游以及福利与医疗保健等。在课程设置上,不但根据农村老年人现实社会而展开,更强调丰富他们的现实生活,有工作日开展的核心课程,也有晚上举办的唱歌、艺术表演、交流等。在教学场地和活动范围的选择上,主要在农村老年人群居或易于集中的地方,如图书馆、教堂或老人的家中。
丹麦政府对老年人实施的教育活动,并不是真正要为他们开展提高水平、提高技术的资格认证性课程教育,而是通过教育服务活动,来支持和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所以,丹麦在农村老年教育活动中,特别多地开展小组学习和分享学习,使老年人基于兴趣而自然分成不同学习小组。让同一组的学员们,在自己的兴趣中关注问题,研究问题,并将研究结果在小组中轮流探讨,在共同研究、共同交流中,体验分享的快乐,提高自己的水平。
二、丹麦农村老年教育对我国农村老年教育的启示
1.建立健全农村老年教育的法律法规
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目前我国老年人口以每年600万到800万的速度增长,在2013年我国老龄人口已经达到14.8%,预计到2040年,我国将达到老龄化高峰,到那时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我国农村老年人口已经超过1亿。在这种情况下,开展老年教育,愉悦老年身心,有利于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感受到生活和生命的意义,重拾信心和自尊,有利于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也有利于维系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综合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和现实问题。老年人可以通过参加老年教育,继续培养和发展个人爱好和个人兴趣,开发潜能和天赋,追求自身的全面发展,可以通过接受再教育,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克服不良情绪,培养科学的生活方式,有效提高生命意义和生命质量。因此,我们要从法律层面上保障农村老年教育工作的开展。
2.完善老年教育的管理体制
目前老年教育工作,都是由政府主办的老年大学承担的,老年大学由老干部局或老龄委负责管理,日常管理和基本规划由文化广电传媒部门负责,而老年教育作为老龄福利政策的一项内容,则是由民政部门制定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无论如何老干部局、老龄委也难以承载全社会老年教育任务的,仅仅依靠独家“经营”的老年大学、成人教育中心,是远远不够的;靠文化广电传媒部门单位,也是不现实的,因为他的业务工作范围太广,没这个精力;靠民政部门也不行,因为民政不可能将其作为重点工作。还有许多乡镇将老年教育划归村委会管理,而村委根本无暇顾及“非主要工作”的老年教育,村委会对老年教育也比较陌生。因此,在落实农村老年教育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建立以教育部门为第一责任者,文广、民政、财政共同参与,协调开展工作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同时,鼓励、吸引社会团体、企业组织、个人投身老年教育,特别在整合当地大专院校、中小学等各类教育资源方面,进一步强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丰富老年教育资源。制订政策,鼓励各类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以及社会成员广泛参与,共同促进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3.增加老年教育的财政投入
丹麦民众高等学校联盟,各民办教育机构、民间老年教育服务组织,几乎分布在全国各个乡村,方便了农村老年朋友。我国农村老年教育机构,少的可怜,除了乡镇的成人中心校,几乎是空白。老年教育的渠道太少,分布又不均匀,根本满足不了所有农村老年教育的需要。目前农村老年教育开展得困难重重,归根结底,就是经费问题。各级政府应将发展农村老年教育作为党的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老年教育政策的基本方向,将国家的教育经费在各年龄群体之间公平分配,把老年教育经费列入政府教育经费预算,依法减免老年人参与教育活动的学费。保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经费逐步增长,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老年教育的经费使用机制,切实保障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4.开拓老年教育的渠道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重视老年教育”、“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然而,农村老年教育除了部分政府部门重视和经济条件好的乡村开办老年学校外,大部分乡村老年教育点还没设立,老年教育覆盖面小,教育渠道很窄,所以,当前最为紧迫的问题是农村老年教育渠道的拓展。高等教育机构、地方政府要多种渠道办学、多种形式共同推进老年教育,不能片面追求政府一条线,更不能追求高、大、全。要根据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生活圈狭小、孤独和空虚感较为突出的特点,尽可能扩大选择范围,发挥当地各级各类学校以及乡、镇、村成人教育中心校的阵地作用,组建一支热爱老年教育事业的专、兼职队伍,采取举办专题培训、非正式学习小组、送教上门等形式举办老年教育。借助具有社会服务性的大众媒介,如图书馆、文化中心等社会教育机构,满足农村老年朋友资料查找、信息咨询等需求。
还应积极鼓励学员自发组织形成学习小组,发挥老年同辈群体的作用,提倡能者为师,互教互学,分享知识经验,共同探讨研究问题。创造条件,发展农村远程教育,开设网络课程,努力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居住区域的老年朋友的教育需求,有效促进我国城乡老年教育的和谐发展。
5.农村老年教育在内容上应贴近老年需要
农村老年朋友,现在家庭生活压力基本减轻了,后顾之忧少了,空闲时间多了,年轻时想学而没有机会学、没有条件学的,现在可以弥补、圆梦,总之,农村老年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体现出以满足老年人个人的心理诉求、兴趣爱好、生活需要、健康需要为特点,内容上应贴近农村老年人的需要,以自我发展与自我完善为根本,以社会参与为归宿。教一些基本的琴棋书画,让农村老年人的特长、爱好有那么一点点提高,充实和丰富晚年的精神生活;也可普及一点医疗保健知识,让老年朋友学会健康养生、科学生活;还可以教点计算机、数码、网络技术等科学时尚的东西,让他们能够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缩小与儿孙们的知识水平上的差距,使自己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不俗套、不落伍,与子孙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更可以让农村老年朋友分享现代科技发展成果,讲解一些农业科学种植和养殖知识,帮助查找过去种植和养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提高农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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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樊霄鹏)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of the Rural Elderly Education in Denmark
LIU Hong-lin
(Department of Continuing Education,Huaiy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Huaian 223001,China)
【Abstract】By taking various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law,Denmark constantly improves the rural old-age education institutions,expands elderly educational content,enriches the forms of elder education,maintains the right to education of the rural elderly,which have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The degree of aging in the rural area in China is growing,to some extent,which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affecting the social harmony,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In this paper,according to the reality of rural elderly education in our country,especially in Jiangsu,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at issue in Denmark,this paper attempts to propose the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ing of improving the legislation and rural elderly education,increasing financial investment,developing the concept of the elderly in rural education and other channels.In this way,it hopes to offer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elderly education in rural areas in China.
【Key words】Danish education; rural elderly; experience; enlightenment
【作者简介】刘洪林(1967—),男,江苏泗阳人,硕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立项课题“苏北农村老年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编号为D/2013/01/124
【收稿日期】2015-06-06
doi:10.3969/j.issn.1001-8794.2015.11.026
【文章编号】1001-8794(2015)11-0092-03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G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