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便条集
2015-12-01黎晗
黎晗
午夜便条集
作为一个有钱人,不管是在今天,还是在十几年前,唐先生的生活看起来都过于简朴。唐先生的发型、服饰、手表、座驾等,显然也都经过精心挑选和打理,整个人看起来蛮儒雅的,但在他所处的那个阶层,还是显得有些寒酸:十几二十年前,有钱人比今天更注重派头。唐先生身上没有一丁点名牌的痕迹,这和他所拥有的财富确实很不协调。尤其在饮食方面,和其他有钱人胡吃海喝的豪迈作派相比,唐先生简直称得上是特立独行。那些年里,无论处于主还是宾的位置,唐先生都不出现在酒桌上,他有一个非常充足的理由为自己开脱,据他的助理解释,唐先生对许多常见的食物过敏。当然,为了弥补社交礼仪方面的某些不足,他会全权委托助理为他应对那些觥筹交错的场面。唐先生自己不喜应酬,但对礼宾的细节相当关注,每回助理代替他接待或赴宴,出发前他总要细细嘱咐一番。
如此看来,唐先生的简朴非因吝啬或节俭,他只是习惯了过一种简单的生活。但是唐先生对“住”这件事相当讲究,每回商务旅外,他都要派助理事先挑选那座城市最好的酒店。什么样的酒店在唐先生眼里是最好的?唐先生的要求是:干净——非常干净,安静——非常安静。房间必须宽敞,位置必须隐秘,如果有总统套间,必须订总统套间,如果没有,就挑酒店的最高处。这样听起来,唐先生好像是个挑剔和刻板的人,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唐先生不仅非常随和谦逊,而且还相当幽默风趣。但是离开人群、走进酒店、隐身房间之后的唐先生,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唐先生一个人住进一座城市最高级的酒店房间后,他会做些什么呢?他也许会长时间地沉思、发呆,不断地在房间里踱步,也许会伫立在窗前俯瞰楼下行人,会躺在床头看电视,也许会对着镜子慢慢剔除胡须,会坐在马桶上把当地的晚报反反复复看几遍……唐先生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他可做的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当然,我们可以推测,唐先生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几乎是不说话的。
这些行为应该是大多数常年居住酒店人士的共性,所谓“享受孤独”大概就是这样一种状态。唯一可能与那个阶层的同类不同的一个癖好是,唐先生对酒店床头柜上的那种小便条本特别迷恋。深色皮子(一般不是黑色就是褐红色)做的垫子,夹着几张雪白的便条,上面小小的字印着酒店的名称和标志(一般用的是蓝色)。旁边一个圆扣,穿着一根削好笔头的铅笔,笔尖瘦削而精神。每当一个人在酒店房间,临睡以前,一般是在午夜,唐先生都会对那种雅致的便条本发上一会儿呆。空白的便条在暖融融的床头灯下展示着它的“空”和“白”,似乎在暗示着什么、提醒着什么,又像是在期待着什么。唐先生反复检查着小便条本上薄薄的几张白纸,连同它们的背面,他都细细搜寻了一遍又一遍。唐先生老觉得,便条本中间的某张纸上,可能留着一位陌生人的字迹,一个名字,一个电话或手机号码,或几个神秘字眼。这当然是唐先生的错觉,便条本上什么都没有。原来可能有,但高级酒店房务员的工作细心得无懈可击,在唐先生住进来之前,使用过的便条本一定被及时更新过了。前一位离去的客人用过的铅笔一定也会被重新削尖……
“这个世界真的不会出现奇迹吗?”唐先生带着淡淡的感伤入睡了,夜里他做了各种各样奇怪的梦。
其实,唐先生是可以从反方向来证明偶然性奇迹的存在:他可以在便条本上留下字迹,让另一位和他一样孤独的人来发现它。但是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他从未在空白的纸上留下一个字。他只是一次次地在陌生的酒店房间里,无望地翻寻,徒劳地守候,为自己平添一份别人根本无法理解的怅惘。
唐先生的便条本癖好是相当特别的隐私,我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呢?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二十年前,因为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更为了摆脱某种生活的困境,我暂时离开了局促而憋闷的工作单位,走上了当时称为“下海”的冒险旅途。此间,因为某种偶然的机缘,我有幸成为唐先生的助理。
我在唐先生身边待的时间不长,但是由于唐先生为人和气,我获得了不少近距离和他接触的机会。唐先生迷恋便条本的特别癖好,我是在一次陪他出差时知道的。唐先生和我住的不是同一个房间,那天退房要离开时,唐先生来到我的房间,他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我的床头,顺手拿起便条本就翻。当看到我在那上面涂鸦诗句时,他惊讶地盯着我看了几秒。
“你是诗人?”唐先生眼里满是笑意。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酒店的便条本是很漂亮的,”唐先生眼神有些迷茫,“我有个习惯,睡觉之前都要翻翻这个本子,但是我从来没看到有谁在上面留下什么字……”
这趟差旅之后,唐先生调整了我的工作,他不再让我陪客应酬。这样的调整让我心怀感激,之前因为陪客的种种痛苦,我已经暗暗萌生了去意。
但是不久之后,我还是离开了唐先生。我给出的理由是,我复职的时间到了,原单位发出了最后通牒。唐先生饱含诚意地对我进行了一番挽留,他甚至有所暗示地提及,他的女儿也对我的即将离开表示惋惜……
我还是毅然决然地走了。我没有跟唐先生说出的真实理由是,我突然发现,唐先生的女儿是我的前女友。在此之前,唐先生在并不认识我的时候,极力反对过她的宝贝女儿跟我这个小职员在一起。我不想继续留在唐先生身边,唐先生的儒雅、随和和奇怪的便条本癖好,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压力。唐先生显然对我是有好感的,如果我留下来,我会觉得自己的这种行为像是一个阴谋。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能够理解我的这种心情,反正我当时就是带着这种想法离开的。
离开唐先生之后,过了好多年,我才拥有了自己挑选酒店入住的资本。每当午夜一个人在酒店房间发呆时,我总会想起唐先生默默翻寻便条本的情景。有意思的是,和唐先生一样,我也慢慢养成了这样一个不为人知的癖好。只是我的好奇心比唐先生要重,我总是要用那削好了的铅笔,在便条本上写下些什么。我虽然已经不再写诗,但我留在便条本上的字,更多的还是年轻时候读过的诗句。如果那天晚上我的心情比较好,我甚至还会在那上面留下自己的联系办法,一个QQ号码或微信号。endprint
这几年,我经常在外面跑,我住过很多城市的酒店,在那些房间的便条本上,我留下了数不清的字迹。我其实是不期待有谁会关注那些莫名其妙的诗句的,我更不相信有谁会主动联络我,以此证明这个世界真的会有奇迹出现。
一周前,我在云南曲靖的一个便条本上写了一句话,那句话是我心有所感随手写下的:“雪白的便条本和削好笔头的铅笔,一种久违的温暖感。突然想起多年前的一个老友,不知现在他在这个世界的哪个角落……”
这次兴之所至的涂鸦,让我和唐先生在云南“相遇”了。我想,聪明的读者,你可能也猜到了这样一个故事的结局。但是,你只猜对了一半。真实的情况是,第二天入住曲靖那个房间的并不是唐先生,而是他的女儿,我多年前曾经的女友。因为这次奇迹一般的偶遇,我多年前的女友冒出了编辑一本怪书的想法。
“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午夜便条集》,你看怎么样?”她为自己的这个念头激动不已,看着她的样子,我想起了她当年迷恋诗歌的情景。
“我爸几年前去世了,他去世前还提到了你……算了,不说这个,我们还是来说说这本书吧。和我爸爸一样,我也染上了在陌生酒店翻寻便条本的毛病……”说到这里,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她说,“我要把世界各地酒店房间里那些散落的便条都编进来。我知道这可能是一本虚妄之书,但是不管怎样,你先帮我写篇文章做序言好吗?”
我答应了,我想我好像没什么理由拒绝她。但是我提出了一个条件,我说,我的这篇文章将分段写在不同城市酒店房间的便条本上。而且,我只负责写,她自己去收集。她能收到多少算多少,收不到我也没办法。
“只有这样,我们才真正对得起这本书和你可敬的父亲。”我跟她这样说。
“这主意不错。”她淡淡地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真像唐先生。
生则为有用之人
大学毕业之后,我曾经在一所乡村中学担任过几年语文老师。到底是四年还是五年,我一直没搞清楚,那是我青年时代最为压抑和灰暗的日子,所以,离开那里之后,若不是别人有意问起,我自己压根就不愿提及。
郑美兰是在我几乎忘记了我的教师经历之后突然出现的。有一天,有人在我的博客上留言:“老师,我是郑美兰,你还记得我吗?”
我看到了那条留言,那一阵子,我百无聊赖,经常在自己的博客上瞎捣鼓,一会儿给博客配背景音乐,一会儿更换博客装饰风格,最无聊的时候,我还装模作样地不断发布《答朋友问》这样自恋而可笑的文字。郑美兰的留言我看到了,但我没有回复。我虽然在过着空寂无聊的日子,但是对陌生女性在公开场合的搭讪,我还是格外谨慎的。几天之后,郑美兰给我留在博客上的邮箱来了信,信中附有几张她户外旅行时拍下的照片。这些照片中自称是我学生的郑美兰,一会儿倚靠在一堵旧墙边,一条腿抵着墙壁,一条腿笔直立着;一会儿出现在一个无名的水塘边,做出戏水的欢乐样子;一会儿她又出现在了动车站里,背着双肩包,背影颇有几分文艺女青年的范儿。遗憾的是,这些照片多为中景,没有一张是近景的,我一张张放大了看,一直看不到她五官的清晰模样。我这样反复端详,无非是出于对一位女性的本能好奇,即便是郑美兰本人站在我跟前,我也不一定能把她从已经模糊的学生群体里辨认出来。何况,还有“女大十八变”这样一个女性成长规律。
坦率地说,是那个动车站里的背影最终让我心有所动,我当即给郑美兰回了信,问候了她的近况。很快的,她又来了信。一来二往,我虽然对郑美兰的记忆几乎没有恢复,但是对她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郑美兰说,她是我的第一届学生,我当年大学毕业时很年轻,这么推算,她也就小我三四岁。郑美兰还说,当年,她的作文能力非同一般。“也真是奇怪,我也没读过什么课外书,拿起笔来却唰唰唰能一口气写出好长的文字来。”这是她自己说的,我记忆里却从未有过这么具有天赋的女学生。有关她的语文成绩和作文一直得到我的表扬一说,我也同样毫无印象。但我努力地装出确有此事的样子,我甚至煞有介事地问她,你现在是否还保留着写文章或记日记的爱好?
“那倒没有,我以前也没有这个爱好啊。我就是说我很奇怪,不写就没那个灵感,老师你一布置作文,我拿起笔一下子就才思泉涌起来……”郑美兰说。
“这样子啊……”我暗暗沉吟道。
“不过老师,我虽然没有像你那样成为一个作家,但你的人生态度还是从根本上影响到了我!”郑美兰接着兴致勃勃地谈及,以前,少女时代,她对“未来”、对“理想”这样的话题毫无认知,相反,由于个子矮小,父亲又比较歧视女孩,她一直比较自卑。“是因为老师您的影响和启蒙,让我从少女的蒙昧状态中跳了出来!”郑美兰又说,由于一直受到我的表扬和鼓励,她后来学业大有长进,甚至,最后她也成了一名老师。有趣的是,她说:“老师,您知道吗?我现在就在母校当老师,他们说,我现在坐的这个靠窗的位子,就是您当年坐过的!”
我听了颇为感慨。想起自己当年心猿意马的教师经历,我的心中不免有了些羞赧。我回信表达了自己的内疚,说出了隐藏内心多年的一些无奈,大意是老师当年选择离开,是因为心中怀有别念,比如写作、向往大地方等等。郑美兰回信说:“老师,我理解您。老师曾经说,‘生则为有用之人,而老师本来就是大有用之人!”
“生则为有用之人”?我这样说过吗?这话听起来像是一句哲学名言,可我怎么也想不起出处了。
郑美兰又来信:“老师,可是我现在很困惑。您说‘生则为有用之人,当年我受您鼓励,努力离开了农村。——您知道我个子矮小,我当年是多么害怕干农活。可现在,我又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无用之人。我努力要成为一个好的老师,可我总觉得离您当年的水平非常遥远。而现在的学生,跟他们谈理想谈未来,他们只会哄堂大笑。家庭也是这样,老公在乡镇,以前觉得乡镇好,现在乡镇没什么事好做,他天天只会在家里打电脑游戏。老师,您一定要帮我,您要告诉我,现在我要怎样努力,才能成为一个有用之人?”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复这封信,拖了些日子。郑美兰又来了信:“老师,我想离婚。”我有些震惊,劝说了一番,无非是一些老掉牙的陈词滥调。过几天,郑美兰又来了信:“老师,我想当面去请教您一些人生问题。如果你觉得不便,你给我手机号码,我们在电话里谈也好。网络太慢了,每天等老师的邮件真让人心烦呢……”endprint
收到这封邮件之后,我对自己多了一份克制。我没有回复,装作没收到的样子。我以为郑美兰还会再来信,奇怪的是,她却突然失踪了一样。之后的几天,我有过一些担忧,也有过一些失落,但因为杂事纷扰,渐渐地,我把郑美兰和她的烦心事淡忘殆尽了。
几个月后,那所学校的一位老同事嫁女,我应邀出席了酒宴。其实我离开那所学校已经近二十年了,那里的红白喜事,我已多年不参加。只是这位老同事当年跟我走得特别近,在我最灰暗无助的时候,他曾经陪我通宵喝酒,激励我“不坠青云之志”。如此旧情,实难推却,最后犹豫了半天,我还是赶了过去。
酒宴开始前,我装作不经意地向学校老同事们问起了郑美兰。
“郑美兰啊……”他们相互对望片刻,欲言又止,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
我就不再问下去了。
隔一会儿,他们忽然纷纷向我背后望去,一张张多少显得阴郁的脸上瞬间有了奇怪的光芒。
我转头去看,看到了我多年前的学生郑美兰。奇怪的是,郑美兰一点都不矮小,就是在婚宴这样亮亮堂堂的地方,她都有点闪闪发光的样子。
如此这般的郑美兰,她怎么能说自己是个无用之人呢?
火柴姑娘
陆翼去了趟南边,回来有点落寞。这就有点奇怪了,陆翼从来是个乐观的人,整天嘻嘻哈哈的,像个老顽童,这从他的名字都看得出来:“陆”,大写的“六”,陆翼是“六一”儿童节出生的,他的名字就是为了纪念这个特别的生日。
知道了他名字的由来,亲近的朋友,就不叫他大名了,年纪比他大的叫他“小六子”,小他的就喊“六哥”。我跟他年纪差不多,也懒得跟他分个长幼,“六哥”“小六子”“老陆”混着乱叫。这回陆翼去南边逛了一圈,没像以前那样兴致勃勃跑我这来瞎吹,刚开始我也没发现其中有什么异样,倒是我老婆那天要抓米下锅的时候突然提起,小六子有一阵子没过来了,他又跑哪疯去了?陆翼嘴巴子甜,第一回到我家,就把我老婆嫂子来嫂子去地尊着。我老婆头脑简单,人家陆翼喊她“嫂子”,她也就妄自称大,直接叫他“小六子”了。
“对啊,他说去南边兜兜就回来,怎么好像失联似的。”我顺手打他手机,居然关机了。“这家伙!”我嘀咕了一句。
“小六子不容易,你说他一个东北人在咱这漂着,没亲没故的,看起来怪可怜的。这把手机一关,就像在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我老婆絮叨着。
“他呀,‘六一节出生的,玩心未泯。”我随口说道。
我老婆是菩萨心肠,在家里没少跟我撺掇帮陆翼保媒的事。可是每回,我都是不置可否的态度。我的敷衍是有道理的,我怎么好意思跟她老人家说,嘿,你个傻女人,人家小六子在外面莺莺燕燕的,可不孤单呢!再说了,陆翼跟我走得近,我揭他老底不就把我自己供出去了吗?
陆翼身材伟岸,在我们南方这里,往哪儿站都是一爷们的样。加之他生性豪爽、嘴皮子利索,女人们没有不喜欢他的。年轻的时候,按陆翼自己说的,也曾经挺用心挺用力地爱过几个女人,其中一个在他后背留了个疤,一个让他的几根手指差点断了。前者是棵毒罂粟,后者是别人园子里爬出墙头的红杏。其他若干个与他快到谈婚论嫁阶段的姑娘,似乎没什么特异之处,陆翼聊到她们时坦承,“我连她们长啥样都记不得了。”这是年轻时候的矬事,那时陆翼和我们一样单纯,走的是从自由恋爱到宣誓效忠的老套路子。等到我们或快马加鞭、或自投罗网、或一时疏忽而一个个被锁进婚姻和家庭后,依然“流浪狗一条”的陆翼,看我们一个个“被阉了的家犬”的可怜样,终于顿悟,死活也不肯让自己的脖子套进“狗链子”里了。
由此,亲爱的“小六子”“六哥”“老陆”成了我们的异类和对立面。在我们这把年纪,圈子里有个陆翼这样的兄弟,在最初的几年,怎么看都有些隔阂,我们的“被动圈养”和“主动犬儒”,没少遭到那小子的嘲弄,我们也没少因之恼羞成怒甚至故意疏远他。后来,等到我们的孩子出生、长大,我们各自的家庭管理渐渐松动,亲爱的“小六子”终于从让人讨厌的婚姻生活批判者,摇身一变为我们的婚外娱乐引导者。
陆翼对我们城市“夜场”的熟稔程度,颇让我们震撼。“哥们儿,知道你们迟早要出来,兄弟我打前站来啦!”呵呵,这个陆翼。“得亏有你啊兄弟。”我们一个个摩拳擦掌露出一副喜出望外的嘴脸。
陆翼带我们优游各处鬼鬼魅魅的“夜场”,个中精彩与沮丧,狼狈与激越,就不一一详述了。颇让我好奇的是,那些夜场里的女妖们,他们称呼陆翼的办法,居然与我们家眷们是接近的。比如,那些妈咪们,她们都叫陆翼“小六子”,而陆翼一声声“姐”把她们哄得花枝乱颤的;那些小幺蛾子们,她们当然都叫陆翼“六哥”, 陆翼待她们,也真跟“妹”一般亲近。“小六子” “六哥”, “六哥” “小六子”,在那样的场合,我们经常都被搞得很混乱,本来我是很想叫他“老陆”的,又怕在那种场合过于严肃,只好跟着那些莺莺燕燕们乱叫一通。个中迷狂与失态,在此也不一一详述了。
再来说说陆翼去南边的事。我们本来就在南方,我们的南边就是两广一带。陆翼具体去的哪里,他不明说,我们也不追问。“反正就是比我们这还要开放的地方。”陆翼其实是去谈生意的,但他出发前跟我们开玩笑,“兄弟出去考察线路,下回带大家一起体验去。”此类调笑,我们早已司空见惯。陆翼每回出去一圈,回来都要跟我们胡吹海侃一番,可这回他去了“更开放”的南边,回来了怎么不见人影呢。
寻他不着的第二天,陆翼自己浮出了水面。
他窜到我办公室,进门的时候,还顺手把门掩上了。
“怎么啦,鬼鬼祟祟的?”我边泡茶边笑他。
“嘿嘿。”陆翼方方正正一张大脸上,有着难以掩饰的一点落寞。
“说说此行的收获吧。”
“也没啥的,就是遇着一事有些纳闷。”
“遇真爱了?”
“哥你别笑话我煽情……”陆翼慢慢喝了一杯茶,讲起了他这次的奇遇。endprint
“在南边,遇见了一姑娘,过程就不讲了……完事之后,不肯拿钱。”陆翼吞吞吐吐的。
“得了便宜你还失落?”我又笑了。
“这倒没什么,我老陆啥场面没经历过啊……”陆翼拿出烟来,先让给我,自己嘴里也叼了。我顺手用打火机打了火焰给他。
“等等,哥们儿,你这有火柴吗?”陆翼突然问。
“火柴?这年头谁还用火柴呀?”
“关键就在火柴。”陆翼没用我打火机的火,把那根烟从嘴上拿下来,在手里抚弄着。“我是说,那姑娘,她不要我的钱。然后,就那样坐着,背对着我,把酒店房间里的那盒火柴抓到手里,哧,划着了,然后一直盯着那燃烧的火柴棒,直到它慢慢烧完。然后,哧,她又划着了一根……就那样,她一声不吭地,把一整盒的火柴都烧完了……”
“就这样,你着迷了?”我满脸的不解。
“也不是,不是说我喜欢上了那个姑娘。我是说,在她玩火柴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以前我的日子,那过得真他妈的叫空虚……”陆翼从我手里拿过打火机,啪嗒,打了火,把他手上的那根烟点了起来。
“这样子啊……”我沉吟道。
那天下班以后,陆翼到我家蹭饭。吃饭的时候,陆翼已经恢复了他过去的喜乐模样。
“我说嫂子,眼见得‘六一节又到了,小六子又长一岁了,嫂子您看您……能不能帮小六子寻个亲事?”陆翼跟我老婆这样说的时候,有些嬉皮笑脸,又有些鼓足勇气的样子。
“咦,这回是哪道光把你照亮了?”我老婆一听,咧开嘴笑了。
当众孤独
汪铠是西北人,高高大大的,满脸络腮胡子。他是戏剧学院表演专业毕业的,普通话溜,口才一流,简简单单一个段子,我们讲起来平淡无奇,到了他嘴里,马上变了样,绘声绘色,效果绝佳。有一回,我到福州去,为了表达对我“发自内心的激赏”,汪铠从手机里找出我的一篇散文,当着大家的面朗读了起来。那是一篇很普通的文章,因是多年前的旧作,其中的细节我淡忘殆尽,汪铠当众朗读我的作品,我心里有些不安,脸上甚至浮出了几丝羞赧。然而在他低沉浑厚、细腻微妙的声调中,我不仅很快地放松下来,还一下子被带进了我自己营造的情境……在文章的结尾,汪铠朗读的高潮部分,我居然很不争气地让几朵泪花冒出了眼眶。
这就是汪铠,他不仅口才好,还能发挥这个特长为朋友们带来意外的感动。刚认识的时候,我对汪铠的口才佩服不已,汪铠却很不把这当回事。“哥们儿,这是俺的专业,爹妈生俺这张嘴,就是混话吃的,嘿。”他总是这样敷衍过去。等到混熟了,我才知道,他曾经是省话剧团的专业演员,成功出演过青年毛泽东和莎士比亚名作《一报还一报》中的老国王。这两个角色让他每每提及不胜唏嘘,“那个过瘾啊哥们儿”,汪铠一动情,马上就来一段《一报还一报》的经典台词,“失掉生命,我们只不过失掉无所谓的东西,那只不过是一口气,寄托在一个多灾多难的躯壳内……”
关于毛主席那个戏,汪铠一说就笑。“狗日的,戏演到‘主席和‘杨开慧分别,‘杨开慧突然笑了。狗日的,那是一段她该哭的戏!怎么办?这是话剧啊,底下坐满了观众,第一排就是首长!我一个激灵,直接过去抱住了她……我把她抱着,她还咯咯笑。狗日的,我只能直接加台词了,‘杨君啊,我知道你是伤心到长歌当哭,我知道总有山花烂漫的那一天。到那时,革命成功,让我们一起在花丛中仰天长笑!……还好,拉幕布的机灵,唰,幕布拉上了,我发个狠劲,直接把‘杨开慧抱后台去了。狗日的,还演不演啊,演毛主席啊,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分……”
“到底怎么啦?”我惊问。
“狗日的,原来我嘴角黏着的那颗主席著名的痣掉了,垂在我下巴那晃来晃去的,难怪‘杨开慧见状突然笑场了……呵呵!”
“这样子啊?”我们哈哈大笑了起来,“可你怎么能做到临危不乱呢?”
“这就是我们戏剧表演的基本功了。你知道吗,一个优秀的话剧演员,他必须做到‘当众孤独,无论发生了什么,你在舞台上了,你就得牢牢抓住角色,死死把自己拽在戏里头……”
看我们有点不相信的样子,汪铠当场为我们表演了“当众孤独”的本领。只见他站起来,背对我们,深吸了一口气,几秒钟后,他的肩膀抖动起来,嘴里喃喃道:“杨君啊,我知道你是伤心到长歌当哭,我知道总有山花烂漫的那一天。到那时,革命成功,让我们一起在花丛中仰天长笑……”汪铠慢慢转过身,我们都惊呆了——在这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汪铠一下子泪流满面!
“太神奇了!”在座的都轻轻鼓起掌来。我本来是想大声叫好的,可生怕惊扰了汪铠忧伤的情绪。汪铠自己倒胡乱擦擦脸庞,瞬间换了副表情,抓根烟点上,满脸小得意的样子。“狗日的,好久没演,进角色慢了。”汪铠是西北汉子,我特别喜欢他说“狗日的”。我听很多人说过这个口头禅,都没他说的好听,他的声调是压着的,加上烟酒嗓子,一出口就有一种沧桑感,听起来特别带劲。
“汪哥,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是说,要伤心就能马上落泪……”我对“当众孤独”这门绝活充满好奇。
“嘿,你们作家不是更厉害吗?要哭要笑,要死要活,还不都是你们安排的?”汪铠说。
“可我们没办法做到在人前孤独啊,哪个作家在闹市能写出文章来?”我说。
“我告诉你,每个演员进入孤独的办法不一样,但是每个演员他的内心都有一个悲伤的G点,只要一切到那个点,瞬间眼泪就出来啦……”说到这,汪铠的表情肃穆下来。他知道我对这个好奇,不待我继续询问,自顾自说了开来,“我年轻时的悲伤G点,是我的一个表姐。她逃婚,跳水,溺亡。捞起来的时候,用板车拉回来,我跑去看了。她白皙匀称的两条腿分开着从板车上垂下来,耷拉在地面上。板车走在崎岖不平的乡间小道上,表姐的双脚和土地摩擦,她的双腿就那样疲惫地一耸一动的……每回一想到这,我的悲伤瞬间就会袭来,把整个人都淹没掉……”
“这样子啊,像开关一样?”我惊讶道。endprint
汪铠表演“当众孤独”的那个夜晚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几年后我给一家都市报写专栏,就用了这个戏剧学的专业名词做栏目名。汪铠看到了,特意打了电话过来闲聊。我说,汪哥,什么时候再读读我的文章,你那声音让人动情。汪铠不置可否的样子,停了停,他告诉我,他已经不做演员了。
“啊?”
“哥们儿,我告诉你,我现在没办法‘当众孤独了。不怕哥们儿你笑话,我把我心里那个悲伤的G点弄丢了……说出来别人不会相信,哥们儿你是作家,你会理解的……”
“怎么啦?”我轻声问。
“是这样的,我年轻时候就觉得我表姐是天下第一美女,后来,我在演艺界有了点虚名,认识了很多女人,除了跟我对戏的‘杨开慧她们,还有更多的各种各样的妞……我这人记性不好,我现在想不起她们的长相和名字了,但她们都有着白皙匀称的大腿……说真的,我不是一定喜欢漂亮的女人,但我一定要她们有着一双白皙匀称的腿。我喜欢她们双腿分开,垂着,疲惫而无助地一耸一动……”
“哦?”
“就这样,我再也没办法让自己悲伤了,只好离开了舞台……”电话里汪铠的声音还是那么深沉有味,但是听不出来他有什么沉痛和遗憾。
“这样子啊……”我在电话这头沉吟道。
我搞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理解了他不做演员的这个理由。汪铠口才好,说不定他就是在胡诌。他描述的理由有点戏剧化,何况他还是演员呢。
很久没见到汪铠了,不知道他在忙什么,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当众孤独”这个词,特意到网上搜了一下。网络上有关这个表演术语的解释千奇百怪,其中一个词条是这样说的:“当众孤独,是指演员在舞台上所呈现出的一种在角色和本人以及和受众之间的微妙关系,是处于出世和入世之间的一种自如转换的状态。”
这话说得好玄,还是汪铠的表演更有意思。汪铠虽然不做演员了,他的口才依然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好的,每回跟他在一起,我既感到快乐,又常常因为自己口舌笨拙而有些羞赧。那真是一种复杂的感觉。
阿弟
她第一次来,在他办公室窗户外面探一探头,很快又缩了回去。他在看一份文件,没注意到她。她又探了探头,轻轻地喊了声:“阿弟!”他吓了一跳,抬头看去,看到了一张干瘦而谦卑的脸。他惊得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
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绷着脸朝窗外问:“你找谁?”
她还在窗外站着,摩挲着双手,挺局促的样子。“有没有碎纸旧报纸卖啊,阿弟?”
“哦。”他犹豫了片刻,脸上终于放松下来。“有啊,你进来吧。”他开了虚掩的门。
她进来了。她的动作比她脸上的表情要轻快许多,她很快就把那些旧书旧报归到了一起。看到她麻利的动作,他想了想,又从书橱上翻出了些旧杂志,轻轻地放在了那堆她摆放得整整齐齐的旧报刊上。
“一斤两毛钱,阿弟。我去拿秤子。”她满脸堆笑地说。
“送你,都拿去吧。”他说。
“这么多,好几块钱呢!”她的脸上有点吃惊,又有点喜出望外。
“没事。你拿去吧。”他轻声道。
“哦……那我去拿袋子来装。”她小跑着出去了。
她去拿袋子的时候,他点了一支烟。她进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根拖把。
“我帮你拖一下地吧。阿弟,你人真好……”她的脸上又有了那份谦卑。
他心里突然烦躁起来。“不要了,你去吧。我要做事情了!”他板着脸说。
“好好好。这个阿弟人真好……”她麻利地把那些旧报刊塞进麻袋,一只手拖着袋子,另一只手举着拖把,动作有点奇怪地去了。
她走了,办公室一下子空了下来。他什么事情都做不下去了。
她的声音,她的样子,她的动作,她消瘦的背影,她脸上谦卑的表情,整个这个突然出现的收废纸的女人,太像他已经去世多年的母亲了……母亲如果在世,年龄比她要大,但是母亲去世的时候,就是她现在这个年纪。她现在的这个样子,就是母亲最后留给他的记忆中的样子……
她突然出现之后,他留了心,以后别人来收旧报纸,他一概回绝。他把所有的旧报刊都留给了她。他心里有了份奇怪的牵挂,屋角的报纸堆得有点高了,偶然间看到,他会在心里突然想起她。
她算是个灵活的女人,机关单位的门卫其实是很难对付的,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有办法混进来。有一回,他到另外一栋楼去开会,看到人家的过道上堆满了旧报纸,他忍不住停下脚步观望了一下。果然是她的收获,她正在帮人家拖地板呢。她突然看到他,抬手捋了捋垂下来的发绺,有点害羞地笑了。他也笑着点了点头。刚好旁边有机关同事看到了,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他迅速收起脸上的笑意,很快地走开了。
她渐渐在机关大院混熟了。他不止一次看到这样的情景:她的手里拄着拖把,倚靠在门侧,跟机关工作人员在聊天。她的谦卑和勤奋渐渐征服了冷漠的机关小职员们,她几乎包揽了整个机关大院的废品收购业务。他远远地旁观着这微妙的变化,有时抽着烟,思绪突然就飘远了。有时,她迎面走来,他却故意走开了。
她对他还是那么尊重,少了初次见面的谦卑,但还是一副唯唯诺诺的表情。“阿弟,你人真好!”她总是这样说。他笑笑,没有接她的话。“阿弟”是这个地方父母亲对儿子的称呼,也是哥哥姐姐对弟弟的称呼,在更大的范围内,只要是年纪小的男性,都可以这样叫。母亲一直到临终,都是这样叫他的。她的声音太像母亲了。
第一次被他拒绝后,她从未再提出为他拖地板做卫生什么的,但是能看得出来,对他每一次的馈赠,她总是心怀感激。有一次她试图表达什么,她说,阿弟,你人真是好,原来你也是做领导的,脾气怎么这么好呢?他还是微微一笑,什么都没说,拿起了一份材料看。她见他不做声,就知趣地走了。
她的废品收购生意越做越顺,他看到她已经购置了一辆有些破旧的三轮车。这是要过年的时候,机关各单位大扫除,清理出来的旧报纸和其他废品特别多。她忙了几天,每天都载着一大车满满当当的废品,吃力地骑出机关大院。最后一天,她带了帮手来,那是一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看到那个男孩,他眼睛一亮。他默不作声地点起一根烟,慢慢地走了过去。endprint
她骑在三轮车上,那个小男孩跟在车后面。“阿弟,你扶住,别让东西掉下来!”她嚷嚷着。车上的东西遮住了她的视线,她并不知道,他就站在车的后面。小男孩发现了他,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
他和他小时候一样瘦,但是跟他长得一点也不像。他有些失落,却长吁了一口气。
他要走开来时,三轮车子突然急刹住了。她和她载满废品杂物的三轮车被门卫拦住了。
是一个新来的保安,态度非常强硬。她忙不迭地解释着,情绪有些激动。
“阿弟,我跟你讲,我一直在这里面收东西的……阿弟,我不骗你……”
“谁是你阿弟!”这个新来的保安不耐烦地呵斥她,“你这东西怎么来的,啊,我怎么知道你是买的还是怎么的!”
他一时有些发蒙。他看到了她身后的那个小男孩眼里藏着的泪光。他捕捉到了那泪光中的委屈和愤怒。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这时候她看到了他。“阿弟……”她朝他虚弱地喊了一声。
他毫不犹豫地走了上去。他胸前的工作牌子让那个保安的声音小了下去。
她和她满满的一车废品去了,那个小男孩跟在后面。她骑得很慢,小男孩走得更慢,他慢慢地落在了后面。
他目睹着这一切,心里涌出了一种酸楚。
过了年,上班以后,他突然被任命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局长。过几天,那个新来的保安唯唯诺诺来找他。
“领导,不好意思,那天……那天我刚来,我不知道那个女的是你家亲戚……”
“你说什么?”他的脸上瞬间布满了怒气。
保安走了之后,他把保卫科长喊了过来。
从此,她再也没有出现在这个机关大院。
半个月以后,那个保安被炒了。
呼唤龙
八年前,我得到了一份来自上海某出版社的合同,邀我撰写一部“故事新编”,时间、字数、版税等都做了约定,有了法律上的种种要求。我振作起来,全身心投入了履行这份出版合同的艰辛工作中去。
我向一家单位借了个房间来写作。那是一栋奇怪的房子,它的名字叫“侨胞接待中心”,听说是侨胞们捐建的,归属于这里的侨联。这座名为“侨胞接待中心”的楼房,好像从未接待过一个侨胞,至少是从我见到的那天起,它就一直孤零零地立在那儿。楼房门前有块空地,上面长着一些野花野草。那些野生的草棵子,有时候长得又狂野又放肆,有时候又颓败落寞得不成样子。
我很轻松地就借到了这栋楼房的钥匙。有意思的是,我借的只是一个房间,可侨联当时的主席说,整栋大楼都借给你吧,反正每个房间都空着。
我听了满心欢喜,拿到钥匙后赶紧跑过去察看。刚到楼下,看到楼前空地上停了一辆小卡车,一群人正从楼里往外搬东西。原来是侨联一位年轻的副主席叫阿榜的,他们一家之前就住在这楼里,现在买了房,准备搬离。因为同在机关大院,和阿榜有些熟。阿榜的妻子,在这里我不知道要怎么提到她——她跟阿榜一起搬一个纸箱,里面满满当当都是书。不用介绍,她一定是女主人。他们把书挺吃力地抬到卡车上,我没有过去帮忙,我当时有些发愣……阿榜特意向他妻子介绍了我,说,这是我们机关大才子、作家。“作家呀。”他妻子声音轻轻的。她没看我,眼睛很虚空地往楼上望去。“我老婆喜欢看书。我们主席说,你要在这里写书,出版了送一本我们拜读。”提到自己的妻子和书,阿榜挺兴奋的样子。
“好、好……”我拿烟出来,递一根给阿榜,阿榜没接,摆摆手又忙去了。我顺手把那根烟给了小卡车的司机。停了停,我又给帮忙搬家的那些人分了一圈。然后,我头也不回地进了那栋大楼。
走到楼上,我没忍住,站在窗口往下望了望。小卡车开走了,我看见一棵被车碾倒的野草,悄悄挺起了腰杆。
“是她啊,她什么时候来到这座小城的,什么时候嫁给了阿榜?我怎么一无所知呢……”我在那个窗口站了好久。
这是我跟她分手十年后,与她唯一的一次相见。我不知道我这样是否已经说清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但是我与她之间,那么多的恩怨,那么多的误解,那么多的爱恨,又哪是几句话说得清的……
我家就住在附近,为什么我一直没发现他们就住在这栋大楼里呢?可能是他们的作息时间和我不一样,或者是他们一家子受她的熏陶,说话声音都是轻轻的。他们刚好在我到达前搬离,这使我后来老觉得,那天在楼下碰见他们,只是我的一种幻觉。
我上了大楼。进去一看,吓了一大跳:这座楼房从外面看高高瘦瘦的,到了里面却显得非常空旷,五层共有十几个房间,所有的房间都空荡荡的。包括阿榜他们刚刚搬离的那间,虽然还略微带点家的气息,但他们显然进行了彻底的清理。这像她的风格,她一向都是这样的。也许这也是我们十年前最终分手的一个原因。
我清扫了五楼的灰尘,想好了在向西的那个房间安放一张桌子。这个房间能让我看到落日,近处楼下,几棵绿树的树梢长到了窗口。我计划白天来楼里写作,楼太大了,我想夜里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在这里面对黑暗。
我挑了张玻璃桌面的吃饭桌做写作台。虽然我不是要在楼里吃饭,但我喜欢玻璃桌面那干干净净的感觉。
我喜欢玻璃,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只有玻璃桌子才适合那些空荡荡的房间。
在这栋空旷的楼房里,我按计划完成了这本书的写作。这本书的名字叫《呼唤龙》,我在这本书里完成的是对成语“叶公好龙”的颠覆和重构。这是八年前的事了,《呼唤龙》出版后卖得很差,以至于后来我一直不愿意提起。
写完《呼唤龙》,我像她一样,把我呆了大半年的那个向西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但是我把那张玻璃桌面的桌子和一张靠背椅留在了那里。我现在忘了为什么要把桌椅留下来,也许完成《呼唤龙》后,我正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我可能有过类似于臆想狂的念头:将来,说不定,这张桌子和椅子会成为某种不朽的见证。
这是八年前的事了。后来,我搬离了原来的住处,来到邻近的一座城市生活。有一天,我在网上读到一篇褒扬《呼唤龙》的文章,这让我想到了在那栋楼里写作的往事。我动了念头,开车回到了八年前生活过的那座小城。小城很小,我一下子就找到了“侨胞接待中心”。现在的“侨胞接待中心”不像八年前那么荒芜了,有人把它改造成了一个茶艺居。我提到五楼向西的那个房间,我跟茶艺小妹说,我想在那个房间喝茶。endprint
“不好意思啊,这个房间不营业的。”茶艺小妹彬彬有礼的样子。
“为什么?”
“侨联他们拿来放资料……先生,您可以换一间的。”茶艺小妹的声音轻轻的。
我不难为小妹,下去找老板,如此这般把我的来意说了一通。“我这里有备用的钥匙,侨联那边交代我们经常打开通风透气。”老板是个热心人,后来想到他那副热情的样子,我揣摩他是一个好奇心极重的人。
那个向西的房门一打开,我惊呆了:房间里摆着我八年前写作的那张玻璃桌子,那张靠背椅也还按原来我离开的样子摆着……桌上多了一样东西,我八年前写出的那部装帧粗糙的《呼唤龙》。
“不是说是侨联的资料室吗?”我问。
“就是资料室啊,侨联主席就是这么说的。我们进来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我们也觉得奇怪呢。”
“他们还说过什么?”我的后背一阵冰凉。
“我偷偷跟你讲,你千万别说出去。你刚才说你以前在这里写过书,说真的,我还以为我白日撞鬼了!也就是我胆子大,我是从来不怕鬼的,所以我才答应带你上来……”
我故作轻松地看着他,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是侨联主席亲口告诉我的,他说他原来有个朋友,那朋友是个作家。那个作家在这个房间写过书。后来书还没出版,那位作家却不幸去世了……他现在把这里当作资料室,就是为了纪念那位作家朋友。”
“啊?”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但还是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我问茶馆老板,“你说的主席是不是叫阿榜?”
“是啊是啊。可是如果你就是当年那位在这里写书的作家,我是不是真的遇见鬼了?”老板脸上有了一种戏谑的表情。
我没理他,很快地下楼,驱车离开了那座楼。在车上,我有过去侨联找阿榜叙旧的冲动,但很快地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有什么好跟他叙旧的呢,把我和他联系起来的是她。而她,已经去世了七年。我记得非常清楚,她是在我的《呼唤龙》出版后半年去世的……我不知道楼上所谓的资料室里摆着的那本书是哪来的,我本来是动过送她一本书的念头的,但我一直犹豫着没给。也就是说,我第一次来到这座楼时与她的邂逅,是我那么多年来与她唯一的一次相见。
回家以后,我想到了网上对《呼唤龙》给予褒扬的那篇匿名文章,我再次搜寻,却再也找不到了。
痂
对于变态,一般人的认识大多流于肤浅。不少人认为变态就是指人的脑子坏了、神经出了毛病,如:精神分裂(一个人的身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己,这些自己不分昼夜不停干仗,纠缠不休)、妄想狂(坚信自己是首长派出的密使,肩负一方反腐重任)、极端偏执(怀疑仇人要往他家的井里投毒,恨不得把整个井都背在身上)等等。我的看法和以上观点有所不同。我认为,变态和神经病不尽相同,虽然都是病,但变态的程度相对比较轻,变态的人思维尚未全面混乱,自我尚未丧失,通过恰当的科学的治疗,有的还可以矫正。可是,依赖目前医疗水平,神经病一般都不容易根治,我们听说谁谁谁神经有毛病,打听起其发病的缘由,总是要追溯到许多年以前。这从侧面说明一个问题,这“许多年”里,用在他身上的所有药物和治疗方案都是失败的。
我们来看看这个例子:我们这条街上有个老女疯子,她喜欢三更半夜敲击裸露在楼房外面的金属自来水管。她白天相对自我一些,唱歌、跳舞,把一根鸡毛吹到空中,一直吹,不让它掉下来。她白天就是这样自己跟自己玩,一点也不烦人,相反还有点可爱。可天一黑,她就不哼也不唱了,一个人呆呆坐着,谁也不理睬。她白天对鸡毛有多喜爱呀,可是到了夜里,就是一群孔雀跑过她身边,她也兴奋不起来。天黑以后,她就对自来水管情有独钟,而且非得在半夜才把这种特殊爱好表现出来。在一段不短的时间里,她每天晚上都这样,风雨无阻,雷打不动,而且必定在深夜人家睡着以后。空空空,空空空空,水管响了,整座楼房跟着响了起来。你试图制止她这种匪夷所思的行为,但你根本不可能成功,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止她的这种怪异行为。有一回,前面几栋房子楼上的一个大汉被她敲烦了,从床上跳起来,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从窗口倒下了一大盆的热水。那疯子刚好就在他的窗下,被热水泼到了,疼得发出了尖锐的哭喊声。我们听到了,顿时觉得心里特别舒服,而且以为经此一难,她必定怕了,此后必定不敢再来。没料到第二天晚上,老疯子翩然而至,又锲而不舍地敲起水管来。我本来也打算向那疯子倒热水扔石头,施予某种恐吓,可看到人家彪形大汉都拿她没办法,就再也不动任何念头。疯子每天深夜都要敲击我们的水管,空空空,空空空空,一栋楼一栋楼敲过去。天长日久,我们渐渐习惯了自己的水管被疯子乱敲,我们的耳朵也渐渐习惯了这种噪音。直到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疯子突然对水管失去了兴趣,她把所有的热情转换成了对星星和月亮的仇恨,她向天空投掷一粒粒石子,想把星星和月亮打下来。疯子不敲水管了,我们应该感到高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整个晚上都觉得不对劲,心里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生活中好像少了样东西,睡眠也变得极不踏实。——通过这个事例,我想大家一定能够分清神经病和变态的不同,比如敲击水管的那个老太婆,她就是神经有毛病。而我们听到疯子被热水烫得哇哇叫,心里感到特别舒服;或者一时没听到疯子敲击水管,心里特别不舒服——我想大家应该明白了,我们的这些心思,就叫做“变态”。
变态而不自知,这是变态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样的例子不少,最典型的故事发生在南朝,说的是当时山东有个叫刘邕的人,他去看望朋友孟灵休。孟灵休受了风寒,前几天刚刚用火炙过,可能是火力太大,身上受了伤,长出了痂。刘邕那家伙看到孟灵休的痂掉在床榻上,就捡起来,放进嘴里嚼着吃了。孟灵休看了很吃惊,问他,这东西能吃吗?刘邕一边津津有味地咀嚼,一边赞美说,好吃好吃,“味似鳆鱼”。孟灵休就把自己身上尚未脱落的痂全剥下来送给刘邕。刘邕非常高兴,一片一片放进嘴里吃了。这个刘邕实在是个大变态,他吃朋友的痂倒没什么,可怕的是后来他世袭了老子的官位,手中握有大权,可以满足自己愈加严重的变态需求。这下他的手下可惨了,“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疮痂常以给膳”。这段古文比较简单,大家都看得懂。我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膳”就是“吃”的意思,还有做伙食、“专门吃”的含义。endprint
“这可能是变态的一个极端例子。”有一回我们几个老同学聚会,我跟他们聊起了变态这个话题。当时我还掉了书袋,我说变态的刘邕为我们贡献了一个成语:“嗜痂成癖”。
“太恶心了,你瞎编的吧?”同学们纷纷斥道,“你就是变态,你变态才喜欢讲这么变态的故事!”
“哈哈,变态的人才喜欢听变态的故事。”我喝掉满满的一杯啤酒,摇头晃脑说。
那次聚会,是因为她从英国回来。“她”是谁?一个女同学,放在二十几年前,也可以用“我的前女友”来称呼。可现在大家都人到中年了,“我的前女友”这个叫法实在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那天晚上我显得特别兴奋,我喝了很多酒,眉飞色舞地讲起了变态的故事。我是喝了很多酒,我要是没喝很多酒,肯定不会说“嗜痂成癖”那么恶心的故事。那个女疯子敲水管的事我也不会提到,好端端地跟老同学相聚,我说老疯子干嘛呢?当然,我喝很多酒的原因是,我特别兴奋。她回来了,我能不兴奋吗?毕竟她一走就是十几二十年,而且走后一直杳无音讯。这中间,听说她是跟其他同学有过联系的,可她跟别人联系是一码事,没跟我联系又是一码事。她是“我的前女友”,她二十年未跟我联系,我难道还好意思向别人去打听吗?这么说来,那天晚上,我的兴奋背后,其实是暗藏着许多沮丧的。我那样不停地喝酒,是为了掩饰我的兴奋还是感伤?或者,我干脆就是想借机把自己灌醉?
后来的结局谁都猜得到,那天晚上我留了下来。
下半夜,我和她躺到了一起。
我问她:“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当年你为什么不辞而别?”
“我呀,我神经病嘛。要不,你说我是变态也行。”她笑嘻嘻道。
“你不变态,也不神经病,你正常得很。我才变态呢,我才神经病呢,我满世界找你……”我这样说着时,被自己抒情的调调逗笑了。
“那怎么办,怎么补偿你?”她笑得更欢了,“要不,你找条鞭子来抽我,抽出痂给你‘膳?”
“不用鞭子,我自己来!”我一口咬住了她白皙但有了褶皱的修长的脖子。
“你呀,你这个变态狂!”她挣脱了我,拨开垂在额前的乱发,盯着我,轻轻说道,“咬这里吧,这里长满了痂……”
她的手所指的地方,是心脏的位置。
从前有座山
从前有座山,无名,不高,偏僻。山上有个庙,也无名,而且小。供的是什么菩萨,附近的百姓老是搞不清楚。庙里的和尚倒不老,细皮嫩肉的,是个帅小伙子,看起来面目可疑,不像个和尚的样子。和尚到底应该长什么样,谁也没个标准,但总之,山下的百姓都说,就是不该像这个庙里的和尚这么年轻,更不该这么俊秀。而且,好像他从来不念经。
“当和尚怎么可以不念经!”一提起这个话头,大家都很生气。但是生气归生气,天下很乱,大家都没有白米饭吃,一时也没人愿意跑到山上去骂和尚为什么不念经,而且为什么要长得那么好看。
后来有一天,两个砍柴的山民,在经过那个小庙的时候,好奇地往庙里瞄了瞄。他们刚好看到那和尚也在看他们,他们以为那和尚会像别的和尚一样双手合掌,说一声“阿弥陀佛”,但偏偏那和尚一点礼节也不讲,只顾扑闪着他那漂亮的眼睛和他们对看。
那两个樵夫被和尚看得怪害羞的,赶紧匆匆忙忙挑着柴火离开了。走出一段路了,他们才停下来,接着议论了开来。红脸的那个说:“这和尚真奇怪!”另一个樵夫黑脸,接话道:“是啊,和尚怎么可以那么好看!”
“不行,我们应该教教他怎么做和尚!”两个樵夫异口同声道,边说他们还边伸出一红一黑的手来在空中击了个掌。
第二天早上,年轻的和尚发现庙宇的白墙上被人用木炭写满了字:“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
年轻的和尚一遍又一遍地读着墙上的字,忽然粲然一笑,转身去庙里的蒲团上坐下,敲起了木鱼,口中念念有词:“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
很多年过去了,这座原来不出名的山终于出了名,这座不出名的庙成了名刹,原来俊秀的那个年轻和尚,变成了法相庄严的老和尚。老和尚远远看见人来就停下了脚步,口中喃喃道:“从前有座山,阿弥陀佛!”
后来,不仅附近山下的百姓知道“从前经”是这座寺庙的必修经,就连很远的地方都传开说,那座寺庙里供奉的菩萨换了,原来供奉谁不知道,现在供奉的是两个樵夫,一个红脸,一个黑脸。传说当时是佛祖化身樵夫,教那个太好看的年轻和尚开悟的。
这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一代又一代小和尚来到这座寺庙出家修行,围在一代又一代老和尚身边,念那个著名的“从前经”。轮到现在这个老和尚做师父时,他当然传承的还是从开山祖师那里延续下来的传统:“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
“又来了”“烦死了”“超无聊”……确实可能无聊,可能烦人,他闭着眼睛,也能听到小和尚们在心里发的牢骚。他没生气,老和尚怎么会生气呢?这些牢骚许多年前他也发过,他的同门师兄弟也发过。“当和尚已经够无聊了,天天还要念这么无聊的经。早知如此,就不来当和尚了!”当年,他的大师兄就是这样骂的。大师兄后来不当和尚了,二师兄也下山去了,他们都受不了这套“从前有座山”的唠叨。他也发过牢骚,也想假装拉肚子不去念“从前经”,但他后来还是忍住了。“好像也没那么糟糕呀,”他想,“天下这么乱,有和尚当,有白米饭吃,已经够幸福了。再说,既然当了和尚,还怕无聊吗?”这样,有一天,当他的师父老老和尚念“从前经”时,他不知不觉唱了起来: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他的声音刚开始时很小,后来越来越洪亮。师父睁开眼睛看了一下,又闭上了。第二天,这个带领大家念“从前经”的功课就交给他负责了。师父呢?睡觉去了。就这样,一年又一年,他终于变成了老和尚。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他继续念着这个流传了千百年的经,他不是唱着的,他就唱了那么一次。那一次唱过之后,他的声调越来越平和、越来越随意,听起来像是在弘法,又像是禅宗的偈语。
可是他这样念了几十年,居然还没有一个小和尚像他当年那样慧根外露,他不由得有了一种隐忧:毕竟现在时代不一样了,时代变好了,白米饭多得吃不完了,再这样下去,小和尚们是不是会跑光光呀?
有一天,他带领徒弟们念了三个时辰的“从前经”,突然地,他心里一动,偷偷改变了内容:“从前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心里有个小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个小和尚,从前有座庙,从前有座山……”
哈哈哈哈,小和尚们本来昏昏欲睡的,听到这里都笑了起来。
半夜,他站在小和尚们的禅房外偷听。中间有个小和尚尖声嚷嚷着:“我们师父超无聊,做和尚已经够无聊了,偏偏还要创新,真是的!”
“呵呵,终于找到了,就是他了!”老和尚放心睡觉去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