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边防总队:实施“海上党旗红”工程 筑牢安全新堡垒
2015-12-01李裕禄
李裕禄
近年来,山东边防总队党委在山东沿海地市探索实施“海上党旗红”工程,把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延伸到海上。工程的实施,恢复和弘扬了党的优良传统,渔民党员和部队官兵“有事找支部”成为普遍共识,为推进强大稳固海防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群众基础。
建强党组织,实现渔民党员不流失。针对渔船民党员管理中“陆上找不到党员、海上找不到组织”的突出问题,本着“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边防主抓推动,涉海部门联动助力”的原则,设立了三级组织机构,做到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组织。一是成立“海上党旗红党总支”。按照“利于工作开展、利于组织管理、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在地方组织部门政策范围以内,在出海作业渔船数量多、渔船民党员较为集中的沿海镇、县(区)成立“海上党旗红党总支”7个,发挥核心引领作用,推动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二是组建“海上流动党支部”。按照“同一船籍港、同一作业区、同一居住地”的原则,组建75个“海上流动党支部”,实现流动党员重新“入党”和“归建”,并创造性地在渔港警务室设立87个“海上党员之家”,作为渔船民党员过组织生活的场所。三是划分海上流动党小组。以“渔船协同作业”为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精心挑选责任心强、德高望重的渔船民党员担任党小组长,将流动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教育视线。
延伸教育线,实现组织生活全覆盖。研究出台了《“海上流动党支部”组织生活实施细则》,指导“海上流动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做到了有党员的地方就有组织生活。一是坚持组织生活联合过。抓住渔船民回港补给、交易和伏季休渔期比较集中的时机,采取同上党课、同过党日、同议大事、同评党员“四同”工作法,组织官兵党员与渔船民党员共同过好组织生活。二是海上作业党员单独教。组织出海作业船舶、渔船民党员利用船上设备,采取作业间隙“拉呱式的党课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回应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三是新老党员结对同进步。一名老党员结对一至两名新党员,共同过组织生活,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提醒、监督新党员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实现新老党员党性意识的同步提升。
打造五个队,实现共筑沿海平安带。“海上党旗红”工程汇聚起了渔民党员在信息搜集、打击犯罪、海上救助等方面的力量,做到了有党员的地方就有作用发挥。一是发展渔业经济的生产队,划分1876个“海上流动党员联系点”,组织党员与一艘或多艘渔船结成定点联系对子,协调民政、计生、工商、社保等部门,推行上门服务,设立“创业联盟”,开通“创业咨询热线”,举办“信息发布会”,帮助渔船民群众解决实际难题2000余件。二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服务队,在“海上党员之家”设立由综治、司法、渔政、海事、公安边防等部门组成的“涉海矛盾纠纷联调办公室”,制定联合出警、化解、回访制度,并专门开通咨询热线,为渔船民群众依法解决纠纷650余起。三是维护海上秩序的治安队,建立以“渔船民党员为点、沿海渔业码头为线、海上作业区域为面”的警民联防网络和海上要情快报制度。休渔时节,开展码头巡逻、护船守夜等;出海时节,化整为零,分散到各个作业海区,带头制止、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四是海上联动抢险的救援队,发挥渔船在海上抢险救助中灵活机动的作用,根据渔船编队情况成立海上抢险小组,组织渔船开展海上抢险救助演练,提高海上搜救、抢险的快速反应能力,有力维护渔船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五是海上民兵力量的战斗队,与驻地乡镇武装部一道,以“海上流动党支部”为基础,按依船编组、以船定兵的编组模式进行班、排划分,组建海上民兵分队,开展实战训练和渔船动员演练,摸索总结渔船动员征集路子,提高海上支前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