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抓什么”
2015-12-01张捷
张捷
如何紧紧抓住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种好“责任田”?
一要解决“抓什么”的问题。各级国税机关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既要做工作部署的领导者,又要当好直接主抓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全面落实的执行者,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国税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把握落实主体责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力。履行好选人用人责任,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强化选人用人监督,真正将“三严三实”的好干部选出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履行好明纪纠风责任,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履行好预防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改进和加强巡视工作,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使哪里问题集中就监督哪里,谁问题突出就监督谁,什么问题严重就专门盯紧什么问题,并将监督成果充分运用到反腐倡廉工作之中,推进深化改革预防腐败;履行好管理示范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及时组织对抓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进行述职述廉述作风述党建,定期听取下级单位和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按时向上一级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履行好支持保障责任,积极贯彻落实惩防体系规划,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和规范涉税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努力推进纪检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同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使其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责主业,集中力量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要解决“怎么抓”的问题。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抓业务工作投入多大力气,抓党风廉政建设就要下多大力气;税收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部门负责人也必须既抓业务,又抓廉政,不能“一头热” “一头沉”,决不允许出现责任虚化空转、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推行责任清单,实施“任务书工程”,逐级明确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以及部门领导担负的责任事项,把笼统的责任变成具体的任务,使各项工作任务清晰、要求具体、有人承办、能够落地,使主体责任“推不了”、“脱不掉”。认真执行工作报告、督促检查、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述作风述党建、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任务分解、督导落实和绩效考核,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要解决“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只有将责任追究真正严起来,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严格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处理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真正体现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可操作性和惩戒性。要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追究党组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揭露责任主体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在责任追究时,通过采取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经济处罚、严肃执纪等方式,打出问责的组合拳。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使责任主体感到反腐败不抓不行,抓得不严出了问题也不行,以此来促使责任主体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压力感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