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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两美”浙江推进木材储备林建设

2015-12-01撰文杨幼平

浙江林业 2015年11期
关键词:木材储备基地

□撰文//杨幼平

建设“两美”浙江推进木材储备林建设

□撰文//杨幼平

障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是生态文明建设赋予林业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浙江是木材资源严重匮乏的省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木材的供需矛盾仍在不断加剧,木材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必须立足省内,建设一批木材储备林基地,以提升木材生产效率,优化木材品种结构,提高木材供应能力。

木材战略储备的宏观背景

我国的木材安全形势。森林资源的增长不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是当前我国林业的主要矛盾。仅就木材供需而言,我国占世界5%的森林面积和不到3%的森林蓄积,要满足占世界19%人口生产、生活对木材的需要,总量上明显不足。2012年我国消费木材达4.95亿立方米,十年的木材消耗量增长了近2倍,而且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预计城市人口装饰装修和家具消费对优质木材的需求将年新增6000万立方米以上,据预测,到2020年国内木材消费总量将达到6.88亿立方米左右。当前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已接近50%,并且木材进口呈现两个“高度集中”的特点,风险不可控,一是进口国高度集中,主要集中在新西兰、俄罗斯、越南、缅甸、美国、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几个国家;二是品种高度集中,主要是为樟木、楠木、柚木、红木、红松等珍稀、大径级品种,约占总进口量的50%。随着世界范围生态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目前已有86个国家出台政策限制或禁止珍稀和大径级原木出口,很多品种存在短供风险。因此,我国的木材安全形势概括起来,就是“自给不足、效率较低、需求增大、进口趋紧”。

国外的木材战略储备。从国际通行的物资储备的角度看,一种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原材料的进口量占到消费量的30%—50%时,这种材料就处于安全警戒红线下,国家就应当进行必要的战略储备。一些国家十分重视木材储备,美国1891年《森林资源储备法案》规定由国会提供资金,建立永久性立木储备机制。俄罗斯2006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森林法典》将森林按用途分为防护林、经营林与储备林3类。澳大利亚1984年《土地保护和管理法案》,对一些公有林宣布为“木材储备林”。

木材战略储备的内涵。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储备的一种,木材战略储备是为保障木材供应安全,在一定林地区域内,通过提高林地生产力,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大幅度提升木材供给能力而进行的森林资源培育和储备活动。由于森林的可循环性和多功能性,与其他战略物资储备相比,木材战略储备具有可再生性、可循环性和生态保护性的特点。木材战略储备是活立木储备,从功能属性上看,着眼于森林的经济和社会功能,同时兼顾生态功能;从生产目的上看,着眼于生产更多更好的木材;从培育周期上看,强调中长周期与短周期相结合;从培育方式上看,强调现有林改造培育和新造林相结合;在发展机制上,强调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

国家层面的木材储备工作。正因认识到现阶段储备木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层面已将木材储备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木材储备基地建设作为“十二五”期间的林业重点工作。2013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提出在我国25个省(区、市)建设木材战略储备基地1400万公顷。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参事室等多次赴南方地区就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进行调研。2014年3月,唐守正等8位院士联名致信国务院,建议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随即作出批示,要求国家林业局提出贯彻方案。2013年,国家林业局启动储备林建设试点,在福建、广西、江西等7个试点省区试点划定87.5万亩储备林。2014年,国家林业局在包括浙江在内的南方15个省区划定了国家储备林1500万亩,形成了第一批国家级木材战略储备基地。2015年9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

开展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的必要性

为应对木材自产不足、外供不济的安全保障问题,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木材需求,开展木材战略储备已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从经济社会的需求看,社会的刚性需求对木材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森林资源的现状看,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失衡的现状迫切要求加快森林培育。从生态建设的要求看,由于森林的多功能性,开展木材储备林建设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

开展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是满足社会需求,缓解木材供需矛盾的重要措施。随着建筑、家具、装饰装修等行业的发展,我国对木材尤其是优质木材的需求大幅增长,全国木材消费量十年增长了173%,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木材消费国和第一大木材进口国。我省是木材加工业大省,每年消耗的木材远远超过1000万立方米,但省内供应量不足五分之一,特别是珍贵用材和大径材几乎都要依靠进口或外省调入。据统计,从2003年到2013年的十年间,全省的原木和锯材进口量从221万立方米增加到533万立方米,增长了1.4倍。近年来,出于保护生态的考虑,世界主要木材出口国纷纷出台限制原木出口的政策,木材进口的难度和风险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国内传统的木材资源输出地区江西、福建等省也在大力发展木材加工业,明显影响到我省从这些地区调入木材。因此,未来我省木材供需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木材短供的风险较大。

开展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是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的重要手段。“远看满山绿,近看无良材”是全省林业面临的现实尴尬。森林质量低、木材供应能力弱是全省林业发展的一大短腿,提高森林质量已成为必须高度重视的现实课题,也是林业部门当仁不让的重要职责。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89%,位居国内前列,但是林分质量低下,可采资源少,表现为亩均蓄积低、平均胸径小、大径材少。乔木林亩均蓄积仅为4.25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70%,大径材的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森林质量低下的现状不但与浙江较高的森林覆盖率不协调,也与良好的光、热、水条件不相称。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木材储备基地建设,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分质量,提高优质木材的供应能力。

开展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是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浙江的迫切需要。森林兼具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在培育优质木材的同时,能有效增加生态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并拉动社会就业,提高经营收入,体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良好结合。森林蓄积的增加,既意味着木材产出的提高,又标志着森林固碳能力的增强,更能提升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持地力等其他生态功能,从而能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提出“积极推进全省景观森林建设”,木材储备基地可与景观森林建设紧密结合。从总体上看,全省的很多森林景观效果不佳,有的林分稀疏、林下杂乱,有的林相单调、结构单一,有的树体矮小、树形萎靡,呈现亚健康的病态,缺乏森林应有的大气磅礴、昂扬向上的生态美。通过木材储备基地建设,采取改造、抚育等多种经营措施,可以提高森林生命力,展现勃勃生机,提升景观效果。

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的总体思路

目标。开展木材战略储备的关键是建设储备林基地。要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在全省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树种多样、经营科学的木材储备基地,提高木材供给能力。建成木材战略储备基地600万亩,其中大径材储备基地500万亩,珍贵用材储备基地100万亩。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成后,年增木材供应能力300万立方米。

原则。一是坚持布局合理,功能多样的原则。木材储备基地在空间布局上要与我省光、热、水、土等自然条件的分布相吻合。同时,尽可能把储备基地建设与景观森林营造结合起来,综合发挥其储材功能与生态、景观功能。二是坚持主体明确,重点突出的原则。为使木材储备基地得到良好的经营和管理,每个储备基地均应明确相应的经营主体。其中国家储备林应以国有林场为主体进行承储,使其在储备基地建设中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基地建设的整体推进。三是坚持科学培育,集约经营的原则。要坚持良地良种良法,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森林经营技术,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实行集约经营和科学管理,提高木材储备基地的生产能力。四是坚持政府支持,多元投入的原则。加大政府对木材储备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出台省、市、县各级资金投入政策。同时,积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充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构成体系。我省的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包括国家储备林、地方储备林和散生储备林。国家储备林是指由国家统一收储、动用和轮换,具有一定规模和培育潜力的大径材及珍贵用材活立木资源。它需要按照规定的划定、认定程序确认,并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国家储备林是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的核心和重点。地方储备林是指在木材战略储备基地中,以林分形式存在的、除国家储备林外的储备林。根据分级管理的要求,由省、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认定和管理。散生储备林是指在农村四旁、通道绿化等处种植和培育的珍贵用材林,是散生式木材储备基地。我省农村百姓有在房前屋后种植珍贵树种的习俗,百姓的这一传统习俗有利于培育散生的珍贵用材林,这是储材于民的木材储备形式,是国家储备林和地方储备林的必要补充。

加强木材战略储备的对策建议

完善木材储备基地布局。木材储备基地以木材生产为主导功能,同时兼顾生态、景观功能。因此,在空间布局上,要坚持突出主导功能、兼顾其他功能的原则。首先,要把木材“储在基础好的地方”,储备基地的区域布局,要根据我省的光、热、水、土等基础立地条件和森林经营传统,重点布局在浙南、浙西等传统的用材林经营区,即以丽水、衢州、杭州、温州为主体,以金华、台州、绍兴、湖州、宁波为补充。其次,要把木材“储在看得见的地方”,把储备基地建设与景观森林、健康森林、彩色森林建设、森林抚育结合起来,尽可能在干道两侧、城镇周边、近山缓山等交通便利、景观效果好的区域建设储备基地。再次,要把木材“储在长得快的地方”。在具体地段落实上,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优先选择土层厚、肥力高、光照足的中下坡,为储备林生长提供良好的立地条件。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作为国家战略资源储备,储备的木材资源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征。因此,应当建立以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所需的资金。国家储备林建设资金应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对地方储备林,根据其划定和管理的层级,分别由省、市、县财政为主投入建设,各级财政应建立专项培育资金,为地方储备林的改造、抚育提供经费。此外,对规模大、区块集中的储备基地,要统筹考虑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扶持。

加强储备林经营技术研究与推广。在落实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中,一线生产单位对珍贵树种培育技术的需求比较强烈。因此,迫切需要大力加强珍贵用材林培育技术研究。要分别树种或树种类别,对合理造林密度确定、混交模式、树种配置模式、幼林管护、中龄林抚育、采伐利用方式等关键技术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试验,总结出先进适用、简便易行的培育经营技术,并加强标准化工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为及时推广应用奠定基础。在做好基础技术研究的同时,要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建立示范点、示范基地和示范区,把成熟的适用技术及时进行推广应用。

建立健全木材战略储备管理制度机制。木材战略储备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与机制。一方面,要及时出台储备林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国家层面应抓紧制定《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对国家储备林划定、储备、轮换、动用、监测及监督等工作进行规范。地方层面要根据国家储备林管理制度,建立地方储备林管理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经营管理主体。另一方面,要完善储备林培育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立项、按项目管理、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实行规范化管理。要积极推广招投标制、第三方验收制、项目代建制、施工监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对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强化种苗供应保障。林以种为本,推广应用良种壮苗,是储备林增产增效的关键,使用良种壮苗,可以大大提高木材产量和质量。在储备林培育过程中,必须选择优良的树种、品种和种苗,让储备林建设赢在起跑线上。具体而言,一要建立健全常规树种和珍贵树种相结合、短周期树种和长周期树种相配套的完善的储备林种苗供应体系,确保储备基地建设所需的优质种苗供得上。二是加强优质用材树种良种选育工作。加大珍贵阔叶树种良种的选育力度,围绕干形通直、纹理美观、分枝少、材质优等优质用材目标,选育一批珍贵用材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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