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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难题及对策建议

2015-12-01

决策与信息 2015年30期
关键词:税制改革



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难题及对策建议

高雪 侯珺然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河北保定

[摘要]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国家一直在推动京津冀的一体化发展,但是直到今年的7月15日京津冀协同发展才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并已成为关系国家发展的战略性部署。本文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提出了健全人才一体化机制、完善三地财政机制的协调配合等具体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人才一体化;税制改革;区域协调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难题

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提出三十年有余,但是如果从突破性的进展来看,京津冀协同发展才刚刚进入起步阶段,还面临着许多困难与问题。

(一)人才一体化的实现较为困难

人才一体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关键因素,人才的一体化决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质量与水平。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京津冀三地之间若想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存在着诸多问题,阻碍了三地之间人才一体化进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虹吸效应”显著,导致河北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据2015年统计,北京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是天津的1.5倍,河北的1.7倍,其中,北京本科以上学历是天津的3倍,河北的6.5倍,北京、天津人才以中青年为主,年龄结构较为合理,河北省青年人才流失现象较为明显;[1]另一方面,由于津冀对自身产业结构需求概念较为模糊,对高端人才盲目承接,并没有真正做到对人才有的放矢,对人才资源利用不够高效,使得即便是有人才也不能长久留住人才的局面。

2.三个地区和城市之间社会福利发展水平相差较大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日益深化,必定要推动人才在三个地区和城市的自由流动,但是三地的社会福利尚未实现联动机制,也就是说,假如要使人才从北京流入津冀等地,将面临比之前较低的社会福利水平,生活水平将不可避免的面临一定程度的下降,这无形中就为人才的自由流动设置了一道屏障,无疑会牵制了人才乃至整个人口系统的结构优化。北京的居民福利水平远高于河北地区,总体来看,京津冀三地的居民福利水平也十分不平衡,2012年,河北省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60元,仅相当于北京市的17.8%。[2]

(二)税制改革不同步

促成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的动力暂且除去政治因素不谈,最大的动力就是各地得到的利益,京津冀协同发展能使得三个地区和城市从中受益。实现自身追求的利益目标是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顺利展开的必要条件,京津冀发展要想实现协调,就需要为协调创造有利条件,税制的改革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涉及到各地方政府的税收进而影响京津冀协调发展的大局。税制改革不同步,不仅不利于产业转移给企业带来困惑,也会导致政府间的矛盾阻碍协同发展进程,这同时也是“总部经济”[3]中一直以来存在的矛盾。

(三)行政壁垒难以打破

一方面,从地域角度看,过去由于行政壁垒,三省市间交通规划、建设各自为政,梗阻之象颇为明显,京津冀三地之间“断头路”多达2300公里,[4]这是行政壁垒最直观化的表现;另一方面,从经济角度来看,行政壁垒则又必然导致三地市场的分割,市场的分割又将致使参与到市场中的资源在三地互相孤立,这其中当然包含人才市场在京津冀范围内实现统一的体系难以实现的困境,人才资源的整合与配置难以达到优化。行政壁垒难以打破,则人才资源的合作交流渠道不通畅,除此之外,信息、资源等方面也就难以实现互相协调,利益也就无法达到共享。

二、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难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人才一体化机制

若要真正实现三地的协调发展,首先就要实现人才的一体化,建立健全人才一体化机制,把人才的一体化进程加以制度规范及机制激励。首先,优化京津冀三地的产业结构,把京津冀三个地区和城市看做一个有机的整体,在三地范围内规划产业结构,明确京津冀三地的产业结构在整个协调发展战略产业优化中的地位及各地的产业需求,津冀有序承接北京外移的产业,吸引一部分人才、资金等资源,促进津冀的发展。其次,提高健全完善津冀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加快步伐建立京津冀三地的福利联动机制,使得人才流动不会导致得到的福利保障有所下降,为人才流动减少阻碍。

(二)加强完善三地财政机制的协调配合

京津冀协同发展至关重要的是要解决利益协调问题,只有利益得到了协调,才能使协同发展有内在动力,这个利益协调,涉及到政府与企业、个人这三者之间的协调,同时也涉及到静态、动态的协调,财政机制的协调集中解决了各个方面的问题,是我们要重点利用的工具之一。完善财政机制,加强三地之间的财政协调,一是要深化财政机制改革,统一京津冀三地财政机制,用一致的尺度去丈量各地的财政,从根本上做到公平公正;其次,适当对河北省进行一定程度的政策支持,京津尝试对河北进行适当的横向转移支付或专项补助,初步扭转河北落后于京津较为明显这一矛盾;三是要适度实行财税分享机制[5]。

(三)完善国家层次的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议事和决策机构

京津冀人才要想真正协同发展,必须打破行政壁垒,给予政策机制保障。过去三十年,京津冀僵局之所以难以打破,由于缺乏一个国家层面的、高效统一的协调机构。在体制层面,则应打破三地各自为政的局面,在利益机制驱使下在有限空间内协商合作事务,在中央层面成立京津冀一体化的领导机制,不断弱化行政区划,逐步树立区域市场概念。

参考文献

[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www.bjkw.gov.cn

[2]胡其峰,袁于飞.“京津冀一体化”难在哪儿[N].光明日报,2014年9月8 日02版

[3]马云泽,刘春辉.京津冀产业结构优化:基于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的实证分析[J].商业研究,2010年5月总第397期

[4]李宏宇,张梦洁,吴遐.京津冀经济圈可持续协同发展战略讨[J].国际经贸,2014年6月

[5]张贵,康凯.京津冀崛起与区域经济发展之路探索[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8年7月第六期

高雪(1991-12),女,河北唐山,河北大学研究生在读,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侯珺然(1964-2),女,河北固安,研究员,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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