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职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
2015-11-30陈超
陈超
【摘 要】高职校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是以培养高职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和创业素养,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一门课程。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学生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的养成与提升,直接关系到学生成人与成材。本文在分析本课程教学改革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对本课程教学改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职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改革
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
教学改革的意义
(一)传统的 “灌输式” “填鸭式” 教学模式,教学实效性不佳
当前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方式比较单一,课堂教学采用“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和以课本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沿用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一言堂”的教学模式传授知识。习惯让学生跟着自己的思维转,把教师和书本的思想灌输给学生,教师照书念,学生照书背,师生都围绕书本转。忽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忽视教学活动的双向性、互动性,学生被动接受,成为学习的机器,缺乏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对职业道德的内容缺乏理解和内化,缺乏实践认知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致使教学实际效果不佳。
(二)重视就业方面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讲解,缺乏创业相应知识的指导
由于当前职校还是遵循传统的重视就业指导,轻视创业指导的教育方针,笔者注意到多数德育老师在道德和法律方面的教学中,只重视就业方面的指导,忽视创业指导。一方面,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我国培育更多的自主创业者。另一方面,学校在创业方面的教育,却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在教学内容上忽视创业方面的教育。因此,这些也都不利于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
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改变传统单一的讲授模式,创新教学方法
陶行知先生说:“教是为了不教。”就是说要注重启发式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创造自由的环境,培养学生创新的思维,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做到知行的统一。
因此,教师应该转变教育理念,改革“满堂灌”的传统做法,创新教学模式,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如:体验式教学法能较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从中可获得“真实的感受和内心的体验”,从而使学生获得生活经验。又如:实践教学法,通过生产实习、模拟创业、参观访问、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内外实践活动。再例如:通过案例教学法、开设模拟法庭,精选案例,以案说理,以案释法。
(二)重视创业品质和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的指导
教育部明确指出《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设置的理由是:不但要培养学生掌握适应当代就业岗位需要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也要培养学生全方位的综合品质和法律知识,使德育课适应新时期我国对劳动者的要求。那么,在课程设置上,就必须针对当前需要,以实际应用为目的,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为此,教师需要关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就业市场趋势、相应国家与社会的要求,贴合实际,按就业市场需要的知识、能力、品德来设置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综合道德素质、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竞争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任课教师的综合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德育教师队伍,是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根本。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者,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是学习兴趣的激发者,是德育思想的引领者。教学效果的优劣,关键取决于教师,只有提高任课教师的综合素质,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1.学校应重视《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应该像抓专业课一样抓德育教育,在资金、设备、时间、业务进修、教师选拔上给予支持,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教学质量。
2.任课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应该不断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重视新知识和综合知识的吸收,丰富专业知识结构;应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主动走向社会,了解社会对就业者道德品质素养的实际需求,促进教学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应该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总结教学经验;应该提高个人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利用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引导学生。
三、结语
教学改革只有紧随社会发展步伐,关注时代需要,密切联系行业企业,及时更新教材内容,丰富教学内涵,改革教学方法,才能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目标,培养更多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