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群经平议》的特殊句式观念
2015-11-29魏鑫
魏鑫
(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州贵阳2012020008)
浅谈《群经平议》的特殊句式观念
魏鑫
(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州贵阳2012020008)
本论文选取的是清末著名学者、文学家、古文字学家俞樾的代表作《群经评议》中三礼部分作为考察的对象,对其中所体现出来的俞樾的特殊句式观念进行了揭示和分析。据我所考察《群经评议》中所体现的俞氏的特殊句子观念主要有被动句、判断句、比喻句、疑问句、兼语句、省略句等六种类型。
《群经评议》;三礼;句式观念;形式
众所周知,在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的句式是大不相同的,一个很直观的表现就在于,古代的句子往往比较短小精悍,而今天的句子则很长;又有古代的句子比较“文言”,而自五四运动以来,我们告别文言文已经很久了[1]。但是对于古代汉语来说,对古人语法观念的研究仍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古人的思想、语言与风俗习惯,对于今后汉语语法的发展走向也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把握。
虽然大部分学者对古人在语言表达中的句式都有所研究,但是对于《群经平议》此书中所涉及到的作者的特殊句式的观念还是没有人研究过,所以本篇文章在穷尽《群经平议》这部书考察的基础上,对书中所体现的俞氏的特殊句式观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希望能为古代汉语语法的研究提供一些资料和贡献,而在分析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也欢迎各位进行批评指正。
1 《群经平议》中涉及的六大句式
1.1 被动句
《群经平议》中涉及的俞氏被动句观念主要以“为N所V”的形式表现出来[2],共有2例。例1:与为人后者射义
樾谨按:与之训奇,未闻其义,且奇为人后,义亦未明。郑君徒以为人后者,礼所不禁,乃与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并论,故不得已从与字生义,曲为之说,恐不然也。后疑役字之误。《孟子·公孙丑篇》不仁不智,无礼无义,人役也。人役而耻为役,由弓人而耻为弓,矢人而耻为矢也。是古有为人役之说。《王制》曰:凡执技以事上者,说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此经为人役者,即其人矣,其人本贱出乡,卽为士所不齿。故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役者不入,其余皆入,役与后字形相似。又经中多言为人后,罕言为人役,因而致误耳。(《群经平议·小戴礼记四》)P366
按:俞氏认为“后”当为“役”字,“为人后者”即“为人役者”。为人役者,即其人矣,其人本贱出乡,即为士所不齿。役为动词奴役之义,为人役者即被人所奴役之义,此句为被动句,作者又训“为人役者”即“为士所不齿”,此句也为被动句,即被士人所不齿之义。从俞氏用“为N所V”的形式对此句进行训释便可知他对被动句的固定用法是略知一二的。例2:礼闻取于人,不闻取人曲礼
《郑注》曰:谓君人者取于人,谓高尚其道取人,谓制服其身。
樾谨按:取当为趣。《释名释言语》曰:取,趣也。是取与趣声近义通。《庄子·齐物论篇》趣舎不同,趣舎即取舍也,字亦通作趋。《史记·伯夷传》趋舍有时,趋舍亦卽取舍也。《汉书·艺文志》苟趋省易。《师古注》曰:趋读曰趣,谓趣向之也。然则取于人者,为人所趣向也;取人者,趣向人也。此即王前士前之意。《释文》出取于字曰:旧七树反为趣就师求道也。旧读正得其字,但以就师求道为言,则义转隘矣。(《群经平议·小戴礼记一》)P302
按:俞氏指出“取”当为“趣”。《释名·释言语》曰:“取,趣也”。是取与趣声近义通。从俞氏训此句为“取于人者,为人所趣向也;取人者,趣向人也”可知俞氏对“于”字表示被动和用“为N所V”的形式对被动句进行训释有非常明确的意识。
1.2 判断句
俞氏的判断句思想贯穿于他对文本的理解和
例1:调悦者,情之道也。
卢注曰:“言调悦者,治人情之道也。”
樾谨按:如卢注必增出治字,于义方足,始非也。道当为首,上句曰:“躬行者,政之始也。”此句曰“调悦者,情之首也”,两句一律。言政以躬行为始,情以调悦为首也,古字首与道通。《周书·芮良夫篇》“子小臣良夫稽道。”《群书治要》作“稽首”。《史记·秦始皇纪》“追首高明”,《索隐》曰:“会稽刻石文”,首作道,并古人叚道为首之证。(《群经平议·大戴礼记二》)P290
例2:食谷者,智惠而巧
樾谨按:旣警言智惠不必更言巧矣,巧当作夭,声之误也。食谷者,智惠而夭,与下句食气者,神明而寿相对。《淮南子》正作夭,当据以订正。(《群经平议·大戴礼记二》)P301
按:上两例分别从上下文文义一律方面来体现他的判断句观念。俞氏在例1中指出古字“首”与“道”通,“道”字当为“首”。又指出上句曰:“躬行者,政之始也。”与此句“调悦者,情之首也”,两句一律。且对两句的分析为“言政以躬行为始,情以调悦为首也”,由此可知俞氏不仅知道此两句的结构一致(即为判断句)且指出了“惆悦者”“躬行者”分别为“情之首”和“政之始”的语义判断对象,这与判断句的含义正好吻合。例2俞氏指出“巧”当作“夭”,声之误也。且指出“食谷者,智惠而夭”与下句“食气者,神明而寿”相对。由此可知他对“……者,……”[3]这一句型即判断句有一定的认识。
例3:鼗倚于颂磬,西纮。大射
注曰:“纮,编磬绳也。设鼗于磬西,倚于纮也。”樾谨按:此当读云鼗倚于颂磬(句),西纮(句)。犹上文云建鼓在阼阶西(句),南鼓也。郑解纮为编磬绳,未得其义。纮者,所以维鼗之两耳也。《周礼》小师注曰:“鼗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耳,还自击其说,鼗之制,视此注加详,鼗有两耳,必用绳系之。所谓纮也,西纮者,言其倚于颂磬东面也,倚于颂磬东面,则纮垂向西,若倚于西面纮必垂向东矣,故经言西纮所以明其倚在磬东也,郑误解纮字,故不得其旨。若如郑义则当云鼗设于颂磬,西倚于纮,其文方明。安得但云鼗倚于颂磬西纮乎?(《群经平议·仪礼一》)P255
例4: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
“云师诸矦师氏者,此一经皆据诸矦”。又经云:“以贤得民,是诸矦师氏也。”云:“儒诸矦氏有六艺者,以经云以道得民。氏职云:“掌教国子以道教之六艺,故知诸侯氏不可同天子之官,故变言儒儒亦有道德之称也。”
按:3、4两例俞氏直接用判断句的形式对文中的词语进行训释。例3俞氏指出郑解“纮”为“编磬绳”,未得其义。“纮者,所以维鼗之两耳也”。俞氏在注文中用了判断句即“……者,所以……也”对纮进行了解释,由此表明他对判断句有所掌握。4例俞氏直接用判断句的形式即“……者,……也”对句子“师”和“儒”进行了解释。
1.3 比喻句
俞氏的比喻句观念主要从词义解释和语序调整两方面表现出来[4],共2例。
例1:在国统民如恕,在家抚官而国。
孔氏补注曰:“如,而也;而,如也。君统民而能恕大夫,抚私臣如在国。”
樾谨按:孔以下而字为如字是也。以上如字为而字非也。上如字乃本字,下而字为如之叚字。《孟子·离娄篇》“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上句用如字,下句用而字,正与此同。恕当为帑字之误也。《礼记·中庸篇》“乐尔妻帑”,郑注曰:“古者,谓子孙曰帑,统民如帑犹言爱民如子也”。帑误作恕,因并如字之解而失之,且与下句义不一律矣。(《群经平议·大戴礼记二》)P292
按:俞氏首先指出上一“如”字乃本字,下“而”字为“如”之叚字。此句当为在国统民如恕,在家抚官如国。而俞氏随后又指出恕当为帑字之误也,古者,谓子孙曰帑,则“统民如帑”犹言“爱民如子也”。从俞氏对此句的训释可看出他对比喻句有着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即都用打比方的方法去说明事理。例2:作宫室高台污池,土察以民为虐。
卢注曰:污洼也,察深也。言洞地为池也。孔氏补注曰:察之字,从宀土,察葢窟室之属与。
樾谨按:卢说固非孔说,更为无据,疑土察二字不连上,读作宫室高台污池,其文已足。土察当为土蔡,《说文·丰部》丰艹,蔡也。象艹生之散乱也,读若介。哀元年《左传》以民为土芥,芥卽丰字,因丰读如介,故卽以介为之而又叚用,从艹之芥耳。此文言上察犹彼文言土芥也,察者蔡之叚字,犹芥者,丰之叚字也。疑大戴原文本作以民为土察犹云以民为土芥也。以民为三字传写偶夺而校补者,误着之土察二字之下,则文不成义,遂据下文说纣事有以为民虐之文,臆增虐字,不知以为民虐文义可通,以民为虐,文义不可通,卽此知非戴记原文矣。(《群经平议·大戴礼记二》)P296
按:俞氏认为“土察”当为“土蔡”,丰艹,蔡也。象艹生之散乱也,读若介。且俞氏对此句语序进行了调整,疑大戴原文本作“以民为土察”犹云“以民为土芥也”,即把人民看成土芥,从俞氏对此句的训释可知他对比喻句有一定的了解。
1.4 疑问句
主要是通过对标志性词语的解释来反映的。例1:机其文之变也,其文变也。
卢注曰:机,危也。谓二礼动行九事,皆有其文,每变不同也。
樾谨按:卢训机为危,文不成义矣。机当作几,古书每以几为岂字。《荀子荣辱篇》曰:几直夫刍豢稻梁之县,糟糠尔哉。又曰:几不甚善矣哉。《大略篇》曰:几为知计哉。杨倞《注》曰:几读为岂。《史记·黥布传》人相我当邢而王,几是乎。徐广曰:几一作岂,并其证也,几其文之变也,犹曰岂其文之变邪,古书也邪字通用,陆德明《经典释文》序所谓如而靡异邪也,弗殊是也。此两句乃自为问答之辞,岂其文之变邪其文变也,文义正相应。因叚几为岂为岂,叚也为邪而几字又从木作机,于是其义虽通,孔氏遂疑其文变也,四字为衍文矣。(《群经平议·大戴礼记二》)P300
按:俞氏指出卢训“机”为“危”,文不成义矣。“机”当作“几”,古书每以“几”为“岂”字。随后俞氏例举了许多几读为岂的例子,且指出古书中“也”“邪”字古通用。俞氏例举了陆德明的《经典释文》中“序所谓如而靡异邪也,弗殊是也”。且分析出此两句乃自为问答之辞,岂其文之变邪其文变也,文义正相应。由此可知,俞氏对“几(岂)”的疑问副词作用和疑问句有很明确的认识。
例2:凡侯,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大夫布侯画以虎豹,士布矦画以鹿豕。
注曰:“此所谓兽矦也,燕射则张之乡射及宾射,当张采矦二正而记此者,天子诸矦之燕射,各以其乡射之礼,而张此矦由是云焉。白质、赤质皆谓采,其地不采者,白布也。熊麋、虎豹、鹿豕皆正而画其头象于正鹄之处耳。”
樾谨按:虎豹鹿豕言画而熊麋不言画,则熊矦麋矦皆皮矦也。《周官》司裘曰:“大射则其虎侯、熊矦、豹矦设其鹄,诸矦则其熊矦豹矦,卿大夫则其麋矦皆设其鹄,乡射之礼閷于大射,故天子降而用诸矦之熊矦,诸矦降而用卿大夫之麋矦,于是大夫不得用皮矦降诸侯,降而用卿大夫之麋矦,于是大夫不得用皮矦而用兽矦矣,”其说详。后郑君因《燕礼》云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而考工记梓人云张兽矦,则王以息燕,是王燕射用兽矦,故谓天子诸矦乡射亦用兽矦,不知所谓,如乡射之礼者,如其礼非必如其矦也,此记专言乡射之事而云天子熊矦诸矦麋矦,则天子诸矦乡射之用皮矦塙有明证,安得以《周礼》之熊矦麋矦为皮矦而此记之熊矦麋矦为兽矦乎。(《群经平议·仪礼二》)P252
按:俞氏在注文中指出“天子诸矦乡射之用皮矦塙有明证,安得以《周礼》之熊矦麋矦为皮矦而此记之熊矦麋矦为兽矦乎?”俞氏用了疑问句的形式对郑注进行了质疑,由此可知他对疑问句形式和用法的掌握。
1.5 兼语句[5]
例:至于阶,让大夫先升一等。
注曰:“让不言三,不成三也。凡升者,主人让于客三敌者,则客三辞主人,乃许升亦道宾之义也。使者尊主人三让,则许升矣。今使者三让,则是主人四让也。”
樾谨按:注文今字乃令字之误,此盖申说上文,让不成三之义,礼有三让无四让,若令使者三让,则主人必又一让,然后使者乃升,是主人四让矣,礼所无有也。郑君说此正破古文作三让之非,自令误为今,其义遂晦,疏谓郑君两言之失其旨矣。(《群经平议·仪礼二》)P260
按:根据俞氏对注文的校误可知他对兼语句有一定的认识。俞氏认为“今使者三让”中今当为令字之误,则此句当为令使者三让,“令”为动词,“使者”为动词“令”的宾语同时使者又是“三让”的主语,经过俞氏对今字的校误可知他对今之所谓兼语句有一些意识。
1.6 省略句
俞氏的省略句观念主要体现在逻辑事理分析方面,有1例。
例:壹发,中三矦皆获
注曰;“矢扬触或有参中者。”《疏》曰:“卿大夫主射参矦士,主射豻矦,其中或扬触容中,刖矦皆与释。”
樾谨按:郑意葢以经有壹发二字,故云矢扬触或有参中者,谓壹发而中三矦也,疏家未得其旨。然壹发中三矦,实非事之所有。疑郑注亦非经意也,今按壹发二字,当自为句。葢上文每射必发四矢,至此文公命复射,则曰:“旰君勤矣。”虽云欲者射,不欲者止,然制礼者,岂能逆料人之不欲而为之制乎?是故正射发乘矢复射,则止发一矢,所以使人人得射也,又以射止壹发恐不中者多,故曰:“中三矦皆获所以宽假之,使易中也。”圣人之礼,委曲详尽如此礼,本人情于此见矣。(《群经平议·仪礼一》)P256
按:俞氏首先指出“壹发中三矦,实非事之所有”。疑郑注亦非经意也,今按“壹发”二字,当自为句。随后俞氏给出了“一发当自为句”的原因即“止发一矢,所以使人人得射也”,由此可知俞氏认为“一发”之前省略了主语“人人”,从俞氏对此句的断句和对主语的补充不难看出他的省略句观念。
2 小结
2.1 俞氏《群经评议》三礼中涉及多种特殊句式观念及其表达方式
主要有:
被动句,俞氏被动句观念主要以“为N所V”的形式表现出来。
判断句,主要从他对文本的训释中体现出来。
比喻句,主要是从词义训释和调整语序两方面表现出来。
疑问句,通过对标志性词语进行解释而反映出来的。
兼语句,对文本的校误来体现他的兼语观念。
省略句,从逻辑事理的角度来表现他对省略句的理解。
特殊句式观念类型及其表达方式之例数统计
2.2 结语
据上表可知,《群经评议》三礼中涉及的特殊句式观念共有12例,判断句最多有4例,被动句、比喻句和疑问句各有2例,兼语句和省略句仅见1例。所用到的表达方式有7种,其中词义训释、术语运用和对标志性词语进行解释共有8例,占总数的67%,由此可见,俞氏对句式的分析主要还是建立在对文本的训诂释义之上,虽然他没有直接、正面的指出他的句式观,但我们不难看出他对特殊句式是有意识的。
[1]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孙良明.清人关于句法结构规则的分析[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97,(1).
[3]孙良明.王念孙的句式类比分析法[J].古汉语研究,1994,(4).
[4]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5]贡桂勇.《春秋公羊传》对句法结构的分析[J].滁州学院学报,2006,(5).
责任编辑:周哲良
H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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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094(2015)03-0052-04
2015-04-20
魏鑫(1990-),女,江苏徐州人,文学硕士。研究方向:古代汉语语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