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在依法治国的视野下推进依法治监工作

2015-11-29文丨杨

当代贵州 2015年24期
关键词:罪犯着力依法治国

文丨杨 学

在依法治国的视野下推进依法治监工作

文丨杨 学

监狱作为践行法治精神、实施刑罚惩罚、体现法律生命和威严的主场所,作为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回归社会的主阵地,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主战场之一,理应在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中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的重任,体现着国家的威严,法律的权威。监狱人民警察行使着国家赋予的权力,以法和权力象征者的姿态面对被惩罚、改造的罪犯,是执法者、管理者和教育者。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必须重新审视监狱工作,用法治思维思考监狱工作、指导监狱工作、定位监狱工作,完善监狱管理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监。

在依法治国的视野下推进依法治监,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着力建设一支崇德尚法的监狱民警队伍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监狱人民警察只有崇德、尚法、守法,才能做到公正、严格、廉洁执法。人是决定一切的因素,只有着力建设一支崇德尚法队伍,才能更好实现依法治监。

着力提高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队伍,教育民警,使之拥护我们的党,热爱我们的国家,认同我们的职业,做到四个忠于(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人民在心中);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精神,使之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仰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一种习惯。

着力培养依法治监的业务工作能力。要高度重视监狱民警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民警学法、知法、用法,要加大培训经费的财政保障力度,做到每位民警一年一次小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三年一次大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由于监狱封闭管理的特殊原因,要加大对外学习交流的力度,使监狱民警更多地了解社会,更好地改造罪犯。通过培训交流,使一线民警真正成为正确运用法律开展监狱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在民警中牢固树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民警,要及时予以严肃处理,促使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着力做好新民警的招录培训工作。招录上,应创新招录方式,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充分体现监狱元素和警察特色。要加大政法定向招录力度,让更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进入监狱警察队伍。要加大法律专业民警的招录比例,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培训上,借鉴浙江等发达地区省份的成功经验,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公务员(警察),均应送到专门的警官学院进行不低于一年的专业培训,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业务技能。这是培养新民警依法治监素质和能力的关键所在。

着力加强依法治监所需的法律、制度建设

从依法治国的视野来看,目前,监狱实现依法治监的法律制度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监狱实践看,我国监狱制度的法制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国家建设的需要。《监狱法》虽然出台了20年,但定性内容多,难以适应监狱管理的复杂局面。特别是监狱体制改革过后,监狱的管理体制机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监狱法》仍没有进行及时修订,加上刑事法律形成完整成熟的法律体系尚待时日,刑罚执行的具体实践上难以准确把握和操作。

尽快完善监狱法制体系建设,是依法治监的前提和基础。有关立法部门和监狱主管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监狱工作的要求和监狱工作实际需要,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相关国家的监狱管理经验,尽快出台《监狱法实施细则》,使依法治监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对监狱内部经过实践证明的科学的、符合法治精神的管理经验,符合监狱工作规律的具体做法,应以法律、法规或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真正使监狱工作的每一项执法环节和执法环节中的每一个执法活动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依规追责。

着力加强监狱保障机制建设。监狱经费保障上,《监狱法》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由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尽管做出了不小的努力,但监狱所需经费仍以较低的标准进行保障,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监狱经费远远不能满足监狱实际工作需要。经费不足也使监狱干警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在我省政法系统中,监狱的行政经费保障是较低的。在监狱布局调整上,与其他经济发达的省市相比,我省监狱硬件建设上较落后。有的重刑犯监狱就连监控设施都远远跟不上实际工作需要和上级的工作要求。监狱布局调整非常迟缓,历经多年仍未完成。

对此,政府应着力加强保障机制建设,一是加大布局调整支持力度,决策确定后,就坚决贯彻执行,不能反复变更。从纯化监狱职能出发,建议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修建监狱工作,使监狱的任务职能主要放在依法治监上;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适当的增加和提高有关经费,保障监狱的正常运行;三是采取适当优惠政策扶持监狱经济发展。如尝试将监狱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利用银行贷款以政府贴息的方式促进监狱企业更新升级等,减轻监狱的压力和负担,使监狱能够集中精力推进依法治监,为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发挥应有的作用。

着力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

监狱人民警察既是执法者,又是管理者和教育者。作为执法者,关键要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作为管理者,重点在于以理服人。作为教育者,要以情感人。

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要防止两种“情”:一是要防止改造过程中出现“日久生情”。特别是重刑犯监狱,干警工作年限与罪犯的服刑年限差不多,长期的管理和教育极有可能产生较深的感情,就可能对罪犯违反监规纪律视而不见,严重影响执法效果。二是要防止执法过程中的“冷酷无情”。有的干警不深入了解罪犯的情况,对罪犯管理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冷漠无视,只图完成工作任务,而不注重改造质量,从而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要把法、理、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正确把握法治意义上的情和理。法律采纳的情和理,应该是正义、人道、善良的情和公正、文明、求真的理,这种情理蕴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与法治精神是一致的。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好刑罚执行的标准、尺度和程序,执法的过程中不能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决不允许任何一名罪犯享受法律之外的“特殊待遇”。建立执法回避和定期交流制度,监狱民警与其直管或分管的罪犯有足以影响其公正执法关系的,应当采取调离罪犯或民警等措施予以回避。同时,要出台交流规定,对民警在同一个监区或部门任职时间较长的进行交流任职。

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充分体现法律对罪犯的“惩罚”;要加强教育改造,把作为“负数”的罪犯改造成为“正数”的守法公民;要通过劳动改造促使罪犯转变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要通过对罪犯情的感化和理的教导,来体现法的威严。

人是决定一切的因素,只有着力建设一支崇德尚法队伍,才能更好实现依法治监。

依法治监要把法、理、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着力用法治思维思考监狱其他工作

任何决策都应符合法治精神,体现依法治监的要求。

用法治思维决策监狱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行政会议决策程序,对监狱重大事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严格依法作出决策。

用法治思维解决监狱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监狱的很多工作都可能与执法活动有关。在开展监狱工作的过程中,要用法治思维思考解决问题,要重视收集执法证据,完整记录监狱执法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和与执法工作可能有关的其他工作,做到全程留痕,为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监狱作为践行法治精神、实施刑罚惩罚、体现法律生命和威严的主场所,作为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回归社会的主阵地,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主战场之一,理应在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中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作者系贵州省王武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 责任编辑/豆文君)

猜你喜欢

罪犯着力依法治国
着力谱写侨务新篇章
着力破解三大难题 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四个着力”让人大履职更出彩
不断强化责任意识 着力提高办理实效
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推动力量
两会布局 依法治国
镜头·中国
聪明的罪犯
抓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