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家”的尺度扩大“鸣”的园地
2015-11-29■梁希
■梁 希
科学界对 “百家争鸣”的方针正在热烈地展开讨论,讨论本身就是一种“百家争鸣”。首先,对“家”的看法有些不一致,值得研究:究竟要学问“成了家”以后才有资格称 “家”呢,还是每一个科学工作者都是“家”?其次,对“鸣”的限制,也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人主张“鸣者必家”,“非家莫鸣”,有的人主张未成家的也可以鸣。
我以为,现在“百家争鸣”刚刚开始,如果把“家”的标准定得太高,再来一个“非家莫鸣”,恐怕大家望而却步,与提倡自由辩论的原意不相符合。
其实,学术辩论,根本用不着许多限制。就拿春秋战国时代那个“百家争鸣”的局面来说吧,当时争鸣的也未必都是那些历史上鼎鼎大名的诸子百家,一定还有当时并不著名的人,而且,后者比前者要多好几倍。这也是不难理解的,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门学术,鸣而不成家的人,一定比鸣而成家的人多的多。
当时诸子百家,像春天的黄莺不排斥周围的各种啼鸟一样,不干涉同时代的无名人士,说他们不成家,不要鸣;相反的,诸子百家倒抓住了这个黄金时代,在同鸣中得到群众的赏识而成了“家”。
今天,我们既然不采用汉武帝“罢黜百家”的政策,我们既然在人民内部连唯心主义都允许自由宣传,再也没有理由把学术辩论的门户加以限制了。
当然,科学工作者在鸣之前,必须有严肃的责任感,不可乱叫。但,这也没有什么难得防止的,因为,第一,言论自由与批评自由同时存在,不怕乱叫;第二,每一个科学机构,每一种科学刊物,都有一个中心的集体领导力量来审查,不怕乱叫。
历史是群众创造的,名家也是群众评定的,古今中外大诗人、大文豪、大哲学家、大科学家、大政治家,在尚未获得公认以前,只在人海中鸣,而不能自封。可以说,“家”是通过“鸣”而造成的。
因此,为了学术昌明,为了文化发达,“家”的尺度应该放宽,“鸣”的园地应该扩大。只要不是反革命,大家可以伸出手来写,张开口来说。博学鸿儒要鸣,一技之长和一得之见也鸣;长期刻苦钻研过的老前辈要鸣,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也鸣。这样,才能够生气勃勃地从“百鸣”中产生出成千成万的青年优秀科学家来,向科学进军!向社会主义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