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的着力点
——以天门市为例
2015-11-28程志雄谢幸福
程志雄 谢幸福
社会救助工作的着力点
——以天门市为例
程志雄 谢幸福
近年来,湖北省天门市着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严格审批程序,突出重点保障,做到公开公示,强化动态管理,社会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农村福利院硬件建设得到提升,工作人员待遇得到落实,初步建立起“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操作程序科学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社会救助体系。虽然天门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本文做了一些分析和思考。
一、问题
天门市社会救助工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五方面:
一是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不明晰。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只有责任明确了,才能在财政支持、工作部署、对象管理上确保有钱办事、有人办事。
二是医疗救助支出压力较大。现在重特大疾病患者大幅增加,如患各类癌症、尿毒症、精神病对象,但是医疗救助资金明显不足。2013年医疗救助支出达3300多万元,而资金来源只有2000余万元。2014年医疗救助资金来源不变,支出突破3000万元,基金已经穿底。如不增加投入,医疗救助将难以为继。
三是农村福利院建设投入严重不足。近年来,我们加大工作力度,新建改建了部分农村福利院的硬件设施。但由于历史欠账过多,设施严重滞后,三分之一以上的福利院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用学校、乡办事处旧址改造成的平瓦房,条件简陋,安全隐患大,必须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花大气力进行改建。
四是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薄弱。民政工作的优势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民政工作量大面广、要求更高,但乡镇民政办公室人手严重不足,一般只有2名工作人员,部分民政办主任还兼任其他职务,严重不适应现阶段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
五是有的地方评议公示流于形式。在低保对象确定中,有的地方是少数干部说了算,有的评议代表缺乏代表性;有的地方不公示或者公示不全面,不敢面对群众,不能接受群众监督。社会救助中也存在“政策保”的问题,一些不完全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享受了低保,影响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二、对策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四方面着力:
一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和4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消费支出的80%,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集中供养对象的70%;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治疗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全面推动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明确农村家庭收入评估标准,实现按户保障差额补助。
二是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认真落实湖北省救急难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出台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审核审批程序,实现积极有效救助。
三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乡镇、街道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配齐工作人员,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经费,方便城乡居民申请社会救助。
四是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力度。
摸清当前底数,制定发展规划,分步推进实施。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明确乡镇主体责任,上下努力,齐抓共管,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改变农村福利院基础差、管理差、安全隐患多的困难局面。
(作者单位:湖北省天门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