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革命政府百元债券”加盖票应是钞票
2015-11-27张小杰
张小杰
“中国革命政府百元债券”加盖票应是钞票
张小杰
孙中山早期在海外为革命活动经费筹款时曾印发了多种票券,其中包括1906年印制的“中国革命政府百元债券”(彩页5图1)。冯自由、张永福所撰 《乙丙两年印行之革命军债票》、《南洋与创立民国》书中都有记载。但他们没有提及为何债券只印英、法两种文字,后又为何在票上加盖 “中华革命军银票”(彩页5图2)和 “中华国商民银票”中文字样以及加盖后的债券性质有无改变,这些问题引起诸多研究者的关注和讨论。
马传德、徐渊所著 《辛亥革命时期货币》中 《中国革命政府债券、中华革命军银票及中华国商民银票》一文收纳了有关各方的看法和意见,提出了 “中华国商民银票及中华革命军银票应是在武昌起义之前”和 “由于当时在东南亚的筹饷之地,有不少是英、法的殖民地,故债券两面分别印以英、法两种文字,为便于在华侨中筹饷、在参战的革命军中发放及备于在商民使用,所以又加盖了中文的 ‘中华国商民银票’及 ‘中华革命军银票’字样”,“中华革命军银票”尽管盖有 “银票”字样,亦仍然属于筹饷债券的观点。笔者非常赞同马传德、徐渊的前一观点,对后者,笔者持有不同看法。
1.笔者早在2005年第一期 《广东钱币》发表的 《中华革命军第一票》一文中认为:原印制英、法文的 “这批债券应是准备用于在洋人中筹款”;“加盖 ‘中华革命军银票’字样后的债券就不应再是债券了,而是银票,也就是钞票”。
2.此外,笔者又在梁烈亚 《镇南关起义回忆录》书中找到起义的行动计划及准备使用“中华革命军银票”的依据:“…… (二)取得南宁后,即建立中华国民军 ‘军政府’,以孙中山、黄兴为正副大元帅,宣告中外,并行使军券”;并认为加盖 “中华国商民银票”是制作 “军券”时未被选用的样票。
对于笔者的观点,徐渊先生有不同看法,且在2006年第四期 《中国钱币》《百元债券百年纪》一文中提出异议;左松涛先生也在 《中国钱币》2009年第四期《孙中山发行的“中国革命政府债券”史实考》一文,谈了对此券的不同认识。对于这些不同观点,笔者依据有限的史料和新发掘的实物资料,与大家一起作进一步分析和推理,希望找出更合理、更接近事实的结论。
一 加盖券出自孙中山的自带箱
拜读徐渊先生 《百元债券百年纪》一文注意到,其中有一箱债券的去向未曾提及。如把这箱债券的来龙去脉理清楚了,很多疑义就能迎刃而解。
张永福于 《南洋与创立民国》一文中回忆:“……孙先生接到一封电信,就对我们说,他有由巴黎寄来的重要东西四箱,……过几天孙先生自己到我的清河住宅启开一箱检看,原来一包一包完全是军用纸票,每张票面一百元;印得亦算精美,一面英文,一面法文,全没有中国字。孙先生看了后,面上很欢喜,取了好几张带回晚晴园,分给同志传观,其余仍照旧叫我装好。隔了几天,就叫我把未开的几箱,附往香港 《中国日报》交冯自由先生收。这转运的事,就由林义顺负责办理。那已开的一箱,孙先生亲自带去,留下一包交楚楠及余共管。其后再来信索寄香港 《中国日报》冯自由君收用。”①冯自由于 《乙丙两年印行之革命军债票》中回忆:“是年 (1905)秋总理自南洋赴日本,途经香港,余迓之于法国邮船,总理交付余军债券三箱,……余携军债券藏诸中国报,其后数奉总理函嘱从邮局分寄海外各埠。是年冬许雪秋以中华国民军东军都督名义经营潮、梅两属军务,领去此项军债券二百张……”②。
张永福 《南洋与创立民国》还记载:“凡孙中山出、收回现款者,英文票面右角盖有蓝色孙文之章之长方篆字印。余由经手人盖章、由经手人报销。”
从张永福、冯自由两人的回忆,我们可了解到共印制有四箱债券,有三箱交由冯自由保管,冯付给中华国民军东都督200张,以作战时急用和 “数奉总理函嘱从邮局分寄海外各埠”,这些债券不是孙中山经手,是没盖 “孙文之章”的。而还有一箱只取出一包交楚楠及张永福共管,其它的 “孙先生亲自带去”。也就是说这一箱 (少一包)的债券都是由孙中山亲自经手,盖有 “孙文之章”。合理的推理就是:盖有 “孙文之章”的 “中华革命军银票”和 “中华国商民银票”就是出自于此箱中。
近年出版的 《莫理循眼里的近代中国》一书中,见有莫理循原收藏的 “中国革命政府百元债券”加盖有 “孙文之章”,应也是出自孙中山自带这箱中。该 “百元债券”背面有毛笔行书:“兹为给发枪价之用作壹百元军政府成立之日见票兑换南关革命军大营发”字样,并盖有中外文圆形红色印章,章内字迹不清③。这是目前仅见的 “南关革命军大营”债券 (彩页5图3)。
笔者又找到与此券相关的史料——《关仁甫革命回顾录》:“防城起义,又归失败。及九月中旬,孙先生嘱再于镇南关起义,以取广西为革命策源地。余奉命后,即与凭祥土司李佑卿赴文渊,策划运动南关防军;王和顺则奉命至牧马,策划水口关防军,以为响应。余至文渊后,即设法运动南关炮台台长李德旺,李固旧交,得其助,乃选三人入其营充炮兵,使内应。时孙先生以革命军兴,饷糈繁浩,印发军用钞票甚多,余乃以军钞千元以犒李,士兵之愿降者亦各予军钞百元,南关炮台官兵,均已归心向我,固无问题矣。于是,乃准备于十一月二十七攻南关。举事之前夜,复阴与李德旺商议,知无变异,次日黎明,余即率众向南关进攻,炮台守军果悬白旗以应,遂占炮台。”④关仁甫给南关炮台官兵 “南关革命军大营”债券的时间是在镇南关起义之前 (1907年8月—12月2日)。此时那三箱存港债券还未运到,冯自由12月4日才托要来越南的人带来,由此就可得出莫理循收藏的 “南关革命军大营”债券就是出自孙中山自带这箱的结论。
现见 “南关革命军大营”债券的号码为088544,而 “中华国商民银票”的号码为088881,中间只相差了二百多号,又完全可得出加盖 “中华国商民银票”、“中华革命军银票”字样的债券,也是出自孙中山自带这箱中的结论。也就是说孙中山在争取 “南关炮台官兵,均已归心向我”后,就着手为下一步起义准备行使军券的制作,即在债券上制作了 “中华国商民银票”和 “中华革命军银票”两种样票,最后选用了在非常时期有威慑力、便于行使流通的 “中华革命军银票”,废弃了较适宜在和平时期流通的“中华国商民银票”。同时通知冯自由将存港债券运抵越南,预备在军券不足时继续加盖使用。
二 法国银行家代募债券发生在孙中山从镇南关回来后
徐渊先生在 《百元债券百年纪》一文中提到,找到法国银行家要代募债券的史料,认为 “孙中山急于将存港债券运至越南,就是为了准备争取这笔债款。”⑤但在引用冯自由《革命逸史》记载法国银行家代募债券一事时,不知为何没有引用此事发生的时间。
冯自由 《革命逸史》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十一月初一日 (12月5日—笔者注)十时四十分登车,正午抵谅山,已有河内侨商杨寿彭等来接,及抵河内,即从事于筹饷购械二事,时有法国银行家前来接洽,愿向本国代募革命军债二千万,惟第一批若干万须于占领龙州之日始能过付,双方正在协商条件,而十一月初五晚已得镇南关炮台失守电,于是借款事遂亦停顿。”⑥1907年12月1日革命军占领镇南关,12月2日孙中山与黄兴等人达镇南关,12月4日下午4时因从越南运来的枪支、子弹、粮食又在文登被法方扣留。急需孙中山与法方交涉,孙中山、黄兴、胡汉民等只得下山回越南。12月9日革命军因银两已尽、粮械不济,退出镇南关入越。
孙中山于11月电冯自由,嘱其将存港债券运越 (冯12月4日才托要来越的人带来,到越后被扣押),而法国银行家是在12月看到革命军已占领镇南关后,才有代募债券之意的。孙中山不可能在11月就预知12月法国银行家要代募债券,而提前让冯自由将债券运越。再说法国银行家并不是中国革命的支持和捐助者,不可能会接受 “在中国成立后一年,由广东政府官库或其海外代理机构支付”简单条款的债券。他们是商人,始终会把投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放在交易的第一位。因此,他们只可能与孙中山签订一个有利于他们的、没有风险的、以后能确保其在华获得最大利益的合同。否则,决不可能贷款给孙中山。这不只是一般商业上的借贷行为,而是列强趁火打劫的惯用伎俩,从后来没给贷款的情况也可以证实了这一点。所以笔者认为 “孙中山急于将存港债券运至越南,就是为了准备争取这笔债款”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三 银票即钞票应是不争的事实
徐渊先生在 《百元债券百年纪》一文中认为:“正如 ‘中华民国金币’票虽然称作 ‘金币’而且又印成钞票形式,其实仍然与 ‘以一还二’的债券一样,‘中华革命军银票’尽管盖有 ‘银票’字样,亦仍然属于筹饷债券。在英、法文的百元债券上又加盖中文 ‘银票壹百元’印戳的目的,就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是为了方便在不识洋文的华侨中发售债券。……更为重要的,乃是 ‘中华革命军银票’上还盖有 ‘孙文之章’的印鉴。……说明该银票已经发售出去。这种盖有 ‘孙文之章’的 ‘中华革命军银票’有的后来还盖有 ‘革命债务调查委员会’的登记章,说明该债务调查委员会完全认可其筹饷债券的性质。”⑦
现代人对银票一词较陌生,但在清代,银票就是钞票。金融辞典都解释为:“银票……各种官银钱号、银行、钱庄等发行的代表银两行使货币职能的各种票券。”杨端六在 《清代货币金融史稿》一书中:“钱庄银号发行的兑换券,由于银钱两种货币的流通而有两种名称。(1)钱票,(2)银票。钱票通行已久。主要流通范围……。银票由银号发行,也由钱庄发行,乾嘉时已经南北通用,其发行额且数倍于钱票”⑧。实物中就见有为筹措军饷,陕西巡抚部院在同治六年 (1867)发行的军饷 “银票”(彩页5图4),以及光绪廿一年 (1896)刘永福在台湾发行的 “台南官银票”。
孙中山生活在银票即是钞票的年代,应不会糊涂到将债券改为银票,然后再作为债券而去筹饷。如 “是为了方便在不识洋文的华侨中发售债券”,也应加盖 “债券”、“军需票”中文字样,而不应加盖 “银票”误导华侨。就算是与 “金币券”一样,是称作 “银票”的债券,也应将债券中很重要的洋文:“在中国成立后一年,由广东政府官库或其海外代理机构支付”的还款内容,盖上中文方便华侨认识,让华侨真正清楚他们的权益,让他们明白这是债券而不是银票。
孙中山筹饷主要依靠捐助,发行债券筹款是孙中山筹措革命经费的重要手段之一。尽管捐助者大都是无私援助不求回报,但对革命成功有必胜信心的孙中山,一直在债券中反映他的承诺 (还款时间)。尽管这个时间在当时看来是不确定的。孙中山也一直是这样做的——翻开徐渊先生本人编著的 《辛亥革命时期货币》“孙中山在海外发行的筹饷票券”一章⑨就可看到除捐款 “收执”外,其余所有的债券都注有 “成功之日”、“大功告成之日”凭本券还款等字样。就是 “中华民国金币”券也同样注明了 “中华民国成立之日此票作为国宝通用交纳税课并随时如数向国库交换实银”的承诺字样 (彩页6图5)。从 “南关革命军大营”债券所反映的事实是——哪怕是在再紧急、再特殊的情形下,哪怕是用手写,孙中山还是要将 “军政府成立之日见票兑换”的中文承诺注明在债券上。这些字样的债券除给捐助者一份荣誉之外,还保留了他们的权益。
反观 “中华革命军银票”,孙中山先生只是在债券上加盖 “中华革命军银票”中文字样。并未将债券中很重要的洋文:“在中国成立后一年,由广东政府官库或其海外代理机构支付”的承诺加盖中文;也没将 “南关革命军大营”债券中的 “兹为给发枪价之用作壹百元军政府成立之日见票兑换南关革命军大营发”的承诺字样加盖,实际上已很清楚地表明孙中山先生因应急而改变了债券的性质作军票使用,否则孙中山是不会改变他在债券上注明对债权人的承诺的一贯做法。所以笔者认为徐渊 “‘中华革命军银票’尽管盖有 ‘银票’字样,亦仍然属于筹饷债券”的观点是很不合理,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再说 “百元债券”改作 “中华革命军银票”加盖了 “孙文之章”,并不是 “说明银票已经发售出去”,而是作为钞票理应加盖发行人的签章,这是钞票发行前的必备程序。还需指出的是银票 “盖有 ‘革命债务调查委员会’的登记章”,并不像徐渊先生所认为的 “说明该债务调查委员会完全认可其筹饷债券的性质”。从收集到的实物资料看,除了债券外,“中华民国军用钞票上海通用银元券拾元券”、“广东金库券拾元券”等钞票,也见盖有 “革命债务调查委员会”登记章 (彩页6图6)。所以徐渊先生的这一观点也是不准确的。
四 中华国发行的债券
左松涛先生在 《孙中山发行的 “中国革命政府债券”史实考》中,据1906年8月28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初九)巡警部探访局长史云向朝廷密报:“现闻革命党魁孙文近创一军务债票,在日本及南洋各岛及香港等处发售,每票一张,注明俟军备事毕凭票给银十元,现时卖价,每张银一元,业印有数万张”的史料认为:“‘中华革命政府债券’实际发行的时间应是在1906年7、8月间”⑩。实情如何?
当年香港的冯自由和新加坡的张永福在回忆录中,将经手 “中国革命政府债券”的数量去向交待得清清楚楚,从未反映有发售此债券的记录。由此可断定所发售的债券不是“中国革命政府债券”,而是其它债券。
在实物收集中,我们见有 “中华国军需票伍元”(彩页6图7)。马传德、徐渊专门考证“‘中华国民军’以及 ‘军政府’等字样,均源于 《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1908年河口起义后,孙中山与吴汉民等在新加坡增订的 《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已有 ‘中华民国’的文书出现。”也就是说 “中华国”的使用时间为:1906年秋冬起草 《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至增订 《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之前的一年多时间里。“中华国军需票伍元”就是这段时间的产物。该券发行的时间、债券内容、面额都与密报相近 (此券面额为手填,相信还应有其它面额)。有理由相信密报所指就是此券。由此也可说明在这段时间已专门印发了军需票,所以没有必要再发行其它债券。
五 中华国与中华国商民银票
柏文认为:“中华革命军银票”与 “中华国商民银票”,“所盖之印章,其书法体裁出于同一人之手笔。由此可推想到,两银票是在 ‘中华国’使用”。梁烈亚在 《镇南关起义回忆录》:孙中山在1907冬计划 “取得南宁后,即建立中华国民军 ‘军政府’……并行使军券”的史料,提供了准备成立的 “中华国”要发行钞票的依据,由此可以认定 “中华国商民银票”和 “中华革命军银票”是 “中华国”要发行的钞票。但同一政府、同一时期不可能同时发行两种钞票,因此笔者综合分析认为 “中华国商民银票”是样票。
“中华国商民银票”是样票,后来又为什么会出现在武昌呢?傅为群、徐渊先生认为是“对外宣传之用”、“作为革命斗争历史见证而向记者披露。笔者认为当年孙中山制作军券时,曾表达过革命胜利后改用 “中华国商民银票”的意愿,当武昌起义后,当年参与制作、保管此样票的人,赴武汉传达了孙的意愿并将样票转交湖北军政府 (曾参加过镇南关起义的黄兴,就是于武昌起义后的第十八天到达武昌的),湖北军政府也因此对外作过宣传,外国记者史塔夫才拍摄到纸币实样。从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职后,首次在国内建立自己的银行,印制发行 “中华国民银行”钞票 (彩页6图8),只是将 “中华国”改为中华;“商民”改为辛亥革命前后才在中国出现的新词 “国民”(背图为农民、商人),就可知孙中山这么多年来一直没忘记革命胜利后,要使用 “中华国商民银票”的意愿。由此也可印证笔者 “中华国商民银票”是样票的推论。
综上所述,笔者依然坚持 《中华革命军第一票》一文中的观点:
1.取得南宁后,建立中华国民军 “军政府”所行使的军券,应就是 “中华革命军银票”。当时来不急再专门印制军票才动用现有的百元债券 (债券筹款效果应不佳,放着也没用),加盖 “中华革命军银票”字样,准备在建立 “军政府”后使用。
2.加盖 “中华国商民银票”字样的债券是制作加盖字样时的样票,当时应是制作了“中华国商民银票”和 “中华革命军银票”两种样票 (由于债券不是专门印刷的,加盖时是随意抽取,所以样票号码不是000000);在定夺时,选用了在非常时期有威慑力、利于稳定局势、便于行使流通的 “中华革命军银票”,废弃了较适宜在和平时期流通的 “中华国商民银票”名称。以上观点,都是依据史料分析而得,并非主观臆测。
本文为一家之言,确切的论证还有待发现更多史料和深入研究来完善。
部分图录摘自 《辛亥革命时期货币》,在此表示感谢。
注释:
① 中科院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华侨与辛亥革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版,第100页。
② 冯自由:《革命逸史 (初集)》,中华书局出版1981年6月版,第179页。
③ 沈嘉蔚:《莫理循眼里的近代中国、目击变改》,福建教育出版社修订版,第220页。
④ 《辛亥革命与广西》,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10月版,第38-39页。
⑥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五集》,中华书局出版1981年7月版,第123页。
⑧ 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7月版,第147页。
⑨ 马传德、徐渊:《辛亥革命时期货币》,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3月第1版,第1-30页。
⑩ 《中国钱币》2009年第四期,第69-71页。
(责任编辑刘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