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天命”与墨子“非命”
2015-11-22赵思曦
■赵思曦
先秦百家中,孔子墨子对于天命论有着不同的阐释和论断,主要表现在对于天与命运关系的理解不同,因而也导致了人们在不同理解下对待命运方式的不同;孔子之天是先天的,墨子之天是后天的;孔子的“天命”带来后天命运的不可变性,而墨子的“非命”则看到了人在后天的主观能动性。
儒墨两家都以显学并称于世,以天为本,推崇天的权威,在对天的态度上,都积极祭天,但在天命论上明显的分歧导致儒墨两家迥异悬殊的历史命运。不可否认的是,两家思想对于现世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对天与命的不同理解
孔子认为人的命运是命中注定的,另一方面,孔子又认定自己的天赋是上天赋予的,他为兴复周礼所做的努力本身就是天赋予的使命。这里可以联系孔子的先验论思想,“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季氏》)孔子认为人对于德行的认识只具有主动性,但圣人和愚人都是天生的不可改变的,所以他说“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孔子没有完全拒绝学习和教育的功能,但把这种主动性归结于天的安排,在《为政》中他说自己“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可以看出,孔子“知天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知天命是需要付出自身的努力。
墨子也崇尚天的意志,但同时坚决反对命定论。墨子对天的阐释不同于孔子,墨子坚信自然界的一切都是上天创造的,“万事万物之间有条不紊的变化允许都是出自天意的安排,进而言之,上天之所以创造自然和安排自然秩序,完全是为了让人民百姓享利”。墨子对于“天子”也有开创性的认识,与孔子的“君君臣臣”不同,墨子认为天子是天意志的代理人,天子也是要服从天的意志的。
由此看来,孔子对天的解释是笃信天对于人的内心和命运的命定,而墨子的阐释则侧重于天对于自然万物的命定;一个侧重于内化,一个则侧重于外化;正是由于二者对于天的不同认识,催生了儒墨二家的分流与碰撞。先秦哲学是以天人关系为主线展开的,孔子思想中天对人的影响是不可改变的,而墨子思想中的天命确是后天可以改变的。
孔子的命定论,要求人们遵从既有的命运,顺从君王的意志,因为君王即是天选定的贤人;整个社会必须长幼有序,实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可有丝毫逾矩,这样社会才能人人安乐。墨子则强调后天环境的影响对人的贤良圣智起着决定作用,墨子的兼爱思想虽带有一定功利主义色彩,但却是一种无差别无阶级的爱,同时墨子反对无道的战争,他祈求的是统治者能够实行兼爱,保护人民的利益。有志于恢复天下秩序的君子,要坚决反对儒家的“有命论”。对社会的影响和合理的运用。
从表面看,孔子“天命论”加深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使得本应该造福万民的这一论断很可能成为统治者暴政的借口或是君主等级制度的合法凭证;墨子时期,和平与民生得到重视,墨子本人也以“兴天下之利,出天下之害”作为衡量行为价值的标准,因而“非命”观是站在小生产者和平民立场上的发声,具有一定“平均主义”色彩,深刻反映了社会人民的心声。
孔子天命观虽然打击了人们改变命运的积极性,但其天命观推出的“仁”“礼”等思想都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在既定的命运条件下,主张社会上长幼尊卑有序,注重孝悌,强调人们内心品德的养成。在当今社会我们应当适当推崇这一天命论的思想,规避偏执的思想,换之以顺其自然,内省自身,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墨子的非命思想则较大程度上提倡了人的主观能动性,预示了人人平等的观念;但在新形势下要做一番新的解读,不能一味夸大;否则,作恶者干坏事也可以以“改变命运”为借口,岂不天下大乱了。 对于“非命”的理解,应当给予适当的规范和制约,在合理的范围内改变命运,有条件的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