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法治文化劲风助企业商海远航
2015-11-20张永坚
张永坚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营,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对于企业而言,法律不仅是对企业本身及其内部人员行为的约束,更可以成为市场条件下企业实行自我保护,深化改革,开拓进取,对外竞争取胜的有力武器,应善加利用。所以,依法治企不仅仅是为了企业的内部治理和强化企业的内部管束,更重要的是为了企业经营、运转的有效和高效,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有效的企业法治文化则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长效保障,是促进和深化企业依法治企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因此,伴随中国经济向着市场化方向的持续深入的发展,不断加强培育和发展以依法治企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法治文化,已经成为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求生存、谋发展、参与竞争和日常运行的需要。
“知法于心,守法于行”
企业的法治文化是现代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只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培育和发展。企业中的部门分工和岗位职责多种多样,但是它们都具有特定的法律内涵。总体而言,企业中的各种业务所解决的是如何做和怎样运行的问题,而与各种业务相对应的法律所解决的则是为何做的问题。由于企业的每一个行为都有特定的法律含义,都会引发特定的法律后果,因此业务和法律两者密不可分,是相互融合的统一体。
在现阶段,中国的企业要适应市场化发展的需要,必须要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要实现这种蜕变,必须依靠法律的指引和法律的保障,其前提是强化对法律的学习、理解和遵循的自觉,必须将遵照法律行事变为企业的自觉。这需要企业法制文化的力量为其开拓道路、提供支持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是依法治企和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养成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习惯,对于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条件下求生存和谋发展的企业而言,无论自觉还是被迫,已经成为起码的要求。
因此,“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应该是推行企业法制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文化建设的作用在于习惯的培养和传统的形成,造就一种根植内心的素养,形成一种潜意识、自觉、自律。文化可以立国,可以强企,法制文化尤其如此。
减少企业行为的盲目性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通过追求效益最大化而求生存、谋发展。所以凡是直接与企业效益和生存状态相关的生产、经营等性质的工作,自然便成为企业领导最关注和最关心的重点,因而总是居于核心地位。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没有法律的依据和支撑,企业的行为和经营活动都将处于盲目的和不稳定的状态,甚至可能会使企业的种种努力导致相反的结果。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的法治文化的作用和企业的法务管理一样,也是在为企业的活动和行为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法治文化通过与企业日常活动的有机结合,可以使企业自觉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营得更加顺畅和有效,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企业行为的盲目性,使企业的决策和运行更理性、更健康,不走或少走弯路,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目性和避免法律风险,持续维护或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法治文化建设和依法治企的作用和意义绝不仅限于法律对企业的合规、保障作用。
为此,法治文化建设应该和企业的法务管理一样,真正融入到企业的日常行为、业务运作和各项制度建设之中去;而不应再游离于企业日常活动和行为之外。依法治企的精神应该渗透在企业的方方面面,体现在企业的全部行为之中,贯穿企业运营的始终,成为全员的自觉,尤其是高管层和最高领导的自觉,并需要形成有效的常态化机制。有鉴于此,在目前形势下,中国企业法制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点工作,主要是处于企业各层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特别是企业高管层的法治意识的培养和形成。
有这样一种现象,凡是在市场中遭遇挫折和风险越多的企业,对内部的法务管理越倚重,越重视法律在企业中的作用。因此,依法治企的水平往往与企业的性质、条件、制度等多种因素有关,但是其中的关键因素则取决于企业高管层的认识水平、决心和实际行动。
企业安身立命之本
在现阶段的中国,企业法制文化建设开展得如何,与法务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一样,已经成为衡量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和在具体企业中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和成熟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和尺度。
企业中的法制文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是临时性的工作,而是持续渐进地不断深化,并将伴随企业存在的始终。
企业法制文化建设,需要企业高管层的觉悟、决心和全员的认同,更需要制度的保障和制度化成果的转化。企业的制度建设,制度保障,制度维护,大到全局,具体到本职,应是企业法治建设的追求和使命。这项工作,只有变被迫为自觉,变被动为主动,才有可能逐步地由必然走向自由。与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一样,企业的法制文化建设同样需要付出时间、机会、资金等成本。
企业中的管理链条可以无限延长,企业则要在效能和效率之间进行取舍,寻找平衡点,既不要粗放,也不应过细和太复杂,不能为管理而管理,甚至失去了管理的目的性。因此,“以最严的工作标准、最高的工作质量,满足最低的监管要求”应是工作中需坚持和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制文化建设在内的任何创新和发展都应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依法治企、诚实守信是对企业的基本要求,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企业法制文化建设所要追求的核心价值。诚信,对于一个企业和整个社会而言,极其重要和宝贵。真正做到这一点其实很不容易,但必须要为此付出努力并坚持贯彻始终。大家应该树立这种意识,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的捷径只能是依法依规,按规矩行事。只有诚招天下,企业才能走得更稳、更快、更远。
法制意识是外部环境“逼”出来的
在中国目前的经济转型期,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对企业的监管日益完善,对公司治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依法治企绝不是一句空话。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日常工作中,须处理好国有企业的传统与现代企业制度之间的关系,其中包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业务流程的再造、思想和认识的更新、观念和方法的调整、对依法合规固执地坚持,等等。
这一切都必须从实际出发,不做表面文章,不搞“两层皮”,不搞脱离实际的硬性拔高和超现实主义的东西。
企业对法制文化认识所能够达到的自觉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条件的发育状况。因为思想中的自觉意识,主要是被外部环境“逼”出来的,并在“逼迫”下逐步形成的。
这里所说的外部环境是企业外部的综合因素的集合,其中包括而不限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社会市场经济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行业竞争和企业生存的压力,交易习惯的重塑等等。可以说,市场化进程越深入,企业法务管理的重要性越突出。
由于各企业的行业特点不同,核心业务的性质各异,所需要的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的侧重点可能不完全一样。但是,不断丰富和完善依法治企的内涵,持续强化法务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对于现在的中国企业而言,是一项共同的历史任务。
一流企业必然注重领先的法制文化
什么样的企业接受和培育什么样的文化。一流企业必然注重领先的法制文化。为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有远见的企业和领导会主动自觉地把培育和发展企业的法制文化放到优先和重要的位置。文化认识的差距必将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产生潜在的巨大影响。
法制文化建设本身是动态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赋予了企业法制文化建设新的内涵。
深化国企改革,就是要对企业实施市场化改造,让市场在解决资源配置方面起主导作用,改变企业现行的股权结构和资金结构,“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创新和改造,提高其生存、竞争和保值增值的能力,规范其经营决策,增强其活力,实现其效益、效率的最大化,使企业真正回归为创造效益和贡献社会的经济实体。
这就意味着传统的国有企业将可能失去已经习惯了的国家垄断地位、国家各种特殊政策的优惠和扶持与呵护,将真正置身于竞争激烈的市场之中,要自己学会如何走路和生存。
这一切,都需要企业了解、熟悉、掌握并遵循市场的游戏规则,即依法行事。企业法制文化建设的作用和重要性,必将凸显和大大提升。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由体制到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由形似到神似,将是一个异常艰难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会一劳永逸。促进和加速这个转变过程的催化剂和推动力就是积极有效的企业法制文化建设。这是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是中国企业法制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新使命和难得的历史机遇。
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异常艰巨的系统工程,但会大有可为。鼓法治文化劲风,助企业商海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