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舞弊审计研究
2015-11-18葛玉峰
葛玉峰
摘要:由于我国社会有很多方面和快速稳定发展的经济不相适应,财务造假严重,每年都会爆出大量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件,有些案件至今都有很大的影响。中国势必会加大力度扶持企业以发展经济,让更多的公司能够上市发行股票,从而企业能获得更充足的资金能够开展较大的项目。今年股市情况大好,投资者在选股的时候更加注重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上市公司通过虚增收入、税务造假、不披露重大事项等手段来粉饰财务报告。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舞弊 防范策略
一、上市公司的主要舞弊手段以及案例分析
(一)虚增收入及少计提坏账准备
虚构销售是公司造假最惯用的手段,用来增加营收入或者减少成本和额外的支出,而虚构销售往往涉及的金额巨大能够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损失。
键桥通讯在2009年至2012年间,虚构了四份合同,而签约后并未履行便确认收入的合同有六份,四年间一共虚增的营业收入为3404万元。在2009年,键桥通讯向广州炜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价值756.11万元的存货,但是对应的应付账款却为884.655万元,这之间虚构的存货成本为128.544万元。既然存货成本增加,那么营业收入也会增加,利润也会增加。上市公司的业务繁多,特别是应收应付款项的凭证尤其多,审计人员采取的是抽查方式,几份凭证的数字与事实不符很难发现。
(二)出口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造假
南纺股份在2006年至2010年这五年间虚增的利润高达3.44亿万元,而实际上是五年均为亏损,按真实的业绩来看,股市上应该早就不存在南纺股份了。南纺股份除了运用虚构交易等惯用手段,作为进出口贸易公司它还在税款上造假,骗取进出口税。据调查,在2010年至2011年出口货物的单票中就有五十四份为造假,涉及的税款快达到两千万。在造假技术纯熟的现在,伪造的单据只靠人的肉眼识别很难辨别出来。而仅是伪造单据很容易被发现,现在的企业有了更高明的手段,用假的业务来开出真实的发票。
(三)掩盖关联方交易
随着经济的多元化,企业间的关联方交易已经很普遍。关联方交易能够充分地使内部资源得到优化的配置,降低成本,以达到资本运作的目的,但在带来更多利润的同时,这个也成为了企业调整利润、掩饰企业问题的手段。利用关联方虚构销售或者使关联方交易的非关联化来操纵利润常见,但关联方交易的非关联化,审计中介机构等很难发现的。
普洛药业2014年的营业收入为42.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54%,而在营业收八中有4447.48万元是通过掩盖关联方交易而虚增的,因此多确认利润为213.44万元。普洛药业先将货物销售给某个贸易公司,该贸易公司再销售给其的关联方,其关联方再将同
批货物销售给另一个贸易公司,最后再由这个贸易公司销售货物给普洛药业。根据证监会调查,这些贸易类公司与普洛药业的这些业务并没有实际的货物运输,而同
批货物只是经过了贸易公司其实质也是关联方交易,属于合并范围的交易,在合并的财务报表中应当予以抵消,而普洛药业披露的年报并未进行抵消。
二、舞弊的原因
(一)为了取得上市资格。股权融资的低成本高收益使得许多企业费尽心思地去取得上市资格,高管人员们最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提高发展壮大企业,而是如何通过最简便的办法来拥有上市的资格。有些企业甚至上市前三年的财务报告均存在重大的舞弊现象,企业上市的决定只是为了利润,改变企业亏损的状态。亏损了几年的企业是不可能仅因为资金充足能够盈利的,企业更需要的是有能力的管理者领导企业以及优秀的员工。
(二)粉饰财务报告以避免退市。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都是亏损,那么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即ST制度。如果企业在亏损了两年之后再亏损则其股票的流通会被暂停。虽然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让市场活跃起来,使得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能够切实维护到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这个制度显然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上市公司进行舞弊造假的动机,反倒使得投资者的风险增大。
(三)地方政府监管不严。企业的规模、利润等与地方官员的政绩息息相关,不少官员为了增加本地的生产总值而与企业勾结,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睁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帮助企业造假,并没有很好的履行政府的监管职能,督促经济健康的发展。
三、防止上市公司舞弊的策略
(一)加强公司的内部治理。上市公司应改变传统观念,实行分级管理,采取正确的平衡观点,挖掘无形资源,促进员工资源增值,提升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要实施内部控制,提高员工风险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内部控制不仅要强调强制性规定,还应该提倡指导规范,并鼓励员工自我控制,提升其主观能动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应以培养适应性学习能力为主线,促进企业发展。上市公司要改善内部控制、遏制财务舞弊,应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消除欺诈动机,降低财务欺诈行为发生的概率。
(二)政府应积极履行监管职能使其确实有效。我国的国家审计局应该认真了解每个上市公司的背景,与上市公司有良好的沟通,不应该因为企业创造的产值小就不放松监管力度,审计每个上市公司的时候都应该有第一次审计的谨慎性。近年来的很多上市公司舞弊案都是由媒体曝光的,政府应该积极发挥媒体的力量,呼吁更多的人关注财务舞弊。
(三)完善法律提高违法成本。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使得注册会计师执业法律责任的压力日趋加重,所以法律法规应更明确其行为的规范,部分法条用词需要更为具体具象更容易掌握,过失责任的认定应该更加明确。法律的执行力需要加强,执法定要严格,不然就会为动机不良的企业提供了更多造假的机会,有利于财务造假活动的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