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小说二题
2015-11-17吕宗蕾
文/吕宗蕾
索默斯太太之死
(小说人物取自戏剧《我们的小镇》)
1912年4月1日,新罕布什尔州格洛佛角49岁的罗拉·索默斯太太于家中被发现死亡。一把匕首刺入她左腹,但失血并非死因。她死于心脏病突发。经当地吉布斯医生证实,死者生前并无心脏病史。她的丈夫杰森·索默斯先生,患有因严重风湿病而引发的瘫痪臆想和自闭症,多年以来足不出户与世隔绝,几乎要被小镇居民遗忘。事发当日,警方未在其家中找到此人踪迹。在经过了一系列审讯并排出他人作案可能后,索默斯先生被锁定为头号嫌疑犯。他杀的嫌疑不可避免,但这匪夷所思的事件在小镇引起了轰动。警方一筹莫展,报刊媒体毫无头绪,仅匆匆于当地《哨兵报》发布了一则讣告。祸不单行,一切并不是愚人节发出的玩笑。当日晚,同镇34岁的教堂风琴师西蒙·斯蒂姆森于自家阁楼上吊自杀,原因不明,留下一封遗书,仅谈及自己的碑文—— 一串不明所以的音乐符号。尽管当地媒体极力掩饰,格洛佛角接连的离奇死亡事件还是不胫而走。本报特派记者前往格洛佛角,将继续关注此事件,并为您带来后续报道。
《波士顿环球报》于1912年4月2日国内新闻版登载了这则新闻。当时派出前去格洛佛角调查的记者带回的详尽采访稿,最终由于“充斥着神秘主义和华而不实的臆断”“戏剧化的个人体验而非纪实报道”未公布于报,该案件终成悬案。这名记者一战时期身赴法国成了战地记者,客死他乡。从他的遗物中发现的这份关于格洛佛角的笔记,使军方匆忙中将他误认为另一位同名同姓的战友,被报上了死亡名单。他的那位战友,恰是格洛佛角人,战后回到美国,试图使这份记者手记重新见报而未果。最终妥协以“索默斯太太之死”为题,刊登于一期新兴的超自然科学杂志上。
记者手记
默特尔·韦伯太太是索默斯太太的生前好友之一,同时也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3月31日晚,索默斯太太没有照例参加公理会教堂的合唱团训练。第二天一早,韦伯太太前去拜访,看看她为什么没有出席活动,顺便讨教几天前两人讨论过的新式苹果馅饼的方子。门前的台阶上,摆着送奶工刚送来的新鲜牛奶,还没有被取走。敲门无人应答,韦伯太太从那扇摆放绿萝的窗户望去,隐约看见索默斯太太坐在客厅壁炉前,在索默斯先生用的那把轮椅上,背对着她。
“我从轮椅靠背看出了她那头美丽的金发。我觉得蹊跷,她怎么在轮椅上呀?她病了吗?索默斯先生去哪啦?”韦伯太太再敲敲门,喊了几声“罗拉”,依旧没人回应。犹豫了一会,她还是没敢喊出“杰森”——索默斯先生的名字。“要知道,他病了好些年啦,没人敢惹他的脾气。”韦伯太太绕到后院的小门,打算找找备用钥匙,她说以她的经验,主妇们总是把备用钥匙藏在后门花盆啊,门垫下啊一类的地方。没等她花费这些力气,她就发现厨房一侧有一扇窗,没有关严。她从厨房的窗户跳了进来,“我是关心罗拉,想必她不会怪我。”
韦伯太太走进客厅,从后面拍了拍索默斯太太的肩膀,又唤了一声“罗拉”,她可爱朋友的身体却“轰”地一声从轮椅上垂下来了,脸色灰紫,左腹部插着一把匕首,血液已经干涸!不必说再用手指去探测鼻息——当然是一片死寂。很快,她高亢的尖叫声引来了邻居,华伦警官带领吉布斯医生冲进了小屋,韦拉德教授等充当了临时协调员在外围维持秩序。一切都太迟了,神父的手轻轻合上了索默斯太太的双眼,镇上《哨兵报》的主编查尔斯·韦伯先生还来不及为这桩轰动的本地新闻排出版面,大半个小镇的居民就都知道,索默斯太太去世了。与此同时,吉布斯先生一脸困惑地宣布说:“她死于昨日午夜,心脏病突发而非刀伤。”华伦警官则一脸凝重:“我们仍不排除他杀。索默斯先生失踪。”
“没有任何预兆表明她的死。”韦伯太太,发现自己好友的尸体后几乎晕厥,至今仍沉浸在不忍相信事实的恍惚情绪里,泣不成声的话以下由我努力加工整理为完整的句子:“我真不敢相信,我们之前还有说有笑的呢。她死的前天还对我说,窗台的绿萝有些生虫迹象,要请教授来看一看。她是多么热情多么友善的人啊,死神怎么忍心夺走这样一个人的生命呢?我早该料到事情不对头,那晚她没来参加合唱团的活动,我就该立即去找她,说不定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茱莉亚还活着的时候,她常私下偷偷和我说,‘罗拉那倒霉的先生早晚会惹事生非的’。你知道吗,杰森有个尖头顶,我们看着一直不顺眼,像魔鬼的门徒似的。”
茱莉亚·吉布期太太是医生弗兰克·吉布期的妻子,两年前去俄亥俄州探望女儿瑞贝卡时死于肺炎,她的尸体被运送回小镇,就埋在墓区吉布期家新划的墓地里。“看吧,我亲爱的罗拉如今也去土里陪伴茱莉亚了,孤零零地留下我一个人。这事,如果茱莉亚还在的话,她会怎么说呀。唉,我的姐妹如今都不在了……我真不敢相信呀,她前天还在和我谈她的绿萝啊……”
“我知道所有关于绿萝的事。我听闻索默斯太太的死讯,赶到她家时,一眼就看见了窗边的绿萝。那是我送给她的,你不能想象那绿油油的叶子那一刻多么令人感伤。”韦拉德教授对于索默斯太太的去世深表遗憾,“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1901年5月28日。那天下午索默斯太太敲我的门,问我能不能设法搞到一盆绿萝。农学家有时也管点植物学的事的,镇上其他太太要在花园里种什么,都会先参考我的意见。不过索默斯太太的要求可难住我了,绿萝是热带植物,好酸性土壤,还有格外娇气的喜阴属性,我们这小镇的气候,并不适宜种植绿萝。
“‘为什么要养绿萝呀罗拉,像你的朋友吉布期和韦伯太太那样种些向日葵不好么?’我曾善意地建议她。她却坚持说,她一定要绿萝,因为那是索默斯先生常提起的,最近叨念得更频繁了。在他来格洛佛角以前,曾有过一盆绿萝。‘或许对他的病有好处。’她一再强调说。
“这样的理由我无法拒绝,她是这镇上多么快活和热情的一个人啊,你都无法想象,她有那样的一个家,一个丈夫,一个脑形古怪体弱多病的丈夫。如果他丈夫有好转,罗拉的生活负担或许会减轻很多。我竭尽所能托外地的朋友弄回了一盆。虽然我希望这盆植物能给索默斯太太的生活带来转机,却并未抱许多期望,毕竟这里的冬天有零下十度!可罗拉创造了奇迹。她按照我书上读到的经验,把它放在室内的窗边,春夏秋是北面,冬天是南面,始终透过窗户散射的小镇阳光,把绿萝调理得不错,竟然长到两米多,从窗台垂下来。啊,我应该向华伦警官请示,等事情平息了之后,能不能把这盆绿萝接到我的实验室照料,要知道,这毕竟是一个奇迹!”
豪伊·纽萨姆是镇上的送奶工,他从前运奶的老伙计贝西老马将近28岁了,再也不经使唤,他的新伙计贝利是匹笨拙的小马,总是不往正确路线上走。“我本该最早发现蹊跷的,要不是这匹小家伙扰得我心烦,我可能早就觉察出那天不对劲了。清早我去送牛奶——和往常一样,给索默斯先生一瓶脱脂牛奶,他这个挑剔的怪人只喝脱脂的,早年他腿脚还没太糟的时候,要是一不小心送错了,他也要抱怨,后来更是没好脾气啦——索默斯太太没有应门。小贝利就在路边不安份了,我匆忙把牛奶放在门口,就去调教我的马儿了。根本没想很多。
“从此索默斯一家也不需要订奶了,要换做以前,我的通人性的贝西伙计,一定又会困扰了,它肯定还想徘徊在索默斯家门口,给他们留一瓶脱脂奶哪。说到脱脂奶,我想起十几年前另一桩怪事,我想想,大概是1901年,我们的脱脂机坏了,很久都没修好,我只好接连给索默斯家送了好些天全脂牛奶。我挺过意不去,回头问索默斯太太的时候,她却没说什么,好像一副完全没在意的样子。这有点奇怪呀,尖头壳的索默斯先生竟然没因为这个计较!现在想想,我已经十几年没见到索默斯先生的面啦,我听说他自以为自己的风湿病没救了,就放弃了治疗,干脆坐了轮椅再也不出门不见人了。想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大概是1899年吧,就是西蒙刚到我们镇上的那个冬天,索默斯先生就再也站不起来啦。这样半残废的人居然成了在逃的嫌疑犯?我和我的老贝西小贝利都不敢相信!”
如此说来,西蒙·斯蒂姆森确实和索默斯先生有那么一些关系,不过从镇上其他居民的口中我得知,两任教堂风琴手彼此听说却没有见过面。最精准的信息,我一定要去拜访华伦警官,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镇上人的来龙去脉了。他仍在为追捕嫌疑犯的下落忙碌,我好不容易才获得了采访他的机会。
“这镇上的坏事都集中在一起了。当时我们立即封锁调查了火车站,一天之内并未发现任何可疑人士离开小镇。而我接到曼彻斯特传回的指纹检测结果显示,凶器上的指纹确实属于索默斯先生。他早年游学的时候,因为饿肚子有过偷面包的记录,不过那时他身体好脾气好,来到咱们格洛佛角就成了教堂风琴师,没人计较他穷苦犯点错误的过去。那都是西蒙来到镇上之前的事。后来他的风湿病犯得厉害,再也不能弹琴了,刚好我从一个大雪天里救了烂醉如泥的西蒙。这个酒鬼竟然是弹风琴的好手,正好接替了索默斯先生的空位。我记得,听说镇上有了新风琴手,索默斯先生暴跳如雷,等到她妻子也耐不住日常乏味枯燥,参加了合唱团,他便门扉紧闭患上了忧郁症。谁能想到这两个风琴手的命运,竟然被巧合连在一起了呢?难道懂点艺术的人都有些疯狂气质吗?索默斯太太离奇死亡,西蒙自尽,这种巧合不得不令人遐想,所有的坏事都集中在一起了!我们警部十几年来没遇到这样棘手的事,全国都在看笑话!你没看到这忙成一团?抱歉,我不能再多说了。您请便。”
吉布斯医生告诉我,索默斯太太一直是健康的典范。比起她多病的丈夫长年被风湿困扰,她可以说是身强体壮的。西蒙酗酒,所有的医嘱一个字也听不进,看他时常因酒醉意识不清的样子,也觉得他活不长的,一定是有什么难吐露心事,过不去的坎儿,才要上吊。“索默斯太太腹部的伤口只有两寸多深,够不成致命伤,导致她死亡的,可能是面对凶手和死亡一瞬间的恐惧。即使没有病史,极端恐惧也能诱发心脏病。她是被吓死的。”
但我们都没法推测,凶手,如果是索默斯先生的话,究竟以何种方式使她达到了恐惧的临界。“我最后一次给索默斯先生看病是在1898年,他又一次风湿发作,毁了一个礼拜天合唱队的演出,那一次起他决定放弃治疗。客观来讲,他的慢性病痛已无力回天,只有慢慢煎熬。十几年后,他是什么样,我也不清楚,只是一定不会严重到瘫痪的地步。那是他的臆想啊,从医学的角度,如果他克服了心理障碍,一定就能长腿跑了。”这个悲剧也使他回忆起自己太太的去世,“好女人总是死于非命”,他最后哽咽了,不肯再多说一句。
可惜的是,韦伯先生屡次拒绝了我的采访,他觉得把自己镇上的坏事发在别的报刊上,是一种耻辱。
索默斯太太去世的前一周,刚刚去艾米丽和乔治的新农场看望他们。镇上的人时常说起韦伯家和吉布斯家下一代的完美联姻。艾米丽三岁大的儿子正在院子里玩耍,“她逗他玩了好一会,我看得出她喜欢孩子。她止不住地说,‘多幸福啊,婚礼上的时候我就说过,幸福。’”艾米丽回想起一周多前发生的事,拿起手绢拭着眼角:“有时我会想,我和乔治的生活可能得益于她当初的祝福,连我们的小乔伊都爱她。那天中午,我的小乔伊在午睡,突然哇哇大哭说他做了噩梦,我把他抱起来哄他,听见乔治的福特车驶进了院子。不一会他匆忙闯进了屋子,说索默斯太太死了。我的小乔伊哭得厉害,我猜他一定有在梦里知觉索默斯太太的死,事后我问他做了什么梦,他一点儿也不记得了。我来不及联络爸爸,我猜他的报纸肯定要在这件事上调查一番的,他派了人手去了,但是最后他却选择了沉默,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
“你说她喜欢我们的孩子,艾米丽?”乔治从农场回来,刚好赶上了我的拜访,“你难道不知道吗,我小时候听妈妈一次聊天说漏了嘴,说起索默斯太太原先是有自己的孩子的。找爸爸接生的时候,难产,爸爸保住了大人。这实在是他们那辈人的伤心事,为了安抚索默斯太太,镇上没人主动提起这件事。妈妈大概还觉得传出去对爸爸的医术影响不好吧。索默斯先生比她大不只一点点,再加上他的病,索默斯太太一直没能再要上孩子。”
“这太可怜了,可怜的索默斯太太!我想起我小时候,她也把我当女儿一样宠爱。毕业典礼上我做诗歌朗诵,威尔金校长每次表扬我聪明,她比我妈妈还激动。”
一个奇异的想法忽然从我心底升起。我禁不住多嘴,问到索默斯太太对西蒙的态度,是不是也像母亲对待儿子。
“这……你难住我了,很难这么界定,毕竟我不是西蒙,不了解他们的事。可从旁观者看来,索默斯太太十分欣赏西蒙,她也是他当了风琴手后才加入合唱队的。这镇上如此善良,肯怜惜一个酒鬼的,恐怕只有索默斯太太了。她虽然是后加入的,高音部分却唱得很好。听我妈妈说,她出事的那个晚上的排演,西蒙又喝醉了,因为索默斯太太没有出席,他嫌弃其他人唱得不好,一度罢演。你应该去问问我妈妈,她知道的一定比我多。”
我决定再次拜访韦伯太太,希望她有过一次参访的准备后,心情能够平复。最好她能帮忙开导韦伯先生,让他也谈一谈,当地报业收集的消息是最难得的资源。我心中揣测着西蒙和索默斯太太的死因,有没有什么关联,如果按艾米丽和乔治描述的,说不定会挖掘出一段知音的友情,又或者,更近一步呢?可在我采访的几个关键人物里,没有人透露出索默斯太太生活放浪的迹象,相反他们都把她认作一个善良守规矩的女人,即便是丈夫残疾在家,也安分守己的那种。可他们对于她家中的境况,十几年来又一无所知。甚至都没有人在这些年间见过古怪的“尖脑壳”索默斯先生。
艾米丽和乔治的农场在小镇边缘,再往西走一点点,就是墓地区。我临时起意先去参观墓园,看看两位死者的墓碑,为他们的亡灵祈祷安息。老墓园安葬的都是古老的祖先们,近些年在小镇生活过的亡人,都葬在墓园新建的部分。我看见了吉布斯太太的墓碑,在吉布斯家划分的新区边缘,离从前赫西家的墓区挺近的,据说她嫁人以前就是姓赫西。和大多数墓碑一样,她的碑文是从《圣经》里截取的。不远处我终于见到斯蒂姆森先生的墓碑,旁边就是索默斯太太的。他们都不属于当地古老庞大的家族体系,所以墓碑是独立的。一座上面刻着死者自选的音符,一座上面没有刻碑文。索默斯太太的死还是个谜,所以没法定论她的一生吧。
我把刚刚出了农场路上采的野花分成三束,放在他们的墓前,长久地凝视。天色见晚,太阳快收了它最后的余晖了,墓园沉浸在肃穆中,风有些瑟瑟地吓人。我知道我应该马上赶回镇中心去拜访韦伯夫妇才对,可那一刻我的脚仿佛在泥里生了根,挪不动了。脚下的土地有种灼烧感,一股绿色的青烟从吉布斯太太的墓碑上升腾起来。是磷火,正常的现象,我并不胆怯,甚至竟鬼使神差地从这沉重的一天的采访中,头一次冒出一股幽默念头,我对那团磷火打了个招呼:“您好啊,吉布斯太太!”
为了证明接下来发生的事不是我的疯狂所致,不是我劳碌一天的酣梦,我把它们如实记录下来。这世界上毕竟还有很多事,是我们目前的科学没法解释的。在我发出了那声问候以后,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幽幽地飘进了我的耳朵:“你好啊,乔。”
“天哪,是吉布斯太太么,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这声音温柔充满善意,并未激起我的惊恐,只是诧异使我固在原地,没有拔腿就跑。
“哦,抱歉我搞错了,乔,你是另一个,你不是我说的那个乔,这些你以后就会明白了。”
“明白什么?”
“死去的人能看见活着的人永远不知道的东西。知道过去,也知道之后会发生一些什么。还是谈些要紧的吧,关于罗拉和西蒙,两个可怜人,你还想从我这知道些什么吗?”
“亲爱的吉布斯太太,既然您知道我的来意,为何不召唤一下索默斯太太和斯蒂姆森先生的灵魂,让我和他们亲自对话呢?”
“乔,你太心急了,他们死于非命,亡灵还在煎熬,不满七个七天,是不会回归故土的。”
“那么,请告诉我您知道的关于索默斯太太和斯蒂姆森先生的一切吧。”
“唉,死去的人是不该继续关心那些活着的人的。生活啊,我们看着自己在里面活着,又离去。有些事情是不可讲的,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些提点。你已经采访了镇上的很多人,一定掌握了一些头绪。
“让我想想,就拿我儿子和儿媳的婚礼那天来说吧,当天情绪最激动的,既不是我们吉布斯家的亲友,也不是韦伯家的,而是索默斯太太。她一直叨念:‘多么温馨的婚礼啊,太美了。’她感动得泪流满面。”
“能想象这种感动,可能更是一种刺激吧?她自己的婚姻,可以说是十分不幸的。”
“你很聪明。罗拉是个机智要强的女人,在人前,她从不表现出自己生活的困境,但并不代表那些可怕的东西不存在。
“我们再说说西蒙,你知道他和杰森一样,都是风琴师吧。罗拉和镇上的女人不太一样,她容易被这些艺术的美而感染陶醉。当年杰森来到格洛佛角,穷困潦倒,比她大16岁。她那时才18岁呀,和我的艾米丽出嫁时差不多年纪,只因为他的音乐,她就义无反顾地嫁给他,并相信自己一定会幸福。”
“原来她曾是个追求浪漫的女人!”吉布斯太太把事情引向了新的维度,我的思维被撬开了一个缝,“也就是说,索默斯先生来到格洛佛角,已经34岁了,和斯蒂姆森先生去世的年龄又惊人地一致!不可思议!”
“是的,还有你不知道的,杰森最后游历的地方,恰是波兰镇!西蒙也是从波兰镇过来的。我能想象罗拉在那一年西蒙来到镇子上的时候,内心的幻灭感,除了酗酒的毛病,他简直是年轻的杰森的翻版。酗酒是从1901年5月之后越来越严重的。你知道西蒙碑文上刻着的那串音符意味着什么吗?那是索默斯太太第一次到合唱队,开口领唱的一句圣歌的旋律。1353 1453 3454321744 43453……咳咳,我唱不好这段。”
“可她从未见过西蒙年轻的时候不是么。那只是她满足自己的幻想?这么说来,他们之间一定有禁忌的交往!”
“年轻人,你尽可以这样推测,不过事情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至少我生前,没有发现我亲爱的朋友和这位醉醺醺的西蒙之间有什么肮脏的肉体勾当。要知道,杰森患病以后,疑心和嫉妒心更加重了,每次晚上我们从合唱队排练回来,杰森总是坐在轮椅上,从窗边盯着她。”
“天啊,我的脑子快不够用了。”
“你可以从韦伯先生那里找到你想要的答案,我相信他并不是因为那些肤浅的借口选择沉默。不过我提醒你,活着的人总是容易陷入复杂的人情世故里,总是不留心平凡的事物。回去吧,乔,时间不早了。趁着天没有漆黑不见五指,再去看看索默斯太太窗边的绿萝吧。”
索默斯家的房子被警方的封条围住了。暮色里,这条街死气沉沉。因为这桩未果的迷离案件,附近的邻居都搬迁了,他们担心疯狂的杰森·索默斯会再度出没,惊吓他们,夺走他们的性命。我小心翼翼扯开封条,打算把它过后再贴回从前的样子。走进索默斯家的屋子,一股灰尘味,一股霉味,不,更是一种浓重的无机物的气味,从这座不幸的屋子里弥散开来。大概是我的心理作用强化了感官,这是死亡的味道。
我看见了那盆绿萝,摆在窗边,藤条垂下来,依旧茂盛,昏暗中的剪影,像一个人倾泻的长发。
鬼使神差地,我走过去,捧起了那盆植物,分量比想象中重许多,在我诧异和思忖之间,突然好像有一股力量,操控了我的双手。“啪啦”一声,花盆跌落地面,碎裂了。一股味道,浓重的死亡的味道。我俯下身去,从根茎缠绕的泥土里发现一块白色的东西,坚硬的圆弧,尖尖地突起,那是……人的头骨!
我走之前,镇上的人给索默斯太太的墓碑刻了新的碑文,并不是来自《圣经》,却也好像一句箴言:
没有希望和苦楚的生命,却是不值得过活的。
我始终也没能成功和韦伯先生谈一谈。离开格洛佛小镇时,韦伯先生把一个信封交给我,重重地捏了一下我的手心,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在回波士顿的火车上拆开这个信封,上面是一张烧毁的单据残骸,好像是一张出生证明,依稀只能辨认出几个字:
西蒙,波兰镇,杰森. S,儿子。
J.C.
格洛佛角-波士顿
虫 屋
“每天早上醒来,我都或真或假地会有这样一种感觉:我梦见我仍然生活在那里……没有年龄,没有原因,仿佛压根儿没有离开过似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
六月,他从夜里醒来,房间里是昨夜吃剩的杨梅挥发的酸涩味。朝北的窗户,窗帘没有拉严实,冷光从缝隙里照进来,在对面的大衣柜上,投下窗棂的影子。拂晓就快来临。
他觉得喉咙干渴,摸索着把手伸向床头的果盘里。吃几颗杨梅吧,趁它们腐烂以前,它们撑不过早上了。天气太热,空调自动定时已经关掉了。他还迷迷糊糊,懒得起身去找遥控器。就这样吧,踢开被子,不让汗黏嗒嗒地粘在皮肤上,睡前被蚊子咬了一串红肿的手臂涂了花露水还是有些痒。别想这些了,天还早,吃几颗杨梅润润喉咙,就又会睡着了。
去寻找坚实的质地,凹凸不平却紧绷绷的果肉。圆滚滚的,捏起来,咬一口,像蒲公英一样会散开来的丝丝柱状纤维。酸的,还有一股咸味,大概洗的时候,浸泡的水里盐放多了,如果能甜一点就好了。吮吸过的汁水沿着手指流下来,然后干涸,饱满的纤维变得柴柴的,倘若不是还有一颗固执的硬核悬在舌中央碍事,他几乎不想吞咽果肉。不过从童年起,他就习惯把一切水果吃到最后的核含在口中颠来倒去,像嚼到最后失了味道又硬化板结的口香糖。一遍一遍,果核在舌尖做着复杂的运动,分离与果实微弱的联结,不断摩挲着舌苔、牙釉质,直到变成光溜溜的秃毛怪物。五岁的时候,他尝试咀嚼一整颗大芒果核,当他得意洋洋地走到祖母面前正准备炫耀他的新技能的时候,她一把拽出他嘴里没了一半、沾满了涎水的东西,生气地呵斥他,告诉他一个关于吞灯泡掉下巴的可怕故事。
撒一把盐,祖母曾说,除了农药,水果表面的坑洼里藏了很多肉眼看不见的虫卵,盐水可以杀死它们。这不是很可怕吗,他曾幻想,要是放着不管,每一个果实的孔洞里一定会像发蒜苗那样肆意生长。许多肉乎乎的虫宝宝从果肉中探头,弯弯绕绕冒出半个身子蠕动,就像美杜莎的脑袋一样。然后它们会汲取果肉的养分,长大,最好长出翅膀,绕着果核扑扇着,远远看去,堪比绽放的绣球花。
虫子消耗了果实只剩下果核,就和他口中正在进行的这项复杂运动一样,只剩下果核,留下新生命的讯息。那就是种子,种下它们就会有新的枝芽长出来。他曾有过一盘儿童故事磁带,里面有一位叫做蒙·豪斯男爵的家伙,喜欢吹牛皮和打猎。男爵告诉他,有一次打猎子弹用完了,他就把吃剩的樱桃核放进了枪膛里,射中了一支鹿的脑袋,鹿没有死,却跑开了;多年以后,他又经过那片森林,看见一只美丽的雄鹿,犄角上长着一株结满琳琅果实的樱桃树。因为这个故事,他一度又惊喜又害怕自己的身体里会长出一片西瓜地,因为他总是不会吐西瓜籽。每当他吃撑了,腆着肚皮呜咽着去找祖母,说自己就要生出西瓜的时候,祖母便把他抱进搪瓷便盆里。不多一会,他胡乱揩好屁股,起身就发现了一滩臭气熏天的便溺中岿然不动的西瓜籽。肚子疼得厉害,祖母就从抽屉里翻出小一包苦药粉,捏着鼻子给他灌进去,便盆里不多时就填了几条长线状的绦虫幼崽儿。之所以西瓜籽没有变成西瓜,一定是这些虫子肚中作祟,蚕食了孕育生命的希望。
如果能自己种出水果就好了,这种情况只可能是无心插柳。他很讨厌木瓜切开中央一大团黑色的籽粒,软软的包裹在胶状物质里,像一颗颗可怕的眼珠子。不要再看见它们,他随手把它们撒在了祖母养的虎皮兰的花盆里。也不知道几天以后,那花盆里冒出了一大簇小绿苗,伴随它们一起长起来的,还有种子表皮和残余果肉腐烂后发起来的白色霉菌,毛绒绒的,厚厚一层,吹一吹就摇曳起来,恶心极了。祖母很生气,说这些小野苗儿会剥夺虎皮兰的营养,决定清理一番给花盆换土。植物被连根挖了出来,他看见自己小木瓜苗脆弱的根须,有些难过,直到盆底一只又长又粗的家伙从土里掉出来,暴露在日光下不安地扭动。是蚯蚓,祖母说,把它切成两段它会长出新的头尾,不会死,只是不能见光。她把蚯蚓小心翼翼扔回盆中,用新土填上,说这是种益虫,能帮着松土,家养的植物土中竟然有,实在是幸运。
几天前,六一儿童节那天,下了持续一整天的雨。他现在已经三十几岁了,第二天出门,从小区花坛边上发现一只雨后土里爬出来、又被日头晒干的蚯蚓尸体,想起二十多年前祖母为花盆换土的那个午后,在那间老屋里。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睡不着了,记忆在这间狭小的朝北出租屋的黎明里浮浮沉沉,逐渐亮起来的光线,爬上朝东那扇不能打开的小窗,从百页窗帘一格一格地筛进来。有什么声音在嗡嗡作响。不是蚊子,声音更大一些,更浮躁,也不是苍蝇。他歪歪扭扭地倚着床头坐起来,再细听,好像是有一只蜜蜂,卡在百页窗帘里找不到出口而盲目冲撞。怎么会飞进蜜蜂呢?是北面的窗没有关紧吧。被杨梅的果香吸引了吧。他懒懒地挪着屁股,绕过床头柜,移到旁边的沙发上,细长的东窗就在长沙发摆放的位置最南侧一端的背后。他找到百叶窗的拉线,迅速地向下一拉,蜜蜂从夹缝里掉落在沙发上,没有立即死去,只是晕了,足脚还在抽搐。他直接用指尖把它拎起来,像他童年时便可以在花间徒手捉蜜蜂一样果敢,才发现自己的指尖都被杨梅的汁水染成了紫红色。浸染的红色,他小时候住过的老屋,时常有东西被染红,因为老式的木地板刷了一层红漆,走过的鞋底是红色的,拖过的墩布是红色的,他用指尖滑过地面,指甲盖儿留下过的印记也是红色的。
他回头看那盘所剩无几的杨梅,一片紫红色并不是安静地呆在那儿,而似乎在小心翼翼地蠕动。他以为没睡醒眼花了,来不及扔掉手里的蜜蜂就走进床边去看:不易觉察的生物们在天然的保护色里辛勤劳作,密密麻麻,成群结队——和他二十几年前住过的老屋曾有过的那场奇怪灾难一般,他预感到,他周遭的世界将再度卷入红蚂蚁的洪流。
他第一次知道世界上的蚂蚁有红色的,不是在电视的动物世界里,就是在那,在童年时住过的老屋,一家五口,祖父母和父母,还有他。以往他只见过黑色的蚂蚁,在院子里玩的时候,他无聊时就蹲着看它们在地面忙忙碌碌,还会动手把地面上大颗粒的食物碎屑弄小以便它们搬运。上学学过自然课,他开始有了新的邪恶玩法,用一只铅笔把白纸涂黑,捉一些蚂蚁放在纸上,再用放大镜对准太阳聚焦,不多一会,蚂蚁就会随着燃着的纸窟窿一块焚身。寓言故事里总会讲起蚂蚁的协作和勤劳,再大一些,他为这顽童恶习感到羞愧。他也知晓还有一种叫做白蚁的生物,专门啃噬木材建筑,甚至可以将房屋摧毁。黑蚂蚁是好的,白蚁是坏的,他给蚂蚁下了这样的定义,至于红蚂蚁呢?它是一种中间色,他也就对它们保持了中立的态度,静观它们肆虐又消失。有几次,他到学校打开书包,几只红蚂蚁从书本、文具盒间抖落,有时候从他袖管里钻出来,他已经习以为常,可同桌被吓了一跳。后桌的小学霸扶了扶眼镜,煞有介事地说起农业频道播过一个养殖节目,有人专门饲养红蚂蚁,这东西可以入药。那天回家他显得特别兴奋,兴冲冲地对祖母说,红蚂蚁是药能治病,赶快捉起来,咱们家要发财,结果被祖母赏赐了一记脑瓜蹦。
第一只红蚂蚁出现在蜂蜜罐里。第一个发现的人是母亲,她从橱柜里取出玻璃蜜罐,哎呦惊叫了一声。红蚂蚁零零散散浮在最顶层的蜂蜜上,被母亲用勺子舀出一层倒掉,祖母看见嫌浪费。以前他见过那种鲜酿、未过滤的蜜,蜜蜂的尸体也这样漂浮,祖母说过,有蜜蜂的蜜不碍事,都是纯天然的。很长一段时间这给他造成一种错觉,酿蜜的不仅仅蜜蜂,还有红蚂蚁。椴树的、桂树的、洋槐的,如今他在超市里看时,被眼花缭乱的种类所困惑,开始怀念用虫来分辨蜂蜜类型的小时候。家里的那罐红蚂蚁蜂蜜,将就着喝了很久。
当然母亲不喝,她在他的记忆里一直过分清洁甚至洁癖,因为把家务干得干净彻底令祖母颇为满意,不过她也常常做好心的蠢事。红蚂蚁出现的半年以前,还是冬天过年的时候,他记得那一天暖气供热过足,屋子里异常燥热,有人送来一箱活牛蛙,母亲抢着打理,端了一锅开水兜头浇在上面,烫得牛蛙炸开,四下逃窜。一家子人都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活计掘着屁股满地找蛙。茶几下逮着一只,电视柜后面藏着一只,还有烫晕了的傻蛙往更烫的暖气地下钻,最后都被一只一只钳了腿儿扔进冷水盆。冷水兑热水,温水才能治蛙,只是还差一只怎么都没找到,再找就只剩祖母大床下面的缝。老式的床是储物的,床板下压了太多破烂货,移也移不动。不找它了,饿了它自己就会蹦出来的,祖母没有放在心上,后来等到大家想起这回事,其他的蛙兄弟早就变成盘中餐下肚又完成了一轮消化循环。
工作以后,他养过一只乌龟,龟很笨,小鱼自己捉不到,每次都要等他把鱼在阳台上摔晕再喂食给它。有一天这只龟突然不见了,半年以后他在大扫除的时候移开床,发现了床下靠墙的角落里乌龟干瘪空洞的壳,躯体风干消失了,也许蜷缩成一小团在壳中不能被看见。他只听说过猫狗在感觉自己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会离开饲养自己的主人,跑到没人可见的树根下独自死去,他不知道乌龟也会。漫长的半年的夜里,每一次辗转反侧,他竟不知道小乌龟就在他身下一点一点消逝。他把它扔了,没什么庄重的仪式,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是自然的循环。像他八岁那一年学校组织看完电影,从临时搭建的黑帐篷简易电影院里出来的时候,他在绿化带树丛下发现一只死去的白兔,身体颀长,溃烂的眼睛周围爬满了蚂蚁。消失的牛蛙带来了红蚂蚁,他一直有这种猜测,它的尸体不知道藏在家里的哪一个隐秘的角落,正在一点一点被红蚂蚁搬运分解。
找不到牛蛙,红蚂蚁漫布,而挑剔的母亲似乎因此受到了惩罚。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每天都吃不下饭,好像不会感觉饿,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红蚂蚁出现后,她洁癖所致的厌食症。渐渐地她一只眼睛鼓出,像青蛙那样,面黄肌瘦,每天都带着奇怪的病容,事情比想象的要严重,母亲开始吞食一盒又一盒他看不懂标签的白色药片,情绪也不稳定,后来被送外疗养。母亲得了一种叫“甲亢”的病,祖母坚信是母亲从小海边长大喜吃海产的毛病,海带吃多了就会是这样,所以她坚持不吃海带,脖子都有些短粗起来也不吃,就怕像母亲那样。海带才不会生病,他想那一定是红蚂蚁爬过的海带,你不怕它、大口喝红蚂蚁蜂蜜时,它就不能侵犯你;你恐惧它时,它就会把疫病传播给你。红蚂蚁在反叛。
红蚂蚁淡化了他对母亲的记忆,成年以后,他对已痊愈的母亲说起她得过的病:那时候,你变成了一只瘦青蛙,我小时候记不得其他关于你的事情。母亲显得十分伤心。他不知道如何伪造记忆去弥补这段缺失,他尽力对母亲格外亲近,这种刻意的亲近变得有些客气的意味。这个浓眉大眼的妇人剪了短发人到中老年依旧美丽,却完全不是记忆中他的青蛙妈妈。他不敢这样讲,只隐隐觉得冥冥中的力量,母亲在红蚂蚁灾难中被掉换过了。
那之后,家里的其他人也发生了变化。红蚂蚁爬过食品、衣物,似乎留下某种转变的信息素。第二个受到转变信息素感召的人是父亲。有一天,他放学归来,父亲正在房间一边抽烟一边焦头烂额地翻看他的设计图纸,一旁的烟灰缸里丢了好多李子核,几只红蚂蚁在果核上爬来爬去。他放下书包,在父亲的大画板旁俯下来看。别烦我,父亲说着弹了一下烟灰,灰罩在李子核上,红蚂蚁慌忙退散到一旁。父亲把最后一点烟草抽尽,手劲狠狠地把烟头按在烟灰缸里捻灭,正巧捻死了一只蚂蚁。他凝视父亲这只画画的手,瘦削、坚毅的这只设计师的手,一种不详的预感袭来。因为祖母常说:桃养人,杏害人,李子树下埋死人。桃子是很有营养的水果,杏子吃多了就扎心难受,李子是最不好多吃的,而父亲那次吃太多了。
红蚂蚁从烟灰缸里爬出来,爬上了父亲的大画板,这张画板上孕育了他童年墙上的所有卡通贴画,都是父亲一笔一划照着电视上图画书上的样子画出来的。这张画板上父亲实践着心酸的理想,每年冬季左右有四个月,设计院都不用上班也开不出工资,父亲就守着这画板随便画着什么。父亲好像已习惯这份恬淡和艰苦,祖母说父亲从学生时代起就甘愿过着每天咸菜馒头的校园生活,把生活费节约下来买一架当时看来十分昂贵的胶片单反,还有相纸和显影液,一个小房间被单辟出来成了一间暗室。家里只有父亲一个人是近视眼,戴着那种厚厚的会变色的玻璃镜片,按祖母说,都是年轻时胡闹把眼睛玩得快瞎了。在家乡漫长的严冬,室外的虫也都衰亡了,但充足的暖气滋养着室内猖狂的蚂蚁大军,它们无处不在,吃不到什么新鲜的蔬果,因为蔬果贮存在院子的地窖里,于是它们开始啃咬父亲泛黄的画纸。
有一天,祖母叫父亲去外面的地窖拿白菜,地窖漆黑一片,只有一架架起来的木梯通向窖底,每次父亲都拿上小手电,取东西是几分钟的事,那一次白菜却迟迟没有拿回来。下班回来的祖父看见院子地窖外的小棚子门开着,却不见人影,就下到窖里去看。他正在屋内看祖母摘豆芽,听见祖父在院子里大喊了一声,和祖母连忙一起出门去,父亲被祖父驾着双臂扶出来,右手鲜血淋漓。后来父亲举起手上缠得厚厚的绷带,和别人说起手电突然没电、自己失足滑落只好拼命用手去寻找扶梯抓住的经历,他的手被旧木梯上突出来的钉子划破,从手掌到手指转着圈割了几道,一只中指伤口见骨、神经断裂。从此父亲不再画画,几个月以后,从设计院拿了一笔抚恤金,彻底告别了那里。等他大学的时候,父亲已经从那个瘦弱的设计师变成建筑圈摸爬滚打过的人,身体发福,生活围绕着烟酒应酬。他们早已搬离了祖父母住的老屋,家中却再难见到父亲的身影,直到母亲有一天下班,看见父亲的车里载着另一个女人。父亲从这个家里彻底消失了,去了另一个城市。祖父母仿佛没有了这个儿子,母亲成为他们的女儿。父亲的大画板还在祖母老屋的一扇门后立着,他在想,那块沾满颜料气味的木板原本就是蚂蚁的温床,不知道祖母打扫得好不好,会不会在画板的一角,已经结了一张蜘蛛网。
家中专注除虫消灾的大规模行动是由祖父带头的,虽然他那用开水烫蛙的母亲,最早采用同样的方法,烫死用甜食诱饵聚集的大批蚂蚁,终归是治标不治本。祖父用的是除虫药。这个信奉科学的老人,被药厂作为顾问退休返聘,每天一大早五点就爬起来,去赶开往郊区厂房的班车。他能感到清晨迷迷糊糊中,隔壁房间传来收音机新闻播报的声音,然后家门打开又关上,再醒来时祖父已不在家中。祖母和祖父起的一样早,准备给阳台上养殖的花草施肥。肥料的方子是祖父定下的,黄豆泡发的水,灌进大饮料胶瓶里。他很难像别的孩子一样赖床不起,因为祖母会定时推开他的房门,用一阵花肥的恶臭将他唤醒。
他的窗台上摆着米兰、君子兰、仙客来、五彩椒、月季、栀子,外面的护栏上爬满了牵牛花。月季和栀子开出的花朵浓艳好看,他曾胡闹把花瓣捣碎成汁去染祖母的指甲,可是后来这些花害了虫病,橙红色的小虫在叶子之间啃咬,花儿们相互传染,怎么喷药都不见好,一点一点地萎掉。君子兰开花缓慢,童年他最期待的事之一,看君子兰的花苞从层层叶子中间抽条,高耸地立着,像被拔出的宝剑。他总想干点拔苗助长的事,时不时去拽拽花枝,想帮助植物生长,这时候被祖父母发现就要打手心。至于米兰,他一直误以为人们吃的小米就是米兰产出来的,常偷偷揪下来一簇,一粒粒搓散,用小刀拍扁,看看内部构造。似乎正因为被他摧残过,这些花都没能在老屋里长留,只有他觉得很奇怪、花朵倒着长的仙客来,和怕辣远远观望的五彩椒成功繁衍了一代又一代。他二十几岁时,祖母家中他从前住过的房间已经彻底变成了花房,一盆又一盆后代们被祖母做成幼苗盆栽。每天清晨,老人推着小车到早市上去贩卖,很少有人卖这两种花,大家都觉得新奇,生意不错,于是祖母成为找不到素材的社会新闻记者的关注对象,一度上了当地报纸。
对他来说,花是能吃的、好吃的,家里找不到什么乐子的时候,他就和伙伴们到外面疯闹。院子里有一种红色的花,一串连在一起,花心摘下来有甜甜的蜜。这种蜜并不是每朵都有,而是随机出现的,于是那时候小伙伴里流行的一件游戏就是攀比谁摘到的带蜜的花心多。这是和蜜蜂抢生意,要看谁能慧眼识真,又下手为强:迅速摘下花心,放进嘴里吮吸,吃到蜜的人,脸上会不自觉荡漾开一种幸福的表情。每次玩这种游戏,都像是一次大扫荡,一路过去,花圃里落红一地,然而年幼时他对这种破坏性行为乐此不疲。邻家园里种满了高大的向日葵,好吃的葵花籽就是从那个圆圆的呆头呆脑的花盘里产出来,可目标之大,很难得手。他几次跃跃欲试,又有点胆怯,三番五次,终于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成功地从围栏缝隙里钻了进去,将一株长得不太高的葵花盘扭下来,迫不及待地挖出了那诱人的籽粒。结果大失所望,他并不知道葵花籽生与熟有别,悻悻而归。此番壮举并未引起伙伴的轰动,因为院子另一头的树下,另一个调皮的孩子偷了家里的晾衣杆,捅掉了一个马蜂窝。
大家一哄而散各自回家,下班的祖父正提着杀虫剂归来。祖母说杀虫剂也是有毒的,未必好,多年以来,她已经习惯用虫来区别食物好坏,比如长满菜青虫卵黑点点的大白菜,祖母觉得是最好的,有虫说明就没有怎么被农药污染,煮一煮没有危险。年轻的时候,她在菜场当工会主席,自以为颇有经验。祖父说要用杀虫剂的时候,祖母正在厨房切菜,她左手食指尖的一节长得很奇怪,是歪的,据说正是年轻切菜的时候切断又接上的,因为匆忙,接的位置有些失误。那时一点也不觉得痛,祖母几次和他说起,当时她抽出手帕包起断指就跑到街上,一路跑到医院,指头接上以后才反应过来觉得很疼。蚂蚁们已经胆大妄为地爬上砧板,祖母为躲它们,差点又切了手。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了,祖父展开了他的灭蚁行动。家中所有常出没红蚂蚁的瓷砖和地板缝隙都被喷了喷剂,还有一种药末儿,祖父把一些橱柜墙角腾空出来,摆上小碟子,把药粉混进甜食里当诱饵。它们会染上一种蚂蚁界的瘟疫,相互传染死去,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巢穴里。
祖父的方法果然奏效,渐渐地,红蚂蚁越来越少,行动力也越来越弱,谁也没有意识到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见不到红蚂蚁了。正逢新千年,一种叫做“千年虫”的可怕病毒正在风靡全球网络系统,他只上过几节计算机课,还不太懂电脑病毒究竟是什么。“千年虫”就是一种虫子,爬进了电脑,啃断了线路,电脑于是就坏了,大概就和家里从前闹过的蚁灾是同一回事,弄点电脑专用杀虫剂就好了。六一儿童节,央视出了一部关于“大战千年虫”的动画片,那一天学校放假,但是家乡正值雷阵雨季,每天下午都会有一场暴雨降落,电闪雷鸣,地窖屋棚那一串房顶都被雨点砸得冒起了青烟。他只好蜷在家中看动画片,当动画片里的小主人公进入网络世界去捉拿“千年虫”的时候,他偶然瞥见一只绿油油的东西晕头转向地敲打着窗户框。那是一只螳螂,此前他从没见过真正的螳螂,动物世界里说那是捉拿害虫的小能手,他不顾风雨开了窗,把螳螂放进来,被暴雨打湿的螳螂似乎有些受伤,于是他弄了一个纸盒来养。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吉兆,一种益虫战胜害虫的吉兆,一种动画片里千年虫被正义打败的吉兆。他叫祖母找来陈年的米袋,祖母家里贮存的各种米、面、豆子,吃也吃不完。他从里面挑出米虫喂给螳螂吃,有时候是幼虫,有时候是结的茧,有时候他把已经从米袋里飞出来的成年飞蛾打死收集起来。螳螂每一次都举起长长的前臂接受这份嗟来之食,好像真能甘心成为宠物,只是好景不长,不出几日,它在盒子里便再也不能动。
他记得就在那一天,祖父没有去上班。祖父面色苍白,额上不断渗出冷汗,去过一趟厕所之后,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据说祖父屙出的屎是黑色的,那是胃出血的征兆,甚至是胃癌的前奏。祖父彻底退休在家,变得懒散懈怠,不再上班的祖父有了一项新爱好,听收音机,听收音机里某个养生节目,里面一直在推销一款包治百病的药酒,价格昂贵。不久家中就多了好几瓶这样的东西。这不是养生保健,分明是骗人的推销,所有人都劝祖父,可是祖父都听不进。祖父像信仰上帝一般信仰养生节目,信仰玻璃瓶里白酒兑水一样的液体,吃了很多医院开的药胃病都不见好转,喝了这些东西竟然境况渐渐好了起来。家人拿不住话柄,只好说都是心理作用。生病后的祖父和他当初除蚁的科学精神越走越远,直到有一天厨房瓷砖的缝隙里,新生代的红蚂蚁再度来袭,祖父也无心去理睬。不久之后,祖父的便盆里再次出现了黑色的排泄物,像所有人担心的那样,他的生命终结在这里,红蚂蚁悄然爬上了他的灵台,而后又消失不见。
红蚂蚁灾难改变了一切,只有祖母始终如一。他记得祖母的手臂,胖胖的,长了一些老年斑还是很白嫩,上面有一股清甜的水果的香气。祖母用老式蜂花牌檀香皂洗手,用他小时候的那种国产儿童润肤霜涂脸,但身上却保持着这种自然的香甜。奶奶你身上有股水果味,会不会蚂蚁最喜欢。胡说八道。这双手臂拍拍他的脑袋,继续忙忙碌碌,操持整个家庭,无论红蚂蚁在还是不在,这双手臂仿佛无视家庭的变迁,保持着自己的节奏,独自生活在老屋里还怡然自得。他因为工作忙碌,已经三四年没有回家,上一次回去的时候,祖母正抱着一个简易柠檬鲜橙榨汁机器,忙忙活活地搓着什么。是土豆,手上有时过敏,又红又裂,这是偏方,用鲜土豆泥擦手。他捧起祖母的双手,自己的一个拳头都可以轻易握起它们,他觉得祖母在一点一点干瘪、缩小,几岁时他仰望祖母,十几岁时他与祖母齐肩,二十几岁时祖母仿佛只有他一半那么大。他凝视祖母的手,这双手红肿开裂,他舀起一勺土豆泥想要帮祖母涂在手上。祖母忙撇开双手拒绝了,说是怕传染他。这个只有他一半大的老太太,一边独立涂抹着土豆泥,一边乐呵呵地询问孙子的近况。她指指茶几果盘里乘着的荔枝,依旧像提醒一个孩子一样,提醒孙子小心荔枝把儿剥开来,里面可能藏着的肉虫;又指指杨梅,说是盐水泡过的很干净,叫他放心吃。土豆的气味没有掩盖他记忆中祖母的香甜气息,祖母还是老样子,他发誓以后每一年都要回来,哪怕就这样坐着什么都不干,看祖母搓土豆泥也好。
但他还是食言了。如今这遥远异乡的出租房里出现了红蚂蚁,它们爬过的杨梅浸红了他指间。他烧了一壶开水,冲洗果盘。然而记忆的碎片密密麻麻组成了声讨的大军,攻得他不安。他感受到童年自己的推测里一种只有红蚂蚁才会携带的信息素,每当重大的转变来临,红蚂蚁就会送来先兆。
六点,夏日的晨光亮了一半,他索性不睡,随身只带了手机出门走走,不知为什么,只想随便走走。小区里绿化带的蒲公英开了,他折下一支,想了想,却不肯将它们吹散。他小心翼翼握着这支蒲公英,慢吞吞地走,一只浑身白斑点的天牛停落在他脚边。他又看见几步之遥的行道树下,有另一只天牛被踩扁后分裂的尸体,一群蚂蚁围着它忙忙碌碌。这时候,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是母亲的号码。他放下电话,仿佛早就知晓一般淡定,口中嚼烂了的果核终于吐了出来。掉在地上,吸引了另一批蚂蚁的注意。他知道今天或是明天,很快,他就将再度回到那里,回到那间老屋。
现在,他还不知道,几个月以后,老屋将重新装修对外出租,工人们移开祖母装满乱七八糟旧物的大床,敲开红漆地板,竟发现了蚁窝的残骸,死去的大肚蚁后身体干瘪,蜷缩在巢中。与此同时,整理祖母遗物的母亲,在床底的旧物里找到一个饼干铁盒,里面只有一本孤零零的红皮存折,上面有密密麻麻零存的记录,当她翻到第一页开户名的时候,发出了像她第一次在蜜罐里看见红蚂蚁时的惊呼。她代替那个名字,眼泪止不住地掉在拆了一半的红漆地板上,殷红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