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同性恋故事的福建地区表现与文人认识
2015-11-14崔允珠
[韩]崔允珠
明清同性恋故事的福建地区表现与文人认识
[韩]崔允珠
明清时期“男风”流行于整个社会,其中引人注目的地区是福建。福建男风有“契兄弟”风俗,因此当时文人以及学者看待福建男风是很有特色的,同时常在小说作品中提起。对于福建同性恋盛行的原因,现在学者们有三种说法:性压迫习俗、地理环境以及佛教盛行的原因。但福建男风盛行的直接原因不是这些,文人对福建男风的态度是真正的原因,是主流文化对边缘文化轻视的结果,即异性恋对同性恋、中原文化对边缘文化的态度。
男风同性恋主流文化边缘文化福建
明清时期是以性为公论的时代,人们受到摆脱理学思潮的影响,常把女色与男色一起谈论。事实上,这种男色,即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是自古以来一直存在的一种人类的性行为。在古代中国有断袖、龙阳、分桃(或者说余桃)等男色故事。明清之前,还用“外宠”、“佞幸”、“嬖臣”、“男色”、“娈童”以及“男宠”等词汇表示同性恋行为中的一方。用“男风”一词称呼男性同性恋现象或活动,则流行于明代中晚期。《金瓶梅》第三十六回中就曾用“男风”一词代指同性恋;沈德符也认为,晚明的同性恋风气“盛于江南而渐染至中原”。
同性恋是有地方特色的,纵使总体面貌全国大体一致,地区之间因经济、文化、地理环境的不同终究会有所差异。明清时期以男色著称的各区域中,北京是由于繁盛的优伶同性恋,文化发达、文献丰富的江南也常被提及,而若讲最引人注目,则非福建莫属。明清时期典型的男男关系是主动者和被动者。主动一方是有权势的高官或者有财富的士绅大家,而被动一方是年少、有姿色、出身寒门的男子,大部分都是地位不平等的关系。当时社会上,人们虽然对同性恋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但那是对同性恋中的主动的一方而言的,同性恋中的被动的一方总是备受歧视。同性恋在人们的观念中是一种上对下、主对仆的性游戏。但福建的男男关系与一般情况有些不同,其代表性的关系是“契兄弟”。“契”这个字在福建就是指男性间的性关系,当要受社会承认时,就要举行一种“契”的仪式,建立“契父”和“契儿”、“契兄”和“契弟”等关系。因此,当时的文人和学者如何看待福建男风是很有特色的,同时常常提到福建男风之事。
对于福建同性恋盛行的原因,现代学者们的见解可以分为三种:第一,这个地方古来有性压迫的习俗,因此产生了性别比例不平衡、成婚率较低的现象。第二,耕地少山地多而濒海的地理环境,造成当地人长期外出生活和海外贸易的经济情况。在外地或者海上长期生活的人成了福建地区发生同性恋关系的重要群体。第三,福建向来兴盛佛教。唐末五代以来,福建佛教逐渐发展,到了宋代达到繁荣。这期间福建地区修建的寺院颇多,同时寺院经济发达。因此,随着寺院增加僧人数量也有所增加。佛教严禁异性接触,忍不住欲望的僧人只能在周边寻找伴侣。僧人多,这些忍不住生理本能的僧人也会多。因此,佛教的兴盛也助长了福建男风的兴盛。整体来看,这些见解都可以归属于“单性环境”。但是,这些原因不是福建男风盛行的直接原因,只是福建男风盛行的间接原因而已。直接原因是当时风靡整个社会的男风本身。明清时期,文人领导文化社会中的很多方面,他们对一件事情的看法引领人们的看法。因此,当时人们对福建男风的态度就是当时文人对福建男风的态度。至于“福建是男风尤盛之地”的说法也是文人提出的概念。要研究当时文人对福建男风的看法,我们首先从文言和白话小说里的福建男风故事来看福建男风收容方法,其次分析其中的文人对福建男风的文化心理。
一 明清小说中福建男风的表现
(一)男风的代名词“闽”
明清小说里常常出现喜好男色的人物。而且,这些喜好男色的人大部分出身于福建。比如,《型世言》第三十回喜欢小官的陈大顺是福建人;《初刻拍案惊奇》二十六卷的林断事也出身于福建,他跟门子有同性恋关系;《弁而钗·情贞纪》的翰林凤祥也是福建人等。有趣的是,在小说叙事的过程中,这些好男色的人的出身并没有影响到故事内容。先看《初刻拍案惊奇》二十六卷的例子。林断事不是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他只是为解决有关主人公的同性恋事件才出现的“配角”。事实上,他的男色喜好并没有影响到他处理这件案子。但是,不知作者有何意图,林断事出生于福建,喜好男色,于是他上任后,跟门子发生了同性恋关系。因此,林断事让门子去诱惑杀死主人公的人,以辨明是非。当时社会,外地赴任的官吏常常一个人去任地,是因为赴任地区离老家较远,带家人上任不方便。因此,新任官吏要解决性欲的时候常常找自己身边的“门子”。这种事情渐渐成为风俗,因而“门子”这个词含有了“男色对象”的贬义。不管怎样,这些官吏和门子的关系是司空见惯的事,而且,官吏的出身地域没有过多影响到两个人之间发生性关系。那么,小说家们为什么选择小说人物的出身是福建呢?也许,当时的一般认识是“男色最风靡的地域就是福建”。因此,作家们有意引导,让读者自然联想到林断事之类人物喜好男色。
当时人们认为“福建就是男风最盛行的地区”的看法,在其他小说里也可发现。专门写男风的小说常常提到当时流行男同性恋的情况,同时常常提到福建地区。例如,《石点头·潘文子契合鸳鸯冢》中说:
那男色一道,从来原有这事。读书人的总题,叫做翰林风月;若各处乡语,又是不同,北方人叫炒茹茹,南方人叫打篷篷,徽州人叫塌豆腐,江西人叫铸火盆,宁波人叫善善,龙游人叫弄苦葱,慈溪人叫戏吓蟆,苏州人叫竭先生。话虽不同,光景则一。至若福建有几处民家孩子,若生得清秀,十二三岁,便有人下聘。漳州词讼,十件事倒有九件是为鸡奸一事,可不是个大笑话。
《石点头》的作家叙述当时流行的同性恋情况,而且介绍各个地方——北方、南方、徽州、江西、宁波、龙游、慈溪和苏州等地区的男色用词。但是作家最后特别强调“漳州地区的鸡奸诉讼之事”,这说明当时作家们印象中的福建,就是男风最盛的地区。再看《无声戏·男孟母教合三迁》,其中说:“此风各处俱尚,尤莫盛于闽中。由建宁、邵武而上,一府甚似一府,一县甚似一县,不但人好此道,连草木是无知之物,因为习气所染,也好此道起来。深山之中有一种榕树,别名叫做南风树,凡有小树在榕树之前,那榕树毕竟要斜着身子去勾搭小树,久而久之,勾搭着了,把枝柯紧紧缠在小树身上,小树也渐渐倒在榕树怀里来,两树结为一树,任你刀锯斧凿,拆他不开,所以叫做南风树。”李渔也肯定这种风俗流行于整个社会,但是他也认为最严重的地方就是福建。
上面也说过,明清时期流行同性恋的地区不仅是福建,而是整个社会,只是福建具有一些和其他地方不同的习俗而已。除了福建,还有京师和浙江地区也很流行。正如《矶园稗史》卷二云:“京师士大夫一时好谈男色。”《四友斋丛说》卷三十五“正俗二”云:“松江近日有一谚语,盖指年来风俗之薄,大率起于苏州,波及松江。二郡接壤,习气近也。……见了小官递帖望。”《五杂俎》卷四云:“渡江以北,齐、晋、燕、秦、楚、洛诸民,无不往泰山进香者。……娈童歌倡,无不狎矣。”
当时,对于男风的最普遍见解是《五杂俎》卷五中的一段:
男色之兴,自伊训有比顽童之戒,则知上古已然矣。安陵龙阳,见于传册,佞幸之篇,史不绝书,至晋而大盛,世说之所称述,强半以容貌举止定衡鉴矣。史谓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海内仿效,至于夫妇离绝,动生怨旷。沈约忏悔文谓:“淇水上宫,诚云无几,分桃断袖,亦足称多。”吁,可怪也!宋人道学,此风似少衰止,今复稍雄张矣,大率东南人较西北为甚也。今天下言男色者,动以闽、广为口实,然从吴、越至燕云,未有不知此好者也。……今京师有小唱,专供绅酒席,盖官伎既禁,不得不用之耳。其初皆浙之宁绍人,近日则半属临清矣,故有南北小唱之分。然随群逐队,鲜有佳者。间一有之,则风流诸绅,莫不尽力邀致,举国若狂矣。此亦大可笑事也。外之仕者,设有门子以侍左右……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
文中也强调“今复稍雄张矣,大率东南人较西北为甚也。今天下言男色者,动以闽、广为口实”,即同性恋这个风潮流行于整个社会,但特别流行于东南部,即闽广。然而,看其他资料,发现京师、浙江地区的同性恋之风也很严重,而且基本上整个社会都流行这个风俗。但是,为什么小说家或者其他笔记史料作家往往把同性恋的“嫌疑”给福建呢?这也许有两种可能性:(一)福建离中原较远,长期以来跟中原互不沟通,因此,中原不知不觉认为福建是野蛮蒙昧的地区,含有轻蔑的态度。(二)当时人们对同性恋的轻蔑的态度。当时享受男色的群体就是士大夫、官吏等有钱有权的上层人士。他们看待同性恋的态度是主动享受的立场,这不包括被动一方的立场。同性恋双方人物中被动一方往往受到忽视或者批判。换句话说,当时流行的同性恋是主动一方专门享受的性游戏。此外,从人们称呼同性恋时常用“断袖之癖”、“龙阳之癖”、“男色癖”等词汇,而“癖”本来有不正常的、疾病的意思,由此也可以看出,人们对被动者的鄙视。总而言之,当时人们享受同性恋,但是因为同性恋的“不正常”,于是把同性恋起源和繁荣的嫌疑嫁祸给非中央地域,即福建。
(二)福建特产“契兄弟”风俗
福建同性恋之风最独特的风俗是“契兄弟”。如上所说,明清时期一般的男男关系有主动和被动的区分,同时他们之间身份、年龄的差异也很鲜明。人们对同性恋的宽容是对主动一方而言的,被动一方常受到人们的歧视,一般情况下不能受社会的认可。但福建的“契兄弟”关系,与一般男男关系有些不同。关于“契兄弟”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中云:
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妍媸,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抚爱如壻。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尚寝处如伉俪。至有他淫而告讦者,名曰累文奸。字不见韵书,盖闽人所自撰。其昵厚不得遂意者,或相抱系溺波中,亦时时有之。此不过年貌相若者耳。近乃有称契儿者,则壮夫好淫,辄以多赀聚姿首韶秀者,与讲衾裯之好,以父自居,列诸少年于子舍,最为逆乱之尤。“契”是指男男之间的同性恋关系,年纪大的为“契兄”,年纪小的为“契弟”,双方的年纪差异很大的话,成为“契父—契儿”的关系。这种“契兄弟”是被社会允许的。此外,“契兄弟”关系的双方都有自己的责任:契兄给契弟提供全部生活费,契弟忠实于契兄。如果一方不忠实于另一方,属于“奸淫”,可以提出诉讼。正如《石点头·潘文子契合鸳鸯冢》中的“漳州词讼,十件事倒有九件是为鸡奸一事”。
小说作品当中“契兄弟”题材最明显的是李渔的《无声戏·男孟母教合三迁》。故事发生的地方是福建,描述了许季芳和尤瑞郎感人的爱情故事。李渔在讲述这两个人的故事时,涉及了福建地区的男风和福建独特的风俗,因此故事内容很逼真。许季芳从小有姿色,受到年长人的欢迎,他本人也是小官出身。许季芳长大后要找跟自己相似的美少年,这就是尤瑞郎。尤瑞郎是米谷商的独子,也从小以美貌而名声赫赫,而且得到了“男风册”的第一名。尤瑞郎的父亲因为家世贫穷,所以依靠儿子的美貌挣钱。父亲让瑞郎从小不许出门,防止与不良之徒交往损失“贞操”。因为,当时“契”仪式与异性爱的婚礼仪式相似,而且存在“初婚”、“再婚”的分别,因此,瑞郎举行“契兄弟”仪式时得有“处女”般纯洁的身体,这样才可以得到大批的“陪嫁金”。由此可见,“契兄弟”的风俗是模仿异性恋的“婚礼”方式,小说里甚至以“彩礼”、“下聘”、“受聘”、“洞房花烛”以及“嫁娶”之类的词汇来描写许季芳和尤瑞郎的“契兄弟”仪式。
通过契兄弟仪式,他们两个人成为夫妻,生活方式也和异性夫妻相同。而且,尤瑞郎在乎自己的“第二性征”,自己亲手阉割,发誓忠贞不二于许季芳。但是,村里有人因喜欢尤瑞郎,而将许季芳诬陷冤枉致死。有趣的是,许季芳临死前的遗言,就是让尤瑞郎守节并抚养自己的儿子。许季芳和尤瑞郎两个人都是男性,但是看他们的关系与一般夫妻相似。看许季芳死后尤瑞郎的行为,更体现尤瑞郎“贤妻良母”的角色。尤瑞郎为了许季芳儿子承仙的学习,像孟子的母亲那样搬家,最后,尤瑞郎把承仙抚育成优秀的官吏。尤瑞郎本是男子,但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女子的。当然,这是小说,难免有些夸张的地方,但是小说会反映现实,可见,当时契兄弟的关系是夫妻般的坚实、公开、负有责任的,是被社会允许的。
另外,还有一种“契兄弟”关系,与前面许季芳和尤瑞郎的关系有些不同。关于这类契兄弟,张在舟曾经说过,“(契兄弟)广义上就是指的结拜兄弟,只是在特殊情景下才具有特殊含义”。正如,《闽都别记》五十二回的田杲和归玉,六十九回的杨柳月和其小舅子二人间的关系。田杲和归玉是从十五六岁开始相处的同窗关系,三十岁后两个人依然保持友好关系,被人们称为“管鲍之交”的转生。甚至田杲已婚,考虑到归玉的困难,因此请归玉来自己家同居。而且二人共同点是相互宽容,基本上一方有过错但并不指责。还有,田杲甚至喝过归玉的小便!小说虽然没有直接描述两个人之间发生的性关系,但是我们可以推测二人关系不是一般友好的朋友关系。但表面上来看,他们之间的金兰之交就是张在舟所说的“广义上的结拜兄弟”。杨柳月和其小舅子二人的关系又不同。杨柳月原来是喜欢男色的人物,因两个舅子有美色,所以杨柳月只愿意跟他们两个人发生肉体关系,并没有像许季芳和尤瑞郎一样对同性恋人的坚贞、负责。所以说,异性恋的方式会有各种各样的,同性恋也是如此。这些同性关系当中最情深的是许季芳和尤瑞郎的关系,即夫妻般的关系,最薄情的关系是以杨柳月为代表的只愿意发生肉体关系。
(三)小说反映繁荣的经济情况
福建,平地少山地多,而且濒海,人口密度大,因此大部分人外出经商。外出谋生逐渐模式化后,在福建境内谋生的人常常被大家歧视。外出生活的人以经商为生,而经营的内容五花八门。此外,靠大海做生意,这是受地理环境影响的自然结果。有本钱的人,坐大船去海外进行贸易,因此海外贸易日益发展,到了宋代,福建成为中国贸易的重要港口。
在福建自然环境的影响下,大部分人从事商业或者海上贸易,这种社会现状充分反映在小说故事内容中。上面说过的《无声戏·男孟母教合三迁》中尤瑞郎的父亲是米谷商,故事下半部讲到尤瑞郎带许承仙去投靠的舅舅也是鞋店商。又,《闽都别记》的许多同性恋故事中的人物也从事商业活动。例如,三十二回徐得兴和同事在药材店工作时成了同性恋关系;三十六回男扮女装的刘洛是女货郎,被陈监生发现就做陈的男妾;五十六回归守明的舅舅冷光是卖建筑材料的商人;一百一十八回的张音和梁韵也是商人;一百六十七回的铁英是海寇,他为了勾引美少年就把自己伪装成舀尿的人;一百八十三回的祝长安是对外贸易商;二百三十回的席中虚也是从事海上贸易的;二百八十四回被郑唐引诱的青年本来是卖鸭蛋的;三百零四回的玉山是卖画的;三百四十八到三百五十回的王辑是绸缎商。如此,小说家积极采用符合当时社会情况的题材,因而小说内容更丰富多彩了。
除了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以外,与海洋业有关的人物也较多。这也充分反映了福建地区的濒海性。上面说过,宋代以后福建地区成为了海洋贸易重点地区。随着对外贸易的发达,海寇集团也逐渐成长。除了《闽都别记》以外,其他涉及同性恋的小说里并没有体现海寇的题材,《闽都别记》是独一无二的。一般情况下,海寇是抢夺海商的,被人们认为是乱臣贼子。但是,《闽都别记》的作家以海寇王为主人公,讲述他跟另一个男人之间让人感动的浪漫同性恋故事。小说一百六十七回到一百六十九回、一百七十五回到一百七十六回讲述了海寇王铁英和攀桂的同性恋故事。铁英是福建海王牌,本来喜欢男色。他听说攀桂的学塾里有很多美人,因此把自己伪装成舀尿的人混进学塾。后来勾引到美少年攀桂,两情相悦。铁英要返回海寇集团时跟攀桂说了实情。后来,铁英知道攀桂因与自己的同性之事被江寿羞辱后,替攀桂报仇;攀桂遇到釜底游鱼,铁英要求同他一起闯进死地。结果,二人共死在战场。作家强调铁英的智慧和英勇无比,描写铁英的英雄面貌。关于铁英,张在舟先生认为,依郑芝龙的记载,铁英他“海黄帝”的生命和接受招安的行动都与郑芝龙有相似之处。但是,铁英的这种“英雄”形象,不但受到郑芝龙的影响,而且考虑到当时海寇跟老百姓的关系。清代雍正时,福建官吏蓝鼎元在《鹿州公案》里介绍了当时海寇和老百姓的紧密关系。但是,蓝鼎元担心频繁出现海寇集团,拘捕了海寇当中几个人。但是扫荡海寇并不简单,因为海寇集团不用自己实名而用外号,所以不能把握海寇户口上的名字。蓝鼎元考虑到他们至少相互认识,便顺藤摸瓜,最后彻底铲除了海寇。这案子里的海寇老大是“由于家里穷,当地米价贵,九月初七那天,他去麒麟埔集市上买米,遇上了洪伯丰、蔡阿京、黄吕璜等人,谋划出海抢劫运粮船”。而且他们出海的时候坐过的大船也是村里人的,海寇跟乡里人都认识,因此蓝鼎元最初调查村里人的时候,他们怕连累自己家人不敢说出实情。这些海寇原本不是盗贼,因为穷得要命,不得不选择当海寇之路。老百姓变成海寇的情况也反映在《闽都别记》中,正如二百二十九到二百三十回的海寇。青年都郎在运送父亲棺材的海路上,遇到了海寇,他们不但抢夺都郎的财物,而且轮奸都郎。但是,这些海寇本来只是普通的渔夫,他们为了挣钱才参加了这次抢劫。因此《闽都别记》里描写的海寇不是一般的贼子,他们都是迫于生计成为海寇。例如,海寇王铁英以前读过书,但是一直不中式,才选了海寇之路。还有,《鹿州公案》案子最后说海寇中的一位少年,其实他自己没有成为海寇的意思,而是被海寇骗上船,成了海寇的“龙阳君”。《闽都别记》的作家考虑到当时的海寇同性恋,因而设计了都郎跟海寇一帮的同性恋事件。由此可见,《闽都别记》的作家充分反映了现实生活。
(四)出现男色之神
福建是中国宗教信仰最为兴盛的地区之一,由于濒临海洋,在历史上福建地区有关水神与海神的信仰最为发达。从民俗发展史来看,闽台的蛇崇拜应是福建历史上与水运有关最早的民间信仰,其后还有北极玄武信仰、通远王信仰、祥应庙信仰等,与海洋有关的信仰有瘟神崇拜等,其中妈祖信仰传播到全国各地,成为中国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信仰之一。对于闽人喜欢拜神之事,《八闽通志》有记载:“闽俗好巫尚鬼,祠庙寄闾阎山野,在在有之。”《泉南杂志·卷下》又说:“迎神赛会,莫盛于泉。游闲子弟,每遇神圣诞期,以方丈木板,搭成台案,索以绮绘、周翼扶栏,置几于中,加幔于上,而以姣童妆扮故事……”
闽地区“好巫尚鬼”的风俗,影响到男风,到了清代出现了“男色之神”的崇拜现象。《闽杂记》卷七中云:“省中向有胡天保、胡天妹庙,男女淫祀也。胡天保亦曰蝴蝶宝。其像二人,一稍苍,一少晰,前后相偎而坐。凡有所悦姣童,祷其像,取炉中香灰,暗撒所悦身上,则事可谐。谐后以猪肠油及糖涂像口外。俗呼其庙为小官庙。……道光甲午,南海吴荷屋方伯访得其像,悉毁之,仍出示严禁,然民间尚有私祀者,盖庙祝据为利薮也,伤化导淫,大为风俗人心之害。”关于男色之神“胡天保”,袁枚在《子不语》卷十九“兔儿神”里讲过其来源。胡天保是福建省某青年巡按御史的杂役,他喜欢青年巡按的美貌,一直偷偷跟着巡按,最后被巡按发觉他喜欢自己之事,巡按大怒,将他杀死。但是冥府觉得他可怜,将他封为“兔儿神”管男男之间的情事。听到这条消息的福建男色者都拿自己的钱建造胡天保的寺庙,其神很灵,要做男色的人都去寺庙祈求。还有,清代陈昙的《邝斋杂记》卷七里说,平时喜欢男色的人,名某少,他死后当成为男色之神,与胡天保的故事差不多。又,《野叟曝言》六十六回中也说到名为夏相公的男色之神,而且有赛会迎接神灵,具体内容如下:
“这会说来好笑,是个屁眼会。闽人所好者,钱眼合屁眼;初五日出杜相公会,是钱眼会;初六日出夏相公会,是屁眼会。究竟好屁眼的利害,钱眼会有一万人,屁眼会足有三万人哩。”素臣骇然道:“只知闽人酷好南风,却不知有屁眼会之事。杜相公是五路了;这夏相公是何人?怎出会的人,竟至三万之多呢?”飞熊道:“夏相公就是夏得海,他是好南风的祖宗,他这庙一年祭赛不绝,凡是要买屁眼卖屁眼的,都到庙里许愿,买卖俱得速成;买卖成了,再去还愿。若是两厢情愿,买卖已成的,也要到庙中祭赛,便没变改。祭毕,都要把肉在夏相公嘴上揩抹,那日出会时,你看夏相公嘴上可纯是油,就知道了。相传初六是夏相公生日,大家小户,都出分赀,替他出会。合城合乡的契哥、契弟,都在会中拈香托盘,装扮太保。衙门中公人兵厮,那一日俱要告假;开店的都紧闭店面;那教学的都散生徒;连营里的妓女,那一日都不去承应官府,接留客人,总要来与夏相公上寿:所以有三万之多。
所谓“屁眼会”,是指男色之神的赛会,是以男色营生为主的活动。有趣的是,虽然活动主要是从事男色之流,但是参加这活动的人,不仅是喜好男色的人,而且是全乡的一种“庆典”。一般老百姓、衙门中的公人兵厮、开店的人、教学的生徒甚至妓女也参加这一活动。其他的群体可以理解,但是妓女也参加这个活动,是怎么回事?关于妓女参加这个活动的原因,小说里说:“闽人走旱不走水,妓女都没人嫖,便都装着小厮,闭了前门开出后路,迎接客人,故此妓女也须上寿。”这一说法有些夸张,但我们可以猜到福建流行男风的程度,而且福建有“男色之神”的神祇,再加上这种男色之神的特色深深印在人们的脑子里。但是这种“男色之神”的说法,并不唯独存在于福建,其他地方也存在这种神祇。比如,《梦厂杂著》卷二涉及直隶河间府献县的城隍庙中,有一个泥塑聋隶。岭南潮州揭阳城隍庙,亦有聋隶,人俱呼为“三官”。《两般秋雨庵随笔》卷一“世俗诞妄”中云:“汲县有纣王庙,凡龙阳胥褥由于此。颍之卫灵公庙、闽之吴天保庙,亦然。”而且,白话小说《蜃楼外史》第十三回也提到跟江苏有关的故事。由此可见,男色之神并不是福建的特产品。那为何福建男色之神这么突出?作家们为何只用福建的故事呢?这也许是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男色=福建”,这成为了一种公式,再加上福建有“好巫尚鬼”的风俗,尽管男色之神不是福建特产的东西,但还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留下深刻印象,因此作家们在写“男色之神”的题材时,用的都是福建地区。
二 明清小说中常涉及福建地区的原因分析
通过上述的内容,可知明清时期福建盛行男风影响到小说的内容。其中涉及:男风的代名词闽地、契兄弟风俗、商业和海上文化的繁荣以及男色之神等。但是,仔细看各部小说的内容,我们又可以发现,作家在叙述福建同性恋故事时具有暧昧的态度。笔者认为这些暧昧性源于中心文化对边缘文化的歧视。在这里所说的边缘文化是指两个方面,即“男风”与“福建文化”。
(一)对男风的态度
同性恋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而且它作为一种亚文化(subculture),有着独特的游离于主流文化的特征;同性恋者作为一个亚文化群体,具有独特的行为规范和方式。在明清时代这一风潮虽然受到士大夫的欢迎,但是还存在批判的态度。古代中国人对于男性同性恋比较宽容,是因为男性同性恋不能生育子女,就不会影响到宗室规范。但是晚明男风盛行,往往还发生讼事。比如万历年间姜准《岐海琐谈》卷七曰:“今瓯俗此风(男风)盛行,甚至有斗阋杀伤讼之于官者。”与此相应,便是江浙间一些正统人士对男风盛行的深重忧虑,万历年间江阴李翊《戒庵老人漫笔》卷六摘引了当时的一篇共三十六条的家训,其中第五条明令“家无俊仆”,第二十四条“家僮无鲜衣恶习”,可见嬖童习气已引起正统人士的恐慌。并且,明清小说中写同性恋内容的作家,通过同性恋行为来强调人物的淫乱性格。比如,《肉蒲团》第八回,未央生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做阳物手术后,突然淫心荡漾难以忍耐,就跟身边的奴仆发生性关系;《金瓶梅》的好色淫夫不管男女;《红楼梦》的不良之徒薛蟠也喜欢男色等。这都是为了强调作品中人物的淫乱性格,而表现出对这种淫乱性格的批判。虽然有些作品中描写过男男之间的真情,但是他们的感情最后往往归于“友谊”,同时他们为了立身扬名刻苦读书,跟良家女子成家,甚至他们还将子女互相婚配。由此可以猜测,作家为了避免社会的批判,只能给他们“立身扬名”或者“结婚生子”等结局。还可以说,作家通过善终的结局给自己赞同同性恋之风赎罪。因为当时小说家还身处于封建社会,而且男风往往受到人们的批判。虽然小说家赞同男风,但不能直接表现他们的态度。
(二)对福建文化的态度
小说家或者其他笔记史料的作者往往把男风起源的嫌疑判给福建,笔者认为其原因是主流文化对边缘文化的态度。闽,自古以来属于“南蛮”地区,在当时人们意识中南蛮就是野蛮的地区。闽地是“八山一水一分田”,大部分都是山地,耕地极少。而且,福建在唐以前尚属待开发区域,人口稀少,经济落后,与中原交流的机会极少。到了宋代福州成为中国东南著名的商业城市之一,经济日益发达,这时才开始与中原文化交流。虽然福建商业繁荣,但人们还是重视科举考试。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出对中原人对福建商人的歧视。而且,对外地人或江南和北方的学者而言,还存在南方独特的气候与地形会导致特别严重的疾病和瘟疫的观点。福建文化一向不属于中原文化,气候和地形也与中原不同,而民情和风俗也与中原不同。这“不同”就是中原和边缘的差异。发现这种“差异”乃至“不同”的中心文化的文人,由此才更肯定自己属于中心文化,同时才具有可以轻视边缘文化的理由。因此文人在探究福建男风时,努力寻找与中原不同的地方,而且往往强调“福建是男风的发源地”。纵观本文所提到的小说家的籍贯则更明确。除了《五杂俎》和《闽都别记》,大部分小说家不是出生于福建,换句话说,大部分描写福建男风的作品中的态度不是本地人,而是外地人的看法。因此,外地人描写福建男风时,往往表现出对福建的蔑视。正如《野叟爆言》第六十五回描述了侠士文素臣的经历。文素臣的徒弟锦囊去福建,有一日锦囊在院里小解时,有人要强奸他而被锦囊打跑了。事后,文素臣叹息地说:“说过一两句话,就好挖屁眼的了……闽人酷好男风,有契哥、契弟之说,不信然乎?”作家处理这段故事时,可以看出作家对闽地男风的鄙视,进一步地说是对契兄弟风俗的轻蔑。这也许是福建的契兄弟风俗与明清时期一般男男关系不同的原因。当时一般的男男关系只是高层阶级的一种性游戏。但是契兄弟关系并不是那样,而且受到社会的认可。从主流文化的文人角度来看,契兄弟风俗不是性游戏,而是社会公认的稳定的关系。与中原不同,主流文化的人蔑视契兄弟风俗,同时描写福建男色时往往强调他们的野蛮性,即福建人不管美丑、老少,凡是男人就有受到迫害的危险。
总而言之,明清时期的小说家喜欢描写福建男风的原因是主流文化对边缘文化,即异性恋对同性恋、中原文化对边缘文化轻视的结果。当时文人虽然享受这种同性恋风潮,但是他们的潜意识中有对男风的蔑视。而且他们描写福建男风时,加入了对福建文化的鄙视,因此给人造成了福建是男风最盛行地方的印象。
(崔允珠,南开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Homosexual Stories of Fujian Area and Literati’s Awareness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Republic of Korea]Choi Yoonju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the“pederasty custom”was prevailing in the whole society,with Fujian attracting more attention from the public for its unique“pederasty custom”as a breedground of homosexual.Because of the custom of“sworn brothers”pederasty,literati and scholars of that period thought Fujian is a place with distinctive homosexuality and they often mentioned that in their works of fiction.It is said thatthere are three reasons for the prevalence ofhomosexuality in Fujian:the nature of sexual oppression,geographical environment,and the prevalence of Buddhism.But it is more likely that there exist literati’s prejudice to the homosexuality in Fujian,neither because of its own regional character nor differences.In other words,this view is the result of mainstream culture's contempt for the marginal culture.And we can also find out the heterosexuality’s attitude to the homosexuality and the mainstream culture’s attitude to the marginal culture.
Pederasty Customs;Homosexuality;Mainstream Culture;Marginal Culture;Fu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