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小议
2015-11-14刘征
刘 征
正名小议
刘 征
目前我国诗坛活跃着两种体式的诗歌。一是五四以来兴起的较多借鉴西方诗歌体式的自由诗,习称“新诗”,虽然不少新诗也有一定格律,而且有的诗友致力于建立新诗的格律诗,但总的说是比较自由的。另一种是继承我国传统诗歌体式的格律诗。有的诗格律精严,有的诗格律要求较宽,但是总的说,是讲究格律的。这两种诗的共同点是:一、都是中国诗,新诗早已在中国植根;二、都是中国当代诗,传统体式的诗,不是古诗,不是旧诗。两者只有体式的不同,这种不同,恰好丰富了诗歌大花园,万紫千红、各呈异彩,她们是并蒂花、比翼鸟、连理枝,相互争奇斗艳又互相学习交融。
新诗是对旧诗而言的,既然没有旧诗,新诗的名称不妨再加斟酌,比如称“自由诗”。传统体式的诗不妨称中华“格律诗”。这个看法不成熟,只是抛砖引玉。
中华格律诗,而今习称诗词,诗和词是不同的诗歌体式。以诗词代称所有传统诗体,并无不妥。如“中华诗词学会”、“中华诗词研究院”都可。但是以“诗词”称单篇的作品则不可。如“他写了一篇诗词”、“这首诗词很好”。这种误解和误用每每可见,值得注意。
我只是提问题,请大家研究,一是“中华诗词”,一是“中华格律诗”,自然还可取其他名称。择善而从。
(作者系中华诗词学会顾问、首届聂绀弩诗词成就奖获得者)
(接上页)也可能会很快被人发现,却是朝向经典方向写作的一种努力。唯其如此,一个诗人才有可能写出精品力作,甚至进入经典的行列。此外,必须重申,诗歌是有标准的。对文体意识和经典意识的重视、认同和接受,本身就意味着诗歌写作必须向经典看齐,并在无形中树起一种高标准、严要求的美学原则。历史与美学交汇的文化大潮注定将大浪淘沙。在全球化浪潮中,承续着古典与“五四”的双重传统走向新世纪的当代华语诗歌,无论面对什么样的障碍和难度,难度始终是需要超越的对象,而非是追求或坚持的对象。只要在回溯与创新、累积与叠加、清醒与拓展中,强化并进入“难度”写作,重新焕发汉语诗歌应有的智光、生机和尊严将成为可能。
(作者系华侨大学文学教授、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