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改革研究
2015-11-13王利平
王利平
摘 要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原有的刑事诉讼法教学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改革。本文就是从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现状出发,探讨了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在当前整个社会需求、公安院校毕业学生工作需求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需求下改革的必要性,并以此为基础对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教学从教学原则、教学方式、开拓专业视野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措施。
关键词 公安院校 刑事诉讼 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5.10.063
Research o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Criminal Procedure Teaching Reform
WANG Liping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Wuhan, Hubei 430034)
Abstract With the needs of the new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the implementation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 original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no longer meet the needs of the teaching model of social development, the urgent need for reform. This article is from the status quo of Criminal Procedure Teaching of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discusses the teaching of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of Criminal Procedure throughout the current needs of the community, public security institutions and the needs of graduate students working under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to modify the necessity needs reform, and as the basis for the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from teaching principles, teaching methods, to develop a professional vision to put forward improvement measures.
Key words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criminal suit; teaching
1 当前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现状
(1)教学方法仍旧单一,缺乏创新性。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尤其是在当今电子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各种电子产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品,这种现象也引起教育模式的变化。各种网络视频教学、在线考试视频以及MOOC等教学模式等,都已经悄然进入中国,有的大学甚至走在前端已经开始投入研发等。在这种高科技时代极度发达的情况下,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方式也必将改变。但目前看来,尽管各大高校的教学要求已经一改过去传统的板书式为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方式,但高校教师使用的多媒体教学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性。例如,大多数高校教师只会PPT制作课件和最简单的多媒体操作,至于一些多媒体演示技巧和多种风格的教学穿插使用则凤毛麟角;而且多数高校教师认为与过去的板书相比已经进步很多了,教学注重教学内容即可,而教学模式不需要过多注重。所以整体看来教学方式仍旧单一,缺少创新性。
(2)教学理念不明确。作为法学主干课之一的刑事诉讼法学,是主要介绍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过程的一门法学课程,实践性特别强。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虽然已经开始关注学生公安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是仍然存在培养的目的性不强、教学理念不明确的情形。例如,根据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安排的播放相关刑事诉讼视频或者开展模拟法庭等相关法律实践教学,仍然存在走过场、忽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现象;其次,大多数公安院校法学教师在日常工作中也多注重理论研究,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司法实践的经验,日常讲授的也多是书本的理论知识,甚至很多知识、理论比较陈旧和落伍;再加上其教学缺乏真实的司法实践案例的教学资料,这种教学现状导致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仍然比较低下,对学生的公安实践教学也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3)教学模式改革力度不大。传统的刑事诉讼法教学多为讲授法,即老师讲授学生被动学习接受知识。这种教学模式往往導致“培养出的学生往往缺乏实践经验,学习主动性差、知识面窄、综合素质低、高分低能现象普遍。”①同时这种教学方式也忽略了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只是单纯被动地吸收知识,会导致其在公安司法实践中遇到实际问题时,缺乏积极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虽然现在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模式也做了相应改革,设计相关环节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是整体看来,这些刑事诉讼法教学模式的改革力度仍不大,实际教学仍然以灌输式教学为主,起不到真正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效果。
2 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1)信息化时代的需求。随着信息化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科技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信息化科技也在影响着我们高校的教育教学模式。目前看来,对高校教学影响最大并且速度最快的应属于MOOC课程,单看Coursera,短短一年多,全球共有81所成员高校或机构加入这一联盟,共享386门课程,注册学生超过400万。②这是一个信息化高度发展的时代,各种电子产品的更新层出不穷,并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发生着飞快的变化,在这样一个信息化时代里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各行各业都必须进行改革。并且,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犯罪已呈现出向智能化、科技化方向发展的特点,必将对司法工作在打击犯罪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在程序和技术手段方面。这些变革使刑事诉讼法教学模式也必须进行改革。
(2)学生就业需求。考查本院2014届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有近35%左右的人员进入公检法系统任职,③其他公安专业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更多一些。可见公安院校学生大多的工作意向是通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进入到公检法单位工作。本文认为公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培养具有宽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以及从事法律实践相关业务的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作为刑事诉讼的国家专门机关有侦查、讯问、搜查等强制措施权力,作为未来的执法者,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其今后工作水平的高低,而这些又不可避免与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教学水平高低相关。这些都要求公安院校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要针对现实的公安司法实践要求进行不断改革。
(3)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要求。2013年新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在诉讼理念、证据制度、侦查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重大修改和调整。这对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也提出了新的教学要求,使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也必须围绕新法作适当调整,以应对公安实践工作的挑战。“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的理念制定的再完善,在实践中得不到好的执行,执法者不具备先进的司法理念作为指导,再好的法律也只是纸上的条条框框,对现实的公安司法实践一点作用也起不到。同时在公安实践中,公安机关的侦查环节又是引起社会公众高度注意的一个阶段,所以公安院校必须对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重视起来,并进行相应改革,才符合公安司法实践的现实要求。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在当前高科技信息高度发展的形势下,公安教育中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最佳改革途径。
3 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改革途径
3.1 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由于刑事诉讼法本身就是一门实践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教学中,必须时刻强调实践教学。例如在侦查环节,学生要求学习并掌握具体的讯问、询问、搜查、扣押、强制措施等实践操作流程和技巧。当然,理论知识的掌握也很重要。对于长期工作于公安司法机关的人员来说,除了过硬的技术外,还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作支撑。这就要求公安院校在培养学生实践诉讼能力的同时也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如果一味关注学生实践水平的提高,虽然能在短时间让学生学有所用,但要是没有理论知识的支撑,会使学生形成只能解决具体的公安司法实践问题,却无法举一反三解决类似实践问题,也就达不到当今社会对公安人员要求的理论与实践兼具的复合型人才的要求。(2)正面教育原则。其实在各种现有教育中正面教育是一种常用的教育方式,但由于公安教育的特殊性,对于正面教育的要求更高于其他行业的教育。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房文翠博士曾指出法学教育的目标在于五个方面,即传授法律知识、训练和提升法律技能、养成和改善法律的思维方式、培育法律职业道德、培植法律信仰,④本文认为其中培植法律信仰非常重要,因为公安司法机关面对的都是一些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所以教师在课堂上要本着一种尊敬法律、信任法律的客观态度,从正面宣扬法律信仰,提升其对职业的高度信任感和尊敬、使命感,热爱公安工作。
3.2 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学教学方式的完善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模式是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费里斯托弗·哥伦布·兰代尔最早运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学教育中,随后便一直成为美国乃至整个英美法系法学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模式比较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掌握所具有的批判精神,这使学生改被动接受教学内容为主动分析特定案例,从而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法律法规,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虽然不少高校法学教师已经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案例不够新颖、案例教学课时安排不够。所以,在公安院校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教师要充分注重案例教学的要求与目的,可采用在校园网上建立刑事诉讼法的在线视频、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案例题库,并且注意及时根据社会出现的一些热点问题更新案例库、合理安排案例教学学时,使其在刑事诉讼法的课堂讲授中既抓住重点,又能在课后积极进行复习,真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的实训内容多以开展模拟法庭的方式开展。一般是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让学生分角色进行模拟法庭的形式开展,使学生在模拟法庭的过程中掌握相关理论和实践技能,以此检验学生对所学内容的了解和掌握。但单纯地开展模拟法庭作为刑事诉讼法学实训,明显低于公安司法实践的要求。因此,公安院校的刑事诉讼法学的实践教学内容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实践要求进行,其实训内容可扩展为包括讯问、询问笔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的制作、各种强制措施的应用以及针对审判的模拟法庭等实训,在审判中还可安排警察出庭作证等《刑事诉讼法》新增实训内容,同时针对以上各种实训,教师可采取示范或讲解等方式进行讲授,再让学生根据教学要求进行模拟实训,让学生分角色进行,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出相应考核成绩,作为总成绩的一部分或者作为单独的实训成绩。这种结合刑事诉讼实践所进行的教学训练既可让学生掌握刑事訴讼法的基本理论,也可以提高公安司法实践能力,达到提高其刑事诉讼法的实践要求。
3.3 开拓专业视野
除了以上教学原则和教学方式外,公安院校还应当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调整课堂内外教学,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学生的专业视野。例如聘请专门的刑侦人员给学生讲述刑侦实战中的一些实例,让学生直接体会理论与实践的区别;还可以聘请一些有名的刑事诉讼法学专家给学生进行专门性的学术讲座,了解刑事诉讼法理论发展的最新前沿动态,全方位打造和全面提升公安院校学生的理论与实践水平,使其成为新时代的全面发展的优秀公安司法人才。
基金项目:湖北警官学院2014年度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公安院校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JYXM2014004)
注释
① 刘本燕.《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方式经验及思考[J].企业家天地,2006(5).
② 全球最大开放在线课程“慕课”来了,中国大学怎么办?http://news.xinhuanet. com/ edu/2013-07/16/c_116547687.htm. 2013-7-16.
③ 参考湖北警官学院2014届各专业就业情况汇总关于法学专业毕业去向统计数据.
④ 房文翠.法学教育价值研究——兼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走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