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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主义视角下的网络行动研究:行动场域、行动意义与行动者关系

2015-11-13丁方舟

新闻界 2015年9期
关键词:社会化媒体场域建构主义

丁方舟

摘要 当前的中国网络行动研究大多聚焦于对网络行动的过程及其机制进行解释,忽略了对意义的诠释性理解。本研究通过引介建构主义视角下网络行动研究的理论框架,提出中国网络行动研究应将社会化媒体视作网络行动和权力关系博弈展开的场域,并从行动场域、行动意义及行动者关系这三个分析维度分别考察社会化媒体这一行动场域内规则、结构、逻辑的动态变迁对网络行动的形塑作用,场域内的多元行动者何以反思性地运用符号资源展开框架建构、话语竞争与意义争夺,何以根据自身在社会化媒体场域内的位置感和力量关系的变迁调整相应的行动策略,这些调整又何以更进一步重构变动不居的行动者关系。

关键词 网络行动;社会化媒体;建构主义;场域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韦伯主张“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并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解释”。纵观当前的中国网络行动研究,不难发现,大部分的研究都聚焦于解释网络行动的过程与机制,而其中被忽略的正是诠释性的理解,即韦伯所言,对行动者何以赋予自身行动以意义以及这种意义何以关涉到他人的把握。换言之,对意义的诠释和理解是解释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唯有将行动者的主观意义纳入研究范畴内,所得理论才能充分发挥解释的作用。社会生活是由意义交织的关系网络,意义建构是一个基本共同生活经验与知识生产的互为主体性的过程,在此基础上,社会互动才成为可能,社会行动才得以发生。

网络行动作为“通过网络和其他新兴通讯技术展开的抗争性活动”,同样遵循这样的社会行动逻辑。据此,本文认为,中国网络行动研究应该重新回到社会行动的分析架构中,尤其是将行动者及其策略性的意义建构行动重新带回中国网络行动研究的视野中。这就需要首先明确,行动者是具有能动性的个体,能够清楚地意识到行动的目的、价值和意义;其次,个体的能动性也是有限的,其行动逻辑必然受到社会结构的制约。换言之,多元行动者在参与网络行动时既受到所在行动场域规则的左右,但同时,他们仍然有能力建构有关自身、行动及其所处环境的意义,从而成为具有自主性的行动参与者。

这一理论出发点取自建构主义视角下的集体行动研究。本文主张,这一视角可以为当下的中国网络行动研究带来更为开阔的研究视野。因此,本文将批判式梳理建构主义视角下网络行动研究的理论框架,厘清值得探讨的分析维度,并提出适用于经验研究的研究问题。

一、建构主义视角下的网络行动研究

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集体行动的研究视野,并与框架过程(framing process)理论的兴起密不可分。在此之前,集体行动研究着重以政治机会(political opportunity)和资源动员(resource mobilization)等理论解释集体行动的兴起和动员过程,但却忽略了意义的生产与争夺在此间扮演的重要角色。换言之,集体行动并非仅仅在结构化因素左右下自动发生的,而是必须经由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积极的意义建构行动,才能生产有关现实、行动、行动者本身等的意义,从而将自身与行动诉求对象区隔开来,形塑行动的正当性基础,动员更多行动者的参与,获取旁观者的支持。学者们用框架化来定义这一过程,同时特别强调多元行动者在此过程中的意义协商以及彼此之间策略性的互动与博弈。

Gamson认为,意义协商的目的在于形成“集体行动框架”(collective action frame),这一框架不仅仅是个人观点和认知的聚合,更重要的是在框架过程中辨析出现有环境的问题和值得改进的方向,并在两个层面上达成动员的目的:共识动员和行动动员。因而,框架过程就是通过策略性运用符号、框架、话语等进行意义建构的过程,符号资源是其中最常用的资源,其过程是高度符号化和话语化的,以此塑造的并非一种结构化的行动机会,而是一种框架化的、行动产生必不可缺的话语机会。话语机会不仅关联到行动的发生,更与行动的扩散息息相关,其中议题传播的可见程度(visibility)、共鸣程度(resonance)及正当化程度(legitimacy)显著影响着行动的传播、扩大与延续。然而,如果仅仅将行动的整合归因于符号,又不免忽略了社会行动生产的社会情境及其对意义建构过程的形塑作用。

因此,建构主义集体行动研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Melucci指出,相关研究的另一个重点在于辨识行动发生的场域以及场域内瓦动的多元行动者。这样一来,框架过程就成为了微观的行动者与宏观的行动场域之间的连接点,行动者通过场域范围内可利用的符号资源建构有关其自身和所处环境的意义,塑造其行动的正当化基础,并通过行动本身重构行动场域的结构。换言之,行动者受到场域内机会和限制的前置作用,但他们仍然能够利用有限的资源展开意义的建构和协商,激活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区别于Gamson等人关注的集体行动框架,Melucci认为意义建构的主要目的在于形成“集体认同”(collective identity),这一集体认同并非传统意义上建立在宗教、国家或民族等基础上的身份认同,而是通过意义的互动、协商甚或冲突形成的一种有关“我们”的共享定义,是经由行动者的符号化互动生产出来的集体认知。集体认同的生产过程包括三个步骤:其一,就行动的目标、运用的手段以及行动开展的场域展开意义协商,并达成一定共识;其二,激活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其三,形成情感投入以使行动者互为认知和连接。综上所述,建构主义视角下集体行动研究的分析维度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1.行动场域;2.行动意义;3.行动者关系。

那么,当时空语境由集体行动转变为网络行动时,这些理论框架和分析维度是否还能够适用?首先,框架过程及其传播仍然是网络行动产生的关键,但与集体行动依赖传统媒体和组织化的社会网络形成中介化传播不同,网络行动主要依赖的是数字媒体和个人化的社会网络。更重要的是,集体行动主要采用身体化的行动方式,而网络行动侧重符号化的行动方式,这样一来,共识动员和行动动员近乎合而为一,框架过程展开的场域和网络行动进行的场域也可谓难分轩轾。换言之,网络行动及其框架过程都主要发生于互联网特别是社会化媒体这一行动场域内。由此,考察社会化媒体这一行动场域内规则、结构、逻辑的动态变迁及其对网络行动的形塑作用,就是网络行动研究的第一个分析维度。

其次,社会化媒体作为网络行动展开的主要场域,其积极意义在于扩大符号化行动的生产和传播范围,容纳更为多元化的框架和话语,这就意味着其中必然交织着更为多元化的行动主体及其想要推动的惠及己方的意义。因此,在对行动意义的考察上,就需要纳入更广范围内的行动者及其策略性的意义建构行为。同时,正如韦伯所言,人类社会互动的根本目的,除了利己的理性选择之外,还受到习惯、情感和价值规范等因素的左右。所以,在分析行动意义时,不仅要关注行动者如何从自身利益出发运用相应的行动策略展开框架建构、话语竞争与意义争夺,还要关注其中作用着的情感和文化因素。当然,行动者运用这些因素可能并非出于本真性的目的,而是出于策略性的目的,因而还应同时关注符号化行动的表演性。

最后,前文已经提及,辨识出行动场域内的行动者是网络行动研究的重点,但相关分析不应仪仪落脚于行动者本身的属性,更在于多元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尤其是他们围绕权力关系展开的动态博弈。社会化媒体场域是一个高频互动的社会网络,这意味着行动者的策略选择更容易受到线上社会网络的影响,而一旦不同的行动者之间各自采用不同的行动策略,其冲突关系的张力也会更加凸显。正如赵月枝所言,“社会传播,即不同社会权力主体之间的传播关系”,才是传播研究的主旨。对网络行动研究来说同样如此,其要旨正是对行动者关系,或者更准确一点说——社会权力关系的考察。换言之,网络行动研究正是通过对行动者关系的考察,来透视其与社会权力关系变迁之问互为形塑的关系。

上文揭示了建构主义视角下网络行动研究的三大分析维度,但每一个具体的维度仍需要更多的理论框架加以支撑。因此,下文将引介更广意义上的社会理论,阐明中国语境下的建构主义网络行动研究可以具体从哪些方面展开。

二、建构主义视角下网络行动研究的三大分析维度

(一)分析维度之一:行动场域

社会世界是由具有相对自主性的小世界构成的,这些小世界就是布尔迪厄所谓的“场域”(field)。场域并非某种静态的共时性结构,而是穿越不同时空点的力量关系,是由特定行动者的相互关系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换言之,场域是靠权力关系来维持和运作的场所,是行动者旨在维护、挑战或重构这些关系而展开博弈的场所。行动者在特定场域的策略性行动就是所谓的实践,它遵循的是布尔迪厄所言“模糊的逻辑”(fuzzy logic,),既受制于所在场域的规则,又且备反思性。以此为基础,如果我们将社会化媒体视作是网络行动展开的场域,那么,网络行动的逻辑一方面必然受制于社会化媒体场域内的制约性客观条件,另一方面,行动者同样有能力反思性地运用相应的策略来维护、挑战或重构固有的权力关系。

因此,在对行动场域这一维度展开分析时,首先就要关注场域内的制约性客观条件,这些条件一方面是历史性运作的场域的直接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在实际的场域运作中不断发发生变化的。这意味着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和社会条件卜,每个场域都有自身特殊的游戏规则和运作逻辑,行动者必须在了解和承认这些规则和逻辑的前提下展开行动,但与此同时,场域内行动者之间动态的相互关系又在不断改变场域的规则、逻辑与结构。此外,除了意识到场域自身特有的结构、逻辑和规则以外,还要充分考虑到它与其他邻近的或交叉的场域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其他场域的存在的影响。

在中国网络行动研究的语境中,社会化媒体场域内的制约性客观条件主要指向国家互联网政策、各个社会化媒体平台的游戏规则以及相应的内容生产方式。如前文所述,不应将这些因素当作静态的共时性结构,而是要考察其历时性变迁,以及这些变迁何以塑造了中国网络行动产生的不同历史条件以及行动逻辑。同时,社会化媒体场域也并非孤立的场域,而是与政治场域、经济场域、新闻场域等存在交叉互动的关系,因此相关研究也要考察这些场域的结构性变迁何以影响到社会化媒体场域的制约性客观条件转变。

(二)分析维度之二:行动意义

当代社会权力关系的运作及其正当化,不仅依靠建立在实质性力量基础之上的权力,更多是通过象征性运作以及符号权力的功能来完成的。这种符号权力通过对符号资本的策略性运用,形成一套社会分类系统,树立区分思想和行为的标准,建构社会认知的框架,从而成为权力关系存在的正当性基础。既然行动场域内充斥着多种多样的行动者,他们必然会对有价值的符号资本以及符号权力的正当性展开争夺。这些符号资本部分由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等转化而来,并通过符号权力的再生产正当化其支配性关系。

福柯同样认为,权力是内在于它们运作的领域之中的多种多样的力量关系,但他更进一步将关注点从符号转向话语。他指出,权力通过话语的表征系统生产知识和意义,进而渗透到最微妙和最个体化的行为中去。权力必须进入特定的话语才能发挥作用,人人都处于循环的权力网络中,其主体性和身份认同又不断经由流动的意义得以重构,因而并没有稳定的权力中心。

因此,建构主义网络行动研究的第二个分析维度就是对行动意义的诠释和理解。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将网络行动视作一个需要解释的意义场,其中具有能动性和反思性的行动者各自通过持续不断的框架建构、话语竞争与意义争夺等策略性行动历史化地建构有关自身行动及所在社会化媒体场域的意义,从而塑造网络行动的正当化基础。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分析中国网络行动中抱有不同行动意图的行动者各自运用了哪些符号资本,这些资本经由哪些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及社会资本转化而来,行动者何以通过意义的再生产来维护、挑战或重构何种权力关系,它们何以被神话化,从而遮蔽其中的支配性关系。在符号化行动的实践过程中,行动者何以反思性地破译彼此建构的神话,何以运用框架桥接、框架扩大、框架延伸、框架转移等策略展开持续不断的意义协商,从而激活和重构行动者之间的权力关系。除理性的利益诉求外,行动者还策略性地运用哪些情感和文化因素来使有利于己方的意义更容易被其他行动者所接受,这一意义建构过程又体现出怎样的表演性特征。

(三)分析维度之三:行动者关系

建构主义的网络行动研究尤其强调关系性的视角,换言之,“社会现实并非客观给定的实体,而是自身无法独立实存的关系性的建构”。这意味着任何一种有关社会行动的考察,都应致力于探讨其时空特殊性、易变性和多样性,而非形成同一性的假设和普遍性的模型。这正是韦伯所主张的对社会行动何以关涉到他人的把握。

在建构主义视角的网络行动研究中,行动者关系表现为场域内行动者之间的力量关系对比。这一关系的建立有赖于三个方面:其一,行动者在场域内所处的位置,也就是各个行动者不同的社会地位,它是根据行动者所掌握的资本总量、组成成分及其相对比例所界定的;其二,行动者对其所处场域位置的认知,即他们从自身与其它行动者的关系结构出发而采纳的视角;其三,行动者在动态的权力关系博弈中采用的具体行动策略。布尔迪厄用游戏来指称场域内的行动者关系,这意味着行动者采用市场游戏的方式存在和运作,凭借其手握资本而获得的社会地位在场域中占据相应位置,并以之作为进行交换和竞争的主要手段。换言之,场域依靠行动者对资本、位置与策略的竞争来维持相当程度的紧张和协调关系。

因此,对中国网络行动中行动者关系的分析首先可以对各个行动者所掌握的资本类型、组成部分及其占据资本总量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析,从而辨识出他们各自在社会化媒体场域中所处的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考察各个行动者是否对其社会地位具有正确的评估,是否能够根据其所掌握的资本与其他行动者的资本状况对比,来确定自身的社会地位与其他行动者社会地位之间的正确关系,而这将左右行动者是否能够选择有效的行动策略展开权力关系的博弈。再者,行动者的策略竞争是为了在变动的场域结构中争夺优势性地位,正是由于这样持续不断的行动过程,场域结构以及其中的权力关系必然随时存在抗争和重构的可能性。因此,研究的重点应该落在多元行动者何以根据自身在社会化媒体场域内的位置感和力量关系的变迁调整相应的行动策略,这些调整又何以更进一步重构变动不居的行动者关系。

三、结论

上文梳理了建构主义视角下网络行动研究的理论框架与分析维度,并提出了相应的研究问题。本文之所以主张建构主义应当成为中国网络行动研究的新视角,原因主要有三:

其一,当前的中国网络行动倾向于将行动化约为一系列的事件或机制,而一旦以此作为分析单位,就隐匿了其巾作用的多元行动者。相反,建构主义尤其强调社会行动是多元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产:牛的建构性结果。因此,建构主义视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知行动者的能动性与创造性,辨析也参与网络行动的各类行动者,探讨他们何以策略性地运用符号、框架与话语等建构有关其自身、行动与环境的意义,并以此调整和重塑彼此之间的权力关系。

其二,建构主义视角同然强调对意义建构行动的诠释性理解,但也同时关注到这些行动仍然受到行动者所在场域规则、结构与逻辑的制约。这就意味着行动者的自主性是有限的,所以需要将网络行动置于其产生的行动场域——社会化媒体内来加以考察,阐明行动场域内制约性客观条件的历时性转变与多元行动者的行动策略转变之问的互动关系。通过这样的努力,建构主义视角下的网络行动研究就可以将宏观的社会结构与微观的行动者连接起来。

其三,如前所述,行动者关系或者更准确地说社会权力关系,才是网络行动研究的主旨。而要考察这种关系在转型中国的社会语境中产生了何种变迁,正是需要通过层层递进的方式,以对行动场域与行动意义的考察作为基础,冉进一步考察行动者关系。因此,以建构主义作为中国网络行动研究的新视角,将能够帮助我们突破现有研究的局限,不再重复拷问社会化媒体究竟是否促进了网络行动的产生,而是将社会化媒体视作网络行动展开的行动场域,分析其中的多元行动者何以在场域规则的制约下创造性地进行权力关系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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