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钻进圈子的“硕鼠”
2015-11-12罗星明
文_罗星明
一头钻进圈子的“硕鼠”
文_罗星明
2014年4月28日,由广东省国资委主持的广东省属商贸企业转型及业务模式创新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撬动了一些省属商贸企业融资性贸易业务长期捂着的盖子,其清理整改力度之大、行动之快,如疾风骤雨,打乱了部分长期依靠融资性贸易业务谋取个人私利者的阵脚,广弘铝业公司“一把手”王新宾正是其中之一。他担心的不仅是这次清理工作将暴露自己公司的巨大债务数字,而且是一直以来自己靠山吃山、贪污腐败的案底将被彻底揭开。
关键人物出逃
距离此次会议结束不足一周的2014年5月4日,刚刚结束五一假期上班的第一天,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广弘资产经营公司的平静,该公司下属企业广弘铝业公司(以下简称“广弘铝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新宾报告:“广弘华侨铝加工有限公司(下简称“华侨铝厂’)总经理黄平失联。”
原来,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清理工作,2014年4月30日,王新宾紧急召唤天津乾坤特钢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某新飞到广州。当日下午在澳门街一家餐馆,王新宾及公司副总经理余乐园、华侨铝厂总经理黄平,贸易部经理文怀武等五人仓促碰头谋划对策。
这次临时“餐桌会议”达成两点一致:一是由邹某新配合铝业公司和华侨铝厂做好债权确认和回款工作;二是王新宾、黄平、文怀武约定在五一假期过后第一天,即5月4日下午在王新宾办公室商议具体应对方案。然而,黄平却在约定时间迟迟没有出现,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派人匆匆敲开黄平的家门,黄平妻子俞某似乎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她回答说:黄平出差了。
出差?这节骨眼上哪来的出差?王新宾心头顿时掠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他心里明白,广弘铝业的融资贸易业务已面临高达6个多亿的资金损失风险,仿佛一个巨大的黑洞步步逼近,随时可能吞噬自己。更为可怕的是,“假贸易真融资”背后掩盖的腐败问题,也可能被连根拔出,将自己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黄平的突然“出差”,使王新宾原来的算盘如断轴的珠子,一发不可收拾。经有关方面查实,黄平此时已经由白云机场乘机抵达美国洛杉矶,与早在那里的女儿团聚了。不久又传来黄平之妻俞某企图从上海虹桥机场出境被有关方面限制的消息。情况表明,黄平出逃一事早有预谋。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广东省国资委的高度警觉,随即报告广东省政府同意采取紧急措施以应对危局。
根据广东省领导批示,有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对广弘铝业公司王新宾等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初步核查。
疯狂私分国企投资收益
广东省国资委纪委调查组立即在第一时间控制相关当事人,并选择王新宾五人圈中最薄弱的环节进行突破。经过政策攻心、耐心谈话,一个借贸易为幌子进行真融资,进而达到个人敛财目的的“朋友圈”面目渐渐浮出水面。
那么,我们不妨从王新宾紧急时刻召唤的第一人——邹某新的天津乾坤特钢公司说起。
广弘铝业与天津乾坤特钢公司的合作始于2010年年底。当时,由于有南粤银行开发区分行风控部助理总监陈剑钊的介绍,黄平、文怀武二人还专程到天津进行考察,期间受到邹某新的热情接待,三人相谈甚欢,迅速达成默契,决定开展货押业务合作。
具体合作模式是:以华侨铝厂的名义向广东南粤银行申请授信,以乾坤特钢的焦碳等货物作静态质押,华侨铝厂向广东南粤银行交纳30%的现款作保证金,由南粤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给华侨铝厂,华侨铝厂再把承兑汇票给乾坤特钢。邹某新代表天津乾坤特钢公司承诺:每月按开出承兑汇票金额的1.1%向华侨铝厂支付回报。
但蹊跷的是,双方合作开展业务以后,广弘铝业一直未获得任何收益。
原来,王新宾与黄平、文怀武在谋划合作之初,就暗中商定广弘铝业与天津乾坤特钢的收益由三人按4:3:3的比例私下分配,同时开立私人账户将每一笔回报款打入后私分。从2011年至2013年年初,文怀武都会不定期从银行提现,再通过黄平将钱款亲自送到王新宾的办公室,或者小车上交给王新宾。三年下来,王新宾、黄平、文怀武三人私分回报款达到1941万元之巨,其中王新宾分得776.4万元、黄平分得644.6万元、文怀武分得520万元。
三人还依样画瓢,按照4:3:3的比例再次瓜分了华侨铝厂与台山金易昌等关联企业的融资业务收益,其中王新宾个人独得现金120万元,文怀武分得现金45万元;黄平因外逃,其违法所得有待核实。
挪用预付款入股私企
此外,王新宾等人还采取“空手套白狼”的做法,通过挪用公司融资本金作为股本入股私营企业,坐收股份收益。2009年下半年,云南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彬在广西钦州新建了一个镍铁生产企业——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毛彬为法定代表人。在副总经理余乐园的撮合下,广弘铝业与广西新合力如法炮制,开始了“假贸易真融资”业务,即表面上为预付款或赊销的方式,实际上就是给对方资金,平均占用广弘铝业、金属矿产公司资金量达1亿~1.5亿元左右,按照双方商定的每月按融资额的1.5%~2%的比率收取固定收益。
毛彬为了得到广弘铝业对广西新合力的巨额资金支持,力邀王新宾和余乐园参股广西新合力,商定王、余二人持股比例为5%,两人按5:5分持,各占2.5%。毛彬先用广弘铝业的融资款1000万元为王新宾和余乐园各垫付了500万元作股本金,并假以佛山市南海某公司的名义入股,委托毛彬经营。王、余二人虽不出面,但按每年240万元的固定数额获取收益。不显山露水,以确保安全。三人还商定,该笔股本金从以后付给广弘铝业的融资收益中冲抵。
2010年,广西新合力投产后,第一笔股权收益240万元,王、余两人各自将120万元收入囊中。到2014年7月,国企反腐风声渐紧,王新宾和余乐园担心事情败露,才急忙收手,将该笔股权以原价转让给了毛彬。
那么,王新宾、余乐园在各自获得120万元之后,广弘铝业得到了什么呢?经查实,由于王新宾和余乐园在广西新合力持有股份,广弘铝业先后向毛彬的企业预付资金达到1.72亿元,加上存货(镍铁)账面余额1300多万元(实为虚假存货),实际预付款账面余额达1.85亿元。广弘铝业最终得到的只是巨额的账面债权,且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
利用市场差价捞好处
调查人员调阅有关财务资料发现:2008~2013年的5年间,广弘铝业与肇庆亚洲铝厂之间存在大量的资金往来记录,且广弘铝业有向对方公司多支付采购款的问题。这其中有什么猫腻呢?
现查明,广弘铝业与肇庆亚洲铝厂在这段时间开展的大量业务均是采取国内信用证贸易业务,涉及单位多达四家。据广弘铝业贸易部经理毛继军交代,其目的还是想通过广弘铝业来进行融资,由涉及业务往来的四家公司开出信用证给广弘铝业,再由广弘铝业采购铝锭卖给肇庆亚洲铝厂。
毛继军借机利用市场铝锭差价牟利 800多万元,并分得其中的400多万元。毛继军除每吨铝按10元回报象征性地给广弘铝业不到100万元外,其余的300多万元则与王新宾私分。经调查核实,毛继军通过与南海金裕、肇庆亚洲铝厂及其关联企业间在开展上述业务中获得好处后,先后送给王新宾约200万元。
王新宾、黄平、余乐园等人结成团伙与民营企业内外勾结,通过“假贸易真融资”等手段占有或挪用巨额国有资金,疯狂为个人谋取私利,置国有资产资金风险于不顾。截止2014年5月,已造成广弘铝业、华侨铝厂、金属公司等企业国有资金6.34亿元不能按时收回,其中债权5亿元、虚假存货1.34亿元。
据悉,由于缺乏有效监督,王新宾等人的“假贸易真融资”把戏,基本上是他个人说了算。既无需请示上级公司批准,也无需进行认真的市场调研分析和论证。在资金管理上既缺乏严格的跟踪管理机制,也没有客观评估措施。国企巨额资金完全交由少数几个人操控,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这无疑为假贸易套取资金、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和空间。
王新宾自称平日喜欢与下属黄平等人一起喝酒、玩乐。在他的办公室,名贵烟酒、燕窝是常备用品,花费一律从公司报销。为了拉关系、建圈子,2006年起,每逢春节和中秋节,他不仅亲自给上级公司某些领导送红包礼金,也坦然接受下属的大量贿送,光是余乐园一人就送给他现金达120万元。金钱成了王新宾与上下级维系利益关系的润滑剂。另外,他为了笼络自己圈子中的骨干成员,还组织或授意下属携家属组团到欧洲、澳大利亚和埃及等地旅游,其沿途花费以会议费的形式在公司报销。
2015年3月,《南方日报》发布消息称:日前从广东省国资委独家获悉,广弘铝业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新宾涉嫌贪污公款901.4万元,收受贿赂240万元,挪用公款500万元入股民企谋私120万元,为他人谋取私利等,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