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全民守法的对策思考
2015-11-07勾学玲
摘要:全民守法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没有人民对法律的信仰和全民参与依法治国就会失去动力和基础,必须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本文认为推进全民守法,要做到五个方面。只有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才能加快建成法治社会,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全民守法;法治社会;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10-0058-0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这是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精神动力、社会基础、文化氛围的深刻阐述,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1]深刻表明了,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没有人民对法律的信仰和全民参与全面依法治国就会失去动力和基础,必须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增强全民依法维权意识,推进全民守法。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全民守法。
一、 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全民守法,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2]是全体人民对法律的普遍遵守。但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在研究复杂事物的发展进程时,要着重地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研究任何一种具体矛盾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方面,坚持重点论。当前,全民守法重点是领导干部要守法,领导干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病破坏作用。”在现实生活中,不少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不信仰法治、心中无法,不尊崇宪法、以权压法,利欲熏心、贪赃枉法,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冲击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实际行动中进行效仿。领导干部犯法,会殃及一方,影响一片。因此,我们必须警醒起来,一定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发挥“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而要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方面要靠学习教育,让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重视守法问题,自觉践行“四个带头”,使他们不会触犯法律;另一方面要靠党纪国法从严约束,一旦领导干部触碰法律这个高压线、警戒线就应受到严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使他们不敢触犯法律。
二、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是我们必须长期遵循的方针政策。
思想先于行动,因此,首先必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只有法律成为人民的一种真诚信仰,人民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权威,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其次,应该把全社会树立的法治意识进行量化,即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只有这样才使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有了具体的工作抓手,避免流于形式。最后,关键是如何做才能形成这样的社会氛围、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基本措施就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自1985年以来,我国已经制定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但普法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当前要切实提高普法实效。一是要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引导基层党员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三是要创新载体,加强新技术运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社区、进单位,逐步深入人心;四是要注重人才培养,加强普法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普法人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此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还要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他律和自律相结合。
三、科学立法,推动全社会参与法治实践
根据文化堕距理论,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社会各个部分变化速度是不一样的,物质文化与科学技术的变迁速度往往是最快的,而制度次之,观念的变化则最慢。推动全社会信仰法律,实现观念转变是一个漫长的实践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首先要推进制度的改进和完善,科学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而再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参与法治实践,推进全社会厉行法治。“党领导人民严格有效地实施反映人民意志和愿望的法律,就是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过程,就是法律得以严格执行的过程,也是人民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得以实现的过程”。[3]
科学立法是一个十分专业的法律问题,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本文认为科学立法离不开全体社会成员的实践,没有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实现科学立法,为此,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全社会参与立法过程,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使法律切实反映人民的意志,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法律的权威性。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进程,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的,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另一方面要推动全社会参与法律实施的监督,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要创造条件,保障人民有效监督,从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决策,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公职人员依法履职。
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每个社会成员作为“社会人”在社会中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都归属于一定的团体和组织。应通过对各类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对社会各个行业的依法治理,加强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和管理,从而实现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外力,其目的在于激发社会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依法自治的动力,而如何推进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是一个难点问题。首先,推进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是一个全方位的立体过程,需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它不是简单的至上而下的管制、管控的过程,还包括社会自治和社会自我管理,需要进一步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以及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对社会成员的约束管理,是多元治理主体共同作用的治理过程。再有,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保护作用,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对于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加强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其必然要求。截至2014年6月我国社会组织数量超过56.1万个,但仍然“面临着总体数量偏少、规模偏小、能力偏弱、专业性不足、缺乏独立性和运作不规范等诸多问题”,[4]为此,一要加快实施政社分开,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实现社会组织数量上的增长;二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注重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三要加强监督管理,激发社会组织的自我完善,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有效发展。
五、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养成全民依法维权的行为方式
全体人民把尊法守法变成自觉行动,养成依法维权的行为方式,并不能自发形成,一是靠教育习得,如前所述,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守法的思维意识;二是要通过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帮助人们使用法律,进而逐渐养成依法维权的行为方式。心理学有一种强化型激励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某一行为达到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就受到了强化,人就学会了用这一行为去操纵环境,达到目的,满足需要。也就是说如果人们的守法行为的结果有利于个人时,用法律解决了自身遇到的难题,这种守法行为就会重复出现,这就起到了强化、激励的作用,长此以往,人们就会逐渐改变凡事都去拉关系、托人情、找门子的行为方式,渐渐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因此,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尤其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农村和农民一直是普法工作纵深推进的瓶颈,要加大对农村法律服务的投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的研究,加快健全农村司法救助体系。要进一步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的管理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所有人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法律服务。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石。只有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每个人心中有法,真诚信法,时刻守法,才能加快建成法治社会,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国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厉行法 治[N].青岛日报,2014-11-08.
[2]顾俊民.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N].杭州 日报,2014-12-18.
[3]耿惠昌.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4]勾学玲.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启示 [N].学习时报,2014-05-12.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