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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2015-11-06王秀玲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京津冀协同

王秀玲

(河北师范大学 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2)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和推动下,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在这一战略的指导下,京津冀三地及中央有关部门就协同创新积极行动:科技部通过部省、部市会商机制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国家发改委正在紧密制定京津冀一体化相关规划及重大改革举措,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已签署多项涉及商务、科技、产权、税收等京津冀合作协议。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协同创新是重点。没有科技协同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不全面的、没有质量的,更是不可持续的。科技创新是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制胜利器,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路径。推动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可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动力支持和可持续保障。要搞好京津冀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总体设计,必须要认真分析现实基础与面临的问题。

一、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基础

京津冀地区为我国北方入海的重要通道,是华东、西北、华北连接东北的必经之地,也是我国经济由东向西扩张、由南向北推移的重要节点,区位优势明显。随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京津冀在科技协同创新方面具备良好基础。

1.创新资源富集。京津冀区域不仅拥有三地的创新资源,还汇聚了大量的国际资源,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质企业云集,是全国创新资源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在软硬件资源方面,拥有丰富的科技文献、科学数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科技资源;在高端人才引进方面,科技部已支持京津冀地区引进“千人计划”专家487人,11个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2.创新成果丰硕。近几年,京津冀区域经济实力日益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产出明显增加。2013年全区域R&D经费支出达1 895亿元,占全国的16%;被三大检索系统(SCI、EI、ISTP)收录的科技论文数达168 607篇,占全国的15%;技术市场成交额达2 729亿元,占全国的42%,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成果最为丰富、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

3.创新载体增多。围绕京津冀三地发展需求,科技部目前已支持京津冀地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38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9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9个,可持续发展试验区9个,创新型城市5个,创新型企业5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7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1家。京津冀区域内建立的园区、基地、平台等创新载体日益增多,为推进三地科技协同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4.产业基础雄厚。2014年,京津冀生产总值分别达到21 330.8亿元、15 722.5亿元、29 421.2亿元人民币。北京产业主要集中在微电子、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及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天津优势产业以生物技术、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业,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为主;河北省的化工(医药)、冶金、建材等支柱产业和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优势明显。总体来看,京津冀已成为我国北方最发达的经济区和最大的产业密集区,目前已经形成了以高技术、电子、汽车、机械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为三地科技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广阔的创新土壤。

二、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面临的问题

由于历史区划、体制机制、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较大等多方面原因,京津冀区域整合效益仍未能得到很好发挥,推动三地科技协同创新还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1.区域内缺乏协同创新的有效机制。京津冀三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间的合作机制还没有完全确立,顶层设计、功能定位、发展规划不够清晰,支持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不完善。区域内科技合作处于表层,深层次、稳定性、长期性的合作缺乏。

2.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严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京津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大都市弊病日益显现;河北省高污染、高能耗的经济发展模式尚未彻底改观,能耗、电耗、工业污水排放等增长率居高不下。京津冀雾霾大气、水土资源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生态环境污染已是京津冀发展的瓶颈,制约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区域内创新链、产业链等对接不充分。区域内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功能链对接融合不够充分,尚未形成高效的产业和技术梯度转移对接路径。京津的科技、人才优势与河北的产业资源、区位优势没有形成区域整体竞争力。

4.区域内创新要素布局不合理。北京、天津是全国创新资源密集的地方,全国1/4的最好高校在北京,1/3的国家级科研机构在北京,1/2以上的院士在北京。河北省位于京津周边的地区,经济基础较弱,创新资源不足,在园区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公共服务等创新创业的软硬环境方面同京津相比都有较大落差,吸附创新要素,承接成果转化的条件和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移跳过河北的现象明显。

5.区域内政策梯度差较大。京津与周边城市政策洼地效应明显。河北省与京津在税收、土地、财政、金融、人才等诸多政策层面存在较大差距,创新要素向京津大城市单向流动。中关村在税收优惠、股权激励、科技金融、高端人才、成果转化等方面享有国家先行先试若干政策,天津滨海新区的聚集效应日益显现。政策的梯度差致使人才、资本、技术、产权等创新要素过多集中于京津。

三、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原则把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共同体,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整合区域创新资源,以弥合发展差距、贯通产业链条、重组区域资源。可以说这点中了区域协同创新“命门”,牵住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牛鼻子”,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理论深化和实践运用,进一步指明了科技协同创新的方向,提出了京津冀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优化区域科技创新布局,加强京津冀三地的协调配合,将京津冀区域科技发展纳入创新驱动发展的顶层设计,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区域产业转移对接和转型升级、破解大气污染等重大瓶颈问题结合起来,实现京津冀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共同体。在这样一个总体思路指导下,应明确把握好四个基本原则。

1.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京津创新资源丰富、技术成果富集,河北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创新市场需求巨大,充分发挥三地特色优势,在协同互补上做好文章,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有效融合。加强创新驱动与产业对接、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充分体现京津冀的共性问题,突出协同创新。

2.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三地应从总体上把握科技协同创新的步骤、节奏和力度,明确协同创新的路径、抓手和举措,重点在园区、平台、基地建设,促进创新要素聚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上率先取得突破。

3.政府支持,企业主体。改变过去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推进模式,强化市场这支“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级政府要从规划、环境、政策等方面做好保障和服务;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使其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聚集科技创新人才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

4.聚焦研发,高端发展。改变“京津两核驱动、河北依附发展”的思维定势,以研发资源、高端人才等创新要素的转移、共享为核心,实现高位对接。强化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依靠科技引领、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的高端发展。

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路径选择

1.明确战略定位,把握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方向。只有找准定位,才能明确努力方向。北京应着重围绕全国乃至世界科技创新中心定位,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技术创新总部聚集地、科技成果交易核心区和全球高端创新型人才中心。天津应发挥产业技术创新和现代化制造业的研发优势,打造技术研发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基地。河北应突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集成应用和转化能力,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区和转型升级示范区、高端成果转移转化聚集区、绿色循环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区。

2.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必要成立跨省市、跨部门领导小组,强化工作协调与组织对接,全面推动科技协同创新。一是建立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有关重大问题。二是三地制定省(市)科技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明确各地、各部门责任分工与实施进度要求,保障重大任务落实。

3.联合开展重大技术攻关行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治理。围绕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跨地区、跨学科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行动,支撑京津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是以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加快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并梳理重点产业技术成果目录,推广示范应用。二是把大气污染防治、水土资源保障等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优先领域,集成国家和三地科技资源,共同立项、共同支持,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探索建立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科技支撑体系。

4.共同打造科技协同创新载体,促进新型产业转移承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北京创新成果丰硕但市场容量有限,而津冀地区科技成果产业化需求迫切,所以应鼓励三地合作共建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器等科技创新载体,推进产业转移和成果转化。一是加快共建科技合作园区。中关村发展已经到了创新空间拥挤、溢出趋势明显的阶段,发挥中关村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中关村与天津、河北共建一批科技园区,并复制推广中关村科技创新模式和先行先试政策,打造津冀产业承接载体。二是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孵化器建设可以促进科技成果项目化、产业化。孵化器应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个性化服务,通过争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5.共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创新要素流动和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应大力促进技术市场、信息服务、科技金融等各种创新要素按市场规律在区域内实现优化配置和自由流动。一是建立技术市场互联互通机制。鼓励三地大型技术转移、交易机构联合共建开放的技术交易市场,提高区域内技术交易活跃程度。二是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合作共建一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科技文献与科学数据等资源共享平台,加快建设一批以技术检测、专利代理、技术咨询等为重点的中介服务平台,为三地的创新主体提供联合研发、测试检验、信息咨询等多种创新服务。三是加强三地科技金融工作联动。完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风险贷款补偿等多功能、多层次的京津冀科技金融与风险投资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6.优化区域内创新政策环境,为科技协同创新提供政策保障。科技创新,政策先行。进一步推动国家和省支持科技创新现有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政策培训与跟踪督导,促进创新政策落地。积极争取中关村科技创新政策向津冀延伸,鼓励中关村“1+6”“新四条”等有关创新政策在三地重点园区先行先试。围绕科技协同创新重点环节,研究制定促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配套政策,为区域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PA Gloor.Swarm Creativity:Competitive Advantage through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Network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2]杨耀武,张仁开.长三角产业集群协同创新战略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9,(S2):136-140.

[3]中国科技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191-193.

[4]何欣.各地GDP再超全国4.8万亿,“水分”已是近年最少[EB/OL].中国经济网.20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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