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课标解读《颜氏家训·文章》的作文教学思想
2015-11-06汪澄
摘 要:《颜氏家训·文章》集中阐述了颜之推的作文教学理论,本文根据2011年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有关作文教学要求的描述,从创作主体(严谨为文、天赋至上),学习方法(明辨文体、修辞为辅、心怀读者)和评价标准(地域差异、字朴句实)三个方面来解读、学习《文章》中值得我们辩证吸收的作文教学精髓部分,以期古为今用,以史为鉴。
关键词:颜氏家训 文章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作文教学
《颜氏家训》是封建士大夫阶层训诫子孙的家教范本。虽受时代限制,《家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带有忠君色彩的封建落后思想,但其包含的作文教学理论在新课标实施的今天仍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值得被继承和发展。
一、创作主体:严谨为文,天赋至上
写作在理论研究中常被看作一种实践活动,“由主体、客体、载体、受体四个部分组成,缺一不可”[1]。写作主体是指在写作过程中创造文章的主体,写作主体的精神气质和人格品位必然会对写作产生重要的影响。
《文章》认为写作主体必须具备严谨为文和明哲保身的意识,若恃才自傲,就会得到不好的命运。“屈原露才扬己,显暴君过;宋玉体貌容冶,见遇俳优;东方曼倩,滑稽不雅;司马长卿,窃货无操……”[2]若过分夸耀自己作品的言辞精妙,甚至在文章中讽刺别人,就会招来祸患。事实上颜氏之所以对写作主体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有其时代背景的:颜之推生于乱世,“自春秋已来,家有奔亡,国有吞灭,君臣固无常分”[3],饱经战祸之苦的他深知生存的艰难,自然会担心子孙后代因文章遭遇不测。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也是提倡严谨为文的。首先,“严谨为文”始于语文思维模式的培养。新课标要求“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学习科学的思想方法”[4]。要“写”得严谨,首先就要“想”得严谨。其次,“严谨为文”具体表现为行文准确,思想健康。这一点与当下的作文评价标准相吻合。与新课标配套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就要求学生的作文要“符合题意,符合文体要求,感情真挚,思想健康,内容充实,中心明确,语言通顺,结构完整,标点正确,不写错别字”。这就说明,写作不得随意,行文要严谨,要讲究基本的规则。
明哲保身的思想不适用于现代的写作教学。课程改革后的作文教学是为了引导学生合理地表达自我:“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并且抵制抄袭行为。”[5]一味地规避矛盾也不利于学生的人格发展。
《文章》还强调写作主体的天赋是写作的前提。颜之推认为做学问的人有聪明和迟钝之分,他们写的文章也有精巧和拙劣之分。“驽学累功,不妨精孰,拙文研思,终归蚩鄙。”[6]缺乏天分之人,不必勉强去写文章。这种观点在当时文坛上是很流行的。曹丕在《典论·论文》中也表明写作需要特殊的天赋才能,这就是“气”:“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7]。天赋至上的写作主体观是由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所决定的。当时的人才选拔依据是门第,“士族享有受教育的特权和优先选官的特权”[8]。不同于后世寒门学子尚有科考为官的希望,南北朝时期,文章的好坏并不能直接改变读书人的命运。若无天赋,专攻他法谋生也是不错的选择。
天赋至上论并不适合现代作文教学。因为现代作文教学的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9]。现代的教育理念是培养人的能力,发展人的综合素质。教师应当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既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又应当重视学生的特质,因材施教。
虽说颜之推的写作主体观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文章》所倡导的写作主体应该主动学习主流道德,提高修养,增长学识,做到高瞻远瞩,心怀天下的思想倾向,是符合现代写作观对于写作主体的要求的。新课标在课程的实施建议中反复强调写作是交流和表达的方式,是认识世界和自我的方式。因此,教师应当在写作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思考力和创造力,以此扩展学生认识世界以及认识自我的途径。在此过程中,教师更应重视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
总之,我们要辩证吸收《颜氏家训》中的写作主体观。
二、写作方法:明辨文体,修辞为辅,心怀读者
《文章》的写作方法观涉及文体意识、文辞修饰以及写作主体的读者意识。
首先,颜之推拥有清晰的文体意识。他认为文章分类始于《五经》,后世的诏命策檄,序述论议,歌咏赋颂,祭祀哀诔,书奏箴铭等都是由《五经》演变来的。《文章》把文章分为两类,即立足于实用的“朝廷宪章”“军旅誓诰”和立足于审美的其他文本。颜之推重视前者,因为前者能“敷显仁义,发明功德,牧民建国”[10]。据《勉学》分析,当时社会风气不佳,作为官吏主要来源的贵族子弟不学无术,他们檐车隐囊,生活奢侈,一旦亲族倒台,就彻底成了废物。而有“艺”者,可以凭自身技艺在乱世里安身立命。因此,颜之推鼓励读书人将读书看作一门可以谋生的技艺。《涉务》中也提到学习和社会生活脱节的现象。因此,《文章》强调实用是为了迎合时代发展的趋势,而在写作前辨明文体,则是为了更好地学习写作。
现代作文教学经历过一个“淡化文体”的阶段,批判教材开启了“淡化文体”之门。20世纪80年代的高中教材就以文体组元。到了90年代后期,这套教材遭受了强烈的社会批评。因为这种做法虽有利于训练学生的基本写作技能,但有过分重视文章技能,扭曲作文教学的本质之嫌。过度重视行不通,那么只有“淡化”。1988年的高考作文就提出了“文体不限”,而后出现的“话题作文”更是解除了“文体”对学生作文的限制。于是,越来越多的“四不像”作文出现了。所以从长远角度看,“淡化文体”不利于学生学习写作。当代的作文文体观是“淡化文体”,而不是“淡化文体意识”,基本的文体意识必须贯穿在写作的主题、题材、构思、语言中。“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是为了便于教学对文体所做的分类,而不是具体的文体”[11]。结合《文章》的经验,教师应当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需要,逐步培养学生的文体观念。只有在学生写作前教会他们明确文体,学生才能更好地表达自我,与人交流。从“新材料作文”的流行趋势来看,文体意识的培养也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提高学习效率,应对考试。
在文辞修饰方面,《文章》归纳了“皮肤冠冕”说和“古今本末”说。“皮肤冠冕”说是指文章以义理为心肾,以气韵为骨,这些是文章的内在部分;典故和华丽的语言则是文章的皮肤和冠冕,这些是文章的外在部分。“古今本末”说是指“以古之制裁为本,今之辞调为末”[12]。颜之推认为写作时,古人的体制格调和今人文辞音调都要学习,不可以有所偏颇。颜氏反对当时文章的浮艳之风,但重典故词藻的浮艳文风已成“时俗”,不可能轻易地被废除。况且当时文章有音律和谐、章句对偶、避讳得宜的长处;古人文章虽在遣词造句方面体现出了简约质朴的风格,但失之严密细致。于是颜之推兼取古今文章之优点,作“本末之说”。
新课标的亮点之一就是将写作教学的要求分段归纳为“写话”(一、二年级),“习作”(三年级)和 “作文”(初中),这是为了“反对部分学校教学中大搞‘提前量的做法。写话是“写心中的话,写想说的话”[13];习作强调的是语言素材的积累以及书信交流能力的提高;到了作文部分,写作才强调语言表达的丰富性。新课标的写作训练,鼓励学生逐步提高。这,给了教师两点启示:其一,在不同的写作阶段引导学生借鉴合适的范文,可以使学生取长补短,乐于尝试;其二,选择范文时应借古鉴今,不得私美。
“读者意识”是一个文艺界的经典命题。“接受美学”认为文学批评应该指向读者,朱自清先生也曾表示写作练习可以没有假想的老师,但不可以没有假想的读者。而现代语文教育中对于写作的定位是培养学生具备适应生活需要的写作能力。因此,只有在写作前先明确文章的读者群,才能写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文章。
《文章》的读者观念是“心怀读者”:“学为文章,先谋亲友,得其评裁,知可施行,然后出手;慎勿师心自通,取笑旁人也。”[14]写作时,先与读者交流,充分考虑他们的阅读心理、审美习惯和认知水平,然后动笔,可谓善矣。“先谋亲友”更体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作文训练不应当只局限在学校,更应当重视课外。家庭环境与光怪陆离的社会环境相比,更倾向于为生活经验不太丰富的学生提供较为健康的、较易获得的教育资源。在“写话”和“习作”阶段,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将自己的文章和家人分享,这样既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也有利于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在“作文”阶段,教师应该提醒家长与学生保持交流,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学生作文中的不良思想倾向,也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配合得更为密切,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评价标准:地域差异,字朴句实
写作评价是写作学习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颜氏对这个问题提出了颇具新意的看法,即文章的鉴赏风格和方式具有地域性差异。字朴句实是颜之推推崇的审美方式。
写作评价具有地域差异是习惯使然,也是政治使然。首先,是否接受他人意见的评价观就具有地域差异。“江南文制,欲人弹射……山东风俗,不通击难”[15],江南地区的人写了文章后,希望得到别人的批评,会主动修正文章中错谬之处,而山东地区的人则不然,这也佐证了“严谨为文”的重要性。其次,南北文坛的审美观并不同。《文章》中记载了“蝉躁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例子。南朝文人十分赞赏这句诗,甚至认为没有比这更好的了;而北朝才俊却认为这根本不能被称作诗。事实上,轻视北朝文学是带有政治色彩的必然趋势。在《洛阳伽蓝记》中,陈庆之醉后吐露了轻视北朝文学之语,盖“正朔相承,当在江左,秦皇御玺,今在梁朝。”[16]政局不稳,兼之文人的地域流动性,南北文章之正统之争、高下之较存在着极大的主观色彩,实在难有定论。
新课标关于写作评价的审美差异提出了三个解决方法。首先,正视创作主体的地域差异,作文课要自我调节。“要尽可能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需求……不断地自我调节、更新发展”[17];其次,关注因个体差异而引发的学习需求差异,努力开发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最后,应该设立多样化的评价标准,“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18]。课程标准的改革通过不断自我调整以促进教学,顺应时代发展,而新课标更在固有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设想。
文章评价标准虽有地域差异,但《家训》所认可的审美标准是固定的,即沈约的“三易”说:“易见事”“易识字”“易读诵”。好文章,用典要明朗,不过度使用生僻华丽的字词,注意节奏和平仄的搭配。《文章》在用典方面补充了“三易”说:首先,用典要用合适的典故,不能用错典故。诸如“破镜赋”“敬同”“恒山之鸟”之类的例子,若使用不当,会使得整个文章显得可笑。其次,用典还不能背离文章的文脉,切勿善恶通篇。如《齐讴篇》前半部主写山川秀美,民风淳朴,后半篇却用典来鄙薄山川,这使文章文脉不顺。而追求文章音韵之美,对于作文学习的初学者来说,要求过高,沈约的“四声八病”说也曾为人诟病。所以,现代的作文教学应强调句子的通顺,反对矫揉造作。新课标的作文教学的目标之一是鼓励学生在学习写作时写真话,写实话,写心里话,因此,在现今的作文教学中有必要回溯古人的“三易”之法,使作文教学真正地为培养学生能力、提高语文素养服务。
《颜氏家训》是一部具有教育意义的专著。除了上述归纳的方法,《家训》还提出了其他可供借鉴的教学原则。比如“博专结合”,教师既要鼓励学生阅读与课程有关的专业书籍,又要广泛地阅读对学习有帮助的其他书籍,以积累更多的作文素材;比如学生学习的态度要谦虚,学习的动机要纯正,不然就是“为学自损,不如不学”,写作更是如此;比如教师要引导学生做到“勤学”和“博思”相结合,既要刻苦学习,又能对学习的内容和方法有所反思,这样才能提高作文学习的效率。这些教学原则都是古人读书治学的优秀经验,教师应当在实践中用好这些方法,以促进教学。
注释:
[1]邬乾湖:《当代写作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11页。
[2]檀作文译注,颜之推:《颜氏家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41页。
[3]檀作文译注,颜之推:《颜氏家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50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页。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页。
[6]檀作文译注,颜之推:《颜氏家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48页。
[7]李道荣:《中国古代写作学概论》,郑州:文心出版社,1994年版,第35页。
[8]孙培青,杜成宪:《中国教育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9页。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页。
[10]檀作文译注,颜之推:《颜氏家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41页。
[11]曾祥芹:《曾祥芹文选》(上卷),《实用文章学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89页。
[12]檀作文译注,颜之推:《颜氏家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55页。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页。
[14]檀作文译注,颜之推:《颜氏家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49页。
[15]檀作文译注,颜之推:《颜氏家训》,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59页。
[16]曹虹今译,王伊同英译,[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44页。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5页。
(汪澄 江苏苏州 苏州大学文学院 2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