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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视角到史学视角:历史唯物主义考察社会视角问题解析

2015-11-05龚培河王素霞

江汉论坛 2015年2期

龚培河 王素霞

摘要:历史唯物主义只擅长以逻辑视角考察社会,不擅长以史学视角考察社会,这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揭示历史唯物主义的特点中获得表征,从人的能动性与历史规律逻辑困境中洞见问题的成因。要使历史唯物主义转向从史学视角考察社会,探讨历史规律实现方式是关键所在。制约历史实际进程的必然性应该是二重的:历史规律在历史实际进程背后贯彻到底,以其抽象的逻辑必然性决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能够远景扫描大历史:而在历史发展实际层面上发挥直接制约作用的应该是实践规律,它以其制约作用的有限性决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能够近景考察历史;实践规律和历史规律有机整合,共同造就了历史运动的事实层面与逻辑层面辩证统一,从而使历史唯物主义史学功能获得全面展开。

关键词:逻辑视角;史学视角;历史规律实现方式;实践规律

中图分类号:B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5)02-0037-05

在丹尼尔·贝尔看来,历史唯物主义是用一个概念式图式抽象地表达社会结构,因此,其史学解释力只属于一种逻辑功能而不是现实的因果关系的反映。阿尔都塞也认为,尽管(马克思的)理论的总体性是对社会现实结构的表达,但构成结构的概念不能用来直接解释现实。事实上,马克思也印证了这一观点:“一切生产阶段所共有的、被思维当作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这与史学研究存在视角偏差,正如悉尼·胡克所言:“历史上发生过的事情,如何发生的和为何发生的,……哲学家们从大处着手,历史学家们则从小处着手。前者通常为行动的纲领或得救的希望,提出全盘的解决办法。后者避开了大规模的概括。小心地逐项研究。”正是这一视角的偏差使得历史唯物主义难以与史学展开全面对话。历史唯物主义如何从逻辑视角转向史学视角考察社会,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一、只擅长从逻辑视角考察社会的表征

惯于从客观的、逻辑的视角统观历史长河,是哲学考察社会历史的寻常特点,历史唯物主义也不例外。在历史唯物主义镜头下,展开的往往是这样一幅社会画卷:这里虽有深刻的逻辑转化环节但没有生活化的事件情节演变过程,这里虽有人的实践活动但没有具体的个人行为情境。它以冷冰冰的眼光透视社会运行机理,略去了史学视角下的英雄业绩和故事情节,在历史事实的主观性、偶然性的表层背后触摸客观的、必然的东西。例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所考察的当时的政治事件,“那里谈到的几乎都是政治斗争和政治事件所起的特殊作用”,但揭示出来的不是当事人的主观行为选择和事件发展的鲜活场面,而是政治斗争与之背后的阶级利益之间的必然联系,在事实背后的抽象的、必然的东西。

历史唯物主义擅长从逻辑视角考察社会,但不擅长从史学视角考察社会,这可以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揭示历史唯物主义的特点中获得表征。

马克思、恩格斯植根于社会实践来洞见历史唯物主义真理之光,实现了从事实层面到理论层面的升华,因此,天然擅长从逻辑视角考察社会。例如,马克思依据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生产方式等概念透视出支撑现实社会运行的基本架构,阐明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性内在逻辑,揭示出历史实际进程的“逻辑板”。正如阿尔都塞指出:“马克思的概念并不是要反映、再现和仿造历史,而是要产生出对历史的认识:这些概念是结构的概念,正是这些结构决定了历史的结果。”

但实现从事实层面到理论层面的升华,不意味着可以从理论层面到事实层面的直接返程和自然回归,擅长从逻辑视角考察社会不等于天然具备从史学视角考察社会的能力,正如懂得胃病机理的医生未必天然懂得饮食上的科学常识一样。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从实实在在的物质生活世界出发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这容易造成一种错觉,既然马克思、恩格斯把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作为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那么,历史唯物主义必然沐浴在鲜活的历史绽放过程中,与之具有天然的、直接的内在统一性。然而,出发点不一定就是事物展开过程的平台。我们不能根据历史唯物主义植根于社会实践,就想当然地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可以直接用来解释现实的历史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局。正如马克思在研究《资本论》中的说明:“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

恩格斯在其往来书信中曾多次强调不应该把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直接用来解读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对德国的许多青年著作家来说,‘唯物主义这个词大体上只是一个套语,他们把这个套语当作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作进一步的研究,就是说,他们一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就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诀窍。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只要问题一关系到描述某个历史时期,即关系到实际的应用,……就不容许有任何错误了。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恩格斯晚年提出著名的“合力论”,实际上就是试图从史学视角出发诠释历史唯物主义,纠正把历史唯物主义片面理解为“经济决定论”、“技术决定论”的错误认识。但恩格斯只是做了理论铺垫。总体上看,历史唯物主义从史学角度考察社会,还是一个薄弱的环节。

正因为如此,当我们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考察历史事件时,往往想当然地从社会经济、阶级基础、国际环境等各种客观条件出发探讨其发生的原因和总结其成败经验教训,做出了貌似唯物史观意义上的解释。片面强调人的主观作用是历史唯心主义观点,但片面强调客观条件的决定作用也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承认历史事件是历史规律支配下的产物,不等于承认只有生产力、社会发展客观条件才是导致历史事件演变的根据,不等于承认历史人物主观上的能动作用可以遮蔽在时势光环之下。具有偶然性、不可预知性和带有人的主观意志烙印。应该是历史唯物主义解释历史事件首先尊重的前提,唯有如此,唯心史观才能被彻底赶出历史研究领域。

二、只擅长从逻辑视角考察社会的原因

为什么历史唯物主义只擅长从逻辑视角考察社会,不擅长以史学视角考察社会呢?

首先,从认识问题的不同着眼点上看,根源于观察历史所存在的配景法现象。对于同一个历史事件,若以历史长镜头考察,可能被浓缩为一个高度抽象的“事件点”,若以历史近镜头考察,则可能被舒展为一条有具体历史演化过程的“线段”。显然,历史唯物主义较为擅长远景审视历史发展全貌,使得其史学功能难以全面展开。

哲学考察的不是现象,而是本质,历史哲学考察的是历史事实背后的实质,所以擅长通观全局,宏大叙事。而远景考察历史长河,原本立体化的演进图景就可以被抽象为曲线运动,杰出人物和偶然事件对历史发展造成的影响都可以被浓缩在曲线上隐匿起来,“当我们从远距离的年代来观察一个民族的命运时,许多重大事情都被忽视,而伟人和平民间的差别也就微乎其微了”。这样,历史必然性容易浮现出来,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天然的从逻辑视角考察社会的功能。

但若近景审视历史发展过程,事件当事人的行为选择和事变绽放时的多种可能性都会跃然纸上,关键性人物主观上的能动作用是不能被淹没的,历史偶然性、不可预见性等是不能被简约的。显然唯心主义历史哲学具有这方面的天然属性,能够从史学视角看问题,但唯物主义历史哲学(历史唯物主义)恰恰相反,当它在历史领域树立起唯物主义旗帜的时候,如何合理解释历史主体选择性和历史发展必然性的关系问题,就成为一道难题,而从史学视角看问题也就成了薄弱之处。以史学视角考察社会,就是充分尊重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性、偶然性、单程性和不可预知性。国外史学家大多不赞成唯物史观,国内史学家虽然不反对唯物史观,但在具体的史学研究过程中,不得不与唯物史观保持紧张的关系,因为历史唯物主义难以包容历史发展的主体性、偶然性、单程性和不可预知性,而这恰恰是史学研究中的基本前提。

其次,从问题产生的理论根源上看,根源于人的能动性与历史规律的关系问题至今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历史唯物主义不能近景审视历史,实际上就是人的实践活动所赋予历史进程的主体选择性与历史发展客观必然性之间的逻辑困境的客观反映。历史发展之所以存在偶然性、不可预见性,主要原因在于历史主体选择性,也就是人在实践活动中的能动性。以往历史哲学都把历史必然性不是归结为“逻各斯”、“努斯”、“原子”、“天意”、“神”,就是归结为“天神意旨”、“理性”、“绝对精神”、“道”、“理”、“气”等,总之,归结为人的实践活动之外或者之上的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概念,这样,历史发展背后的客观必然性与历史发展偶然性、不可预见性之间就只是单纯的外在辩证关系,换言之,因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有各自独立的源头,所以二者只存在简单的外在并列关系,而没有内在构成关系,这就回避了人的主观意志与历史必然性之间(人与历史规律之间)的内在逻辑直接对立的问题。

但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类社会历史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实践活动是历史绽放出来的根据,历史必然性作为历史运动的基本属性之一,自然不可能超越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或者凌驾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上,正如波普尔的观点:“无论是自然还是历史都不能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无论是自然的或历史的事实都不能为我们作出决定,它们不能决定我们将要选择的各种目的。正是我们把目的和意义赋予自然和历史。”这就意味着人的实践活动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要同时生成两个直接对立面:由人的主观意识所赋予的社会发展偶然性、随机性与历史必然性所体现出来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它们同根相生却水火不容、直接对立,从而构成了一个逻辑悖论。

再次,从认识问题的方法论上看,根源于我们解读历史规律制约性时惯于采用平面式的思维方式,难以摆脱逻辑上的两难困境。我们解读历史唯物主义,往往表现为这样两条平行线:一条线强调“人是历史的剧中人”,“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个运动规律的”;另一条线强调“人是历史的剧作者”,历史发展具有偶然性、可能性、不可预知性,问题是,二者如何才能内在地统一起来?如果历史规律的制约作用与人的能动作用在同一层面上直接对立,难免会陷入逻辑两难境地:如果强调历史规律的制约作用,人的能动作用就被挟制了,从而不能摆脱机械决定论之嫌;如果强调人的能动作用,历史规律的制约作用就被阉割了,从而不能摆脱唯意志论之嫌。事实上,如果认为历史规律的制约作用具有直接现实性,不管提出什么解释范式(如“可能性空间”说)为人的能动作用“预留空间”,都恰似牢笼中的神仙,人的能动性、创造精神总是被限定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镜头里就难以摄入历史人物的鲜活个性和历史事件生动的情节演变。

历史唯物主义是不是与生俱来具有不擅长以史学视角考察社会的特性?虽然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揭示出来的历史唯物主义中获得这一表征,但与其说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属性,不如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或者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本人从来没有说过他们的科学成果代表历史唯物主义的终极理论体系。

三、转向从史学视角考察社会的理论基础

要使历史唯物主义转向从史学视角考察社会。就必须充分尊重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性、偶然性、单程性和不可预知性,因此,所提出来的解释范式应该具有这样的辩证法精神:一方面,人是历史剧作者,每一个历史事件都是人们实践活动的结果,没有任何外在的客观力量能够轨道般直接支配历史事件发生发展和结局:另一方面,人是历史剧中人,历史必然性贯穿社会发展始终,所有的历史事件都在其制约之下,没有例外。要做到这一点,探讨历史规律实现方式是关键所在。

首先,应该从认识方法上。纠正平面式解读历史规律制约性的思维方式,认识到历史规律内在的客观必然性在贯彻过程中不具有直接现实性,与其外在的实现方式不在同一层次上。只有在此基础上提出解释范式,才能从根本上消解历史规律的制约作用与人的能动作用在同一层面上直接对立的逻辑悖论,克服历史唯物主义从史学视角考察社会的理论障碍。

我们认为,整个社会规律是一个系统,具有不同层次性,历史规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规律,它应该在深层次上贯穿人类社会历史始末,并规定出整个历史运动逻辑图景。准确地说,它不是在现实的历史进程这一层面上直接制约人们的实践活动,相反,而是在历史实际进程背后以贯彻到底的逻辑必然性方式间接发挥支配作用,正如恩格斯指出,规律“没有任何其他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打一个比喻,当现实的社会历史运动像龙卷风一样螺旋式上升运动的时候。它在那个虚空的正中部空间内贯穿下去,并不直接贯穿在螺旋式上升的现实的历史运动这一层面上。但这不是说它不对历史事件产生制约作用,只不过这种制约作用不具有直接现实性。

正因为历史规律只在历史进程的背后发挥间接的制约作用,不直接规定现实的、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所以人的能动作用在历史的实际进程上能够充分表达主动性、创造性和自由性,历史规律所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与人的能动作用不存在逻辑悖论。

其次,制约历史实际进程的必然性应该是二重的:历史规律在历史实际进程背后贯彻到底,而在历史发展实际层面上发挥直接制约作用的应该是实践规律,二者有机整合,共同造就了历史运动的事实层面与逻辑层面辩证统一,这是破解人与历史规律关系问题的理论根据,也是实现历史唯物主义从史学视角考察社会的转向的理论基础。

历史规律只在历史实际进程的背后发挥制约作用,是否意味着只有偶然性在现实的历史发展层面上直接作用于历史事件呢?当然不是。在现实层面上,对于历史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局依然存在着起支配作用的必然性,只不过这些必然性不是来自于历史规律,而是来自于那些完全植根于具体的社会实践中的市场规律、剩余价值规律等一般意义上的社会规律。我们可以把它们统称为实践规律。这就是说,在现实的历史这一层面上直接起支配作用的应该是实践规律。与历史规律不同,实践规律植根于社会具体条件之中,对人们实践活动发挥实质性制约作用,反过来,正因为它与现实发生直接关系,必然会受到人的能动作用的直接影响或者具体条件变化的实际约束,所以,只能发挥有限的客观制约作用,难免因受到人的主观意志或者其他意外因素的干扰而丧失贯彻下去的坚定性,不能保证社会发展不会出现像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等那样曲折、倒退的历史事件,使得历史进程总的来说表现为偶然性。

在各种各样的实践规律直接制约下,人的实践活动构成无数交互作用的力,历史规律恰恰就是它们构成的“平行四边形”中的矢量——历史合力的背后的逻辑必然性的反映。历史规律之所以会对现实社会发展产生制约作用,是因为它实际上为一个民族求生存谋发展这一根本性目标追求划定了总的逻辑线路,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指出的,它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具体的实践规律恰是这一总的逻辑线路在现实社会发展中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不同环节的具体展开,二者辩证统一。

这就是说,在历史事实层面上只有实践规律和人的能动作用,但在历史运动背后却始终存在着历史规律,不可移易地贯彻到底,只不过它在现实中具体如何贯彻下去,取决于人们对实践规律的把握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因此,从历史事实层面上看,人是历史的剧作者,但从历史运动背后的历史规律层面上看,人是历史的剧中人,二者辩证统一,人与历史规律之间本不存在逻辑矛盾问题。基于这一理论根据,再探讨历史唯物主义从史学视角考察社会的问题就豁然开朗了。

最后,历史规律在历史实际进程背后贯彻到底,以其抽象的逻辑必然性决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能够远景扫描大历史:而在历史发展实际层面上发挥直接制约作用的实践规律,则以其制约作用的有限性决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能够近景考察历史,这是使历史唯物主义史学功能获得全面展开的内在逻辑。

正因为历史规律只在历史进程的背后发挥间接的制约作用,不直接规定现实的、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所以,我们不能以此为根据直接解释历史事实。而宏大叙事所勾勒出来的历史面貌不是基于事实本身的截图,而是线条画,以抽象化的社会实践来表达社会实践的抽象,它把一切历史真实都以其背后浓缩了的抽象方式表现出来。按照费尔南·布罗代尔所说,就是遵循着广阔、缓慢节奏的“局势历史”以及包容了所有的世纪。介于运动和静止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价值的“结构历史(即长时段历史)。”这恰是根据历史规律所能够反映出来的历史画卷。

而在历史发展的事实层面上。直接起制约作用的是实践规律,不是历史规律,当我们直接考察历史事件的时候,不能给它们直接戴上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性的帽子,人的能动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关于这一点,人类才是问题的核心,任何人都得为他自己负责”。实践规律不像历史规律那样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至上性,它们不过是人们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中遵循逻辑、遵循规则那一部分的客观反映,因此与实践活动中的主观意志性、能动创造性以及历史发展过程其他意外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塑造了历史发展的面貌,使其总的来说以跌宕起伏的偶然性呈现出来。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直接从实践规律出发近景考察历史,考察鲜活的人物活动和跌宕起伏的历史发展情节。

四、从史学视角考察社会的表征

当历史沿着历史规律指向的逻辑线路绽放、延伸时,历史规律能够得到顺利贯彻,它在场却不出场,历史舞台上只活跃着偶然性的身影。具体说来,如果历史发展是顺畅的,历史规律制约作用被完全遮蔽起来,人根据主观能动性把历史面貌塑造成什么样子,历史事件如何演变,历史发展结果就是什么样子,无需做特别考察,因为历史发展逻辑层面可以直接通过事实层面表达出来。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复兴伟业蒸蒸日上,意味着历史规律得到了顺畅贯彻,无需出场表达制约力,那么,我们党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际面貌就是历史发展的全部写照——从事实层面获得的经验就是历史进步逻辑的正相反映。

相反,当历史运动偏离历史规律指向的逻辑线路,出现严重曲折现象,意味着历史发展逻辑层面无法直接通过事实层面表达出来,只有通过出场发挥制约力,借助偶然性来纠正偏差,才能使历史规律能够继续贯彻,并藉此宣布历史必然性贯彻下去神圣不可侵犯。“一种社会活动,一系列社会过程……愈是显得受纯粹的偶然性的摆布。它所固有的内在规律就愈是以自然的必然性在这种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具体说来,历史运动一旦逼近生死攸关的十字路口,历史发展就会呈现出两个平行线路:一个是抽象的历史运动逻辑线路,它会通过具体的历史任务、历史主题表达出来,并促使人们积极探索新的前进道路,最终导致历史重新恢复到正常发展状态之中。但这只是抽象的逻辑规定,表达了一定要贯彻下去找到新的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具体如何贯彻下来取决于第二条线路,即历史事实演变线路。第二条线路是历史发展的实际运行线路,到底通过什么事件、什么时间、什么方式把历史任务、历史主题贯彻下来。取决于人们对当时的具体实践客观必然性的把握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正是在这意义上讲,历史发展具有主体选择性。这在悉尼·胡克那里解释为,英雄的历史作用在历史的交叉点上会最大程度地表现出来。当前叙利亚内战就处在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没有人否定将来必然会走向和平发展的新局面,但这只是抽象的逻辑规定,具体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结束这场内战,回归正常的社会发展状态,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显然,若没有最终走向和平局面的内在逻辑规定,人们不可能忍受这场战争的摧残,而到底以什么方式结束这场战争的摧残是不能预知的,只有通过冲突双方激烈博弈后才能见分晓。

这里有一个问题,一个民族的历史规律一定会保证该民族能够纠正历史错误恢复到正常发展状态之中吗?从逻辑上看,这是肯定的。因为历史规律对现实社会发展产生制约作用,缘于它实际上就是一个民族求生存谋发展这一根本性目标追求在实践中客观反映出来的总的逻辑线路,它虽不能阻止出现像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等曲折、倒退的历史事件,但不允许这种曲折性最终偏离出这一逻辑线路规定的航向。因为那意味着该民族生存或发展受到根本性威胁,要么反思纠错,要么等待死亡。但从事实上看,这是不确定的。由于人们的主观选择、历史事件的发生先于历史规律制约作用的发挥,历史发展的偶然性未必会给历史规律发挥制约作用的机会,致使该民族在有能力恢复到正常发展状态之前就灭亡了。例如,中国人民反抗日本侵略战争就存在亡国灭种的危险,“我们客观地而且全面地承认亡国和解放两个可能同时存在”。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即整个民族彻底消亡了,该如何解释历史规律实现方式呢?这需要从世界各个文明史之间看问题。

具体说来,一个民族一旦处在生死攸关的历史十字路口,只有那些有进取心并有能力回应各种挑战的民族才能使历史重新恢复到正常发展状态之中,如经过百年风云洗礼的中国。而“靠在自己的桨叶上歇息”的民族,或者不能正确回应挑战的民族,或者无力应对各种压力的民族,要么在十字路口上踌躇徘徊,找不到新的进路,如当今正处在内战的叙利亚;要么沿着错误道路走下去,直至崩溃灭亡,如中亚初期的景教文明在扎下根来之前,被穆斯林阿拉伯人所压垮,成为流产的文明,而东罗马由于迷恋罗马帝国的幽灵,无法应对新兴文明冲击,结果也毁灭了。我们认为,随着文明死掉的历史规律只是该文明自有的具体的历史规律,历史普遍规律不会受到任何损伤,因为它不需要通过所有的个体文明完整地贯彻下去,相反,只是在竞争中胜利的那种文明中贯彻,而对于失败的文明则任其自生自灭,所以,历史普遍规律与文明的成长、衰落、停滞、崩溃等复杂形式并行不悖,并以此为表现方式。这在列宁那里被解释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

总之,我们完全可以像史学研究那样探讨历史人物的行为活动,评述历史事件的演化过程,而不会丧失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立场,因为历史必然性并非直接“关照”现实历史发展过程。历史唯物主义不是要告诉我们存在一个不可更改的命运之弧,相反,它所强调的历史必然性本不在我们实践活动之外,而在我们实践活动之中。我们对于社会现实反思、觉醒、探索、开拓,当这一切在实践中汇聚成社会性力量时,历史规律的制约力就会翩翩而来。认识到这一点,在历史唯物主义镜头下,抽象的远景历史就可以向“写实”的近景历史徐徐展开、交相辉映、没有取舍,从而使历史唯物主义能够与史学展开全面对话。

(责任编辑 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