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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尧典》与早期典体文献

2015-11-04陈绪平

文艺评论 2015年12期
关键词:五帝仪式文献

陈绪平

典、《尧典》与早期典体文献

陈绪平

每每讨论到中国典籍史的问题,我们常常引用到“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这一句话,它向我们暗示了早期典册的久远历史。然而,有一个极其朴素而有意义的问题,却不曾被学人广泛关注,就是这些典册文献的内容如何,又是如何产生的,又被运用在什么场合之下,等等。这些问题都关系到早期典册的形成问题,成为典籍史研究的首要问题。本文通过研究《尧典》来回答上述问题,并由此揭示早期典体文本的诸多特征。

(一)释“典”

《说文解字》曰:“典,五帝之书也,从册在丌上,尊阁之也。庄都说,典,大册也。”如此:

第一、在许慎看来,作为典册的“典”特指“五帝之书”,不是一般所说的关乎族群意志的重要行政文书等。第二、“从册”,这说明“五帝之书”的“典”是付诸书写的文献,已不再是口头传说的知识。第三、“从册在丌上,尊阁之也”,这说明“五帝之书”的“典”是被放在案几上供奉起来的神圣的东西。

综合许慎的解释,我们认为要想了解早期“典”文献的本质,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落实“五帝之书”的内容是什么?早期文献尚有以下资料:

《周礼·春官·外史》曰:“掌三皇五帝之书。”

《左传·昭公十二年》曰:“《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孔安国《尚书传序》曰:“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以三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八卦之说谓之八索……九州之志谓之九丘。”

其中以《左传·昭公十二年》的资料最为重要,它记录了是楚灵王称赞左史倚相的话,其言曰:“是良史也……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历代注家都说“三坟”等,都是“古书名”,贾逵说:“三坟,三皇之书;五典,五帝之典;八索,八王之法;九丘,九州亡国之戒。”郑玄说“三坟五典”就是“三皇五帝之书”。比对上面所引的材料,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早期的“五典”就是“五帝之书”。证据又有:

孔安国《尚书传序》曰:“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籍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

据孔安国的说法:孔子“不但删《诗》、约史、定《礼》、赞易”,有所黜除而已,又讨整论理此三坟、五典并三代之书,这些文献工作都关乎六经学术史。其中“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云云,更是一字千金的话,因为它将“三坟五典”同孔子修编《尚书》联系了起来。也就是说,孔子曾整理过“三坟五典”等上古遗存下来的文献。而《尚书·尧典》又恰恰讲述的是尧舜的故事,这又证实了我们对“典为“五帝之书”的推测。

下面我们通过分析《尚书·尧典》文本对这个认识做出进一步地论证。

(二)“郊尧而宗舜”与《尚书·尧典》

关于《尧典》,多年来,我们或将之视作经学文献,围绕今古文之争,讨论真伪、训诂文字;或将之视作历史著作,比如司马迁写作《史记》,就将之转译成《五帝本纪》;现代学者也在“六经皆史”观念下,将《尧典》这份资料作为早期中国研究的重要史料;或将之视作早期文学作品,以之研究早期韵文、散文等;或将之视作早期儒家“德治”、“民本”思想的源头,等等。这些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以顾颉刚为中心的《尚书》文本研究、以陈梦家为代表的尚书学研究、新近又有博士学位论文《尚书》文体研究,等等。在这些研究中,都牵连到《尧典》,然对于《尧典》文本的性质、知识来源、文本流布到最后定型诸问题尚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细读文献,我们可以确定《尧典》的底本就是祭祀“三皇五帝”的巫祝之诵辞,即《尧典》是祭祀尧舜的时候由巫师诵读的尧舜功绩的仪式之辞。孔颖达说“今《尧典》、《舜典》是二帝二典,推此二典而上,则五帝当五典,是五典为五帝之书。”这个看法,有以下材料可以证明它。

首先,我们看看著名的“展禽论祀”的故事,其文著录在《国语·鲁语上》,又见于《礼记·祭法》。展禽,即名士柳下惠,《国语·鲁语上》载录了他讨论国家祭祀的一些主张,讨论由鲁国东门有海鸟二日不去引起,“臧文仲使国人祭之”所引起,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①进而,展禽讨论了国家祭祀的标准,即哪些级别的神有资格为之进行典祀。

“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扦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鲧鄣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鲧之功;契为司徒而民辑,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秽。”

接下来,展禽要讲述了上古时代的祭祀知识:

“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帅颛顼者也,有虞氏报焉;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高圉、大王,能帅稷者也,周人报焉。凡禘、郊、宗、祖、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

这份文献弥足珍贵,它至少包含了以下重要信息:

第一、关于淫祀。展禽反对臧文仲祭祀海鸟“爰居”,是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一种越级祭祀,不在“祀典”之列,属于“淫祀”。于是,他提出了国家“祀典”标准:“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扦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展禽的祭祀观带有极强的功利色彩,是周代“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观念的遗存。这一点,子产也有类似的看法。比如《左传·昭公十九年》载,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求祭祀之,子产反对,曰:“我斗,龙不我觌也;龙斗,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比对上面的材料,展禽与子产的看法,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但是都有很强的功利性特点。这或与诸子时代的儒家理性精神有关系。而臧文仲主张祭祀“爰居”的观念,其渊源则更为久远。

第二、关于“禘、郊、宗、祖、报”。这个问题是早期祭祀制度研究的重要史料,历来学者对之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很多成果。而对于其中的“郊尧而宗舜”这句话,我们联系今文《尚书·尧典》的体例,《尧典》其实包括了“尧典”和“舜典”两部分,记载了尧舜两帝的事迹。这和“郊尧而宗舜”仅仅是一种巧合吗?如果不是巧合,那么我们可以由此论证出《尧典》文本的实质是“郊尧而宗舜”的祭祀文献,那么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典”文体,也可以将汉代许慎的说法“典,五帝之书也,从册在丌上,尊阁之也”坐实。即我们可以更好认识为什么要尊阁之,也就可以弄清楚早期的典册记载的是“五帝之书”。其内容是祭祀神灵的仪式之辞,这些内容是神圣的,关乎“祀典”、关乎族群历史,所以要供奉起来,所以被书于竹简,而称之为“大册”。

其次,我们再细读《尧典》文本内容,可以看到它载有祭祀“尧舜”的仪式。其实质正是“郊尧而宗舜”的祭祀仪式之辞的遗存,后世史家将之记录下来,成了现在的文献。我们对之认识又经历了经学之书、历史之书、文学之书,等等阶段。其作为祭祀仪式之辞的本来属性被湮灭在文化观念演进的厚土之下了。

《尧典》主要内容:

“命羲和敬授人时”——“命鲧治水”——“禅让帝位于舜”。

《舜典》主要内容:

“巡狩四方”——“封十二山”——“设典刑”——“流放四凶”——“命禹平水土”——“命弃播百谷”——“命契敷五教”——“命皋陶行五刑”——“命垂作工、益作虞、伯夷典礼”——“命夔典乐”。

从内容上看,今文《尚书·尧典》主要内容是巫史在祭祀尧神时吟诵的尧功德,而“舜”是作为配神来辅助祭祀的。关于尧的祭祀,《尧典》主要著录了三个仪式:一个是“授民时”的仪式,主要是分封四方官员去观察太阳的运行,并主持当地的太阳仪典,记录星象、节令、物候等;一个是关于大禹治水的神话;一个是禅让仪式。

我们下面细致的分析一下“授民时”仪式:

将《尧典》这部分文本,制作成上面的表格,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文本结构为:

“分(申)命○○;宅○○、曰○○;○○○○;日○、星○;以殷(正)○○;厥民○、鸟兽○○。”

仔细分析这个叙述结构,它类似《诗》的重章,章与章的区别就是在特定的位置改写不同的内容,正如上面用“○○”表示的内容。这种言说方式,正是记诵文学的特征,之所以有这样的文本结构,就是为了方便记诵,方便在仪式场合吟诵这些内容。这样的文本结构,可以说是典型的套语,这是仪式语言的最大的特征。这个文本特征足以证明《尧典》这部分来自早期的仪式诵唱之辞,是用于仪式场合语言,而不是运用于日常生活的言说。

关于祭祀“舜”的部分,其内容从现在的文献看去,它主要载录的是舜帝的巡游活动、制定各种制度和命名职守官员,等等。细读之,我们尚能发现它也录有很多早期仪式,其中“流放四凶”仪式,刘宗迪认为是“四门磔除仪式”,与“驱傩仪式”之间有着渊源关系。而《尧典》本身就已经清清楚楚地道出了它是对一场傩仪的写照。刘氏还精彩地论述了“舜巡四岳”与傩戏《坐后土》的对应,今从其说,不再赘言②。

除了大段的仪式言辞,《尧典》还有很多早期祭祀仪式信息的遗存:

《尧典》开头“曰若稽古”,这个语词,曾是困扰古代传注学家的一个语词,现代学者联系甲骨文、金文等文献,将之称为早期仪式诵说古事的套语。比如在史墙盘铭文中有“曰古文王”;子弹库战国楚帛书《宇宙篇》有“曰古黄熊”;《逸周书·武穆解》也中有“曰若稽古”;《楚辞·天问》开头有“曰遂古”,《鬼谷子·捭阖》开头有“粤若稽古”,等等。裘锡圭认为这是“周代人叙述古事时用的一种老套头”,高明则认为是讲述历史事迹的通行体例,两位的看法都是合理的解释,可商榷的地方是,两位的研究都站在了史书著述体例的角度,其实“曰若稽古”有着更为久远的渊源。更为合理的解释是,这些套语都是早期仪式表演的吟唱,用在仪式开始之时,大概可以翻译成“在那遥远的古代”云云。

司马迁写作《五帝本纪》关于“尧”部分,可以说是,完全转译了《尧典》。这也就构成了一个对比,即上古巫史仪式之辞与中古史家之辞的比较。《五帝本纪》曰:“帝尧者,放勋。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富而不骄,贵而不舒。黄收纯衣,彤车乘白马。能明驯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③可以看到用于仪式表演的开头吟唱“曰若稽古”已经省去,变成了史家叙事。

《舜典》在句法上也保留着仪式之辞的痕迹。比如“光被四表,格于上下”;“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亲睦九族”、“平章百姓”,等等。这些四言之辞,显然不是日常语言,联系《诗经》“颂”部分,可知这样的四言句,是早期仪式场合所用颂赞之辞的典型句法。又在《舜典》部分,叙说“陟帝位”,最后说舜是“陟方乃死。”结合刘起釪的研究,我们认为这是在祭祀舜帝仪式中的两个重要仪式,前者是说舜“陟帝位”成了神,后者说舜帝升天。

通过上面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尧典》的底本源自早期祭祀尧舜的仪式之辞的结论。

(三)文祭、《尧典》与早期仪式文本

《礼记·乐记》曰:“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④其中,“簠簋俎豆”,都是盛放祭品的礼器;“制度”也好说,就是关于祭祀诸仪式的程式、法度等规定。而“文章”又是什么呢?在祭祀诸仪式中,“文章”的用途是什么?它们又记录着怎样的知识?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对早期的以“典”为代表的仪式文本做更为细致的分析。我们发现在早期有以典册放在案几之上祭祀的情况,也就是“文祭”。上引《乐记》的话,就是将“文章”同“簠簋、俎豆、制度”一起用作祭祀神灵的物品。

关于“文祭”的资料尚有以下两宗资料:

第一来自甲骨文资料。下面先分析一下甲骨文中的“典”字。

从上面所引的《说文解字》的说法,我们可以知道“典”是从“册”字而来的。“册”是个象形字,甲骨文作“卌”诸形。

在周人祭祀卜辞中多有“工典”一词:

“癸未卜,王在丰贞,……在六月甲申,工典其酒彡。”(《合集》24387)

“癸巳王卜,……在五月甲午,工典其酉彡幼。”(《英藏》2605)

“癸丑卜,……在六月甲寅,工典其翌。”(《怀特》1805)

于省吾在《释工典》一文中将“工”解释成“贡”。这样卜辞中的“工典”就是“谓祭时贡献典册于神也”、“其言贡典,就是祭祀时献其典册,以致其祝告之词也。”于是,可以说早期的“典”是用来载有祝告之辞的竹简,举行祭祀时以之贡献于神灵。

第二来自今存文献。

《礼记·乐记》曰“: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在这里,“制度”(关于祭祀仪式的法度规定等)、“文章”(记录重要族群知识的典册)同“簠、簋、俎豆”一起构成祭祀仪式上的礼器,而“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

《礼记·礼器》引孔子曰:“诵《诗三百》不足以一献。一献之礼,不足以大飨。大飨之礼,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毋轻议礼。”孔颖达正义说:“一献”谓祭群小祀、“大飨”谓祫祭宗庙也、“大旅”谓总祭五帝、“飨帝”谓郊祭天。在这里,《诗三百》是同“一献”、“大飨”、“大旅”、“飨帝”处于同一逻辑平面的事物,都是不同规格祭祀活动中的仪式行为,可见在早期祭祀仪式上,有诵《诗三百》的情形,也就有“文祭”。

了解了“文祭”,联系《尧典》的体制,我们可以知道早期“典册”记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仪式之辞。它们是对早期祭祀诸仪式的记录。具体到“典”,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从许慎说法,它记录祭祀“五帝”的仪式之辞。于是《左传》的说法,可以得到证实,“五典”同“三坟”、“八索”、“九丘”一起构成了早期的仪式文本。楚灵王称赞左史倚相,其言曰:“是良史也……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中“能读”这个细节,则告诉我们这些仪式文本都是成书成册的文献。

通过研读早期文献对“典”的释义和关于“五典”的记录,通过细读《国语》、《尚书·尧典》,再联系早期“文祭”,我们可以落实许慎说法,“典,五帝之书也”,可以得出《尧典》是“郊尧而宗舜”的仪式文本,它的产生之初,一定是巫史祝颂之辞。至于它产生的年代、著作者诸问题,文献不足征引,只能多闻阙疑了。然通过对“典”、“五典”、“郊尧而宗舜”和“文祭”等的历史考据,我们建立了对《尚书·尧典》研究的新认识。

(四)余论:早期的“典”体文献的历史层次

研究早期典籍篇名,我们尚发现在《逸周书》有《程典解》、《宝典解》、《本典解》三篇。往上追究,发现《诗·周颂·维清》有“文王之典”;《左传·襄公十四年》有“舅氏之典”;《诗·大雅·荡》有“典刑”又《国语·晋语九》有“文之典刑”。《逸周书·商誓解》也有“成汤之典”的说法。其内容显然不是“五帝之书”。需要对于这些材料分类、辨析,以搞清楚“典”体文献的历史层次。

关于“文王之典”等。《诗·周颂·维清》有“文王之典”毛传曰:“典,法也。”郑笺曰:“天下之所以无败乱之政而清明者,乃文王有征伐之法故也。”⑤据毛传郑笺,这里的“文王之典”说的是周文王治理天下的法典,特别是在平乱之时的政治方法。又《逸周书·世俘解》武王说文王曾“修商人典”。《左传》有“舅氏之典。”《国语·晋语四》载录仓葛曰:“阳人有夏、商之嗣典。”《逸周书·商誓解》也有“今纣弃成汤之典”等等。这些典是指导社会政治的常典,且都是先王先公制定的旧典。

关于“典刑”。《诗·大雅·荡》:“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国语·晋语九》:“今吾子嗣位,有文之典刑,有景之教训。”又《晋语八》:“吾闻国家有大事,必顺于典刑,而访谘于耇老,而后行之。”又《鲁语下》:“诸侯朝修天子之业命,昼考其国职,夕省其典刑,夜儆百工,使无慆淫,而后即安。”又《郑语》:“前华后河,右洛左济,主芣、騩而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又《晋语二》:“怀之以典言。”又《周礼》载“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这些都是建国的刑法法典。

关于《逸周书》中的三篇以“典”名篇者。一曰《程典》。其中“程”,即“周王宅程”之程,地名。典,法也。作于程,故名程典。“维三月,既生魄,文王令六州之侯,奉勤于商。商王用宗谗,震怒无疆,诸侯不娱,逆诸文王。文王弗忍,乃作《程典》,以命三忠。”所以此篇讲为官之道,为官应遵循的法则以及如何治理土地与对待民众。一曰《宝典》。“宝典”,言宝之典。通篇是周公教诲周王之言,其内容讲“信、义、仁”,以之为宝。一曰《本典》。“本典”,根本法典。篇名取自篇末“以为本典”句。其内容是周公为成王讲述治国之法。今按:这三篇文章之所以称为“典”在于它们都是重要臣子所谈的关于国家重大制度、治国重要方法等的言语教诲。

通过上面的分类讨论,我们可以看到:“文王之典”等、《周礼》所载“三典”以及早期典籍中的“典刑”属于同一类。它们是“国家法典”之典。内容涉及治理国家的基本法典、国家的刑法法典等。而《逸周书》三篇典文属于“言语类典文。它们都是先王先公重要的教诲之言,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之所以这些文献以“典”名是因为它们也是上古至为重要的知识,所以被记录下来,书于典册。所以《孔传》有云“典,谓经籍。”

通过研究“典”、《尧典》,我们弄清楚了《尧典》文本的底色是祭祀尧舜仪式之辞,它来自“郊尧而宗舜”祭祀仪式。这个结论,帮助我们认识《尧典》的性质和来历,也为我们思考古文《尚书》分为《尧典》、《舜典》提供了新思路。最后,我们讨论了早期“典”文献的历史层次,作为“五帝之书”的仪式之“典”,其文献以《尧典》为代表。作为国家法典,其文献以早期典籍多次提及的“典刑”等为代表。作为言语教诲之“典”,其文献以《逸周书》三篇典文为代表。

【作者单位:井冈山大学庐陵文化研究中心(343009)】

①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54页。

②刘宗迪《〈尚书·尧典〉:一篇古老的傩戏“剧本”》,载《民族艺术》,2000年第3期。

③《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5页。

④朱彬《礼记训纂》,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568页。

⑤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0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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