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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艺术与《诗》之“比”

2015-09-29

文艺评论 2015年12期
关键词:琴瑟关雎礼乐

杨 隽

“比音”艺术与《诗》之“比”

杨隽

由于周代礼制倾力于政治秩序的确立与固守,这必然导致在贵贱、尊卑、长幼之间人为地造成身份地位的严格差等,于是在“节有度”,“守有序”基础上如何弥合人为差等造成的隔膜与对立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周代礼乐文化的实际情况是“礼乐相须为用”。周代礼制以礼乐演诗为途径不仅旨在明确宗法秩序、政治法度的具体细节以及合理性,同时配以平和、优美的艺术演诗消解因地位差等而造成的怨怼,平抑戾气,营造君臣和敬,长幼和顺,父子兄弟和亲,天下和宁的社会愿景。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周代礼乐演诗流程特别设置了“比音”艺术表演,而且“比音”是周代礼乐演诗仪式的重要艺术表演形式,从而深刻影响了《诗》之“比”艺术路径的定型。

一、“比音”:礼仪演诗的“取象”方式

“比音”与象征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在周代礼乐演诗流程中一经建立即具有唯一的指向性,在“比音”与“意义”的序列中形成固定的一一对应的关系。《周礼·春官·小胥》载“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宫悬四面、轩悬三面、判悬两面、特悬一面的乐悬之象分别对应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官阶等级。又如《周礼·春官·大司乐》载:

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祇……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簇,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祇。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

周代祭祀活动“分乐而序之”的设计充分显示出礼乐演诗仪式中“比音”艺术的象、意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黄钟—大吕—《云门》对应天神祭祀;大簇—应钟—《咸池》对应地祇祭祀;姑洗—南吕—《大韶》对应四望的祭祀;蕤宾—函钟—《大夏》对应山川祭祀;夷则—小吕—《大濩》对应先妣祭祀;无射—夹钟—《大武》对应先祖祭祀。周代礼仪演诗活动在对称式的比量参照中排除了歧义,明确“比音”与意指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从而建立不容僭越的政治秩序体系,为具体行为提供明确的参照标准。

乐器演奏是周代礼乐演诗仪式中的主要“比音”形式。根据目前考古发掘的成果可以证实,周代乐器的种类日趋丰富、形制日渐成熟。就演奏方式而言,周代已具备打击乐器、丝弦乐器、管吹乐器等;就材质而言,包括金、石、土、革、丝、竹、匏、木类乐器,可谓八音俱全。上述情况与传世文献提供的信息相吻合,如《礼记·乐记》云:“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石声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竹声滥,滥以立会,会以聚。众君子听竽笙箫管之声则思畜聚之臣。鼓鼙之声讙,讙以立动,动以进众。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鎗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①钟声的威武肃穆象征武臣忠勇果敢的政治品格,磬音清越悠长是死节之士忠贞不移品格操守的象征,婉妙哀怨的琴瑟之音象征志向高远、正直忠义的品格,竽笙箫管匏竹之音悠远和美象征和合友爱的品质,鼓鼙之音震撼鼓动天地象征将帅平成天下的凛凛威仪。周代礼乐仪式的钟、磬、琴瑟、竽笙箫管、鼓鼙八音乐器分别与周代“乐德”精神品格形成一一对应的“象—意”关系,“比音”艺术通过这种独特的取象方式传达明确的政治观念,建立具体的行为、道德的评价体系。

二、“比象”:“乐德”教化的话语方式

“比音”之象作为周代礼乐演诗流程的重要话语方式,是祭祀、飨燕、乐射仪式中传达“乐德”理念的主要途径之一。《周礼·春官》载:“凡乐,王出入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夏》乐是组曲,共有九《夏》,其中《王夏》在组曲中居首,因此以金奏《王夏》宣示王者政治威仪。“尸”扮演先祖,金奏《肆夏》宣示王者家族的至尊地位。“牺牲”是供奉神鬼的祭品,金奏《昭夏》显示对神鬼的庄敬恭谨。身份不同旋律不同,同一系列的乐曲通过旋律细微的差异而配合不同角色出场,金奏曲目与身份的固定对应关系所呈现的“比象”彰显王者的“中正”人格精神。

不仅祭祀仪式如此,在乐射仪式中还专门设置不同的射乐配合射礼节奏,如:“凡射,王以《驺虞》为节,诸侯以《貍首》为节,大夫以《采蘋》为节,士以《采蘩》为节。”②奏《驺虞》象征王者在位、百官朝拜,是王者一统天下之象;奏《貍首》象征诸侯按时朝觐,是和同团结的治世之象;奏《采蘋》敦促卿大夫循法从政;奏《采蘩》对士人提出忠于职守的政治要求;音乐的旋律凭借“比象”的艺术表现形态不仅建立了以“中和祗庸孝友”为精神内涵的品格标准,并且传达明确的“乐德”思想内涵。因此“比象”的建立既是优秀政治品格的示范,同时兼具行为规范功能。“比象”在周代礼乐演诗实践中所形成的“象—意”对应的话语路径重在通过音乐旋律的比量为“乐德”精神理念造形从而建立参照体系,提供政治品德、行为的具体衡量标准。

“比象”在礼仪演诗活动中致力于以“乐德”精神为指导思想的品格评价体系的建立习惯于通过明确指示“象—意”关系进而传达固定的意义,“象—意”关系多以序列形态呈现。“比象”在礼乐演诗活动中形成的这种“象—意”话语路径在《诗》中也有所体现,如《诗》有四始,分别为《周南·关雎》、《小雅·鹿鸣》、《大雅·文王》、《周颂·清庙》,四篇诗在诗三百排列顺序意味深长。如《周南·关雎》为《国风》首篇(居三百篇之首),以“后妃之德”为天下室家立范,上自庙堂、下至乡党,弦歌《关雎》无处不在;《鹿鸣》为《小雅》首篇,生动再现“天子燕群臣”的和乐景象,是天子燕礼和乡礼仪式“正乐”的代表曲目;《文王》为《大雅》首篇回顾文王接受天命、积极建设周部族的辉煌历程,是两君相见礼“正乐”的代表曲目;《清庙》为《周颂》首篇,是周王祭祀礼“正乐”的代表曲目,呈现周王、诸侯、百官济济一堂诚敬祭祀文王,清明光大的庙宇仿佛文王盛德,是周王祭礼“大合乐”的代表曲目。四篇诗各居《国风》《小雅》、《大雅》、《周颂》首篇,分别是乡礼、燕礼、飨礼、祭祀礼的代表曲目。《诗大序》云:“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谓四始,《诗》之至也。”③显然,四篇诗在周代礼乐演诗仪式中的定位直接影响了在《诗》的篇章分类中的地位,《关雎》营造室家和睦,《鹿鸣》强调有序而和谐的政治秩序,《文王》以文王带领部族生长壮大的历史功绩确立周王的“中正”政治地位;《清庙》赞颂文王盛德,勉励政治集团秉承文王之德,团结一致、和成天下周代礼乐演诗仪式的分类与《诗》的篇章分类之间形成的对应序列关系呈现的正是周代礼乐教化的总体架构。《诗》之四始所构成的序列化的对应关系正是以“比象”为周代礼仪节度道德行为提供比量标准,而“比象”之所以能够以标准或者说通常可以作为范式存在,根本原因在于“比象”本身涵盖着确定的意义指向,因此“比象”的表意功能类同于话语,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音乐在意义传达方面的模糊性。

三、“意—如—象”:《诗》之“比”的艺术路径

“比”是《诗》的主要艺术表现手法之一,即比喻,是指通过“比”明确意义,“比”是意义传达的路径,“喻”是“比”的达成目标。《诗》之“比”的艺术表现路径与周代礼乐演诗“比音”取象的艺术路径异曲同工。在《诗》中,“比象”也会成组出现,展开意—“如”—象的话语模式。《周南·关雎》以雎鸠和鸣起兴传达的只是男女婚配的一般意义,对此读者通常很容易理解,但与《诗小序》云:“后妃之德也。”显然有相当的差距。实际上如果能够注意到《关雎》中“参差荇菜”—“琴瑟友之”—“钟鼓乐之”所构成的系列“象—意”比附关系,结果就是这样的:第一,“荇菜”:周王的正妻在祭祀仪式中承担采摘、清洗荇菜的责任,用来供奉神鬼,因为“荇菜”生长于水中而有洁清的特征也是王妻贤淑美质的象征;第二,“琴瑟”:周王为室家和乐而特别在后宫设置“房中乐”,表演时不配置乐悬,“琴瑟”是“房中乐”的主要演奏乐器;第三,“钟鼓”:周王与诸侯享用的乐悬规格;《关雎》具体明确的意义指向显然是通过“比象”建立系列的“象—意”关系而获得。这种对应关系分别为:“荇菜”—恪尽助祭职责;“琴瑟”—和合后宫;“钟鼓”—高贵贤淑。“荇菜”—“琴瑟”—“钟鼓”与“后妃之德”形成的“比象”为天下室家立范,《关雎》中的“比象”无异于中国传统文化意义的“母仪天下”的象征符号,这显然也是意随象而生的话语模式。

“比”的意随象生的话语实践为中国文学提供了大量艺术实践经验,为《诗》之“比”的“意—如—象”的艺术路径的定型奠定了实践基础。《卫风·淇奥》:“有匪君子,如金如锡。”以锡金比喻君子文采斐然的风雅精神;《曹风·蜉蝣》:“麻衣如雪”,以雪比喻麻衣的纯白;《大雅·荡》:“如蜩如螗,如沸如羹。”用蝉鸣的噪声比喻饮酒时的呼号之声。“如”字的甲骨文写作“”,象女子诺诺应答的顺从之态,即女子顺随之象。因此《诗》之“比”的“意—如—象”的语言形式与礼乐演诗仪式意随象生的“比象”话语模式具有相同的结构特征。刘勰认为:“凡斯切象,皆‘比’类者也。”④可见,“比”的对应关系的建立必须具备“切象”的条件,即“比象”的两者之间在某一点上有相近、有契合:“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⑤或者声音相近,或者形态相近,或者心情相近,又或者事件相近,才能以“如”联结起来。此外“比”中打比方的事物没有一定的限制,但是“比”的关系一旦建立即形成排它的明确的一一对应的“象—意”关系,显然周代礼乐演诗仪式的“比象”深刻影响了《诗》之“比”的艺术表现路径的形成。

《礼记·乐记》云:“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合天下,并且建立人伦节度、政治秩序正是周代礼乐文化的核心精神,“比音”艺术应运而生,“比音”艺术借助音律小大、乐曲顺序使得象征系列化从而生成唯一的意义指向。“比音”艺术这种通过并列、对照的取象形式传达明确意义的话语方式深刻影响了《诗》之“比”的“象—如—意”艺术路径的定型,周代礼乐演诗仪式是中国文学传统艺术表现手法——“比”成熟定型的文化空间。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210097)】

①孔颖达《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41页。

②贾公彦《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93页。

③孔颖达《毛诗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72页。

④⑤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26、327页。

本文为南京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乐德”与〈诗经〉意蕴研究》(编号:1309008)研究成果;本文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PAPD)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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