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医疗保障制度框架研究
2015-11-03李瑞桐
李瑞桐
(辽宁大学,沈阳 110036)
随着人们对医疗保障制度认识程度的日益加深,“医改”成为了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难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当然也同样面临很多诸如医疗保险费用增长迅速,“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英国是典型的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它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国民的生命健康,对我国卫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目前,英国医疗保障制度主要依据的是1975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以及1986年实施的《国民保健制度》,主要采用以公共合同方式为主的卫生政策。医疗服务分为公立医疗体系、私营医疗服务和医疗救助三种:公立医疗服务又称为国民健康服务(NationalHealth Service,简称NHS),由国家税收来购买医疗服务,覆盖绝大多数的英国人;私营医疗服务是公立医疗服务的补充,服务对象是收入水平较高,对医疗服务要求也较高的人群;医疗救助则主要是针对特定弱势群体进一步免除公立医疗服务免费范围外,而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的制度,但在享受医疗救助前需要进行申请和生活状况以及医疗需求的调查。
NHS体系分为初级卫生保健,二级医疗服务以及三级医疗服务,并且实行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理。
初级卫生保健主要指全科医师(GeneralPractitioner,简称GP)的服务。全科医师不隶属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是英国基层医疗保健体系的中坚力量。政府卫生部门从全科医师那里为大众购买初级保健服务,并通过合同形式,按人头对全科医师提供的服务进行购买和管理,除了对全科医师的服务内容和范围进行管理外,政府部门还规定了包括人员配备在内的全科诊所最低标准。此外,在英国,全科医师不仅可以通过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后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津贴,而且还有机会掌握支配部分医疗保险资金,从而代表患者成为高层次医疗服务的购买者。
全科医师成为了二级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是医院。医院根据区域管理而设立,由政府的医院管理部门管理。医院的医师根据全科医师的转诊单了解患者病情,患者出院时医院医师会把出院后注意事项交还给患者的全科医师,如果某专科医生的病患病情较重或较疑难,二级医疗服务则转向三级医疗服务。
三级医疗服务是指临床某专业内用来解决特殊疑难和复杂问题的专家服务。英国的三级医院,主要解决专科内的疑难医疗问题,而不按规模划分,一般也不负责常规医疗。有些规模较大的医院也设有三级医疗专家服务,而那些医院被称为综合医院。
总体上看,英国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呈金字塔结构。最底层是初级保健,中间是二级医院医疗,塔尖是三级医疗专家服务。由于NHS规定患者需通过初级保健方能转诊至二级医疗服务,最终才能享受三级医疗服务。因此,这个结构赋予全科医师守门员的角色,使得大部分健康问题在最底层得以识别、分流和解决,通过健康教育等预防手段得以控制,较为充分合理地利用了医疗资源。
此外,国民保健服务实行的是国家、地方保健局、地区保健局三级管理,并逐级组织医疗服务并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通过分析其实不难看出,英国医疗保险模式有效地利用了资源,大大提高了运行的效率,其制度和框架均值得我国学习。但由于国情差异,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也不能照搬照抄,一蹴而就,我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
[1]周绿林.医疗保险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
[2]桂欣.英美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与借鉴[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