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低年级数学差异化教学策略研究
2015-11-02邵银舞
邵银舞
摘 要:数学是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能培养学生的思维模式,因此小学低年级数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由于低年级学生具有理解能力低、学习能力和兴趣差异大的特点,因此教师要通过差异化教学来保证教学质量。研究了差异化教学的概述和实施策略,分别从理念、目标、内容、方法和课后练习五方面进行了论述,旨在对小学低年级数学差异化教学进行思考和研究,进而使其在教学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后练习
传统教学方式不适用于小学低年级的数学教学,小学低年级的数学教学应采取差异化教学法,保证每一个学生都得到最适合自身的教学内容和学习方法,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参与到数学的学习中来,共同进步,有所收获。
一、差异化教学概述
1.概念
差异化教学即因材施教,就是教师根据学生的天赋和能力的不同,制订不同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后练习,有目的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最适合自身的教育,进而保证整体教学的同步和学生的共同进步。
2.意义
差异化教学一方面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师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兴趣进行教学,使学生想去学、乐于学,进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也随之提高。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差异化教学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跟得上教学的进度,教师不用单独关注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进而整体的教学效率也有所提高。
二、小学低年级数学差异化教学的实施
1.差异化教学理念的树立
低年级教师应该用差异化教学理念来指导自己的教学工作。在教学过程中,要关注了解每一个学生,根据其特点和兴趣,制订差异化的教学方案,从备课到考核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从学生的差异性出发,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的教学内容。适时更新自身的教学方法,用耐心、细致、严谨的教学态度促进学生的共同进步和全面发展,为学生日后接受更高等的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2.差异化教学目标的制订
教学目标是整个教学过程的方向,而差异化教学目标则是差异化教学的基础,可以指导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在制订差异化教学目标时,首先要从整体出发,根据大纲、课本的内容和要求制订整体的教学目标,即每一个学生都应达到的目标;再从个体出发,根据学生的能力、兴趣制订差异性的目标,适当地减少或补充教材的内容。例如在制订苏教版二年级数学下册“认识余数”的教学目标时,对于学习能力弱的学生要求其能进行基本的余数计算即可,而对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则可引导其将所学应用于生活,做进一步具体的计算和运用。
3.差异化教学内容的讲授
受传统教学的影响,小学低年级的数学教学内容往往局限于课本,教师不敢做联系和延伸,这样保守的教学内容对学生的发展产生了限制。在进行差异化教学时,教师要根据学生接受能力的不同,对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联系和延伸。例如,在教学苏教版二年级数学下册“认识角”时,可在主要内容讲解完毕后引入之前学习过的图形,引导学生思考,寻找图形中存在的角和图形互相组合所产生的角。另外,在“加法”的三位数相加的学习中,除了掌握课本所讲授的方法之外,教师还可引导学生思考其他的计算方法,进而开拓学生的思维。
4.差异化教学方法的选择
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能极大程度上促进差异化教学的进行,教师在进行教学时,不应只采用传统班级授课的方式,要多种方式相结合,而小组合作学习就是很好的选择,让不同程度的学生组成小组,可以形成一种互帮互助、取长补短的氛围。例如,在教学苏教版二年级数学下册“统计”时,教师可出一道练习题,让学生在小组中进行讨论,选择最好的整理数据的方法,再在小组间进行方法的比较和交流,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同的思维进行了交流和碰撞,差异化教学也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实现。
5.差异化课后练习的布置
课后练习是检验学生对教学内容掌握程度的有效途径,在差异化教学中,课后练习的布置也应具有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既体现在内容上,又体现在量的多少上。为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教师可以对练习进行分类,分为必须完成的和选择性完成的,供学生自主选择。例如,苏教版二年级数学上册“厘米和米”的课后练习,教师可布置“完成课后练习”“与家长讨论课程内容”“对家中的物品进行测量记录并比较”等练习内容供学生选择,既巩固了教学内容,又使学生将所学应用于生活中。
小学低年级的数学教学是一个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阶段,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能力和兴趣,采取差异化教学,使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和掌握所学,培养良好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大量实践表明,差异化教学能够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极大程度上促进学生的共同进步和全面发展,因此,差异化教学应受到重视和推广。
参考文献:
[1]张珊.略论小学低年级数学差异化教学策略[J].新校园:上旬刊,2014(03):163.
[2]杨静.差异化教学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J].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2013(0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