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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

2015-11-0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511483

商业会计 2015年20期
关键词:番禺区金融机构信用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广州 511483)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2014年5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国99%以上的企业为中小型企业,它们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及50%以上的税收,为城镇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是中国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但与中小微企业经济地位不相称的是,中小微企业在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受制于资金,融资问题依然是中小微企业难以逾越的坎。新一届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连续出台相应政策帮扶中小微企业。2013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整合金融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2013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促进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201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4次提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甚至痛批我国有些银行只做大型企业生意,不愿意在资金上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央政府的密切关注,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解决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一、文献综述

世界各国的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几乎都遭遇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理论界也很早注意到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境。英国议员Macmillan在对英国金融体系和企业进行调研以后,于1931年提交给英国政府一份《麦克米伦报告》,报告中指出,资金供给方不愿意按照中小微企业提出的条件提供资金,导致中小微企业资金不足,从而产生相应的资金缺口,即所谓的“麦克米伦缺口”。理论界普遍认为,信贷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麦克米伦缺口”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信贷市场上,借款者非常熟悉自己的财务状况及借款风险等信息,但作为贷款方的金融机构往往难以准确掌握借款方的相关信息,为把风险降低到可控程度,金融机构可能会拒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Stiglits and Weiss(1981)在《不完全信息市场中的信贷配给》一文中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对信贷配给现象进行了分析,证明了信贷市场上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产生信贷配给的重要原因。他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如果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利率,可能会使那些风险低的优质客户退出信贷市场,而那些接受高利率的借款人为了更多的盈利可能将资金投向更高风险的项目,一旦项目投资失败,借款人将无力偿还借款,使得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急骤上升,这不是金融机构希望看到的,为了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水平,金融机构宁可以较低的利率把资金贷给规模大还款能力好的企业,也不愿意以较高的利率贷款给规模小的企业。信贷配给理论较好地解释了为什么中小微企业即使愿意付出较高利率也难以从金融机构得到贷款的原因。饶品贵、姜国华(2013)通过对在 1998—2008 年期间上市的公司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发现:“货币紧缩期非国有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更好却没有获得足够的信贷资金用以发展。”基于我国中小微企业多为非国有企业的事实,说明所有制信贷歧视的存在也是阻碍中小微企业顺利获得信贷资金的重要原因。

对于如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国内外很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Leeth and Scott(1989)的研究表明,在信息不对称客观存在的情况下,企业提供抵押品和担保有助于减少道德风险,因此,当风险较大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金融机构为了降低风险往往需要其提供抵押品或担保。Berger and Udell(1998)研究发现,在美国,中小微企业要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大多需要提供抵押或担保,其比例高达91.94%。

关系型借贷。Berger and Udell(1995)将金融机构的借贷划分为四类:关系型借贷、信用评分借贷、财务报表借贷及资产支持借贷。Strahan and Weston(1998)通过实证表明,较之大银行,小银行更愿意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主要是关系型借贷。丁永琦(2014)认为我国良好的社会文化背景及社会经济条件有利于发展关系型借贷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扶持中小金融机构。Banerjee(1994)提出“长期互动”假说,他认为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微企业,中小金融机构在与中小微企业长期的交往合作中增进了对彼此的了解,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用不对称现象,也更愿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因此,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与发展有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Berger and Udell(2006)认为,相对大的金融机构来讲,小的金融机构比较贴近市场,他们的信贷员因为经常接触到中小微企业的股东及管理层,能收集到更多中小微企业财务报表之外的信息,由此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并形成所谓的“小银行优势”。林逸夫、李永军(2001)认为大型金融机构是计划经济时代推行“赶超”战略的产物,其产生之初就不是为了给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国家应出台政策大力扶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最好由商业性中小银行和合作性贷款金融机构组成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李志赟(2002)认为,从长期来看,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与此相适应,建立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本办法。苏峻、刘红晔、何佳(2010)在对569家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后指出:银行贷款是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方式,股份制银行已经成为向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主体,且多为关系型借贷,国家应在政策上扶持中小银行的发展并鼓励中小银行开发关系型借贷产品。

共同监督。Banerjee(1994)还提出“共同监督”假说,在此假说下,即使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使得金融机构不能对中小微企业资金运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但如果将为了共同的利益相互合作的中小微企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让他们自发地进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往往比来自金融机构单方面的监督更有效果。

信用中介机构。Jappelli T and Pagano(2001)指出金融机构对信用中介机构提供的企业财务信息的共享程度对企业信贷的可获得性有显著正的影响。Miller(2003)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如果没有信用中介机构,企业融资的成本和违约的概率会明显提高,这说明了信用中介机构的建设对企业获得信贷的重要性。

担保。Willialn and Bradford(2003)指出政府如果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对于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信贷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分类解决。胡军、陈建林(2009)认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应考虑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应采取不同的融资对策。对于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微企业应制定专门的金融扶持政策,对于处于发展期的中小微企业应优先提供贷款,而对于处于成熟期的中小微企业则应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林逸夫(2014)在分析了中小微型企业的特性以后指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不能一刀切,不同特性的企业应该采用不同的金融安排,即分类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放宽金融管制。李伟、唐齐鸣、苏小燕(2004)认为,民间资本市场已经发展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政府对民间资本市场不应该保持排斥的态度,而应该将其纳入到国家统一的金融体系中。王东静、张祥建(2007)实证结果表明,利率市场化有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缓解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促使企业融资结构更为合理。

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分配额度。谭跃、马晓夏(2011)认为政府在出台金融政策时仅增加贷款数额难以让中小微企业受益,应该在贷款的分配上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二、调研说明

番禺区地处珠三角腹地,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四通八达。番禺区总面积约530平方公里,下辖10街6镇,常住人口近200万人,全区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共153 274户。其中,内资企业47 057户,外资企业2 225户,个体工商户104 012户,企业中大部分企业为中小微企业。番禺区生产总值于2010年突破千亿元大关,2014年生产总值达1 480.06亿元。逐步形成了以珠宝首饰、汽车及配件、灯光音响、生物医药、数控机床、船舶及配套、输配变电、数字家庭和数字电视、动漫游戏为主导的九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为深入了解番禺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及其面临的融资问题,我们于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对番禺区中小微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涉及企业自身情况及面临的融资问题两个方面。我们面向番禺区10街6镇随机选择了1 000家中小微企业,以其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为主要调查对象上门发放调查问卷,最终回收892份,其中有效问卷806份。调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从开业时间来看,开业时间主要集中在3—5年内,共有248家,占30.77%,其次是2—3年,共有197家,占24.44%,开业时间在5年以上的共114家,占14.14%;从企业资产规模来看,49.50%的企业资产规模维持在500万元以下,资产规模在500万元至1 000万元的企业占22.08%,资产规模在1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数量约占三成;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和商品流通企业,其中商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共 283 家,占 35.11%,工业企业有253家,占31.39%;从控制权来看,企业管理层全部来自家族的有166家,占20.6%,61%—80%管理层来自家族的有144家,占17.87%,41%—60%管理层来自家族的有213家,占26.43%;从企业类型来看,私营企业共有491家,占60.92%,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共68家,占8.43%。

三、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一)金融机构贷款限制多

向金融机构贷款是番禺区中小微企业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2014年,番禺区中小微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基本维持在430亿元至480亿元之间。尽管番禺区中小微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有逐年攀升的趋势,但依然有8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未能获得银行贷款,主要原因在于金融机构放贷限制条件较多。

准入门槛限制。番禺区中小微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单笔贷款金额不高,主要用于生产周转,呈现出金额小、频次高、时间短等特点,这使得银行在面向中小微企业放贷时管理成本偏高。调研中我们发现,为降低管理成本,银行往往会在各方面做出一些限制,比如要求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资产总额不低于3 000万元,自有营运资金不低于流动资金贷款的50%,主要财务指标超过行业良好值,抵押贷款则要求提供房地产抵押等。番禺区很多中小微企业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从而使得它们无缘银行信贷。从调查问卷情况来看,对于贷款时银行看重企业哪些因素,有469家企业选择了抵押品,389家企业选择了盈利,357家企业选择了企业规模。这说明番禺区各金融机构在放贷时普遍在抵押品、企业盈利能力及企业规模方面设置有一定的门槛。

金融机构资金容量限制。番禺区现有33家银行分支机构,312个金融机构网点,其中大部分是中小型银行,仅广州农商银行就在番禺设有83个网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设网点则偏少。番禺区另有1家村镇银行,25家社区金融服务站。相对番禺区3万多中小微企业来讲依然显得数量较少,且随着市场化改革,大型银行陆续撤并网点,精简机构和人员,番禺区2012年尚有358个金融机构网点,至2014年撤并成312个,减少近13%。除了金融机构数量不足,番禺区各金融机构存贷款体量也不能满足番禺区各企业融资需求,番禺区2014年全年存款规模大约在2 000亿元至2 100亿元之间,实际上番禺区仅中小微企业每年资金需求就在千亿元以上,这说明番禺区金融机构资金容量还不能完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二)信用担保体系作用有限

目前广州地区共有3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番禺区仅有1家融资担保公司,即广州银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5年6月2日正式成立,目前注册资金为2.5亿元人民币,其中番禺区政府出资0.75亿元。按照我国2010年3月8日由银监会、发改委等7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公司信用放大倍数不能超过其净资产的十倍,实际上由于信用环境差,担保公司的担保放大倍数还远远达不到十倍,据广州银达科技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官网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自成立至今近十年的时间里,仅为1 400家企业提供累计约100亿元的担保融资服务。调研数据也表明,番禺区仅有27.42%的中小微企业在三年内尝试过通过担保机构进行贷款,有53.9%的企业认为担保公司数量太少,另有15.67%的企业甚至没听说过担保公司,可见信用担保体系在解决番禺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还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征信系统不完善

“信”乃企业经营之本,经济越发展,企业就越应该坚守诚信底线。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道德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依然得不到保证,审计等中介机构还不能完全发挥其监督作用,信息不对称情况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基于风险管控考虑,一般不愿意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往往优先考虑采用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方式放贷,从而增加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目前,各发达国家几乎都建有完善的征信系统,我国也正在大力推进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已初步建立起以银行借贷信息为基础的个人信用体系,但对于中小微企业则没有一个统一的征信平台,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信用评级机构等在中小微企业信用管理上依然各自为阵。目前为止,番禺区也尚未能建立起完善的中小微企业征信系统,番禺区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息的掌握还是来自对中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水费电费、银行资金流水、出货单、报关单等进行分析评价,既消耗时间精力,又耗费成本,风险也未必能得到掌控,从而影响放贷意愿。

四、广州市番禺区中小微企业融资对策

(一)简化银行信贷管理,规范引导民间资本

1.简化银行信贷管理。为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银行应主动改革,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目前信贷管理模式,重点做好两方面的简化工作:一是建立灵活高效的信用评价机制,对于财务信息比较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在授信额度内简化审批手续;对于财务信息不规范不健全的中小微企业,银行在信用审核时不妨把审核的重点转向对企业存货出入库情况、水电使用与支付情况、职工薪酬情况、纳税情况、银行流水单等的审查,尽量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来评定其信用;二是银行在对信贷管理工作进行简化的同时,也应针对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多的情况积极进行信贷产品创新,开发更多适合中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盘活中小微企业拥有的股权、债权、存货等用于信贷;三是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流程进行梳理和简化。近些年大型商业银行实行机构改革,不仅撤并了大量网点,贷款管理权限也逐步上收至总行和一、二级分行,审批程序复杂,而中小微企业贷款往往带有快借快还的特点,这就要求银行能够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从贷款资料收集、开户、办理贷款卡、发放贷款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2.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在银行资金容量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融资领域,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2014年末,番禺区城乡储蓄余额接近1 300亿元,较之2013年增长了3.82%,番禺区民间财富巨大,民间借贷比较活跃,民间资本急需找到安全规范的投资出口。但是番禺区金融业的发展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差距,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小型金融机构比较少,大量中小微企业急需从商业银行和风险投资机构之外的正规途径获得资金支持。本次调研显示,番禺区16.57%的中小微企业选择了民间借贷方式融资,如果把向亲朋借款也纳入民间借贷的范畴,则有近40%的中小微企业采用了民间借贷方式融资,这说明番禺区还存在着大量的不规范的民间借贷行为,政府部门亟需对民间资本进行规范和引导,主要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和P2P平台的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较早,从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到日常运营、年检审查、信用监管等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文件进行规范,引导和督促小额贷款公司有序健康发展。但目前番禺区由省、市、区各级政府批准,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的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仅有3家,分别是广州市番禺汇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番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市番禺融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大量小额贷款公司处于地下状态,急需对它们进行规范管理。

P2P平台管理。自2007年8月我国首家P2P平台“拍拍贷”上线以来,P2P平台以雨后春笋之势飞速发展,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4年底,全国处于运营状态的P2P平台共有1 575家,其中广东以349家平台数量位居首位,网贷之家官网预计2015年无论是平台数量还是交易金额均会呈现爆发式增长。相比互联网金融的风生水起,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却相对滞后,国家目前尚未针对互联网金融统一出台专门监管措施,导致问题频出。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出现问题的平台达到275家,较之2013年猛涨3.6倍,其中广州出现问题的P2P平台有4家。面对如野草般生长的P2P网贷机构,政府应加强监管:一是要强制引入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对P2P平台资金进行托管,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二是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三是加强对P2P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提高运营透明度。2015年1月,广州市政府审议通过《广州市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广州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番禺区政府应抓住机遇,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本地民间资本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为本地中小微企业融资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加快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发达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效举措之一是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成由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及互助性担保机构组成的信用担保体系,尽管现有担保机构还远不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但它们对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确实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调研数据显示,番禺区27.87%的企业希望政府能推动设立更多的信用担保机构,而在接受过担保公司服务的企业中,有40.54%的企业认为担保公司的服务质量与金融机构差不多,另有32.67%的企业认为担保机构服务质量比金融机构好得多,可见番禺区中小微企业对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服务还是满意的,也希望信用担保机构能够在融资方面助他们一臂之力。但目前番禺区仅有一家融资担保公司,信用担保体系明显薄弱,番禺区政府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上可采取以下措施:

1.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公共平台。由番禺区政府相关领导牵头,联手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工商联等部门成立专门机构,整合经贸、工商、税务、质监、海关、供电、环保等部门的企业信息资源,依托区厂商会、区融促会、行业协会及产业园管委会等平台,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公共平台,促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中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及日常的沟通与联系。

2.充分利用保险公司。与信用担保机构力量薄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番禺区发达的保险业务,番禺区目前有18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含外资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呈现出业务快速发展、经营效益不断提升、市场运行平稳的良好态势。2014年,番禺地区保费收入约20.5亿元(不含外资保险公司),同比增长19%。2014年12月,广州市政府下发《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对于购买了贷款保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其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由政府和保险公司解决。2015年1月,中国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引导保险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应该说,番禺区良好的保险业基础加上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为番禺区推动各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实施条件。

(三)建立有效的中小微企业征信系统

从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来看,征信体系大抵有三种不同的发展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征信体系;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会员制征信体系;三是以德国、法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征信体系。美国共有各类征信机构200多家,既有针对大型企业的资信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穆迪公司等,也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征信公司如克莱勒商业信息集团等,可以说发达的征信机构成就了美国市场主导型的征信体系;日本则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中的影响力以其为主建立信用信息中心。从长远来看,我国也应该建立市场主导型征信体系,但目前我国征信机构不发达,能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地方性的征信机构更是稀有,行业协会也不具备强大的影响力,基于我国现状,比较现实的选择应该先走政府主导模式建立征信系统。

1.引导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中小微企业征信系统。2010年5月,在番禺区质监局主导下,番禺区建立和启用了自己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完成首批169家企业质量信息数据导入工作。但该数据库一方面信息容量有限,未能提供金融机构更为关注的财务等信息;另一方面入库企业门槛高、数量少。番禺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该系统,让征信系统成为企业的身份证,囊括企业的全部经济信息,而不仅仅是质量信息,比如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股东信息、财务报表信息、纳税信息、进出口海关信息、金融机构信用信息、法院信息等,让征信系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银企合作搭建一个有益的平台。

2.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银行与中小微企业之间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影响银行向中小微企业放贷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电子商务平台则可以较为客观地记录企业的经营情况,比如企业产品销量、营业额、现金流量、顾客满意度等,利用这些数据,金融机构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小微企业过往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判断中小微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中小微企业还债能力,从而高效且低成本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据南方日报报道,2014年广东省网络购物订单已经超过8亿单,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2.6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30%,全省网上零售额增长70.7%,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全国的56.2%,广东的电子商务发展事实上已经领跑全国。2014年9月,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广州电子商务发展目标:到2017年,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超过70%,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万亿元。番禺区政府应抓住机遇,加快番禺区电子商务建设步伐,引导番禺区电子商务平台聚合,将番禺区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信息记录管理,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尽可能消减中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既为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平台,也将其打造成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

五、结语

尽管中小微企业融资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但我们很高兴地看到,新一届中央政府执政以来,大力推行简政放权,积极为企业松绑,激发企业活力,对中小微企业的关注与支持更是前所未有,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与经济发展环境支撑下,再加上企业自身的努力,番禺区及全国其他地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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