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企业家视角下碳配额决策及违约惩罚的演化博弈分析?
2015-10-27李健王庆山
李健++王庆山
摘要:从政策企业家视角出发,建立演化博弈模型,探讨在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具有企业性质的碳交易监管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中心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探析碳配额决策因子和惩罚因子与降低市场违约风险的关系,得出如下结论:1.当企业实际碳排量大于高配额决策的初始配额量时,企业只能通过购买新的配额,以补充排碳缺口,或接受违约惩罚;2.当企业实际排碳量较低时,一味要求高初始配额可能会减少企业的交易利润;3.为降低市场违约风险,碳配额决策因子 为企业预计排量与历史排量比值的最大值, 为企业预计排量与历史排量比值的最小值,惩罚因子 的取值范围满足 。
关键词:碳配额决策因子;碳交易惩罚因子;政策企业家;演化博弈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后京都气候谈判中我国碳交易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和机遇[1]。因而,自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以来,深圳、北京、天津陆续构建完成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地区政府通过“总量控制和排放交易(cap and trade)”政策,将环境问题转化为企业内部成本,赋予碳配额以稀缺性,形成企业碳资产,并强制纳入碳交易试点的企业(以下简称纳入企业)履行碳减排义务,以实现我国政府在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大会上做出的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50%的总量控制承诺。在此过程中,各级政府相继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中心”用于监督管理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事宜。该中心隶属于省市发改委,挂靠于省市发改委直属的咨询机构,是具有企业性质的政府监管机构。与以往政府机关监管机构不同,该中心具有企业性质这一特点,决定了其在进行碳初始配额分配的过程中,会考虑自身的利益问题。通过行使政府监管职能,谋求对自身发展有益的企业业务渠道、公司形象等无形收益。进而,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博弈关系发生了变化,如何制定碳配额分配决策,如何确定违约惩罚因子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所以,本文将从政策企业家视角,运用演化博弈理论,构建适用于具有企业性质监管机构的博弈模型,分析碳配额决策因子及违约惩罚因子的取值范围,以期降低碳交易市场违约风险,维护碳交易市场稳定,促进碳交易试点工作顺力进行。
1. 文献综述
首先,本文需要明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中心在我国碳交易市场中的地位和角色,所以引入“政策企业家”这一公共管理领域研究个体影响与政策制定关系概念。根据1980年,Eugene提出的政策企业家概念,所谓政策企业家就是“那些通过组织、运用集体力量来改变现有公共资源分配方式的人”,泛指那些广泛分布于国会、政府、利益集团和研究机构中且积极参与政策过程的人员。在区域合作与环境政策制定方面,Betsi以海洋渔业的区域合作为例,探讨了政策企业家对于区域合作的重要影响[2]。Deserai以水源所属权分配为例,探讨影响环境政策制定的政策企业家是媒体还是专家[3]。Marie等人对比分析了哥斯达黎加、马达加斯加和法国政府与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政策制定方面的影响力,认为环境非政府组织是环境政策制定主权缺失国家制定环境政策的决定力量[4]。目前国内关于政策企业家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中心研究的文献较少,以相关概念介绍较多,朱亚鹏对政策企业家概念的发生发展及国内外研究情况进行了评述,颜学勇、甄旭雷则以政策企业家为基准,定性分析了政策企业家在中国公共政策制定的关系。Yapeng Zhu以广州房产改革为例,认为关键决策者在中国政策创新培育过程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并分析了这一政策企业家战略重要因素[5]。Marcel Braun分析了欧盟环境政策发展所形成的政策网络,认为具有政策企业家性质的环境委员会成员是欧盟碳交易框架下政策制定的核心和决定力量[6]。对照该理论,可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中心”力图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合理化分有限配碳配额资源,通过碳配额交易的形式,实现区域碳排放量总量控制的目标,因而本文认为其是政策企业家这一概念在国内碳交易市场中的典型体现,是决定碳初始配额分配的核心。
其次,在现行的总量控制交易模式下,碳配额分配一般分为基于负载和基于资源两种模式,我国目前多采用前者作为分配的依据。Michael基于负载的总量控制和交易框架,提出了运用分类定价的一般排放责任凭证进行配额分配[7]。隗斌贤、揭筱纹认为合适的初始配额至关重要。在“限量排放与交易”制度下,企业希望最大限度地降低履约成本而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实现多赢格局[8]。魏一鸣等人对比从碳价格、拍卖效率等方面,分析了不同种竞标者三种不同配额拍卖形式,认为当竞标者相对较多,且无明显交流的情况下,英国时钟拍卖模式效率要优于统一定价拍卖和差别定价拍卖。当前我国处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初期,暂未开始配额拍卖工作,多采取祖父制免费初始配额发展模式,该模式可提高排放企业参与交易的意愿,提高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的积极性。对于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中心而言,拍卖所得归于中心政府职能收入,本文在探讨其政策企业家性质时暂不考虑此项收益,认为具有企业性质的管理机构的收益为其通过配额分配可获得的其他企业在其业务企业业务上的有形和无形收益,该收益与其他企业获得的配额多少直接相关并以企业的碳交易成本最小化作为分析依据。
最后,在国内外研究监管机构及企业之间相关系的文献中,卢方元运用演化博弈论对环保部门和产污企业之间相互作用时策略选择行为进行了分析,认为环保部门对不处理污染物的企业处罚力度过轻时环境污染必然发生[9]。李昌峰等人以流域水资源为研究对象,运用演化博弈理论建立了生态补偿标准模型,据此测算了生态补偿罚金的范围[10]。罗剑锋运用演化博弈建立了企业间合作惩罚机制模型,认为足够大的违约金能够促进企业合作的稳定进行,减少违约风险[11]。吴瑞明运用三方演化博弈分析了政府及上下游群体之前流域污染治理问题,认为环境质量决定于政府行为[12]。顾鹏以演化博弈理论,研究监管力度、监管执行力及监管技能掌握程度等要素对排污企业环境治理行为演化的影响,认为不坚持严格监管等因素会使系统向不良状态演化[13]。可见多数学者认为政府监管力度越大,越能降低系统违约风险,提高企业减排降污能力。但具有企业性质的监管机构是否仍具有以上性质,还需要一部分析与研究。
综上,目前文献中多数集中于论证政策企业家这一概念及其如何参与合作分配过程。监管机构与企业关系探讨文献中,缺少具有企业性质的监管机构和企业关系相关研究,且多认为监管惩罚力度越大企业违约风险越低,较少定量给出监管机构的决策选择及惩罚水平。考虑到配额分配方案的制定不仅仅是个科学问题,还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得失,是一个各利益主体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14],本文首先确定碳排放交易管理中心与纳入企业在我国碳交易过程中收益和成本函数,建立政策企业家视角下监管机构和企业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企业实际碳排量和初始配额决策在不同情境下的演化稳定状态,据此探析政策企业家视角下,碳初始配额分配决策选择及惩罚因子取值问题。
1. 模型假设和相关参数设定
1.1 模型建立的相关假设
假设1:市场中只存在一个管理中心及一类同质企业
假设2:碳交易价格在单周期内保持稳定,由碳市场决定,属于外生变量
假设3:单周期内,企业配额不可以截转至下年使用,但在执行年度的核准日期前可进行减排抵充或者按当年的固定价格进行交易
假设4:碳交易市场运行稳定,不存在交易损失
假设6:碳交易成本包括固定成本、配额买卖成本及违约时产生的违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