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北京城墙一定会被拆掉?
2015-10-26
按语:当2015年10月,北京市政府终于搬离已然没有城墙保护的北京旧城区时,泪中含
笑的是梁思成的在天之灵。但50年,足以使得北京城的古都风韵永远逝去,比如巍峨的城
墙。在历史遗憾面前该反思的,则是我们这些依然在奔忙的芸芸决策者:你还在决策中不
断制造短期行为吗?你能醒悟促成你宁愿短期行为的心态源头在哪里吗?这些,都需要在
你的组织已然积重难返之前真正想清楚,真正做改变。变革的价值,只在于还来得及。
中国拿什么去催生“长期行为”?
国外游走,就是为了刺激我们思考国内。
十年前,当我走到古希腊的辉煌遗址前,听到身边受刺激的同胞不屑地小声说:“跟我们河北的猪圈差不多。”随后,当我走到古埃及的辉煌遗址前,听到本土导游用中文对同胞不屑地小声说:“这座神庙只有3500年历史。”同胞们集体沉默。这回他们彻底受刺激了——可着全中国找,还剩下几座存续千年以上原汁原味的文物建筑?
一个讳莫如深的现代史谜团
一说到古建筑,就不能不让我们痛心疾首于一个我们都知道但又陌生,既了解更困惑的名词:北京城墙。
说知道,在于它一直巍峨屹立到了新中国,无需文物学家去考证。说陌生,在于连如今北京的70后也只从照片上见过它,恍如他国。五百年的古城墙,拆了,没了,成了永久的回忆——即便前些年政府又颇尴尬地在民间征集当年拆下来的老城砖,在崇文门附近续了一段赝品。
说了解,在于有足够的资料完整记录了北京城墙被拆毁的全过程。说困惑,在于似乎没人真正说得清,或愿意说清,究竟为什么非要拆城墙?又是谁做决策非拆不可?为什么梁思成抱头痛哭无效?如今对于这段历史有不少文章论述,但大多说服力并不够,因为对本质问题多语焉不详。
梁思成不论从当时的城建、经济、文化、美学等层面的现实分析,以及对未来规划的完整构想,都是非常具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但是,他只收获了批判。对他的肺腑之言为什么听不进去?有人说是当时向东一边倒背景下,苏联专家强力干预的结果。我去过莫斯科,确实感受到北京市深受莫斯科的影响。但若说,完全是苏修导致新中国违心拆掉自己首都的古城墙,则实在牵强。
谁,又为什么,要拆北京城墙,成了一个讳莫如深的问题。
50年前,是“井冈山焦虑症”
直到四年前我有幸和中国著名古建筑学家、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罗哲文先生相见并请教。在自己的人生尾声(先生不久便去世),作为曾师从梁思成,及那个时代决策为数不多的见证者,罗先生很肯定地告诉了我答案,一举解开了我心中多年的疑团。
罗先生直言,是毛泽东决策要拆北京城墙。这并不意外。意外的是,为什么。
先生告诉我,其实在进北京城之前,毛泽东心头就有一个巨大的阴影,并且萦绕多年挥之不去。这个阴影就是:李自成。在经历长征生死一线后,意外通过浴血抗战重新壮大,特别是解放战争决胜之快,都大大出乎他的意料。摧枯拉朽的喜庆之下,面对异常复杂的内外形势,毛泽东或许还没有做好领导全中国的各种准备。而前半生都在打游击的他,望着这座千年古都,内心一直担忧重蹈李自成的覆辙。这种基于历史教训的忧虑,深深侵袭着他。也因此,郭沫若应时写出了《甲申三百年祭》相呼应。
先生进而指出:也正因为对重回井冈山的忧心,使得决策中无法对北京的建设做扎实的长期规划。因此梁思成关于保留老城区、另建新北京这一属于“长线”的主张,无法被接受,而最终选择了对老北京“敲敲打打”的方案。
罗先生所言目前虽为孤证,但北京城墙终究保不住,却一下变得合情合理了。很可能,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这桩中国现代史上乃至中华文化史上的一大遗憾,足以值得我们所有决策者深思。什么样的心态,必然导致什么样的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放眼看去,这并不稀奇。台湾地区腾飞成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在蒋经国彻底放弃反攻大陆,而安心于建设本岛,才真正开始的。而法国人在二战牺牲尊严屈辱投降,但他们也因此留下了一座完整而永远的巴黎。而我们,本可以比他们更有理由、能力和责任保护和建设好一座更美丽、更悠久、更伟大的北京城。但可惜,我们没有。
关于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与长期行为,对整个组织命运的深远作用,乃至不可逆影响,本不高深,但在北京城墙的悠远幻影下,却尤其令人扼腕叹息。时间验证一切。2015年10月,北京市政府终于迁出“北京城”。当年泪流满面的梁思成那句诤言:“50年后,历史会证明我是对的!”终于预言成真,而再次铿锵长空。
50年后,是海外“乱点投资谱”
对决策中制造了无数恶果的诸多短期行为,我们不应停留于道德批判或智商评估,而需要更深入地追源和治本。
将罗哲文先生的回忆加以引申,可以说北京城墙是倒在了决策者的自信不足上。而自信心,和安全感又是有极大关系的。如果当时我们真的坚信“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蒋帮、美帝、苏修从此甭想染指,也许我们才会有心情听一听梁思成的建议,也许才有底气畅想一下未来北京市民在城墙绿化带上纳凉嬉戏的惬意,也许北京,才会一直像“北京”。反之,安全感缺失,则心态必失衡,进退必失据,行为必然短期化,后果必然是破坏性的。五年前我撰写的第一篇卷首语,就是在表达对举国安全感缺失的忧虑。
那么五年后呢?
让我们重新说到“国外游走”。8月我在欧美休假,正碰上一个来自国内的海外投资团。与团里老板们交流中我吃惊地获知,这个团一夜之间就在当地下单了三十几所占地四百多平米的别墅期房(注意,不是奶粉和马桶盖)!而该团一共才不到十人——有购买多套的,更有替没能前来者“代购”的!您也和我一样吃惊吗?还有更吃惊的——闲聊中,我发现这些已支付了房产首款的老板们,并无财大气粗之相,非常朴实亲和,朴实到甚至还搞不清楚自己所在的是哪一座城市!如此“大胆”的投资,能仅仅用“土豪”、“莽撞”甚至“荒唐”来界定吗?
不能。至少我不这样看。这些老板没有一个比我们傻,恰恰相反,他们能在中国做出自己的产业,并能在异国他乡一掷千金,只能说明他们比我们大多数人更聪明、更能干。一句话,貌似懵懵懂懂的他们,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深知即便如此“无厘头”,也绝对值。因为,一正一反两个因素,让他们如此投资却依然心中有底。第一,比起国内,西方国家有足够的私有产权法律保障,他们拥有真正且可靠的权利和收益,而无需担心什么,哪怕自己很无知;第二,当前国内环境实在无法给予他们真正的事业和生活安全感,他们宁愿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挥金如土。家乡和海外,究竟哪里更不靠谱?
这是2015年盛夏,我们抗战胜利70年大阅兵前夕在海外发生的一件芝麻粒大的小事。但这难道不刺激我们反思国内吗?
拆和留,依然都成问题
很快,两条貌似无关的新闻接踵传来,亦可谓喜忧伴心头。
一条又和拆东西有关。据说我国某豪门拆完了国内,最近又要气吞山河地去拆西方某国首都的地标建筑了。在梁思成的哭泣声渐远之后,我们一手攥着钱袋一手抡着铁锹,就真的不怕来自全球的诅咒吗?
一条则和留性命有关。《刑法》修正案终于取消了“集资诈骗”的死罪。今后的“吴英”无需再依靠举国疾呼“刀下留人”而保命了。但是,对于老板,对于双创,对于转型,对于百年老店,对于可持续发展,仅仅“保命”就够了吗?古人云:有恒产,方有恒心。而有恒心,方能从长计议,不会寅吃卯粮,不会监守自盗,不会远走高飞。
毛泽东曾说“杀人不是砍韭菜”,所以《刑法》改得好。但是,我们的保障,我们的信心,我们的长远定力,和北京城墙一样,拆掉容易,要重建,可就难了。而当我们带着恐慌走向全球,却去威胁别人的安全和荣誉时,那自己的安全与荣誉,也迟早会和北京城墙一样,成为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