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暗的火》中的蝴蝶美学
2015-10-26孟汝
孟 汝
安徽大学外语学院
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1899—1977),当代著名俄裔美国作家、学者和翻译家。他突破了传统小说的窠臼,代之以创新的文体形式、精湛的叙事技巧、独特的语言风格,从而被视为后现代主义文学的经典作家、“美国实验小说的最有影响的先驱”。[1]值得注意的是,纳博科夫既是文学家,又是生物学家。在诗歌《致我的灵魂》里,纳博科夫把自己说成是“没见过世面的大自然的热爱者,一个迷失在天堂里的偏执狂”。[2]而纳博科夫所称的这个天堂乃是由蝴蝶和飞蛾构成的。对鳞翅目昆虫的终身迷恋,不仅使翩飞的蝴蝶成为纳博科夫作品中的个人化标志,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的美学观念。
《微暗的火》作为纳博科夫的代表作品(以下简称《微》)出版四十多年来,人们对它的诠释众说纷纭,直到如今仍然不能确定小说的终极权威意义。它由999行长诗、注释和索引构成。长诗的作者是谢德,诗名也为《微暗的火》,使用的是标准笺注的形式。“他那嵯峨的特征和朴实的风格应当让人想到罗伯特·弗罗斯特”。[3]而序言、注释和索引则作品主人公查尔斯·金伯特所写,采用“神经兮兮的漫谈式风格,并且有不相关的感叹和明显的校对错误”。[3]金波特在对谢德的诗进行注解的过程中构筑了一个完整的赞巴拉故事,他自己则是赞巴拉的“流亡国王”。《微》中的蝴蝶美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在文本中出没姿态优美的生灵——蝴蝶。《微》中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蝴蝶游荡,寄托着纳博科夫对不同文化、意识形态和艺术创作的思考。(2)对绚丽多彩蝴蝶双翅色彩的仿拟。《微》中有白色、红色和褐色三个主色调,其他各种色彩渲染其中,形成五彩斑斓的视觉和文化“马赛克”。(3)如蝴蝶双翅一般错综复杂、晦涩难懂的文本结构,形成了极端巧妙的蝴蝶叙事特征。本文试从纳博科夫的蝴蝶美学出发,结合蝴蝶的生理特征,运用文本分析的方法,解读文本中游荡的蝴蝶意象以及蝴蝶瑰丽双翅的奥秘,以期在此基础上对错综复杂、晦涩难懂的文本提供一种读解方式。
一、一只“变色”的白蝴蝶
小说中出现的第一只蝴蝶为白色蝴蝶。在诗的第55行谢德写道:“白蝴蝶飞越它(核桃小树)那阴影时变为淡紫色。”在诗的第316行谢德继续写道:“五月里,齿鳞白蛱蝶时常出没在我们那片树林中。”可见白色蝴蝶经常在谢德的生活中翩跹。金波特在为此句做注解时大概猜测齿鳞白蛱蝶是菜粉蝶。这里他犯了一个错误,菜粉蝶属于粉蝶科不是蛱蝶科昆虫。不过金波特这种生搬硬套的解释,倒也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方面的启迪。金波特把白蛱蝶与菜粉蝶硬扯在一起,那这两者的外形必定极为相似。为什么名字却大为不同呢?原来菜粉蝶这一名称来源于拉丁文(拉丁学名为Pierisrapae Linne,而白蛱蝶来源于英文Helcyra superba)。再结合金波特对谢德诗第369行注解(小说中紧挨着316行的注解)中提到白天鹅的命名:“天鹅只是一种身躯弯弯曲曲的鹅,长着淡黄绒毛的脖颈和蛙人那种黑色橡皮尾翼,根本不成体统。顺便说一句,美国人一般在给动物命名时反映了那些无知无识的开拓者简单的功利主义思想,还没学会欧洲人给动物取名时那古朴的气质。”(微:194-195)我们可以得出在这里文本映射的是美国文化对“白色”的偏好。
从安格鲁—撒克逊时代,“白色”便具有了象征意义,并在一代又一代的文学作品和文化传承中被巩固。它几乎涵盖了人类所有的优秀品质:勤劳、虔诚、文明、认知能力和外表的美貌。 1993年,美国社会学家路斯·菲兰肯伯格 (Ruth Frank Enberg)在他的著作 《白人女性,种族问题》(White Women,Race Matters)中对美国文学与文化中“白色”所特有的含义作了描述。他认为,“白色”象征了一种社会结构上的优势和一种种族的优越性,它(白色)代表了一种视角,白人通过这一视角来审视白人自身,审视别人和社会,“白色”指一整套没有标记和无形的文化行为。[4]
谢德就生活在这样“白色”文化所控制的空间,他的女儿海丝尔聪明、温柔、善良,但缺乏“白色”社会文化中所认可的美貌,而最终自牋了可怜的生命。谢德在诗中写道:她能从法文和历史课本上得来优秀奖……这没有用,没有用。因为“在那些优美的夜晚,一个围白围巾的男伴,却从来不是来找她的”(《微》,谢德的诗第313-314行)(白围巾在这里也极具讽喻意味)。在学校哑剧舞台上,她同龄的孩子饰演小精灵小仙女,而海丝尔只能扮演时间的老妪,一个弯腰的女仆,拿着扫把和污水桶。诗人看到这种情景只能躲进男厕所傻瓜般地呜咽啜泣。海丝尔自杀的那个夜晚,诗人在看电视,电视屏幕上“著名的脸庞涌现,白皙而蠢样儿:那微启的嘴唇,那水汪汪的眼睛,那面颊上的美痣,一派奇特的法国风格,还有那柔软的躯体融入,人所共有的灿烂向往”(《微》,谢德的诗第453-457行)。接下来就是海丝尔乘车去往葬身之地的场景。在这里诗人运用拼贴的手法使电视屏幕上的画面与海丝尔死亡的场景交替出现,形成一种明显的对比,更显示出了美国“白色”文化的粗暴与残酷。
谢德厌恶这种“白色”文化,他对这种文化的反思和抗争体现在其对“白色”意义的解构上。白色在诗人的笔下善变,极易受其他颜色浸染而缺乏终极意义。诗人写道:“五月里,齿鳞白蛱蝶时常出没在我们那片树林中。”金波特不明白齿鳞白蛱蝶是什么,因为蛱蝶分类里并没有齿鳞白蛱蝶。不过金波特又提及谢德诗稿的页边空白处一句异文:“五月,弗吉尼亚白蛱蝶出没在林中。”(微:194)我们可以猜出这里的齿鳞白蛱蝶就是弗吉尼亚常见的白蛱蝶。齿鳞是双子叶植物纲,菊亚纲寄生草木,肉质,花期5—6月,花呈蓝紫色。五月齿鳞花盛开,白蛱蝶翩跹其中,在齿鳞花朵阴影的映衬下呈现一种蓝紫色。所以诗人才称之为齿鳞白蛱蝶。在这里诗人使用了白蝴蝶在一定环境下改变颜色的暗喻,解构了“白色”原有的含义,对“白色”文化进行了嘲弄。
二、一只庸俗的褐色蝴蝶
小说中的第二只蝴蝶出现在谢德所做的一首小诗里,诗名为“神奇的树”。“银杏叶子,银光闪闪,垂落时像个麝香葡萄,而在形体上又像个歪张翅翼的老派过时蝴蝶。”(微:91-92)金波特在为这首小诗做注解时说:“我闹不清这一点是否至关重要,不过诗中的第二行确实有一个猫戏老鼠的把戏。”(微:92)在这里他是指麝香葡萄,英文是Muscat,由老鼠和猫两个字合成。而格拉杜斯坚持认为自己的姓氏该从俄文的葡萄当中找到根源。金波特又接着指出“树”在赞巴拉语中是“格拉道斯”,格拉道斯与格拉杜斯读音上相似。在这里金波特暗示这首诗描写的是小说的另一主人公格拉杜斯,而格拉杜斯在金波特看来也的确像一只歪张翅翼的老派过时蝴蝶。棕色是格拉杜斯活动空间的基本色调。他喜穿棕色的衣服,喝咖啡,围绕在他周围翻飞的蝴蝶也是一只”纹章般的褐色蝴蝶,对角红彤彤”(微:215页褐色的蝴蝶有伪装的本能,特别是枯叶蝶。它的翅膀和树林中地面的落叶极为相似。褐色在蝴蝶中极为常见。参见朱弘复等编《中国动物志昆虫纲》(第三卷),科学出版社,1991)。第三卷的后面有169只蝴蝶的彩色图片,笔者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其中有93只是以褐色、浅褐色或黄褐色为主色的蝴蝶,即便是其他色彩的蝴蝶,绝大部分翅翼上也带有褐色斑纹或斑点。这也许能解释为什么格拉杜斯在文本中无处不在。格拉杜斯又名“杰克·戴格莱、雅克·德·格雷或詹姆斯·德格雷,而分别又以拉沃斯、拉温斯通和达古斯出现在警方的记录上”(微:73)。他可以在各种情景下出现并自然地融入环境之中,他去打探金波特的消息时别人很自然把他当成小报记者,他找到金波特所任教的学院时 “很轻易地让人当成一名推销员,正在叫卖初级英语课本或新型翻译机器”(微:304)。他吃贮存很久的黄油和三明治,喝咖啡和纸质牛奶,爱读报纸。格拉杜斯所代表的是一种无所不在的庸俗文化。每个人的身上都能找到这种格拉杜斯所代表的“褐色”斑点。
格拉杜斯思想麻木,杀人对他来说就如同挤粉刺所带来的那种恶心的小小刺激,又或者说只是为了射光手枪里的子弹。格拉杜斯产生于金波特的想象之中,是金波特臆想来谋杀自己的杀手,但同时他的行动轨迹又和着诗人的创作过程和韵脚。“他从远方暗淡的赞巴拉前往翠绿的阿巴拉契亚地区,一路上穿越那首诗的整个长度,沿着诗的韵律道路前进,在诗行和诗行之间意义连贯处的角落附近放慢速度,同诗句的停顿共喘息,从一行到另一行、一个段落到另一个段落,一直摇晃到每页下端……在谢德抹掉草稿上的单词那当儿关上床灯,在诗人深夜搁笔那时候陷入梦乡。 ”(微:74)
格拉杜斯是从赞巴拉流亡到美国的金波特内心的一种恐惧和阴影。金波特这位赞巴拉的“流亡国王”逃到美国后,美国的庸俗文化始终困扰着他,这种能谋杀一切想象的文化变成了他的噩梦。这种文化对艺术的破坏也能从它不仅和着诗人的创作过程和韵脚,并在最终象征性地谋杀了诗人上窥见一丝端倪。
三、一只艺术的“万妮萨”
文中第三只具有标志性的蝴蝶出现在谢德诗作的第270行:“我这深色的万妮萨,线条绯红,我这神圣的,我这令人羡慕的蝴蝶!”“万妮萨”是诗人称呼妻子的爱怜的絮语。“万妮萨”中牵涉一个典故,英国的作家斯威夫特的女友叫做艾丝特·万霍姆瑞,他把她的姓氏开头的“Van”(万)和她名字的昵称“Essa”(埃萨)合并成为“Vanessa”,以此来称呼她。金波特在为这句做注释时写道:“这很像一位学者在心灵中寻找一个喜爱的名字,好把一个蝴蝶品种挤进那种令人神往的奥菲士式志高无上的境界……”奥菲士是指希腊神话中的诗人和歌手,善弹竖琴,弹奏时,猛兽俯首,顽石点头。我们可以看出金波特在这里指的奥菲士的境界就是艺术境界。金波特在这里不了解谢德对妻子的昵称,而做了生搬硬套的注解,但这样的注解还是给了我们一些启示:难道“万妮萨”蝴蝶的身上不正是带有一些艺术的特质么?
诗人用“万妮萨”来形容记忆中妻子那一无改变的完美形象。“你的形象一无改变……那波斯人脸型的俊鼻秀眉,你都保存得完美无缺。”这些形象无疑都带着雕塑般的艺术特质。金波特在文中提到:“谢德常说它(万妮萨)的古英文名称是‘红色彩蝶’,后来简化为红蛱蝶。”(微:181)红色代表着革命、暴力和鲜血。这就是为什么暴乱中的赞巴拉在金波特的心目中是接近血一样的鲜红。红色又是太阳、火和血液的颜色,所以红色同时也代表着激情、希望和生命这些永恒的艺术主题。
谢德和金波特心中都有一只“万妮萨”,谢德的艺术是那首999行诗,金波特的艺术是在对长诗注解过程中建构起来的赞巴拉。阿巴拉契亚地区的温和气候和田园风光能养育出弗罗斯特式的诗人,却润养不出真正的艺术家。谢德的作品端庄、工整、优美,却不及赞巴拉色彩斑斓、神秘瑰丽,缺失了一种能使作品永恒的“疯魔”色彩。没有谢德的诗歌金波特没法构筑赞巴拉,没有金波特的注解谢德的诗就缺乏了对抗时间的艺术魔力,二者相互依存又相互消解。
四、结语
本文选取了很小的一个角度,从《微》中翩跹的三只蝴蝶来管窥复杂的文本结构,文中翩跹的蝴蝶体现了纳博科夫对文化、意识形态和艺术独特的反思。纳博科夫是反对阐释的,他曾经把罗伊的批评文字比喻成“围绕蜡烛飞翔的蝴蝶”,“不合常理”,因为“只有飞蛾,不是蝴蝶,才围绕烛光飞翔”。[2]笔者本不欲做那飞蛾,无奈被《微》中翩跹的蝴蝶意象所吸引,从而不得不做一回围绕蜡烛飞翔的飞蛾。
[1](美)伊哈布·哈桑.当代美国文学[J].世界文学,1987(5):84.
[2](美)纳博科夫.固执己见[M].潘小松,译.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131,306.
[3]Donald E.Morton,Vladimir Nabokov[M].New York:Frederick Ungar Publishing Co.,Inc.,1974:105,105.
[4]Ruth Frank Enberg.White Women,Race Matters[Z].The Social,1993:1.
[5]Barbara Johnson.The Critical Difference[M].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0:9-10.
[6]Vladimir Nabokov.The American Years[M].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