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为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树立了目标
——访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
2015-10-26车海刚
本刊记者 车海刚
TPP为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树立了目标
——访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
本刊记者 车海刚
“TPP作为一种更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同我们正在推动的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没有直接矛盾,而且在逻辑和目标上是一致的。”资深国际经贸问题专家、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近日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记者采访时说。
他建议,面对刚刚结束谈判的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国应当采取乐见其成、学习借鉴、积极合作的态度,通过扩大开放倒逼改革,化挑战为机遇。
王志乐,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成员。长期从事对外开放和跨国公司问题研究,获国务院颁发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证书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与全球化紧密结合是中国30多年快速发展的重要经验
不久前,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重申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并强调了“三个不会变”,即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王志乐评价,这对于我国坚持改革开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30多年来,我国对外开放一直存在两种思维和两种政策的博弈。”王志乐回顾说,引进外资是对外开放的主要内容,因此在改革开放各个重要关头,对外资企业、跨国公司的质疑和批评始终存在,迄今共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争议。第一次是上世纪80年代初,争议的焦点是“引进外资是爱国还是卖国”;第二次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争议的焦点是“外资姓资还是姓社”,一些人质疑利用外资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第三次争议是本世纪初,焦点是“中国要不要入世”,一些人认为中国加入WTO将“引狼入室”,各个产业和企业会被冲垮,因此反对入世。
王志乐说,对外资的质疑往往导致对外开放的停滞。他表示,30多年来,中央正确把握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对于阻碍开放和引进外资的错误思潮进行纠正,坚持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潮流。“可以说,中国30多年经济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与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每一个重要转折点完全吻合。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经济全球化刚刚起步之时,中国于1979年开始改革开放;20世纪90年代初全球市场出现和经济全球化潮流真正形成之时,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本世纪初经济全球化加速扩张之时,中国入世,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潮流。放眼全球,还没有任何其他发展中国家如同中国这样,把国家经济发展与经济全球化潮流结合得如此紧密、如此合拍。”
王志乐认为,正因为顺应潮流、融入潮流,并且与经济全球化潮流紧密结合,同步发展,我们才抓住了世界给予中华民族的历史机会。中国成为吸纳全球资源最多最及时的发展中大国,成为经济发展最快的大国。通过融入经济全球化潮流,中国实现了以和平的、公平的、市场交换的方式获取全球资源,在世界大国崛起的历史上增添了崭新的一章。
“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跨国公司和全球公司全面进入中国以及在华取得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人们再次对于跨国公司和全球公司的作用产生了质疑。”王志乐对此表示担心。他说,近些年,对跨国公司和全球公司的质疑声音多了起来,一些人对外资工作提出批评,认为中国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失败,认为外商影响了国家经济安全;同时,一些人认为我们的对外开放已经完成,看不到进一步开放的目标,有的人甚至认为中国开放已经过头了……在这些思潮影响下,对外开放事实上又一次出现了停滞和摇摆。
正是基于这样的观察及担忧,王志乐认为习主席重申对待外资的“三个不会变”意义重大,纠正了近年来在引进外资和对外开放问题上出现的舆论混乱和一些政策摇摆,将对中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产生有力的推动作用。
TPP为我们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供了参照
“中国对外开放需要一个新的更高的目标。”王志乐注意到,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不仅提出外资政策等“三个不会变”,而且明确提出要在现有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开放,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这就意味着,新一轮的对外开放不是原地踏步。那么,怎么才算扩大开放?高水平体现在哪里?”王志乐说,从这个角度讲,TPP为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目标。
他分析说,就对外开放的内容而言,贸易的开放相对容易,投资的开放则更难。从几十年来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早期的关贸总协定(GATT)旨在尽可能地促进各国之间的相互贸易,当时尚未出现统一的全球市场,也没有统一的有约束力的贸易冲突解决机制。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性统一市场的出现,GATT已无法适应这一变化,遂在1995年1月1日被世界贸易组织(WTO)所取代。WTO是对GATT的升级,WTO不仅推动全球范围的自由贸易,而且有了一个有约束力的争端解决机制。
WTO成立至今20年,全球贸易和投资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全球贸易和经济一体化规则需要更高的标准。例如,2000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提出约束企业行为的全球契约,对保障人权、承担社会和环境责任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2003年联合国制定了反腐败公约,2004年全球契约组织增加了第10项原则,即反对商业腐败,包括反欺诈反贿赂等等。提出这些,是适应全球贸易投资发展的需要。
美国主导的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这两大协议,实际上将迫使WTO制定的全球贸易投资的规则更新,标准升级。
“TPP是一个区域性的协定,从范围上说,不是对WTO的全面升级;但是,从目前公布的协定概要来看,TPP在一些标准上的确是WTO的升级。”王志乐说。
当年中国加入WTO时,各方关注和博弈的最大焦点在于放开市场准入,以及给予来华的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相较之下,TPP协定中虽然也有百分之百实现自由贸易、最终走向零关税等内容,但市场准入问题显然已不是TPP的重心。王志乐提醒,TPP关于劳工、环保、知识产权和透明度(合规、反腐败)等几个方面的规定,都超出了WTO的议题或者高于WTO的标准,是我们应当特别关注的。“不论这些条款是不是专门针对中国的,它们恰恰都是我们目前的弱点。”
作为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成员,王志乐表示,TPP的这些内容与“全球契约十项原则”相吻合。
他特别指出,TPP的条款是约束政府行为的,比如对待所有企业均须遵守“竞争中立”原则,在政府采购方面要求各缔约方就国民待遇和非歧视两大核心原则做出承诺,这也都是我们需要继续改进的方面。
总之,王志乐对TPP的判断是,“从全球贸易和投资规则所确立的标准来看,TPP相对于WTO是一个升级和进步,也为我们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与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参照。”
应以乐见其成、学习借鉴、积极合作的态度对待TPP
面对TPP,中国如何应对?王志乐认为,没有必要把TPP看成是针对中国的洪水猛兽,不妨把它当作另一次入世,或者是入世的升级版。具体而言,他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应当对TPP乐见其成。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日前已经明确表态,“中方对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助于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建设均持开放态度。中方希望TPP与本地区其他自由贸易安排相互促进,共同为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其次,应当抱着学习、借鉴的态度对待TPP,“认真研究其中哪些内容是有可能成功的,哪些代表了未来发展的方向,并对我们现有推动全球化和国际合作的方式进行重新评估与改进”。
在王志乐看来,TPP最值得借鉴的做法是以契约方式推动国际经贸合作,而我们目前的一些国际合作方式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同时,我们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基本上还是基于传统标准,主要着眼于减少贸易障碍和放开投资准入,而较少涉及贸易投资规则的新标准。对此需要未雨绸缪,因为,将来我们与TPP国家进行自贸谈判时,对方可能会参照TPP的标准。
最后,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与TPP开展合作,并且不排除未来加入TPP的可能。“可以把中美正在进行的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看作是将来与TPP对接的‘前站’,如果能达成协议,在规则标准上可能就很接近TPP。”
中美BIT谈判于2008年正式启动。经过多轮谈判,双方在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透明度和标准制定等核心议题上仍存在分歧。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就BIT与美方进行了磋商并取得积极成果。王志乐说,“从已经公布的中国方面的成果清单看,两国领导人在BIT问题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将加速;也有理由相信,这一协定的签订将进一步扩大中国的对外开放。”
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对全球公司有新的认识
“TPP是新一轮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标志,最大的受益者将是全球公司。”王志乐说,我们要把握和顺应当代全球化的新特点、新趋势,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就必须对全球公司有新的认识,从理论、观念和政策上进行创新。
近几年来,王志乐在国内较早提出并反复强调“全球公司”的概念,认为随着1992年冷战结束、全球市场出现,跨国公司已经进入全球公司的新阶段。在他看来,当下的全球化包括全球公司、全球产业和全球市场三个层面,其中全球公司是最为微观和重要的。
在采访中,王志乐对此阐释说,跨国公司是中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主要对象,但是,“跨国公司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工具”这一传统理论一直影响人们对跨国公司的认识。其实,从1992年全球市场出现以来,跨国公司已经发生了深刻的转型。他们从过去的跨国经营转变到全球经营,他们的管理结构则从中心辐射式管理转变为全球网络式管理,他们承担的责任也从过去的股东价值最大化转变为承担经济、社会和环境以及合规的全面责任。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海外经营规模超过了总部所在国,跨国公司正在转变为全球公司。全球公司与投资所在国有了越来越多的利益交汇,进而构建了利益共同体。公司层面的利益交汇事实上成为国与国之间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的基础。
按照这样的全球公司新理论,王志乐说,“我们固然应该清醒地看到全球公司给中国带来的挑战,例如对中国产业发展带来的冲击,对中国信息安全带来的隐患,但与此同时,更应该看到新型跨国公司即全球公司助力中国经济发展、助力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以及助力我国和平崛起的积极作用。”
“我们不仅要引进国外的跨国公司和全球公司,而且要培育源于中国的跨国公司和全球公司,更加深入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王志乐提出,在坚持外资政策不变、扩大引进外资的领域和规模的同时,还应积极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从过去被动融入全球价值链转为主动融入全球价值链,主动整合全球资源,在全球价值链中转型升级。实际上,“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其他相关举措,正是新一届中央领导推动中国对外开放战略转型的体现。
王志乐特别提到了当前备受热议的国企改革,认为“国企改革的核心应当是打造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他建议,在全球化的视野下,从适应全球价值链和培育全球公司的角度,思考国企的定位与发展;改革要着眼于解决国企目前存在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而从TPP的条款看,就是按照市场原则和经济规律来约束政府行为的。”王志乐说,“从长远看,实施TPP的标准有利于国企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国企做大做强和做久。”
目前我国经济的低迷状况,以王志乐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与三大微观主体——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动力和活力普遍不足有关,而通过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将会倒逼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从而推动中国新一轮高水平的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