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应共同守护教育本真
2015-10-23魏宏聚
魏宏聚
日前,在河南省实验中学思达外国语小学门口,两大堆生活垃圾熏得路人掩鼻通过。多位知情人称,该校建设用地原属于当地居民,而当地居民的孩子在参加该校的考试时没有通过,没能进入该校就读,家长一气之下做出上述行为。
审视该事件,家长与学校之行为背后的逻辑皆是受害者心理在支配。家长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其孩子丢掉受教育权无法就近入学,于是采取报复行为;而学校也认为自己是受害者,由于家长把垃圾堆在校门口,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法维持。那么究竟孰对孰错呢?
众所周知,教育最基本的场所有三,分别是学校、家庭与社会,而该事件竟然牵涉到上述三个最基本的教育之地。但我们看到的是,家庭与学校行为本身皆违背了教育的本真,都不具有育人功能,是不值得提倡甚至是荒唐的,无论孰对孰错,该事件的最终受害者都是国家的未来——孩子。
就家长行为而言,属于“损人不利己”。无论学校是否接收孩子入学,作为家长,都不能在学校门口堆垃圾,这是违背公德的行为,是不合社会规则与社会公德的。家长在校门口堆两堆垃圾,既污染了学校教学环境,也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最为重要的是,家长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影响孩子的品格。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在孩子面前,父母是一种道德形象的存在,他们的日常言行举止对孩子具有强烈的暗示和感染力量,不仅影响着孩子的性格与为人处事的方式,也影响着孩子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
就学校拒绝孩子入学的行为而言,其做法违背了就近入学的基本国策。就近入学是国家最基本的义务教育政策。新闻中,学校占用了居民的土地,其居住地应属于就近范畴,按理应可以入学;另外以考试来决定是否入学,本身就违背了义务教育招生规则。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但现实是,各个学校都或明或暗地进行选拔考试。尤其是公办学校假借分校之名,私下选拔招收优秀生,这似乎成了公开的秘密。虽然国家每年都明令禁止,但却屡禁不止。学校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其出发点仍是私利,是一所学校发展的私利。为了自己所在学校的发展,不顾家长、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私自选拔“好”学生入学,不顾其他学校的发展,不顾广大受教育者之需,背离政策而选择学生,这样的行为已背离了义务教育办学的初衷,背离了教书育人之道。
总之,上述事件没有赢家,最终受到伤害的是无辜的孩子。
责任编辑/黄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