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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015-10-21赵家玮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8期
关键词:合同管理注意事项对策建议

【摘要】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建设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在变的越来越重要。本文对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合同管理风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合同管理 注意事项 对策建议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涉及许多合同,比如设计合同、咨询合同、科研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供货合同、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等。所谓合同管理,不仅包括对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还包括对所有合同进行筹划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设计任务委托模式和施工任务承包模式(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方式、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等。

笔者以自已在工程合同管理及招投标中的实践经验,来和大家探讨一下合同管理中的若干问题。

一、合同管理主要研究内容

1、缔约研究:研究如何缔结一个相对有利的工程合同以及缔约过程中涉及的管理、法律、经济问题;

2、工程合同条款研究:研究工程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实现工程合同缔约目的的合同框架;

3、履约研究:研究工程合同履行的程序以及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4、争议研究:研究工程合同争议的根源、原因、现象、后果、表现形式以及解决方法;

5、合同经济研究:研究工程合同与工程经济的关系,以期取得最大的合同利益。

二、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1、合同总价的确定

目前在建设工程领域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形式:

(1)据实结算的合同类型。该类型的合同,合同总造价以双方最终核对确认的工程预算为准,施工单位风险最小,几乎所有市场风险全部由发包方承担。缺点是:①发包方的选择范围小、往往最终确定的造价偏高;②由于在前期双方很难对工程总造价取得共识,可能因此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进展步履维艰;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一旦出现信用危机,对总造价的核对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此类合同的优点:①招标程序简单迅速,双方仅约定一个优惠幅度,即可进场组织施工。非常适于工期紧、工序简单、总金额小、双方以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的施工项目。

(2)合同造价一次包死的类型。一般情况下,该合同造价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同总造价,工程结算时除工程量变动外其余均不调整。此类合同的缺点:①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很大,合同在施工单位的潜意识中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双方很难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往往发包方的每一个工程都必须进行招标才能选定施工队;②在市场价波动较大时,施工单位有可能承受不了市场的冲击,而致使工程搁浅,最终造成承发包双方两败俱伤。此类合同的优点是:①双方对合同总造价都有了一个十分明确的目标,给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带来了便利。该类型合同比较适合工期较短的项目。

(3)除双方约定的材料品种据实调差外,总造价基本包死。这种模式为第二种模式的合理补充。此类合同的优点是:①在招标时,由于施工单位风险的部分化解,能在施工单位中形成竞争,有利于降低造价;②这种合同模式下双方风险共担,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对一些较大型的项目比较适用。

2、材料供应

建筑材料采购,主要有甲方供应、甲方指定品牌、施工单位采购三种模式:

(1)甲供材:是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在结算时按供应价调整材料价格、并按该价格从工程款中扣除的部分材料。因为是甲供材,所以该部分材料对施工单位来说没有风险,同时不用垫付工程款。甚至可因此免除对甲方做出的让利承诺,而且在质量出现问题时还可从甲方取得经济补偿。(2)指定厂家的材料:指由甲方在招标阶段指定厂家、规格,由施工单位购买的部分材料。这种模式不占用甲方资金,一般也不会因此产生经济纠纷,这种模式适合各种主要材料的采购。如果甲方对建材市场比较熟悉,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尽可能多的约定好在将来的工程中拟采用的材料品牌、规格,这对工程质量管理非常有利。(3)施工单位自购的材料,原则上只需现场监理控制好质量即可。

3、工程索赔

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的提出与处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一要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二要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處理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三要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四要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对证据不齐全,不符合合同,计算不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五要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

三、合同管理风险的对策建议

合同中的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不可能绝对的完美和均衡。合同一经签定,即使对自己非常不利的条文也是不可能单方面进行修改。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中,首先是发现合同中的风险,然后是根据工程实际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采取技术上、经济上和管理上的措施,尽可能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

1.采取组织措施 ——对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应派一名得力的项目负责人,配备能力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组建精明强干的项目管理班子。对风险较大的某一项工程,应成立专门的管理组织,配调经验丰富的合同管理人员。

2.采取技术措施 ——对工程设计变更及费用调整较大的合同款应采取技术措施为主的对策。如设计变更较多且费用调整受限制的工程,应召集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分析可能变更的各种问题,提出甲方能够接受的,且乙方便于施工、费用少调或不调的合理化建议,从而减少乙方增加施工成本而得不到补偿的变更,或提出合理建议后甲方能主动提出修改设计,使问题脱离对乙方有风险的合同条款限制。

3.采取经济措施——对工程风险较大的某一部分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可相应的采取经济措施减少风险损失。在工程中常见的情况有:在雨季施工前抢施地下室及基础工程;在冬季施工前抢施结构及湿作业工程;在竣工交用前大幅度增加人员,增加工作班次以保证工期。所有采取的这些抢施工程无非是增加了机械设备,增加施工及管理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或加班费用。但这些支出使乙方保证了施工进度,保持了信誉,避免了风险。

4.加强索赔管理——在工程施工中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是施工单位广泛采用的风险对策。认真分析合同,详细划清双方责任,注意合同实施中每一事件的详细过程,寻找索赔机会,通过索赔和反索赔提高合同总价。争取总价的调整,达到风险损失补偿的目的。

5.组建联合体,共担风险——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由于专业技术、工程经验和处理工程风险能力的不同,乙方应注意发挥自己的长处,避免自己的弱项,与其他专业工程单位组建联合体,共同分担风险。

四、结论

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应引起参建各方的高度重视,否则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作者介绍:赵家玮,男,1983年5月生,大学本科,工程师。现在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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