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体制下电力行政执法的难点分析
2015-10-21仲冬
【摘要】近年来,破坏电力建设、妨碍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在全国各地呈频发之势,窃电现象也频频出现,这不仅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危害到供电安全,而且也严重影响了电力建设项目进度,给国家及供电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根本原因是由于行使电力行政执法权的电力管理部门欠缺相应的经验、人力和物力资源。本文借助于对电力行政执法的难点和内容加以梳理,旨在通过对我国电力行政执法机制和执行情况的梳理,进而探索这一难点的原因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电力行政;执法;难点
一、目前我国电力行政执法面临的严峻形势
电力工业在我国经济产业中处于先导地位,电力工业的发展对社会稳定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直接的关联。在一段时间以内损害电力设施与偷窃电能行为屡屡发生,不仅使国家与人民财产蒙受巨大损失,严重损害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侵害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窃电行为与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还对供用电秩序形成了干扰,给人民群众财产与人身安全、电力运行安全买下了很多隐患,对电网的安全运行造成了直接的威胁。从2010年到2014年,全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有31907起在公安机关立案,因损害电力设施、盗窃造成停电的共计2.1万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4.4亿元[1]。2010年全国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有321771起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14亿元,盗窃电与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总和是直接损失均相当于前五年的总数。而在2011年第一季度,案件同比2010年期间上升了45.9个百分点。
涉电案件急剧增加,对电网的安全运行构成了严重威胁,无法维持电网正常供电与电力用户正常用电;还可能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因为电力执法力度的薄弱,涉电违法行为没有被予以惩处与追究,还将损害整个社会法治环境,难以保证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的震慑力与电执法部门公信力。
二、造成我国电力行政执法难点的原因
电力行政执法呈现出的严峻形势诚然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最为重要的因素则是执行保护力度不够。即便对于涉电刑事案件《刑法》已经作出了较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如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在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内,但可以肯定的是,电能保护和电力设施的行政执法工作的不到位,以至于电力行政违法案件得不到有效地、及时地处理,无法在涉电刑事案件与行政违法案件之间建立用来避免前者持续演化为后者的行之有效的屏障,以至于频频发生涉电案件[2]。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不断深化,电力立法比电力改革之后,目前的电力法律法规中很多地方与我国现行的电力工业发展和改革现状不相适应。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存在于我国电力行政执法的法律环境与体制环境之间,笔者将以电力立法与电力执法管理体系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展开分析。
三、现行体制下破解电力行政执法难题的对策与措施
(一)修改与完善电力法律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保护内容
修改和完善《电力法》相关法律法规已成为有关部门的紧急任务,修订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与《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农业法》《森林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3]。
国家司法部门也应该结合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在制定《电力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时,要明确规定出对涉电案件的违法金额、法律责任的追究等具体细节。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此同时,也应该建立一套配套的包含保护电力设备和电能等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法律,并形成切实可行的和完整的行政执法保护制度。
(二)深入宣传电力法律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在宣传电力设施和电脑保护这个部分做的不是很到位,没有有力的宣传电力相关的法律法规,大众对电力法律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没有意识到破坏电力设施会带来怎样的后果,由于对电力设施保护认识不深刻,所以造成了电力行政执法面临着很大的挑战。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常是由电力主管部门与电力企业来负责实施,但是从实践性来看,电力企业在宣传过程中应该与电力服务绑定进行;也应该在农村地区这种涉电案件较多的地区进行宣传,在提供设施护理的同时进行宣傳;在宣传电力法律方面,电力企业无论是在人力物力还是阅历上比电力主管部门更适合,电力企业也更容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有实效性的宣传,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更具有操作性。当然,电力主管部门也应该配合电力企业的宣传工作,宣传电力执法的有关内容,从根本上强化人们按照电力法律法规用电的意识,以此来减少涉电案件的发生。所以电力相关部门应该切合实际,加大对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于有效防范涉电案件的发生减少电力行政执法难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结
总而言之,在新形势下,充分认清电力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适时修订法律,协调《电力法》与其他部门法律关系、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或司法解释是解决电力行政执法难题的目标性任务,而探索一套适合国情或地情的电力行政执法模式则是解决当前我国电力行政执法难题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杨军,王君安,廉高波.现行体制下电力行政执法难题解析[J].电力技术经济,2014.3
[2]鲁篱.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
[3]张振江.湖北电力行政:荆州亮剑[N].湖北电力报,2014-07-28(1).
作者简介
仲冬,男、1986.11,汉,安徽省阜阳市,本科,助理工程师(目前),电力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