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与耕地保护问题探讨
2015-10-21刘晶晶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下,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在十八大之后,我国的城鎮化建设工作迈上的发展的新台阶。与此同时,土地作为城镇化建设的基础,我国城镇化建设与发展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愈发的突出,给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利用带来的较大的挑战。在现阶段,如何处理好城镇化建设与耕地保护渐渐的管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首先简要的阐述了当前城镇化过程中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然后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并提出相关想法,建议以强化民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体系,提高耕地的使用效率,对耕地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切实提高耕地的质量。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耕地保护;问题;对策
引言
一个国家的城镇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的工业化和发展程度。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然会占用大量的耕地,而耕地由于百姓民生密切相关。因此处理好城镇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管理,不仅是能够增强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利用效率,同时对推动城镇化建设发展,推动一国的经济发展也有着莫大的意义。目前,随着我国农村人口向城市的不断转移,以及农业用地向城市建设用地的转变,耕地保护政策对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基于此,笔者就城镇化建设中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尝试提出相关的保护对策,仅供有关人士参考。
一、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耕地保护存在的问题
通过有关调查与研究,当前在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耕地保护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农田监测缺乏效力,监测水平落后。农田检测是耕地保护中的重要基础性环节,对耕地保护措施的落实有直接影响。然而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技术、平台以及人才建设的落后,影响了农田检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往往待到一幢幢违规建筑落成后方意识到这是对耕地的占用或滥用。另外,地方正是纪检部门监督检查的不到位,监管缺乏约束也是导致城镇化过程中耕地乱占、滥占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二,受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地方政府作为在利益上相对独立的主体,出于对经济效益的考虑,不少地方政府在处理城镇化与耕地保护的问题上往往倾向于城镇化发展,在实际的工作中缺乏对整体和长远经济发展的思考,滥用审批权,忽视了对土地资源的规划。同时,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土地总体规划的定位比较模糊,缺乏确切的描述,对于违反规划、擅改规划、改变土地性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行为的惩处力度比较薄弱,不足其起到震慑的作用。
其三,与其他性质的用地相比,耕地的自然性决定了其较低的经济效益。而正是这种较低的经济收益,使得开放商与农民双方在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下,达成一种默契,一方愿意开发耕地,另一方愿意将耕地变为非耕地。最终由于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偏低,城镇内部土地结构呈现出松散的现象,制约了土地利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城镇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难度。
二、城镇化进程中耕地保护的对策
1、增强国民的耕地保护意识,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通过对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研究克制,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耕地的要求不再局限于耕地的生产功能,而是希望从耕地中获得非生产功能收益。同时也正是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耕地保护意识也在逐渐加强。对于农业生产者而言,要想提高耕地的经济收益,其眼光不应局限于单纯的谷物生产,其可以将农业生产由生产有观光和生态拓展,比如农家乐、生态农业等等,所以农业生产者在经营过程中需转变其经营视角,将居民饮食结构的调整作为新的发展方向。其次,基于大众对耕地非生产功能需要的不断提高,大众还需对城镇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客观的认识,意识到真正的城镇化建设并不是以牺牲耕地为代价的,耕地其实是服务于城镇化建设的。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加强对城镇化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全面调动起城乡居民保护耕地的热情与积极性,强调对整体效益与长远效益,通过对土地资源生态效益的充分利用来获取经济效益。再次,政府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制定相关的惠民和富民政策,比如向农民发放补贴或福利等,一方面保护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借此来激发公众参与耕地保护的主动性。
2、加强对耕地的规划与控制,建立耕地保护体系
从对以往耕地开发的经验来看,自然资源越是丰富的地区,投机者对土地资源的开垦程度越深,给耕地造成了破坏。同时,由上文的论述可知,我国当前缺乏完善的耕地保护体系,对耕地的规划监管力度不强也是加深我国城镇化建设与耕地保护矛盾的原因之一。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善,一方面加大对土地规划利用的管理力度,针对耕地开发与利用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规划方案,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对土地资源进行充分利用,最大化土地资源的价值;另一方面,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尤其是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进行严格的管控,对于需要进行资源开发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土地资源和城市用地规定进行综合评定,将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此外,笔者还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的耕地预警和检测系统,加快耕地信息管理的的信息化发展,细化耕地等级,既要保证耕地的数量也要保证耕地的质量。
3、推进耕地开发整理与复垦,增加耕地有效面积
专家表示,在未来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人口发展仍将处于增长趋势,因而城镇化建设所占用的耕地规模还将继续扩大,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使耕地面积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而要保持耕地面积的稳定,对土地开发进行积极的整理,促进有效耕地面积的增加是十分有必要的。首先对于地方而言,其需坚持国家的统一指导,在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的基础上,搞好土地开发与土地规划,鼓励耕地后备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向荒地拓展。其次,通过改造居民点、迁并村屯、田块整理,推进土地整理进程,对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进行系统的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再次,对土地进行复垦,通过一定措施对由于工矿生产建设而造成的废弃地进行复垦,从而实现有效耕地面积的增加。
4、动态监测耕地的利用情况,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政府应适时更新、升级、引入耕监测技术,实现真正的耕地动态监测,切实提高耕地的质量。首先利用现代高科技技术如“3S”等,建立其动态的耕地保护监测体系,并构建多级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网络,对市县乡内所用的耕地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展、查处、制止耕地乱占、滥占等违规行为。其次加大对耕地保护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耕地保护信息化建设进程,通过信息化的数据管理,提高耕地监测的质量。最后,通过先进设备面对工业“三废”的排放情况指标进行严格的监控。将污染范围和污染损害降至最低,从而促进耕地质量的切实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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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黄明华,陈默,张静雯. 城乡建设用地联动规划——城镇化与耕地保护的必然与必须[J]. 现代城市研究. 2011(01)
作者简介:刘晶晶,女,1992年08月,籍贯:四川南充,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系,学历:本科,研究方向:城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