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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起源及理论基础

2015-10-21任玉兵何勇

城市地理 2015年9期
关键词:生态城市理论基础

任玉兵 何勇

摘要:在城市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的条件下,市民对城市良好生态环境的渴望不断增长。生态城市研究是城市研究的热点之一。生态城市萌芽于乌托邦,成长于田园城市、卫星城市,1971年生态城市的概念被正式提出。生态城市具有自身的内涵、特征和建设原则。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城市生态学理论、城市规划理论、循环经济理论等。依据理论基础的差异,生态城市形成了不同的建设模式。

关键词:生态城市;田园城市;卫星城市;理论基础

1.生态城市的起源

生态城市,英文由生态学“Ecology”和城市“City”组合而成,即Ecocity,意为一个生态文明的城市。生态城市是在乌托邦、田园城市、卫星城市之思想、理论和实践,它是人类理想的聚居模式[1]。

1.1 乌托邦的设想

近代工业革命在加速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各种问题,如住房紧张、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生态环境破坏等。这些问题被形象地称为“城市病”。为了治理“城市病”,从工业革命萌芽伊始,西方学者就在探索城市规划的有关问题。

乌托邦(Utopia)是16世纪首先由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 1477-1535)提出的。针对当时资本主义城市与乡村脱离和对立、土地投机严重等现实,莫尔设想了包括50个城市的乌托邦。在乌托邦中,为控制城市规模,两个城市相距最远一天也能到达;每户有一半人在乡村工作,住满两年轮换一次,以免城市与乡村脱离;街道宽度定为200英尺,为的是保证城市良好的通风;住户门不上锁,以废弃财产私有的观念;生产的东西存放在公共仓库,每户按需领取,并设公共食堂、公共医院。另一位空想社会主义者康帕内拉(Tommaso Campanelta,1568-1639)提出了“太阳城”的方案,城市空间结构由7个同心圆组成,居民从事畜牧、农业、航海、防卫等工作。

空想社会主义学家关于城市的种种设想,尽管多数停留在概念层面,但这些思想成为以后“田园城市”、“卫星城市”等理论的渊源。

1.2 田园城市的设想

许多学者认为生态城市起源于田园城市的设想。田园城市理论是1898年由英国人霍华德(Ebenezer Howard)提出的。针对城市规模增大,人口拥挤,市民隔离感增加,霍华德提出“城市应与乡村结合”的观念。他精心刻画了一个“田园城市”的方案:城市人口30000人,用地404.7hm2。围绕城市的是大片的永久性绿地,供农牧业用。城市部分由公园、林荫道、公建、住宅组成的一系列同心圆组成,大道由中心向城郊放射出去,整个城市绿地占有较大比率。田园城市理论影响极为广泛,规划界一般把“田园城市”方案的提出作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开端。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具有以下特点:①城市中有较大比例的公园、林荫道,城市中的人更接近自然;②城市外围为永久性绿地,可以控制城市用地的无限扩张;③同心圆结构及由市中心放射出去的6条大道,成为城市结构的一种模式,这种结构利于城市通风,改善城市气候,净化空气。

1.3 卫星城市的设想

20世纪初,鉴于大城市的恶性膨胀,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由其追随者昂温(Unwin)发展成为卫星城市的理论。昂温提出在大城市的外围建立卫星城市,疏散高密度人口,以控制大城市规模。同一时期,惠依顿也提出,为控制大城市的膨胀,可以在大城市周围用绿地围起来,在绿地之外建立卫星城镇,建设工业企业,和中心城市保持一定联系。卫星城市实际上是大城市周围的一些小城市,与大城市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在生产生活上与大城市保持紧密联系。

田园城市和卫星城市的设想都已在实际的城市规划中得到体现。

2.生态城市的概念及内涵

生态城市概念最早于1971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中提出。但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真正意义的生态城市,人们对生态城市内涵的认识依然在不断深化。

苏联生态学家雅尼科斯基(O.Yanitsky,1984)[2]首先给出了生态城市的概念,生态城市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建立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发挥与发展,居民的身心健康与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保护的生态、高效、和谐的人类聚居新环境。美国生态建筑学家理查德·瑞吉斯特(Richard Register,1987)[3]认为,生态城市寻求的是人和自然健康和谐、充满活力及持续力的理想。美国生态学者罗斯兰德(Roseland,1997)[4]认为,生态城市概念含有可持續发展、健康社区、社区经济发展、优良技术、生物区域主义、土著居民价值观、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意思。我国城市规划专家黄光宇(1997)[5]认为,生态城市是人类长期以来对理想生活与住区持续探索和追求的结果,它基于生态学原理,综合研究由经济、社会和自然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并应用现代科学和技术手段而建设的居民满意、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居住空间。陈予群(1997)[6]认为建设生态城市是现代文明和未来理想城市的象征。生态城市作为一个人工复合系统,存在于特定的行政区域内,以所属地区的自然资源情况为前提,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为核心,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制约因素,以城乡协调、环境清洁优美为特征,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学者们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出发,根据自己的认知,提出了不同的生态城市概念。从这些概念中可以概括出生态城市的内涵,主要是:①基于生态学原理;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③一个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系统;④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经济。所以,生态城市是一种遵循生态学原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生产的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系统。

3.生态城市的特征

生态城市的提出是基于人类生态文明的觉醒和对传统工业化与工业城市的反思,与传统城市相比,生态城市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其特征如下。

1)人文性。只有拥有文化个性、人文气质的城市,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生态城市应具有人文品质,寻求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要爱护自然、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身心也能从美好的自然环境中受益;生态城市应寻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追求平等、民主、尊重、关怀的人文价值。

2)持续性。可持续发展理论是生态城市的思想基础。城市发展需秉持理性价值取向,即限制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一个只顾“掠夺”性地开发资源,满足眼前需要的城市,不可能持续地发展。具有战略眼光的城市管理者、规划者能科学地开发、利用资源,合理地配置资源,保持城市持续健康地发展,让城市繁荣的成果惠顾广大的居民。

3)整体性。生态城市是一个包括自然、经济和社会在内的复合系统,具有系统的整体性特征。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要兼顾环境、经济和社会三方面的整体效益,注重城市质量的整体提高。

4)区域性。城市不是一个与周围地域隔绝的孤立实体,相反,城市一刻也离不开与其毗连的区域,所以城市是一种区域的概念,每个城市的发展都有自身独特的区域条件。生态城市作为城乡统一体,是建立在区域平衡基础上;且城市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只有平衡协调的区域才有平衡协调的生态城市[7]。

4.生态城市建设的原则

雷吉斯特(1984)[8]提出了生态城市建设的四项原则:以相对较小的城市规模建立高质量的城市、就近出行、小规模地集中化、物种多样性有益于健康。雷吉斯特(1993)提出生态城市设计的十二项原则:恢复退化的土地、与当地生态条件相适应、平衡发展、制止城市蔓延、优化能源、发展经济、提高健康和安全、鼓励共享、促进社会公平、尊重历史、丰富文化景观以及恢复生物圈。

5.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

生态城市是一种跨学科的城市发展理念,而不是某一种单一的发展形式。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城市生态学理论、城市规划理论与循环经济理论等。

5.1 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以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能力的发展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其实质是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既要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又要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各种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地球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可持续发展追求的是整体发展和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是关乎所有人的发展,应以公平为原则,既要保障横向上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公平,也要保障纵向上的代际发展公平。可持续发展本身也是多样性、多模式的多维度发展。

可持续发展可归结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理论强调经济增长的必要性。它不仅重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重视经济增长的质量。单纯数量的增长有限,而依靠科学和技术进步,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促进内涵型的经济增长,才能让经济走上良性持续的轨道。

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就是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状态。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自然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良好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使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速率低于其更新速率,使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能够得到替代资源的补偿。

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是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发展不单纯是经济的增长,而且涉及人类生活质量的改善,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让人们享有平等、自由、受教育的权利并免受暴力。所以,在可持续发展系统中,经济发展是基础,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是条件,社会进步才是目的。在二十一世纪,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是以人为本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5.2 城市生态学理论

城市生态学是一个交叉学科,由生态学、城市学及人类生态学等学科发展而来,于1925年由美国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帕克(R.E.Park)[9]首先提出。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城市学是以城市为研究对象,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观察、剖析、认识、改造城市的各种学科的总称。人类生态学是研究人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关关系及其规律的学科。城市生态学是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应用生态学和工程学的方法,研究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生态系统的成分、结构、机制及与其他系统关系的规律,促进物质转化和能量流动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实现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及关系协调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城市生态学是“生态城市”最基本的理论基础。

城市生态学从宏观上对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之间关系进行考察,强调城市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生物群落和人类社会、物理生物过程和社会经济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把城市作为整个区域范围内的一个有机体,分析各组分之间的能量流动、物质代谢、信息流通和人的活动所形成的格局过程。

城市生态学包含的一般规律,如生物与生物及生物与环境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规律,物质循环与再生的规律,物质输入与输出动态平衡的规律,环境资源的有效极限规律,是解决人类当前面临的人口、粮食、能源、资源、环境五大问题的基本理论,是指导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基础理论依据。

宋永昌等认为,城市生态系统是人为改变了结构、改造了物质循环和部分改变了能量转化、长期受人类活动影响的、以人为中心的陆生生态系统。马世骏和王如松认为,城市生态系统是由人类社会、经济和自然三个子系统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具有以下特点:(1)是人工生态系统,人是这个系统的核心和决定因素;(2)消费者占优势;(3)分解功能不完全;(4)自我调节和自我维持能力很薄弱;(5)受社会经济多种因素制约。

5.3 城市规划理论

城市规划思想和实践历史悠久。我国夏代就对“国土”进行了全面的勘测,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的《周礼·考工记》记述了周代王城的空间布局。西方在公元前500年的古希腊城邦时期,提出了城市建设的希波丹姆(Hippodamus)模式[1]。现代城市规划理论更是丰富多彩,从乌托邦、太阳城到田园城市、卫星城镇、生态城市,不一而足。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維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的未来空间安排。城市规划的意义在于对城市社会发展和演进的指导和控制,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地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性手段。城市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是对城市空间、土地的科学统筹安排,是形成城市良好生态环境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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