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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2015-10-21

当代兵团 2015年23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设区统一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设立,是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而確定的。目前,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依据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的多少、区域面积的大小,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行政地位相当于省、设区的市和县。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既是自治机关,也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根据本地方的实际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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