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住房公积金快速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建议
2015-10-21薛家永
薛家永
【摘要】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来,住房公积金对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如何管好用好职工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真正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购建房后顾之忧,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既是工作职责,也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发展;问题;建议
前言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旧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需求,有的县资金利用率较低,有的县资金不够周转。面对这一状况,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人员结构、资金运转、系统重建、制度建立等方面入手,借鉴省内外地州市先进经验,高标准高要求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进行改造升级。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业务指标快速发展。
一、基本情况
2012年6月,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本着“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的方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重新上线了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从管理模式、资金统筹、核算方式等方面进行全市统一。去年以来,面对企业效益下滑、财政吃紧、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全市70余名干部职工攻坚克难、迎刃而上,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政策调整、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增加服务网点等方式,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截止9月底,各项工作任务超额完成。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今年三季度归集住房公积金8.02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全年归集18.7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2%。其中: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9847名,增加缴存额800万元;调整缴存基数单位3003家,增加缴存额8000万元;调整缴存比例单位648家,增加缴存额900万元。至9月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84.13亿元,住房公积金余额余额89.99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三季度提取住房公积金5.33亿元,同比增长30%,全年提取13.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5%。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1.01亿元(购房:4.36亿元,还贷6.65亿元),占提取总额的81%;销户类提取2.56亿元, 占提取总额的19%。至9月末,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94.14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51%。
(三)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三季度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6.86亿元,同比增长52.78% ,全年发放16.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个贷回收2.39亿元,同比增长21.94%,全年回收6.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6%。至9月末,累计向14.14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27.36亿元,贷款余额61.50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至9月末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为0.91‰,比2014年末下降0.49个千分点。曲靖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分中心逾期率分别是:师宗3.84‰,宣威1.34‰,曲靖中心城区1.16‰,沾益1.1‰,马龙0.5‰,富源0.43‰,陆良0.25%,会泽0.08‰。
(五)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社会贡献度明显加强。至9月末,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达68.34%,比年初增加7.51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全市金融系统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的42%,比年初增加3个百分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及住建部2015年几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2015年6月以来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管理办法,通过加大提取、放贷力度,消耗存量资金3亿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全市系统内高规格严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构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改革,进一步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协调解决住房公积金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从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住房公积金扩面、加大宣传力度、精简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针对缴存职工需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随着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也有了不同的期望,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市场需求,曲靖市为了顺应市场,尽可能满足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及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
1、职工购建房提取时间由原来一年内购房手续延长到两年内。
2、房屋产权单独所有的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均可提取。
3、新增了住房按揭贷款尚未全部结清的,可提取近一年度内偿还的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4、一个家庭户夫妻双方在曲靖中心城区和所辖的县(市)无住房的,每年可提取部分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金。
5、大病提取不再界定病情大小,改为以医疗费用为大病提取依据。
6、增加住房公積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增加到70万元,单职工由原来的25万元增加到35万元。
7、提高贷款额度与购房价值的比例。由原来的房屋价值60%(145M?以上)、70%(145M?以下)分别提高到70%(145M?以上)、80%(145M?以下)。
8、缩短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限制,由原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可贷款缩短为半年。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切实维护职工的住房保障权益,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中心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新闻媒体报道、报纸刊登、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新政策、新业务的宣传力度。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为抓手,以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以确保资金安全及干部队伍健康廉洁为核心,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
对照检查在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制度建立不完善、设置不科学、执行不到位、不照章办事甚至故意违反和破坏制度等不良行为,用法治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建章立制,杜绝人为因素、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资金风险,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规则》,涵盖了工作职责、业务管理、内控机制、社会服务、作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30余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使每一项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责可追,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五)强化内部稽核、筑牢防线,保障资金安全营运
组织开展大量思想政治工作,与广大干部职工交心谈心,深入了解所思所想,消除思想误区。邀请了财经、纪检、法律方面的专家对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释纪,对干部职工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
(六)加强系统建设,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近年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通过走访调研,应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呼声,开展了一系列系统建设工作。一是在全省首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各缴存单位不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报职工住房公积金,可直接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申报、缴交业务,降低了缴存单位运行成本,节省了人力、财力。二是在全省首家依托乡镇农信社网点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乡镇职工可足不出乡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解决了乡镇职工提款难、借款难、还款难的问题。三是开通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和“曲靖公积金微博”,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管理工作动态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曲靖市政务公开网”、“曲靖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上公开业务办理流程,提供业务表册下载,公布住房公积金收支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代扣、提取和余额情况,方便职工及时了解本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离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由于制度和一些历史原因,任然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差异较大
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月10日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于2011年10月2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云建金【2011】626号)指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所在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为职工缴存基数最低5%,最高不得高于12%,也就是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只要在5%至12%之间,均符合国家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政策。这就意味着,效益较好的单位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至最高限12%,即免除了个人所得税,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对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都是两全其美之事,这样的企业大部分是国有垄断企业。而对于效益较差的单位,难免出现政策失衡,有的企业甚至最低的比例5%都无法缴交。其次,财政全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各县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基本一致,但在同一个城市,县与县之间的差异同样较大。(二)住房公积金扩面难度较大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城镇私营企业和民办企业并不愿意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较为突出的是建筑行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仅给企业带来不小的经济负担,同时对于务工人员本人来说,多得不如现得的思想始终广泛存在,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收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不太愿意。此外,务工人员的流动性较大,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对这一部分缴存者的管理也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制定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受限,资金使用率较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仅限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职工租房、购买国债等,这一规定限制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也给管委会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了局限性。特别是近年来受房地产业不景气的大市场环境下,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较低,很多城市不同程度地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例如缴存职工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家庭成员重点疾病、自然灾害等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的政策已背离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如重大疾病和自然灾害原本属于社保范畴,但为了解决这一部分职工的生活困难,很多城市都推出了這一使用政策。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不断增加,各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也在不断上升,资金在银行沉睡的现象较为普遍,资金使用率较低。
(四)风险管理难度较大
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内部风险。虽然近年来我市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心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解决住房公积金内部风险问题,但作为一个管理大量资金的部门,每一位职工每天可接触到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风险管理难度不言而喻,这就需要每一位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清廉意识,自觉克服侥幸心理、功利心理。二是来自外部的风险。近年来,缴存职工套取、骗贷的现象时有发生,职工住房信息不能共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实职工购建房信息难度较大。其次,部分贷款虽然利用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或者人为拖欠贷款,抵押物的执行难度较大。
(五)部分政策的落实难度较大
今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省政府、住建厅等部门多次下发通知,要求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存贷比、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等,然而,这些政策的落实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还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一些相关部门做大量的衔接工作,例如亲属关系、婚姻关系、异地购房情况的核实、公积金缴存互认、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设置等度需要逐步解决,在保证资金安全和公平使用的前提下,这些工作还应该做得更细更具有操作性。
四、意见建议
(一)平衡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已实现全市政策口径以及操作流程完全统一,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还存在基数比例悬殊过大,建议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上多做文章。以市级政府牵头,统一全市财政供养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二)规范稳重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社会各阶层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工作呼声较高,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但笔者认为,此举并不一定能给住房公积金制带来实质性的活力。首先是职工尽到了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一义务,就能够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权利,这一部分人员流动性较大,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追偿的难度较大。其次,一些开发商为了筹措前期资金,最初不惜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通过职工个人利用虚假购房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操作中,款项由房地产开发商支配使用,一旦贷款办理后,停止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的扩面工作不能只扩不管,也不能只管不防,需规范稳重推进。
(三)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率
严格落实住建部(建金【1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做到应提尽提。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对业务办理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合并精简,减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表格填写、证明材料、房地产评估等中介费用,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结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
(四)严控资金和业务风险
盡快启动与住建、银行、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工作,做到缴存职工住房信息、征信记录、婚姻状况、亲属情况等信息共享,同时配合电子档案系统,对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提供的手续实时查询,实时拍照或扫描,及时存入电子档案系统,既方便查阅,又方便稽核检查;既方便客户,又防止骗提骗贷。同时,在中心内部建立完整的初审复核模式,杜绝“人情”提取、“人情”贷款,做到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真正购建起“信息共享、安全可靠、运作顺畅、监督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五)建立农信社代办业务考核机制
加强与农信社业务的沟通联系,利用农信社网点分布广、服务对象范围较宽这一优势,开展好住房公积金业务代办工作。在农信社乡镇网点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柜,建立农信社代办业务考核机制,对代办柜员个人做到有奖有惩,激励农信社柜员住房公积金业务代办积极性,真正解决乡镇职工缴款难、提款难、贷款难、还款难四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