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寿命过短危害及原因分析
2015-10-21冯坤益
冯坤益
摘要:建筑"短命"现象在我国非常普遍,不仅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文化流逝,还带来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文章先从环境、社会、人文方面分析了建筑寿命过短的危害,并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施工三个层面对导致建筑寿命过短的原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建筑、寿命过短、危害分析、原因分析
引言:2010年3月,"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在会上其中提到:"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 20 亿㎡的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但我国的住房使用寿命却只能持续25至30年"。相比之下,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发达国家,建筑寿命普遍较长,在欧洲,百年老屋随处可见[1]。
一、 建筑寿命过短的危害
房地产行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显著,但却是典型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建建筑将消耗大量的资源。以资源的消耗计算,我国每年 20 亿平方米的新建面积,将消耗全世界 40%的水泥和钢材,另外,房屋建设还将消耗以水为代表的不可再生资源。
此外,在建设和拆除的过程中还会产生噪音污染、废水、废气、和固体垃圾。据统计,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一40%[2];在每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垃圾就会产生500-600吨,而每万平方米拆除的旧建筑,将产生7000-12000吨建筑垃圾[2],每填埋一万吨建筑垃圾就要耗费一亩耕地[3]。2012年我国建筑施工面积为573418万平方米,仅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填埋就占用耕地31538亩。建筑的短命缩短了建筑建设和拆除的周期,进一步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与此同时,建筑过早拆除往往伴随着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思想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群众常常有不满情绪,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激化了党群、干群矛盾,而且危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4]。由于拆迁引发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呈现出愈演愈烈,负面新闻上屡见不鲜。2003年,残疾居民翁彪因暴力拆迁而自焚;2009年底成都的唐福珍自焚事件;2010年9月江西省宜黄县钟如奎家3人自焚重伤的悲剧再次发生,这些案例引起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建筑是一个城市标志和象征,是一个城市历史积淀和文化凝结的主要载体之一,建筑的短命使城市少了最能代表自己特色的历史街区,割断了历史文化的血脉,一些历史名城也失去了时间厚度,失去了自己的城市个性[5]。使我们无法靠建筑来保存和传承城市发展的记忆,削弱了城市文化的传承,造成城市文化的缺失。
短命建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土地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社会负担、城市文化的流失等问题,因此充分的研究影响建筑物寿命过短的因素,并找到延长短命建筑寿命的措施与方法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建筑寿命过短原因分析
1 城市规划和政府决策的影响
城市规划的使命在于通过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得出城市的合理布局,用以综合部署城市的各项工程建设。由于城市的建设不是一天就可以建成的,城市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就显得非常重要。城市规划是全局性、控制性的设计,这一先决条件的失误,往往是后续工作难以弥补的。城市规划是建筑存在的理由和依据,它控制着建筑的密度、建筑体型大小和高度等方面因素。一个建筑从规划阶段起就应该在科学性和前瞻性上下功夫,使其符合所在地域的整体发展需要。若是规划阶段出现短视的弊病,那就从一开始便注定了建筑的短命。我国城市规划设计本身还处于相对落后阶段,规划的质量低。即规划时的目光短浅。其注重表面形式多于关注研究城市内在机理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考虑城市建设发展的速度过低,形势估计慢,标准制定落后。城市规划设计本身不应该只是规划设计师的个人劳作,而应该由城市各方专家组成的核心智囊团在规划前期就与规划设计师进行协调研讨后作出的综合设计,这样的规划才可能更全面、更具科学性和前瞻性。但在一些规划设计不够完善的地区,规划设计竟演变成部分领导的设计,规划方案的最终决定权完全把握在领导手中,有些地区甚至出现先有建筑设计,后做规划设计的怪现象。因此导致城市规划本身质量差。
其次,在城市规划执行中"换一届政府换一张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规划走的是形式,难以成为真正的实施指南。在目前的政绩考核制度下,新一届班子往往希望在任期内看到城市形象的变化和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规划成为一个有效的管理手段,通过规划的更新可以得到一个更好的城市形象的期许,为后期建设铺平道路。规划的更新也为新班子带来经济政绩,通过规划更新进行旧城的拆除,地块的价值得到提升,用地效益变为了政府财政的经济效益。这种"双赢"的可能使得规划成为"橡皮泥",新班子就会有新思路,规划的延续与统一荡然无存,更难提它的规划指导作用了。规划的频繁变化必然导致建筑的频繁拆除,从而使建筑寿终正寝难以实现。
2建筑施工质量因素对建筑寿命的影响
工程质量是直接影响房屋的安全性、耐久性、适用性以及抗灾害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施工质量的優劣无疑是对建筑寿命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原因。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第一,工程的立项、设计、地探、审核、监理、监督、验收等多个环节和建设程序上未照章行事,或市场不规范造成无证施工、无照施工、越级施工、层层转包、出卖证照、冒名顶替、资质不符等,造成工程质量低劣。
第二,工程所用材料及制品不合格。一些开发商或包工头为最大化降低成本,获取高额利润,往往在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或牺牲建筑的某些功能为代价,造成工程质量低劣。
第三、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措施等选择不当或错误。
第四,地质勘察报告有误,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
裂、破坏、倒塌。
三、 结束语
每个环节都应该有更多的重视、控制和监管。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我国的建筑使用寿命。因为规划短视、偷工减料,造成我国建筑的平均使用寿命大有"50 年罕见、30 年普遍"的现象存在。
参考文献:
[1]陈冠宏.中国"短命建筑"思考[J].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67-71.
[2]蒋秀娟.中国建筑寿命"短"在何处[J].质量探索,2010,(7):13.78-79.
[3]臧旭平,孙静芳.青岛堆积6000万吨建筑垃圾近郊难觅填埋地[N]. 青岛早报,2012-3-22.
[4]尹吉.关于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问题的思考[J],江苏建筑,2007,(5):65-67.
[5]李忠辉.大拆大建:城市的伤痛与遗憾[N].人民日报,2005-9-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