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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一般的狐狸精(四题)

2015-10-21车延高

文学港 2015年9期
关键词:狐狸精李白

车延高

诗一般的狐狸精(四题)

车延高

诗一样的狐狸精

狐狸精这三个字最早从奶奶的故事里听说,后来长大了,才知道狐狸精是由精灵古怪的狐狸派生出来的。用指那些艳如桃李、妩媚惑人的妖冶女子。

于是每去动物园,总要去看看没有修成精的真狐狸。它们的确是极有灵性的活物,毛茸茸的身子要么金黄,要么雪白,拖一条容易让人联想到围脖的大尾巴。游刃有余地左右捭阖。尤其是脸,险若刀削,勾出妖媚的线条,可以让你的意识瞬间滑入一种温顺包围。最特别是一双眼,灵如点漆,凝视有神,妖妖冶冶,顾盼生情。不着一丝笑意,只要与你目光一触,心立马就颤颤的,会想到窈窕灯影下,那若即若离的回眸一笑。

看书多了都知道,狐狸精是古代神话传说里的精怪。千年一修,可以附人形体,夺人魂魄,它常以风情万种、妖惑迷人的女儿身现形。用姿色惑人,然后施展妖邪之术。当然也有例外,如聊斋里写到的平原县的王成就是一特例。他所遇的狐仙就以一个老太太的形象现身。帮其一家功德圆满之后,老人家居然不留名不留姓地走了。但这是特例,在国人的意识深处,狐狸之后一旦狗尾续貂个精字,那一定是经过修炼的神物或妖物。它们要么极恶,要么极善,而且神通广大、无所不能。因此平头百姓畏它,尊其为大仙,立了牌位,供奉香火,时常敬拜。就连威风凛凛的官场也畏它。清代各官署中为防官印被盗,常以“守印大仙”之位供奉狐仙。生造出一种人假狐威的氛围。

但这一切都不是骨头深处的敬重,我看是带有实用主义色彩的利用,也就是借它的某种妖邪鬼气治服另一种妖邪鬼气。

因此在我等以传统目光观事的国人眼里,狐狸精就总体而言是喻含贬义的,比害人精好不到哪里去。名声最大的当属妲己,它由九尾狐脱生,幻化成绝世美女,行走皆春色,肉欲误君王。毁了纣王一世江山。再就是蒲松龄笔下形色各异,千姿百态的狐狸精。要么凄凄怨怨,清泪涟涟,一付可怜人儿的形态,让你一碰酥手即为揪心,因怜生爱,一朝倾情,从此失魄;要么玉体似酥,浑身解数,媚眼飞来,蚀骨销魂。让人一坠温柔乡,再也记不得“坐怀不乱”的古训。

因此狐狸精是女人的天敌,用那些已为人妻的女人眼睛看,狐狸精就是卖弄风骚,两眼放电,靠姿色夺人所爱的致命情敌。因此无论多么自信的女人,大凡遇到比自己漂亮,比自己年轻,比自己更有回头率的女人,都会将其列入狐狸精行列。只是她们自己心知肚明,不露声色罢了。由此而生的防范绝对是倾其心,尽其力,穷其智的。因为对手修炼千年,法力过人,手里不着一物一器,只凭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一颦一笑之间,就能让那些“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铁血男儿泪流成河。玉山为一叶裙摆折倒。倘若再有丰臀细腰,红唇如约,配上旗帜一样飘逸的秀发。行了,街头一次招摇,路人一世不忘。那些挽了妻女的男儿有几个目不斜视,那一刻,个个形在其身,心,早已花间跑马去了。一旦进了不该误入的领地,大都乐不思蜀,错把它乡作故乡了。

其实不要说一般男人,就是那些在传统文化衣钵里修得真身的人,遭遇了这等娇艳欲滴、狐媚诱人的狐狸精也难免“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还有情”。一旦近了身,入了脑,不定哪天心血来潮,忘情携手。与其暗度陈仓不说,有的还被情牵系,不知不觉把狐狸精写进了自己的诗词文赋。

郁达夫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是这样写的:“西湖就像是一位,二八佳人体似酥的狐狸精。”你说形容西湖可以从词典里翻多少好词,可达夫先生居然选用了狐狸精作比。可见狐狸精的娇柔妖媚在其脑海里刻下了多深的印痕!

美学大师朱光潜在《谈美》一书里这样暴露自己:“血光鲜艳的美女的确很勾人的欲望,我在读[聊斋]之后,就很难免地爱上那些个夜半美女。”

多真诚啊,真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一代大师,质朴、老实得可爱。他们不装,他们在情感方面甘做凡夫俗子,他们不怪自己,只怪狐狸精有其苦心修炼的独门利器——美。

不管这种美是冰肌雪肤的天生丽质,还是借了人形的弄假成真和金玉其外。但起码入人法眼时一定要不同寻常地光鲜可人。当一个娇喘欲滴、秀色怡人的绝色女子自愿地与你牵手,她纵有一万个不是,但比之那些尚未修成半老徐娘就倚老卖老,丢了媚眼,只剩白眼,靠河东狮吼平家治男人的悍女子,从温顺可人方面先稳操了十成胜券。

加之,狐狸精自视为另类,不需处心积虑地与人斗,她行有所图,意有所为一定是直取目标的,因此,不掩不藏,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即兴起舞。集热烈、奔放、自然、纯真于一身。她们的浪漫出忽意料又顺理成章,显出一派超于一般美女的奇异,但不拒人于千里之外。她们不会故作矜持,欲擒故纵,把男人忽悠得不明就里,进退两难,因此比之一般的美女更招人怜爱,乱人定力。她们善解人意,小鸟依人,一忽儿在天,一忽儿在地,一忽儿入水,一忽儿行云,只要自己喜欢的男人就敢出人意料,卓尔不群,红唇一吻定天下,投怀送抱去他乡。那种顺水推舟和单刀直入的气势,让一些自称心若止水、波光不惊的男人诧异的眼睛如窗,敞成了一扇大门。于是只需一个夜晚,一颗月亮就把自己烘成了干柴,烈火一旦贴近,只是瞬间,两个人影就去了爱河,水面上写出一个耳熟能详的成语——木已成舟。

但狐狸精之所以成精,全在于灵性的开悟。狐狸精之所以无所不能,其自身一定是有才的。聪慧过人,玲珑多艺。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一壶酒,一首诗;一曲词,一声绝唱;一腔悲吟,泪断热肠。让你一生一世除了她就记得她,心底别无他人。

狐狸精除了有才,还窃走了生活中大老爷们才有的大度。对酒当歌,能赌出“斗酒十千恣欢谑”,“会须一饮三百杯”的海量;对情感之事以身相许,就不记得回头是岸。比男人还有伟岸风范,提得起放得下,不是黏上了你就在一棵树上吊死,整日里凄凄惨惨戚戚,好像你不在,太阳就去世了;所以有人说:当下的事怪了,女人中多有江姐,男人中少有许云峰。

狐狸精也吟颂“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可一旦被男人负了,泪滴落处开新花,嫣然一笑了前尘。你可以从她萧然而去的逝影里读懂什么叫:笑语盈盈暗香去。她坦然如秋草,既不荷锄葬花,也不焚稿悲泣。她此刻的风采是女人版的徐志摩,很诗意,我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怕你了,目目

两只眼睛是自己睁开的,漆黑笼罩,我开始尝试失眠。上下眼皮成为海峡两岸。夜是没有岸的海。

一根手指的敲门声,很像木鱼的节奏。我没有想到和尚,却想到了收水电费的。开门,就被一张精心打扮的脸和她身后的阳光照花了眼。她反手掐腰,尽量把姿势摆得妩媚。笨嘴拙舌的眼睛被眉梢挑了三次,用经过伪装的声音说:哥哥,你还认得妹妹吗?

我脑体飞转,对应不上,只能摇头。她花容失色,一脸的不可思议:“我是目目啊!”

她大约以为我会即兴反应,脱口喊出那两个字,然后忘情地伸出手臂。

她进入沉浸状态,微闭的双目,在自信的等待里准备迎接具有可能性的吻。

我惊诧!无法把眼前这位半老徐娘和目目嵌入同一个记忆的模子。僵持是一种打击,感觉到我的无动于衷后,她真的凄楚了,很悲地摇了摇头,好像这个世界没有指望了。就在她欲回转身离去那一刻,我从她古典的鼻梁上看见了当年那个目目的剪影。

这时轮到我心底一悲,悲时间的残酷,悲自己的乌鸦嘴,悲我的一番戏言居然成为活生生的兑现。

坦白地说,就她体态而言,我脑子里当时蹦出一个极不恰当的词——惨不忍睹。

我很牛奔地想:时间再前行十年,我还可以被她称为哥哥。可站在现在时的目目,无论如何都不宜再称为妹妹了。作为目目,她的称谓可以不变,但她本人已经彻头彻尾地进化了,有了一尾孕期的鱼才能具有的腰围。脸上的浓妆淡抹让我想到了一个垂死挣扎的王朝。

这时我从骨头深处恨时间,它太过残忍,怎么能这样打破常规地塑造我爱过的目目呢!

我不得不把记忆的时针倒拨回十年前。也是我开门,她扑进来,像风吹动的一片叶子,不讲理由地贴在我身上。我们就春天了。准确地说是在反季节里,一个莽撞的书生全神贯注地碰落了一朵梅花,那颜色红得触目惊心,如出轿的盖头一般。

我正为人生的第一次越轨不知所措,她美美地一笑说:正月初一,红红火火,借着开元大吉的势头你替我卜一卦吧。

顺手一摸,兜里有一枚五分的硬币,就塞进她手里。她就势一抛。硬币跳到我脚边打了个旋儿,睡在那里。像个句号。我看了一眼,假模假样地闭目默诵我自己也不明白的所谓咒语,然后信口开河说出了她十年后的命运。我是这么编造的?

十年后,目目住在一种叫信息世界的孤岛上,她穿着唐装,冒充新世纪的贵妃。走出的风姿比杨玉环还杨玉环。每天用十个手指在键盘上舞蹈,把字打得健步如飞。用十年前的几张玉照征服许多男粉丝。但她严守规矩,聊得甜言蜜语、含苞待放,但绝不在江湖上现身。结果,她成了圣洁的偶像。而臀下那把椅子灾难深重。天天被他折磨得叫苦不迭。她用上半身哼小曲,它用下半身呻吟。同在电脑前,不一样的层次,不一样的感受。偶尔她在椅子上睡着了,典雅高贵的鼻梁一成不变,陈列出她当年的气质。但从鼻孔里钻出的鼾声呼天抢地,大煞风景。更煞风景的是隔壁楼上有人应和,无限深情地唱着“涛声依旧”。

十年后,目目用几张崭新的旧船票登过了好几艘“客船”,才发现男人的情感世界都他母亲的天下乌鸦。用文学的词汇说:大江流日月,除了水还是水。而且,天上的星星是真的,江里的星星是假的。最叫目目恼火的是两者本质一样:看起来很近,其实很远。你以为他心无旁骛地爱你,“一片明月照姑苏”。可他把自己当太阳,对所有“比优特佛”的美女都阳光灿烂。把离婚当跨栏的目目到最后才感觉自己真他母亲的累,而那些被她扫地出门的男人越来越风流倜傥。个个都是老南瓜。被一些漂亮无比的小美女大咧咧地抱回家。她气得肚子直胀,腰围又增加了年轮。最让她崩溃的是,女儿很天真地翻看老照片时,竟然一本正经地问她:妈妈,这七个伯伯里面,到底哪个是我老爸啊。她没有晕过去,但很晕。感觉地球晃了九下。

十年后,目目在时间的怂恿下,岁月把当年那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彻底谋杀了,如果把过去时和现在时的照片放在一起,你才明白为什么文学家会创造“判若两人”这个词。

不过目目很自豪,虽然自己的今天把过去埋没了。但上帝偏爱她,如今她身边有了一个比自己当年更加漂亮的小姑娘。她的眼睛,鼻子,嘴就是自己当年的盗版。现在很多人见她又是一脸惊叹号!哇目目,你越来越富态了,她心就一坠,她知道这后面的潜台词。但人家马上转弯,直奔她的幸福极地:哎呀,你女儿太漂亮了,简直是小天仙,比你当年漂亮多了。尽管后一句补充是狗尾续貂。可前一句话真让人受用。她不计“后”嫌,眉飞色舞,眼睛里溢出无限光芒。她没有想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个词居然落到自己身上了。就劝自己:该知足了,当年我漂亮过,现在女儿漂亮,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这可是领袖才配使用的词儿。咱也用了!

十年后,目目到了如狼似虎的年龄,在丽江小镇有了两次外遇之后,她突然发现业余的爱比专业的爱更让她磁性。于是找了个理由把老公递解到“解放区”,从此她也回到了“白区”。那真是晴朗朗的天啊!她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回头率很高。但那些惊诧的目光都像是有病,如同看外星人,只有惊叹号,没有感叹号!像当年那样回过身来跟踪她,朝门缝里塞情书的男人竟如恐龙一般绝迹了。她有一次和女儿交心,女儿一番话给她心里按进一颗肉眼看不见的钉子:妈!您得按年龄段穿衣服,当年人家回头是因为您嫩,现在人家回头是因为您装嫩……

十年后,目目和诗歌“离婚”了,她由表及里地认识到,当自己的修养和层次提高后,诗歌就浅薄了。她在几个场合对过去的诗友说:诗歌那玩意太小资,是文学门类里的幼儿园,还爱冒充男人装伟岸,完全是现代太监,从头到脚姨娘气。纯粹的蚂蚁眼光,看到一堆牛粪横在路上就以为自己抵达了极地,滑稽十足地开怀吟唱:啊!啊!啊!这就是珠穆朗玛。读者都酸倒了牙,那帮诗人们却自恋地微笑,露出两排不知羞耻的牙齿。

于是她果断地金盆洗手,跳了几次槽,最后还是给自己选了一个槽。申报了一个网站,开办了“上层名流专访”网页。据说她后十年见名流见得太多,自己被传染了,现在也成了名流。

我记得我编造完之后,目目一脸惊奇地看我,突然用双臂勾了我的脖子,就地转了一圈说:天呀,我发现你老有才了!我今天郑重宣布,等我不喜欢现在的男友时,我一定要让你娶我。我说:十年后如果真这样了,你不怕啊?

她吃吃一笑,脸颊飞出两片红霞:我是现实主义女孩,今天是我的,明天是命运的,你别为十年后的事较真,今晚咱们脱了鞋,还不知明天它跟不跟咱们继续走路呢,不过你编得比假的还像假的。没有激素也有激情,本格格特批,你今晚可以带我去开房,但你不能在我现男友面前玉树临风。

说完就踮起脚尖,用她的嘴唇在我的脸上盖了一个印戳。我笑眯眯地用手一抹说:你好解放哦,万一被你男朋友看见咋办?

她说:看见就看见,他能吃了我?

我说:他吃了你,我就杀了他!

她突然仰脖大笑:哈哈哈,你真当你是情圣!告诉你,你杀了他,本格格立马就去法院告你。你明天一判,我后天就找一个新帅“锅”。

我一愣,接着就像今天一样花了眼。他男朋友真进来了,他的拳头像长了慧眼,稳准狠地打在我的右眼窝上,当时就面包了。不过目目很仗义,回身给了他一巴掌,双手掐腰:夏豆坡,你真当了我是你老婆啊。你凭什么打他,你太恐怖了,你是80后法西斯,你小肚鸡肠,胆大包天,本格格不和你玩了!

夏豆坡显然被她镇住了,舌头被什么东西捆住了,啊了半天,不知在说什么。我缓过神来,想和他解释。站在我俩中间的目目突然分开两手,猛地把我俩往一起一扯,用一对顾盼生情的眼睛看看我,又看看夏豆坡,阴阳怪气地说:我刚才好象有点二百五哦!我凭什么剥夺你们两个男子汉大丈夫决斗的权利。来!你们继续。我昨天新认识的男朋友等我去喝咖啡呢。你们一定打得残酷一点哦,谁赢了谁就是黄皮肤泰森。洒幺嗷那拉!

她扭着蛇一样的腰身把我俩甩在身后,我有些晕,恍惚间感觉摇摇摆摆的不是她,好像是那个没有长大的世界。

灵感不是风吹来的幻想

上眼皮不停地找下眼皮,实在熬不住,我就在云层上睡着了,奇迹就在这一刻发生。

先有一道耀眼的金光横空出世,大约持续了三秒钟。不待眼睛看清这奇观异景,天空就擅自把自己拔高了,出现一种前所未有的广袤和湛蓝,无限延展,形成了没有边际的穹顶,让人惊叹宇宙的巨大法力。

一团七彩云从洁白如雪的云海里浮升起来,飘近了,才发现上面站着一位古人。下意识俯于我的耳边,很神秘地提醒:快看!那就是李白。

我的眼睛睁大,大到了可以装下整个宇宙,但接踵而来的却是失望。说实话,那位站在祥云之上,以浩瀚苍穹为背景的李白很平常,一点儿都不器宇轩昂。他一身紫袍,手执拂尘,腰间没有剑。

不过他还是有股傲气,目空一切,旁若无人,和我擦肩而过时,我就像一粒尘埃,连个招呼都没打。那一刻我真郁闷。但又想,是不是自己小气了?李白已在天界,不再是谪仙人。我来自红尘,凡胎肉体,也许他根本看不见的。这样一想心态就平衡了,还蹿出一阵得意,我毕竟看见大诗人李白的真身了!

想想以前真傻,把清代苏六朋绘制的李白画像视为了诗人的真身。怎么看就是李白,怎么打量都仙风道骨。可刚才所见与他们所画的李白可谓天壤之别,无一丝一毫的相像。

我庆幸,上帝对我的偏爱,能一睹千古奇才的风采,这是多少文学家、美术家、史学家、考古学家梦寐以求的向往,我就这么轻而易举地逢临了。我突然想:这就是我一生的专利。真正的诗仙李白已经储存在我的两只眼睛里。只要公布出来就是轰动世界的爆炸性新闻,是全人类关注的焦点。那些已经或者还想为李白画像的艺术家们从此就要金盆洗手,再不能凭借无端的想象欺世盗名了。我知道会有人为此痛心疾首,出于无奈,不得不把误传成传世之作的李白画像当着影视镜头撕掉。对他们来说,这不无残忍,但对历史来说,这是正本清源,是大快人心的好事!

我突然想到应该把所见的李白画下来,免得记忆衰减,把清晰的印象丢失了。就在这时有根棒子在我脑后重重地敲了一下。一怔,幡然醒悟!这才意识到自己是个画盲,不会素描,不懂得色彩的比对,不知道如何捕捉人物形象特征。总之,我无法用一支画笔把脑海里的李白复制出来。这是多么让人扼腕叹息的千古憾事啊!可遇不可求的奇迹,眼睁睁地来了,又眼睁睁地任它弃我而去。

情急中我突然想口袋里应该有照相机,伸手一摸果然就有。真是天助我也!

我急急地转身去喊李白。失音了!怎么一点儿声音都听不见?好像处于真空,所有的声音都蒸发了。眼见那个身影远了,我拔腿去追,脚就踏空了,从未体验过的一种悬空感,接着失重,垂直跌落。心想:完了,这下完了!自己没有翅膀啊。一种极度的恐惧猛烈撞击我的心房。

眼睛瞬间睁开,是机舱,耳朵里灌进发动机的引擎声。当下回过神儿来。

真对不起!我在近万米的高空上做了个梦。

仔细揉了揉眼睛,目光落在面前的小桌上,是一沓稿纸,上面落着一个标题:《灵感不是风吹来的幻想》。这是我登机后想到的,怕忘记。就写在纸上。此时看,就把它和刚才的梦联系在了一起。

梦作为潜意识的产物,和灵感有相似之处,也不是风吹来的幻想。它一定有自己的本土,有故乡,有一粒粒会发芽的种子。

如果不是这一段时间天天和李白有关的史料、书籍、文本打交道,如果不是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地琢磨这位“兴酣笔落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州”的大诗人,我怎么会以这么一种近似于天方夜谭的传奇的方式和1300年前就绝红尘而去的诗仙在近万米的高空不期而遇呢?

想到这里就有“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感觉,幸运之手就从突兀而至的一场梦中捡起一把钥匙。对于什么是灵感、灵感如何产生、灵感对李白诗歌创作的作用等问题有了自己的一孔之见。

就我个人创作的体会,灵感确实存在。灵感是创造者想象空间里的一盏灯;灵感是文学和艺术创作中须臾不可或缺的锦上添花;灵感是生活和大自然赐予采掘者的特殊宝藏;灵感是艺术构思过程中巧夺天工的神来之笔。灵感是生活中偶然和必然碰撞后形成的意识和思维的原生态极光。灵感承认天分,但不会“一片明月照姑苏”。灵感产生于在土地上生活的人类的脑体之中,但它不是上天安装在特定人群中的特定部件,不是由上天掌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和光碟。

按理说,对于什么是灵感,李白最有发言权。灵感是眷顾和青睐李白的,赋予了他太多超乎常人的夸张、想象、意境和画面。李白的诗歌创作就是灵感的张力与诗人的诗胆和才华不断碰撞,迸发出智慧火花的过程,李白借助灵感于刹那间闪现的睿智创作了许多流传千古的绝妙诗句,成为中华文学史上永恒的亮点。

但李白唯一的缺失,就是极度慷慨豪放地开掘和使用了灵感,但却没有从理论上有意识地总结和阐述灵感。现在看,这既是文学史上的遗憾,也是文学史上的大幸。因为大师开口就是不刊之论,从此就没人再敢随便造次。但大师不开口,就留下一片空间,让实践和探索去自由发言,有利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其实灵感并不神秘。搞水稻种植的袁隆平曾经说过:“灵感是知识、经验、追求、思索与智慧综合在一起而升华了的产物。”这就告诉我们:灵感是人们在艺术构思过程中由于某种机缘的启发,突然出现的豁然开朗。它突然而至,倏然而去,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创造和思维亮点。但灵感不是凭空的,每一个灵感的迸发都有一个触点,有它对应的镜片和擦出火花的擦皮,有可以发现、变形、放大和转化的影子。

灵感是有偏爱的:灵感和喜欢思考的人有缘;和敢于血质发热的人有缘;和眼睛有多维视点的人有缘;和敢于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人有缘;和善于用三原色调出多种颜色的人有缘;和敢于在否定中寻找肯定的人有缘。我所列的这些,一一对照,都与李白的性格特征相符。

灵感是嫉恶如仇的:灵感不喜欢呆若木鸡的人;不喜欢板着面孔装腔作势的人;不喜欢靠技巧弄假成真,又弄真成假的人;不喜欢鹦鹉学舌的人;不喜欢把思维铺成水泥地板的人;不喜欢用大海去否定江河的人;不喜欢拉大旗做虎皮、狐假虎威的人;不喜欢坐井观天、守株待兔的人。我所列的这些,再去对照,皆不符合李白的性格特征。

灵感是有自知之明的:它希望你对它有背叛性,不依赖它,不仰仗它,不夸大它,敢于鸡蛋里面挑骨头,敢于对它否定之否定。

灵感也是实事求是的:它承认人的智商和能量有高低,灵感迸发出来的当量和质量有差异,不能忽略基础,等而待之,强求一律。

灵感也是很低调的:它说自己只是火柴头上的那一点磷,你想擦出智慧的火花,就要去寻找生活这块擦皮和柴棍。灵感说它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有化身的。你如果去寻找它,千万不要去天上,也不要去太白金星学习深造的书房,更不要去没有根基的云层里翻找。灵感不喜欢那种不着边际的地方;不喜欢空空来空空去的虚幻;不喜欢在梦里当伟人,顾影自怜,指点江山。灵感认为它的迸发来自于厚积之实,它积米成箩,集腋成裘。它说它的不平凡在于平凡。它可能就藏在一群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里面;也可能蹲在田间地头,是一把锄、一个缸子;也可能是一条弯弯的村路,几道冉冉升起的炊烟;它有时泊于无人问津的野湖之渡,是一叶扁舟;它有时歇于夏日的高山之巅,是一抹没有思维的残雪;它有时会袖着手在街头巷尾溜达;有时是一辆拉破烂的板车歪在那里;有时就在最不起眼的地方猫着;有时你和它撞个满怀,还瞪它一眼说:没长眼睛啊!

灵感强调:任何想象、夸张、比喻作为它的化身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它们有根,有窖,有源,有土壤,有自己的部落,它的形成到迸发需要一个积之厚、发之猛的酝酿和发酵过程。

灵感没有像李白那样大言不惭地说:“天生我材必有用。”灵感只是很谦虚很详尽地介绍了自己。可是很多人听不进去,他们把灵感神化了。有的说灵感是神送给诗人的天分,是与生俱来的财富,具有专属性;有的说灵感是天人感应,来自神一刹那的感动和恻隐,认为激情可以培养,灵感只能等待。

为了证明自己正确,一些人把伊安搬出来。而伊安确实说过:“我现在好像明白大诗人都是灵感的神的代言人。”还有柴可夫斯基,他在描述灵感时也说得很玄:“忘掉了一切,像疯狂似的,内心在战栗,匆匆地写下草稿,一个乐思跟着一个乐思。”就连歌德这样的大师也坠入五里云雾,说出一段颇具崇拜色彩的话:“我内心得到的感受,比我主动的想象力所提供的,在千万个方面都更富有美感,更为有力,更加美好,更为绚丽。”他把内心的感受,即突然间萌发的灵感看成是神所给予的力量,是超自然的,是不需要付费的天赋之光。

不仅仅以上几位,几乎所有的文学家、艺术家面对灵感的到来,都会心存感激,不约而同地把自己降至奴仆的位置,好像臣子见到了诏书,他们的虔诚和谦卑使人感觉:灵感是来自上天的圣物。好像灵感和泥土、生活、人群没有关系。灵感就是天之骄子,是神赋予文学和艺术的滴滴甘露。

这些迷信的人虔诚无比,他们把自己和泥土结结实实地踩在脚下,却忘记了自己站在哪里,忘记了灵感之花应该开在哪里,忘记了托举灵感之花的生命本体的两只脚所依靠的土地。他们除了迷信就是迷信,把人类在生活中用智慧和生活碰撞所获得的灵感的火花强行归功于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虚幻,好像这个世界上真有天生的主宰者和被主宰者,让很多苦苦耕耘的人相信自己就是牛。只会辛辛苦苦地流汗,只会踩出几个笨笨的蹄印,然后吃草,被一只温柔的手挤出白色的奶。而上天手里有鞭子、有种子、有大智慧的灵光,我们头脑里所有开出的灵感之花都是上天赐予的幸运和宠爱,是神的昭示、开光、旨意。

我也曾心无旁骛地膜拜和期待灵感,认为灵感是创作时闪电般出现的奇思妙想,来自大脑之外的大脑。有时甚至想,灵感是天分的影子,是母亲为我存放在第六空间的智慧备份。灵感可以使相同的眼瞳看到世间万物不同的外形和内在根本;灵感可以让构造相同的大脑“墙里秋千墙外道”,新翻妙曲,别开洞天。东风吹开花千树,佳人站在灯火阑珊处。

但我真正动脑筋去探究灵感,特别是研究灵感由何而来,是在进入《醉眼看李白》创作之后,有三个方面接触对我的思考有所启示:

一是读韩作荣先生的《诗的本质》一文,他所列的一个例子引发了我的思考。他是这么写的:儿童看见火车车厢下漏水会说“火车尿尿了”。看到床上一处晃动的光点会用小手去捉。儿童称刚生出的树芽叫“树牙齿”;看到太阳和树枝重合会说“太阳卡在树杈上了”。

对孩子来说,由眼睛所见而萌生的想法是一种意识的幼稚和理性的天真,孩子的话按常理来看是一种见识的逻辑错误。但我们若把它拉入诗人的视窗,它恰恰和诗人所需要的诗性意向和所期望的灵感启迪不期而遇。孩子用错觉的眼发现了诗人所需要的极具美感的想象。用孩子的话说出来是童言无忌,是错而不错的好奇,是现实中实有的意象错觉走进了不自觉的天真。但如果把他安排到一个成熟的诗人身上,让这样的句子从他的笔端走出来,就是产生于理智的奇特联想,就是灵感赋予诗人的独特想象和创造。

韩作荣先生所举的这个例子让我通过反观的方式,从另一个角度清楚地看到了灵感的来源,它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有上游,有根系,有可以生儿育女的胎盘和子宫。

二是我前不久偶尔翻看自己以前写的一首朦胧诗:

一把锈成历史的剪刀,去时间的前世

剪贴唐朝繁华的轮廓,和一声叹息

丝绸的皮肤里,翻开李白玉树临风的名字

沿着曲径,去一滴醉卧的酒香里寻找知音

拼出一首诗里,两个最动人的句子

情感流泪,梦里的船停靠灞桥

看两座冰峰融化,水里的女子洗去凝脂

牵彩袖,捧玉钟

从如诗如画的腰肢上下来

摘下失眠的眼圈儿,用精神武装情欲

跟在一个丰乳肥臀的影子后面

学习莲步,学习翘首以盼的睡眼迷离

天光白时,和三千佳丽一起踮脚

站成后宫墙头的几枝红杏,嗤嗤笑着

不出墙,就和太阳的颜色混淆在一起

珍藏千年的明眸皓齿晃动君王的权威

一只手,把长在春天的叶片摘下

研制独一无二的灵感

沿着智慧的脑沟跋山涉水

长河落日的时候,一切在清醒中睡去

一轮月是香皂,在昨天的河里清洗绝句

石头睁开一只慧眼,文化在疼痛中临产

始承恩泽的诗歌有了一片国土

阳光在阴阳平仄的间隙里区分季节

邯郸又在学步,书包里背着另一个书包

一个脚印坐在自己的脚印里读书

我写这首诗时,很多唯美的字句是凭借灵感在一个瞬间跳出来的。写完后自己就想,都这个年龄了,不配写这样的诗句。但写出来了我就要感谢灵感。于是回过头在字里行间寻找灵感。结果很失望,把这些句子拆开看实在没有什么奇特的。只是用了一些最常用的汉字,是生活中我们自身的一些举动,是我们平常随处可遇的一些事物。如月剪刀、唐朝的繁华、丝绸、皮肤、眼圈儿、几枝红杏、明眸皓齿、长河落日香皂、书包脚印等等,都是现实生活中拉拉杂杂、随处可见的事物。但这就叫生活,它在积累中发酵,不断地分解变异,不断地举一反三,不断地重叠整合,它灵感的母亲,是一种灵性喷发的生命之源。

三是我闲时翻看有关李白的史料和他的诗句。才发现他的灵感与“苦读”和“苦行”密切相关。李白并不是自幼神童,大器天成,他小时候也是一个贪玩好耍的孩子。有一次在溪边玩耍,见到一位老妪在石头上磨一根铁杵。他上前问:“您磨它干什么?”老妪给他讲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李白由此顿悟,开始专心苦读,结果“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李白曾说过:“余小时,大人令诵《子虚赋》,私心慕之。”这说明他少年时代已经涉猎很广,显露出过人的不凡才华。

李白10岁时,随其父李客到文风楼赴晚宴,客人们都知李白年少学厚,想考考他,要他以文风楼为题写一首诗,李白稍作思考吟出了四句:“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想象之大胆奇特让四座皆惊。

15岁以后为了潜心研读,李白隐居到大匡山的大明寺,帮寺中抄写经文,同吃斋饭,一直到25岁。这十年间,他攻读了大量书籍,先秦诸子,楚辞汉赋,佛道经典,无所不读,广采博纳。应该说青少时代的李白是一个潜心苦读的典型。“苦读”奠定了他雄厚的文学基础,是受益终身的文化典藏和知识宝库。

有这样的底蕴,灵感的出现看似一种偶然,其实它的身后藏有决定性的必然。有这样的必然作为底力,李白在创作时灵感就处于扫射状态,写下每一个汉字都是一颗子弹,是穿透式打击,有火舌般的燃点,让读者的灵魂为之一震,诱发出强大的共鸣感。不信我们去翻看一下李白那些脍炙人口的诗句,他思维中突现的意境、意象、意念、夸张、比喻、想象,以及所选用的恰到好处的词汇和语句,都不是天外来客。它们已在李白囤积素材的仓库内储备了多年,那些出人意料、光艳耀人的意象一定是他“苦读”和“苦行”时期自己亲眼所见、平日所闻、脑中所思的东西。当它与写作主题切合后,就形成灵感的闪现和突发。而这一切亮点均来自诗人的生活积累和知识积累。他就是从这当中捕捉、发现、提炼,才有了超乎常人的生发和捕捉灵感的本领。绝不是简单的天赐神授,妙笔生花。

25岁之后李白仗剑去国,辞家远游。说是漫游其实是“苦行”。分前后两次:第一次是离开故乡青莲之后,出夔门,登巫山,下江陵。尔后南穷苍梧,东涉溟海。然后酒隐安陆。这十年间他往来于襄阳、江夏,北游洛阳,暂隐过嵩山。第二次是离开政治中心长安之后,客居梁园(开封),他北游到河北、山西。西游到陕西、汾县。东游到山东。南游到江苏、浙江、湖北、湖南一带。

两次“苦行”是诗人用眼睛和大脑在大自然的学堂里苦读的过程,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由一个人跋涉的“万里长征”。“山光水色青于蓝”、“登高壮观天地间”。在跋涉中采风的李白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每一个踩出的脚印都是扎实的功底。每一朵进入过眼睛的花都可能在适当的时候绽放出灵感之花。

由此看来李白在诗歌创作中能够佳句迭出,横披六合,“巨灵咆哮擘两山,洪波喷流射东海”并不是天降神思,凭空而得,它来自于诗人孜孜不倦的“苦读”和“苦行”,是诗人学识、经历、遭际、思索、感悟综合一体的沉积厚垒。文人将其称之为底蕴,它是才华的沃土,是诗歌昆仑李白胸腹中的另一座昆仑。植根于这片沃土之上,又置身于“一览众山小”的高度,诗人的思维和才气就是灵感居住的房子。呼吸吐纳时刻,推开门窗就是一派豁朗畅达的天地。

我真羡慕李白,一双会思考的眼睛结伴于一双以苦为乐的脚,一个善于加工的大脑挤满了可以转化为灵感的细胞。一旦进入创作,只须临窗,世界那么熟悉,眺望的眼睛就会倏然一亮。“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

当灵感如潮袭来,意境奇崛的想象、画面和写意就被一支笔默写于纸上,汉字说话,神韵有灵,奇诡飘逸之才华必生。

诗人就成为真正的诗人,声名鹊起,冠盖京华。

图嘴巴痛快的祢衡

眼睛第一次盯上祢衡这个名字,就认为独特。看完他的故事后感觉这人挺悲剧的。

祢衡在三国时是很牛的。在曹丞相身边混事,又写了一篇洛阳纸贵的《鹦鹉赋》,人气飙升。知名度相当于当时的名相诸葛亮了。他一度被曹操高看过。红得像刚出锅的螃蟹。让人眼热。

祢衡这人心理素质极好,别人一见官爷腿就打摆子。他不。估计祖上修炼得好,胆比常人大一号。见了曹操不怯场。逢曹操宴请宾客,为显摆气度,要假模假样征求点意见。祢衡就信以为真,肚里的话憋不住,如钱塘江潮,一轮一轮地往上涌。一搞就忘了旁边站立一排比他德高望重的重臣。一股脑地高山上倒马桶。自以为是直来直去地给主子掏心窝。那胆,那魄,那热血一拼为社稷的勇气,让一群见了曹操只会摇头摆尾的同僚悬胆提心。生怕他碰出的火星点燃了曹操的脾气,会殃及池鱼。

退朝后就聚在一起嘀咕:这个祢大嘴,口边完全没有站岗的。迟早要出安全事故。

此话传开后,都认为这个概括极其精准。就口口相传,祢衡从未签字同意,就被戴上一顶大嘴狂人的帽子。算起来,比时下活跃在南方的一位大嘴先生资历老多了。

但祢衡这人深造不够,缺乏城府,没有把自己的人生导演好。没有处理好轰轰烈烈和细水长流的关系。意气用事,只顾一时痛快。结果,出演了那场《击鼓骂曹》的大戏之后。才知道:嘴大,抵不过权大。

就当时的氛围看祢衡的行为的确气壮山河,那鼓敲得真个声震寰宇,一张大嘴也放纵得快活。但结局是被曹操很艺术地用一个脚球把他踢给了刘表。按理说他应该吸取教训,吃一堑长一智,从此改弦更张。可他这人脑进水,依然故我地又在刘表那里犯同样的错误,常常搞得刘表面呈尴尬之色。刘表何等人物,就想了个借刀杀人的点子,非常礼貌地把他推荐给江夏太守黄祖。无奈祢衡是一根筋,依旧不思悔改,又一次当着在场宾客修理自己的新老板。殊不知刘表看准的就是黄祖的性急,把修理权转让给他,祢衡习惯成自然,我行我素地去和这么一个人针尖对麦芒,这是典型的老鼠舔猫鼻。结果黄祖气血灌顶,怒发冲冠,可怜的祢衡也就壮志未酬,一腔热血向西流了,让脑袋这个用来吃饭的家伙就此和脖子告别。从行为本身看祢衡应该算有胆有才、直言敢谏的一条汉子。但失于方法不当,再加上不遇明主,从此一张大嘴没了张开的资格。噫吁戏。悲哉!

祢衡这人其实是聪明有才的。曹操当年评价他用了五个字:“此子有异才!”

但苦难就在于,但凡有异才的人,往往就有异性。比如恃才傲物,目不搁人,行为乖张,舍我其谁。总有老子天下第一的心态。见了皇上也琢磨着“欲与天公试比高”。这就惨了,命中的克星立马驾到,逢临的遭际绝不是揠苗助长。肯定比那个待遇要高,是实实在在的拔苗除长(cháng)。

如此一想,祢衡这类人是很幼儿园的。完全是旧时官场中的“菜鸟”。

他最大的失误在于不识时务。曹操能混到这个份上肯定是很有演技的影帝。他心血来潮,摆出姿态让你说两句过头的话,那是仅供参观的,是高层面的作秀,是为了让一对耳朵开心,复习一下具有按摩功能的掌声而已。你没有找准角色定位。自己把自己当角儿看。真以为你十分地有才,认为主子是开诚纳谏是鼓励,就剖肝沥胆地来上一通;指责他这也不是,那也不行,好像你比老板还高瞻远瞩。只有你“先天下之忧而忧”,别人都在先天下之乐而乐。

太小聪明了!祢衡忘了一句话:“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在曹操眼里,权为至尊。权力永远比才能的辈份高。有了权,“天下人才尽在吾彀之中”。因此,视皇权为天遣的至尊人物最忌讳有人挑战其绝对权威。

有些时候,忍一忍,给你点面子。让你在适度的范围里歇斯底里一下。叫手腕。或叫作玩政治。目的是让别人夸赞他博大的胸怀和度量。骨子里是要增加王权的人气指数。

可你给了鼻子就上脸,真把曹操的天庭当广场。风牙利齿,张口出箭。让一国之君在众臣子面前露出窘迫之像,海大的龙颜捉襟见肘。这祸就惹大了。

道理极简单,你的异才不能为我所用,还处处与寡人为敌。留下你那不是在自家门庭搁了块绊脚石。

结果是不用设想的,要么把你冷起来,要么让你出局。如果只被摘了乌纱,还算祖上积有阴德。在哪一世为你烧了高香,第六空间有慈悲,给你开了放生的后门。

最怕的是遇上和黄祖同样心性的昏主子,为了让一张大嘴失去功能作用,就在脖子部位做个截面手术。那是无药可救的。血流干之后,不会喘气的人才真正明白:高高在上的嘴就是两张皮,属于寄生体。不会对你的身家性命负责任。

一旦脑袋搬家,有理也没机会说了。

所以讲话要有理性,和明理的人讲理,对不明理的人最好不理。

许宗璞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男性化的名字,没有浪漫主义美感,也不见现实主义的质朴。真不知道许圉师的女儿和其乘龙快婿出于什么思维和构想,给自己的千金起了这么一个毫无诗情画意的名字。

这个名字第一次进入眼目,我不假思索就把它的拥有者断定为一名男子。书翻了几页,才知道自己走眼了,许宗璞,不仅是女的,而且是大唐天才诗人李白的第一任妻子。

我的印象中,起名是有惯性的,但没有绝对标准。最初,名字只是一个生命诞生的记载符号而已,便于区分和相互称呼;最初,起名带有随意性,如孩子生下来,抬头见天上一轮月,就叫望月,早上听到一阵狗叫就取名狗子。那时,男人的姓是传宗接嗣的,所以男人是名姓俱全的,而女人只负生育之责,姓用到自己这里就是句号。因此有名无名都不重要,许多人共用一个氏字,当然都有小名,便于呼唤。后来有了审美意识,男人和女人的名字才就势于性情,有了阴柔阳刚之差别。再后来,有人开始琢磨命运,把名字与阴阳八卦、生辰八字联系起来,起名就有了神秘感,成为了一种近乎神圣庄严的事。这时有身份有名望的家户就把起名看得天大地大了,于是男人和女人起名常用的字就出现了分门别类,有权有势的人户与普通人户起名常用的字也有了不同的选择思维。

许宗璞这个名字显然没有遵循男女有别的规矩,但仔细考究,其学养和内涵都是极其深厚的。在许圉师被贬多年之后,其孙女起名宗璞,实际上是用另一种方式说话,重申我许氏家族,由根儿上就是内实外洁的璞玉,被埋被贬是暂时的禾草盖珍珠,可见许圉师的女儿女婿实在是颇有学养和心计的。名字虽然不养眼,但内中所含却让家道中落的许家吐了口气。当然,这是我的主观推测,其实最根本的,我认为是与大唐王朝的自信和许氏家族的自信是分不开的。自信是发自心底的内力,它是以强悍的实力做后盾的,我就是我,天生我才,天然造化,可以目空一切。是不需要借任何伪装来提升和打扮自己的,就像我们今天生活中常说的一句话:“满瓶子不响,半瓶子晃荡。”看看实际中的很多现象的确如此,真正的亿万富翁是不用穿名牌、开名车提升和炫耀自己的,他们去汉正街或到地摊购物,打的或者穿布鞋,会被颂为节俭品格,是一种风度。相反,越是怕人家瞧不起自己,越内心自卑的人越死要面子,喜欢打肿脸充胖子,吃咸菜也要省出钱买块名表挂在手腕上,从别人手上低价买辆二手车,满世界开着充大款。

依此逻辑推论,在大唐王朝这么一个开放、昌盛的社会条件下,一个强盛的国家给所有人以自信,而许宗璞作为宰相的孙女,又是金闺玉质的美女,在男人眼睛里进进出出,是一种公开、自然的审美比对,因此许宗璞不会因起了一个男性的名字就身份打折,嫁不出去。即便,许氏家族当时己中道败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相府丫环七品官,所以在当地仍是名门望族,只要自己的千金天生丽质,别说起个男性名字,就是女扮男装,只到了当嫁年龄,一身女装的美人在街上一走,肯定说客盈门,媒妁不断。

由此看姓名的重要性是因人而异了。姓名的男性化并不能改变性情本质的女性化,何况生命之本是父母先天所赐,而姓名是父母的意念后天所赋。因此,自己的禀性是由自身的内在生物机理所确定的,而不是由一个随侍自己的生命符号所左右的。

我相信这是真理,也是事实。我对所翻看的资料作了归纳,对许宗璞的记载不多,但透过字里行间,可以得出结论,她是一个极具母仪之美的贤惠女性。容貌出众,灵心妙识,是学养修为皆超过平常女子的大家闺秀。因为已经拥有了强大的外在,所以她把内在修为看得比外在更重要。

她能说动自己的父母,以主动姿态招见李白,足见其性格中的自信,而招见之时,她于屏后挑帘,只一眼就有了认定,让一场婚姻把自己的命运和李白的命运连在一起,这也源自其性格中的自信。当然,许宗璞是极具眼光的,她满意于李倜傥洒脱,器宇轩昂的诗人气度,但更重要的是看中其诗名和才学,选定了他的那种内在学养和品性。

于是在开元十五年,湖北安陆大安山下的大安村里有了一位上门女婿,不久在白兆山下的通慧寺旁起了一栋新房,许宗璞和她适意的官人李白,在这里过起了恩恩爱爱的日子。时光没有辜负他们,很快,他们有了一儿一女。

相对平静稳定的日子过了不到三年,被强烈的功名欲煎熬,欲求“一飞冲天,一鸣惊人”的李白就按捺不住了,当时已经背上了倒插门之名,他不愿再背上借许家名望发迹的声名,于是开始靠自己的能力,四处交友,拜见名士,寻求引荐,真正做到了“遍干诸侯”,“历抵卿相”。

这时李白于所谓的上进中沉沦了,成为不折不扣的官迷。为了接通天线,大道通天,他整天陷于觥筹交错的交际和应酬之中,大把大把地花钱,斗斟瓮倾地喝酒,“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

李白不事任何家务,整天两肩扛着一个智慧的头颅出去喝酒应酬。许宗璞彻底荣升为家庭主妇,开始用一个女人的肩膀扛起生活的大梁。她自信自己在为这个家出力,在为李白的一儿一女忙碌。她也自信这方圆百里,不管论家境、学识,还是论容貌能把李白从自己身边抢走的人还没出世。她忽视了装饰打扮是女人的第二容颜,忽视了审美疲劳是男人易得的通病,更忽视了男人有喜新厌旧的天性。自信使她具有了超于常人的大度和耐性,她从不过问李白每天在忙些什么,她认为男人的世界包有一种尊严,是不能为女人去侵犯和掌控的。一个企图管住自己男人的女人是糊涂和自欺欺人的,“能强迫你个人死去,不能强迫一个人睡着。”在她的意念中,一个被女人管束的男人他的开朗豁达和侠心仗义就死了,他一定没有圈子,没有天下,这种被管出来的屈从,要么是没有发自内在的自律,要么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高明欺骗。

她在时间制造的忙碌中全心付出,已进入全然忘我的境界,行为举止越来越接近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妇。在李白眼里,她是一个漂亮、温柔、贤淑,但却丢失了诱惑和妩媚的妻子。他认为漂亮和性感是两个概念,他认为他们现在是夫妻,由兴奋和冲动期走出,实现了爱情向亲情的成功蜕变。李白的目光和兴趣开始进入战略转移,整日在外,承欢侍宴,朝秦暮楚,得陇望蜀,逢临了多次桃花运,每日带着一身酒气和疲倦回家,推开门只认识枕头,许宗璞成为保质良好的闲置资产。

一段时间里,李白在外拈花惹草、寻花问柳的传闻开始叩击许宗璞的耳膜。在生活的细节里,她也感觉到了异样,他时常找借口往金陵、广陵去。唐朝那会儿,南京和扬州的烟花柳巷闻名天下,成了文人骚客趋之若鹜的去处。她知道李白在这方面高尚不到哪里去,有时翻看他外出游历后写下的诗稿,一些句子会怂恿性地在她脑海里制造猜忌和联想。

“美酒樽中置千觥,载妓随波任去留”;“蕙兰相随喧艺女,风光去处满笙歌”;“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何由一相见,灭烛解罗衣。”初看这些句子,她心惊肉跳,认定了这是官人在外放荡行为的写照。但她毕竟是饱读诗书的名门之女,明大理,识大势。她想,文人写作时的艺术想象是高于和超于生活的,即便在外真有过错,也该谅解,她自信男人在外应酬时逢场作戏和饥渴之时偶尔的适逢甘露,并不会使他忘本弃源。关键在于家要成为源头一汪活水,正本清源。许宗璞这种思维是有根源的,她自小就目睹和听闻了宫廷和豪门望族里诸多男女的风流韵事。就说皇上吧,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但皇后就是皇后,名分、等级十分清楚。纵观历史长河,确有个别人心怀不轨,谋上作乱,但只要正室母仪天下,不乱阵脚,天就是天,地就是地。

人心都是肉长的,许宗璞的宽怀大度和任劳任怨,的确让李白内疚过,他就此写过一首《赠内》:“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应该说话语是很真挚的,但李白无愧于天才,大大的狡猾,把自己的错归之于酒,把其他的过错很高明地抹去了。

最要命的是李白虽然态度诚恳,但从未在实际行动中改错。他把许宗璞的大度当成了默许和放纵,从而渐行渐远,在道德和品格的疆土上把自己走失了。

回过头来看许宗璞,女人的自信必须与时俱进,你今天漂亮并不等于明天依旧漂亮,名门之女只是一张名片,关键是你如何塑造自己或塑造你要塑造的人。大度是一种胸怀,让马在你的领地上奔跑是一种放手,但如果它跑出自家的草地,进入邻家的版图去吃草,那就有了另一个不太好听的名称叫打野。

这时就不是大度的问题,而是控制力的问题了。所以,对李白一味宽容的许宗璞,把自己短暂的生命演绎成了一幕悲剧,李白借她的宽容疏忽并冷落了她。安陆生活的十年间,李白有六年寄情山水,游走他乡,忙碌于功名。倏然间,李白年满三十七岁,依然一袭青衫,两袖清风,前程如烟,吉兆未现。而辛勤操持的许宗璞鬓角已现银丝,把自己整出了一身病。是年冬天,她一病不起,在一架床上被药熬成了句号。

许夫人殁后,李白才觉得天塌了,照顾两个孩子,每天必有的操持,使他于反省中发现了妻子的可敬,追悔的痛天天放大,他时时陷于自责。为了摆脱悲苦的缠绕,开元二十五年夏日,李白携两子遁栖东鲁。作为一名情感充沛的诗人,李白的爱和血流进了诗歌,让我无数次激动和共鸣;作为一名丈夫,李白对许氏的冷漠和对情感的放纵实在是给自己的人格打了折扣。用老百姓的话说,这个人心肠够硬的,少了些人情味!

后来许夫人的坟长满了野草,过往的风看不过眼,会绕着碑石呜咽,哭出来的是天地之泪,刻骨铭心,滴滴千钧,把石碑上的字渐渐刷去。由于没有后人祭拜,天长日久,她的墓被时间抹平了。那些考古的人去大安村的附近寻找过,没有蛛丝马迹,现在只存许宗璞和许氏的称谓,进了书本,被人世世相传,算是一种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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